童年噩夢:爸媽給老師送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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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小學的時候,我媽給老師送禮。

八月十四的晚上,她拎著兩盒月餅,去了老師家裡。她和老師聊的很投機,還聊到換房子之類的話題。

第二天,我看到這位老師,一種莫名的羞愧支配著我。

上課的時候,她目光投向我這裡,我感到無地自容。她提了一個問題,讓大家回答,並沒有叫我回答。我的第一反應是,那兩盒月餅發揮了作用:老師一定是看出,我不想回答問題。

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都被這種羞愧與被偏愛的心理包裹著。她看我也好,不看我也好,提問我也罷,不問我也罷,似乎都是她有意為之。就連安排我做衛生,我都覺得,一定是老師寵愛我,給我一個鍛煉的機會。

期末考試結束,我考了全班第三名。儘管我上個學期也考了第三名,但我還是對其他同學感到愧疚。

「那些平時跟我一起玩的同學,如果老師也吃了他們的月餅,或許他們的成績也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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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這種不公平感到自責。直到我那個成績不大好的死黨告訴我,他家人也向老師表示過,我才略微釋懷。

我的春天真正來臨,是老師挑了全班最差的一個男生當班長。他帶著個BP機,上課響個不停,老師竟然不批評他。全班同學都說,他爸爸肯定給老師送禮了。

我這才覺得,我的風頭總算過去了。

第二年,我和我媽大吵了一架,我拉著她的袖子,死活不肯讓她去。我跟她說,我不需要老師對我好。我媽強硬地回復我:第一年送了,哪有第二年不再送的道理。

一來二去,我倒也習慣了。因為和班長比起來,我沒有受到顯著的優待。而且我還寬慰自己:班長爸爸送的,才叫送禮。我媽送的月餅,不能叫送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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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上面這件事,是因為最近看到一條新聞。一位老師收了家長的紅包,返還給家長,家長拒收,並舉報老師收紅包,最終老師被處分。

這條新聞本身是極其拙劣的:記者沒有採訪家長,也沒有採訪老師,僅靠手上的一份教育局通報文件;也沒有接觸到當事家長和老師的聊天截圖,或語音記錄,哪怕連家長在網上的發帖截圖都沒有。

可以說,相關事件的細節一概欠奉:為什麼事發時間與處置時間相差近一年?該教師是否存在其他經濟問題(如收受其他家長紅包)?為什麼在家長拒收後,老師未採用其他方式退回?以及,其所稱,「家長因孩子座位不滿」,與紅包陷阱的關聯性證據為何?等等。

細心的人總會發現,在有限的信息當中,老師的說辭依然有讓人尋味的地方。比如,老師認為,發紅包是禮尚往來,這位家長發紅包是為了改善關係。這種想法本身,就不符合教育系統主張的「嚴禁收禮」。一個有求於人的家長和被求辦事的老師,就如小孩子過家家般,互相發紅包玩,踐行所謂的「禮尚往來」,這種設想,不太符合一個至少有兩年工作經驗的老師的正常思維。

然而,這份報導還是達成了它原有的意圖,將更多人的矛頭指向家長,指責他給老師下套,陷害老師——這當然是十分卑劣的行徑。而這種卑劣行徑,恰好掩蓋了我們都默許的不良風俗:給老師發紅包。

家長給老師發88塊錢的微信紅包,是什麼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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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加個「微」字,便微妙了起來。

逢年過節,隔三岔五,發幾個紅包,保持活躍度。收到微信紅包的人,金額不足百,就好比拿了人家一盒八月十六的月餅,不大會被上綱上線。而發紅包的人,投入封頂200塊,在聯絡感情的同時又降低了成本。

微行賄的夏普比率,較之傳統現金行賄和實物行賄,那是要高出不少。微信紅包風,就在「人情社會、禮尚往來」的遮羞布下,大行其道。

一個在校生的家長給老師發紅包,本質上是一種對教師這一稀缺資源的爭奪,為的就是讓老師對自己孩子傾注更多偏愛。他的行為本身,就是對其他家長和孩子同學的損害。因為家長有這樣的企圖,老師才不應該和家長有任何經濟往來。老師收下三塊五塊,不代表她被收買,而是代表她允許家長製造這種不公平。

說「微信紅包不是紅包」,不就和我12歲時認為,送月餅不算送禮一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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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送與收」的過程中,老師實際上承擔了全部的風險。沒有一個學校,會對家長送禮做出懲罰。對於抱有這種企圖的家長來說,這就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但是,家長最終是占不到什麼便宜的。家長的目的,無非就是讓老師對子的學習多叮囑一點、座位安排好一點、平時對孩子客氣一點。

在學習方面,老師的精力十分有限,即便她有這個心,她也拿不出多少時間,給這個孩子吃偏飯。至於安排座位這種,各個家長都很敏感,最終一定是輪換座位。或許,送禮最終只能讓老師對孩子客氣一點。

但是,家長應該首先要弄清楚,是什麼原因讓老師一開始就「不客氣」?興許是這個孩子實在太頑劣了呢?

給老師送禮,不僅破壞公平,還損害了師生關係。

拋開月餅和縱容頑劣班長的事不談,我的那位老師依然是個優秀的老師。她勤勤懇懇,認真備課,認真批改作業,對學習落後的同學,經常把他們留下來,放學後再叮囑一陣。但是,我想起她,總禁不住想,你收了我家的月餅。

家長無法預知,當孩子知道父母做了這種事,他的心理會產生什麼樣的變化。最起碼,從我自己來說,那種感受實在是太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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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給老師送紅包,不如把這些零敲碎打的錢,整一整,交給補習班、興趣班,或許都比賄賂老師更有效。

如果想要孩子獲得老師的偏愛,何不讓孩子自己去爭取?他可以憑成績這種硬實力,也可以憑可愛、聽話這種軟實力。

若萬不得已,必須苟且,那就不要讓孩子知道。

即便如此,還是要做好準備。一旦東窗事發,真正痛苦的人,只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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