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小的時候看到有生命跡象的小生物總是要把它玩死?

逐漸長大後,卻發現自己越來越善良了。時常對小生命很是愛惜,小到一隻螞蟻都沒有踩下去的決心……


根據最新的論文研究,《Synaptic Self》中曾提出一個發人深省的觀點:由於人的大腦是經過漫長的進化年代「堆積」起來的,也就是說,從爬行動物到哺乳動物到高級靈長類這些進化階段,我們的大腦從只有原始的反射模塊,到擁有初步的情感區域,一直到神奇的具有6層結構的「新皮質」所支撐的高級認知能力,一步步走來。

我們小時候喜歡虐玩小動物的行為應該就屬於人腦中的那個20萬年前就進化出來的低等模塊來控制的,大家會發現老虎、貓等都喜歡在吃掉獵物之前玩一下,以虐殺獵物為樂,這是一種本能。人小時候應該就是在這種本能的控制下虐玩小動物。據說剛出生的嬰兒更擅長辨認猿的圖案而不是人的圖案。人只有長大了,大腦皮層那些近代才進化出來的功能模塊才逐漸取得大腦控制權,人開始變得理性起來。


我認為人有一種免於無聊的需求,把小動物玩死就是在無聊中尋求一種刺激,用另一個東西的變化(很多小動物不像貓和狗能直接跟你玩,似乎只有把它弄死,或者把什麼翅膀腿都肢解了才好玩)來滿足自己對變化的需求。

對生命的尊重,尤其是對非同類的尊重從經驗上看的確是年齡更大之後才普遍會有的。

我就反思過小時候踩死螞蟻的事情,那時候完全不覺得應該尊重它們。踩地上的螞蟻就好像玩打地鼠的遊戲一樣,不會把螞蟻當作一個有感受有體驗有痛覺的生命體來尊重。踩螞蟻和打地鼠都一樣滿足了擺脫無聊的基本需求,其它的玩法也是類似。


自己小時候好像玩死過不少小動物,小鳥、蜜蜂、蝙蝠、青蛙、魚、螃蟹、小老鼠、蛇等,其他害蟲什麼的就更多啦。

感覺作為小朋友,和這些小動物打交道,出發點是為了滿足好奇,為的是「玩」,但把小動物玩「死」並不是小朋友的目的。

但為了好玩,就要拿小動物做很多有趣的事情,顯然這是拿小動物的生命開玩笑,不過小朋友還沒有「我在殺死一個生命」這個概念,只是覺得好玩。記得小時候做過的:

  • 把捉來的土蜂放在水面上,看它的翅膀在水面上震動引起的有趣的波紋,結果土蜂淹死了;

  • 在小學校園地上挖一個土坑(假裝是小動物的房子),把土蜂放進去,第二天來看它們是不是還活著,結果悶死了;

  • 下雨天看見路邊一隻小蝙蝠很可憐,抓回來放進一個小口袋,放在枕頭邊上想給它點溫暖,第二天醒來發現,睡覺的時候把它壓扁了,死了;
  • 一群小孩找到了一個掛鹽水的設備輸液管,就想怎麼掛鹽水,然後抓來一隻青蛙給它掛鹽水,結果肚子給撐破了,死了;
  • 抓到鳥兒了,放進自己做的小籠子裡面,只知道給它吃米和稻子,它餓或悶死了;
  • 為了測試一種小鞭炮的威力,在一群同伴唆使下把它放進一隻魚嘴裡……
  • 抓到一條蛇不知道放什麼地方比較安全,同時又發現一根粗細正好塑料自來水管,就把它放進那根管子里,頭和尾巴從管子兩端露出來,用透明膠帶固定好放在那裡……
  • 抓到過靛藍色的蝴蝶,用很爛的技術把它做成標本;
  • 在田野中有一棵單獨的 3 米多高樹的,樹的表面完全被成千上萬隻長著白色長毛的毛毛蟲爬滿,剛好有人帶了火柴,結果一瞬間火苗點燃了所有毛毛蟲的白色長毛…
  • ……

小朋友能從各自奇怪的實驗和結果中找到樂趣,代價是小動物的生命。那些曾經給童年帶來樂趣的小生命們,對不起你們!

除此之外,通常被大人教育為害蟲的小動物,蒼蠅、老鼠之類的,小朋友往往以消滅它們為榮。

補充一下,以上和小動物發生的故事基本都是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還養過其他一些小動物,養的時間都比較長,比如山上抓來的野兔、從天而降的鴿子、自己從河裡抓來的鱉,自己抓來的魚… 這些都在家裡養了很長時間。


沒那種事,只是因為小動物比較容易死,我們玩的時候一個不小心就死了。

如果總是故意把小動物往死里玩,長大後會成為連環殺手吧。


為什麼我就從來沒有過這種事情,難道我是不正常的?

我看到東西死了都會有內心不安的感覺。


我覺得:

1. 小時候不知道生和死(倫理道德,情感理智這些都是慢慢養成的),但知道生和死是兩種狀態,就和按開關一樣,而且正好小動物是可供把玩的。

2. 大人對小體型動物同樣沒有太多情感比如小昆蟲,你不會在意自己無意踩死一隻螞蟻,對小孩來說,小動物最多就是這些。


額,不只是小朋友

不殺生是宗教、信仰、理念等的「束縛」,再本質點就是人長大後有了得與失的心理算盤,比如殺掉一隻狗,得到的只是一兩盤狗肉,而失去的是寂寞時的陪伴等,得不償失;我相信當你飢餓難耐只有殺掉狗狗才能活命時,你也會「狠心」的(當然也有些牛人例外)

而小朋友殺生卻只是好奇(弄死了只是意外)

大人因為心智成熟了,除了好奇,如沒殺過人,去試試(如今法律不允許噢);殺生也便有了目的性,終結某個生命是因為其阻礙了自己的存在,而小生物一般不會有這能力影響到你的存在,於是就幸免於難了;反過來推理也即、、、

還有就是小朋友有能力殺小生物,所以小生物杯具了,我很少聽到小朋友毒死一隻狗或貓什麼的


小時候還不懂得生命的意義。加上小時候調皮,就很容易成為壞孩子。

現在懂得了,就會懂得珍惜小動物的生命。

胡維說過的我基本都玩過。握個手。

說說幾個我玩過的:

  • 測試不同動物受到電擊後的反應,最慘的是雄蜂。

  • 相信癩蛤蟆如果跟它建立感情的話不會噴蟾酥,於是去抓癩蛤蟆捧在手心玩,還撫摸它跟它說話(克服內心的恐懼)。結果果然沒噴我呢。哈哈。

  • 以前發現兩隻小蝴蝶在一起交配的時候會把它們分開,結果就都死了。

  • 聽說小鳥剛孵出來的時候看到的第一個人會把他當成鳥媽媽,為了做這個實驗掏過N多的鳥蛋,然後想辦法把它孵出來。可惜至今沒有成功。

  • 掏鳥窩的時候掏了個小雛鳥,結果被我養的半死不活,當時小鳥快死了可不舒服,於是「強制性」送給我妹妹養。我妹妹看出了我的鬼心思哭著死活不要。
  • 小時候最不敢抓的是蛇,最終克服了自己的恐懼在一條蛇爬進洞里的時候揪住了它的尾巴,結果被我扯斷了。

  • 抓過老鼠,給它全身塗成紅色,然後放走。據說同類會把它當做異類攻擊它,然後天天去尋找那隻被同類攻擊的可憐的老鼠。

  • 抓住知了給它截肢,然後放飛它,跟著它跑,等到它飛累了就落下來了。

唉,小時候可造孽呢。

阿彌陀佛。

哎,不知道自己的孩子以後還有沒有這麼多機會接近大自然,在大自然中去滿足自己的好奇心。


據說小朋友會經歷一個什麼都想弄死的時期,當然也包括他們的父母,小男孩會想殺了他爸娶他媽,小女孩想殺了她媽嫁給她爸。但是他們很快發現這是行不通的,對手太強大,於是他們把手伸向了小動物。

當然這不是我說的,我覺得小朋友沒有這麼變態。


人都有生的慾望和死的慾望,毀滅的慾望出於死的慾望


作為動物的話,反而會問人為什麼不把獵物玩死。

尊重生命,是後天習得的社會價值,而好奇心、童趣是人的天性,是生物的本能。


第一、小生物很容易弄死。第二、這些小生物我們認為可能會給我們造成傷害,比如螞蟻可能爬到我們身上咬我們一口。

第三、小孩子的反應是最直接的:誰威脅到我了,誰就要消失,如果有實力就用實力讓他/她/它消失,沒實力就選擇自己消失(走了)。


一種看見動的東西想讓它靜止的本能


還好小孩子殺不了人。

我小時候殺掉的小蟲子數以千計。現在想想有些愧疚。還有不少被我烤了吃掉,真噁心。


也許是源於探索未知的心理需求

想知道結果,想嘗試突破禁忌

可能僅僅是出於未知

1 對行為後果的未知——驅使行動

2 對世俗觀念的未知——不受控制

btw

玩弄小生命致死未必是惡

豢養小動物為惡的人也有


時常聽說某人如何如何虐殺小動物,那些狗、貓啥的也沒招惹他們,這就是「人之初,性本惡」的依據之一。向善多是後天培養的,但有些人一輩子也培養不出善良的苗頭。

有時傾向於支持「黑暗的公正」。那些人怎樣殘害動物,就應該怎樣對待那些人。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或者,儘快出台相關的法律條款,以便有效地遏制他們繼續為非作歹。

另外,對待動物向來殘忍的人,會善待自己的同類(人)嗎?反正我是不會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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