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公司人資沒有給我分攤計稅,是不是沒辦法了?

今年年終獎本來我們統一都分攤計稅的,然後我們人資忘記給我處理了,給我合併計稅了,導致比同事多交大概7000多的稅,這個月25號發的工資,現在是不是已經沒辦法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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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的回答和建議,事情已經解決了,我請領導出面和人資溝通了一下,開具計稅錯誤的證明,重新提了人工成本核算流程,然後財務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把多交的稅金補發給我。

再次感謝各位!


本月25號發的工資,還可以改,1月15日前才辦理個稅全員全額申報啊。


申報了嗎?繳稅了嗎?把這兩個問題問清楚。

如果是12月的工資,在12月25號發放。那麼正常來說,單位應該在1月1號~15號申報代扣代繳的工資個稅。

這樣在申報繳稅前一切都來得及,就看會計願意不願意做了。

申報沒繳稅也可以作廢申報。

稅繳進國庫就麻煩了。


公司是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她錯了,也要先把錢給你,然後她自己再慢慢的去解決去。

這不關你的事情。如果不給,你就投訴她。

其實處理起來很簡單。

如果報稅了,沒繳款,撤銷,重報。

如果繳款了,直接讓她去稅務局更正,再申請退稅。


12月25號發的工資,按照稅法規定應該是視為12月的所得

——&>12月所得1月申報

——&>1月申報期為1月1日~1月15日

——&>現在申報期根本還沒開始,連撤回都談不上,完全有時間調整的,就看你們人資和財務肯不肯了


親,別急,能改的。

1、因為12月份發放的,要1月1號-15號期間申報,截止今天,您單位還不可能報稅呢,因為系統明天(1號)才能申報。

2、溝通下人力資源,給改下,與大家一起申報就可以了,什麼都不耽誤。

3、我側重回復與個人收入和個人所得稅(個人涉稅)相關的問題,您有這方面的困惑可向我提問。

4、也可以關注我的微信公眾號【個人所得稅】,在對話框中提問,同事會在工作時段回復您,儘管問,免費的。


首先,要看你今年有沒有申報過一次性收入,如果申報過了,那麼今年不管什麼名義的錢都不能再享受。有很多公司會在年初時就申報,因為發的是上年年終獎。

其次,如果確實沒有享受過,可以帶上勞動合同,銀行流水,工資簽字表(全年)和你們財務到大廳進行更正申報。更正申報通過後,帶好個人銀行卡,身份證申請退稅。

一般來說,只要資料全,稅務機關是應該辦的,但這幾步很麻煩,經辦人也不熟悉,需要多花時間溝通解決。


可以改的,因為本月發放工資是在下月15日前申報個稅的。目前財務應該是還沒有申報的,可以改工資表並補發多扣的稅款給你的。


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話,在自行申報的時候去試試退稅


下個月15號之前才報稅啊,撤回修改一下


要是財務有耐心加上稅務局有耐心,可以試試辦理以前年度個人所得稅退稅試試,但是這個業務相對冷僻,如果稅務局服務水平不行或是財務不願意稽查過來,不一定能給辦。發現財務人員重要性了吧?一次性計稅雖然多,但是也是一種認可的處理方法,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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