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二平均律
01-28
從這篇文章開始,我們先從最最基礎的樂理開始講。但後面也不一定全都講樂理,具體看我心情吧。我講的這些基本上都是跟吉他結合,而且盡量能讓大家明白。不會說單獨拿出一個樂理名詞來,然後網上搜一下含義粘貼上去。
比如我舉個栗子,十二平均律:將純八度分為頻率比均等的十二個半音的音律,叫做十二平均律。嗯,我是寫了樂理了,告訴大家了。那然後呢,大家對這句話有更深的理解嗎?或是說,我知道這句話意思了,我該怎麼去應用到吉他上?
好,我們一點點展開。可能會有些枯燥,但我們真的想學的話還是得認真看一下。
大家都知道,聲音是由物體振動產生的,其中聲音包含了四要素:高低、長短、強弱、音色。在十二平均律這一塊,我們先介紹高低。物體振動地越快,聲音越高,振動地越慢,聲音越低。一個名叫斯圖加特的物理學家會議決定了每分鐘振動440次為A,即A=440Hz,然後他們把另外一些好聽的音找出來,分別命名了CDEFGABC(高八度的C),還發現這麼排還蠻有規律的,即CDEFGABC中,C-D,D-E,F-G,G-A,A-B為全音關係,E-F,B-C為半音關係。大家可以這麼記,全全半全全全半。
那既然在這串音當中,半音為最小單位了。那C-D之間為全音的話,是不是可以切割成兩個半音呢。好了,變化音出現了。即
(字寫的丑,輕噴)。看到了嗎,這些音總共分成了12份,我們偉大的十二平均律誕生啦!關於為什麼要知道十二平均律以及它的應用咱們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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