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成為人的經歷
之前談過偉大的計劃,神成為人,人活成神;這一節將具體展開,神成為人(基督耶穌)後都做了哪些事兒。
約翰福音二十章31節,「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並且叫你們信了,就可以在他的名里得生命。」
使徒行傳二章36節,「所以,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
我們聽到某人說信「基督」的時候,可能會發出疑問,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呢?基督中文翻譯是「受膏者」,在舊約中,只有王、先知和祭司三種職分可以受膏;新約中,只有耶穌一人能夠兼備這三個身份,因此基督代指耶穌,也說耶穌基督。基督是神的受膏者,為神用靈所膏,來完成神偉大的計劃,做了並要做下面幾件事:創造萬有-成為肉體-釘死-復活-升天-盡天上的執事-再來-設立千年國-完成新耶路撒冷。
歌羅西書一章16節,「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在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都是在他裡面造的;萬有都是借著他造的」。創造萬有這項工作是在舊約世代完成的,其中創造人是一項核心的工作。但那時所造出的人,僅僅是有肉體的生命,沒有屬靈的生命。
約翰福音一章14節,「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
希伯來書二章14和17節,「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有分於血肉之體,為要借著死,廢除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一樣,為要在關於神的事上,成為憐憫、忠信的大祭司,好為百姓的罪成就平息。」
約翰福音十章17~18節,「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再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以上幾節描述了耶穌成為肉體,做了一個實際的人。首先他選擇釘死在十字架上,以人的身份,贖了人欠神的罪。第二步,耶穌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先救贖,再賜屬靈的生命。這個時候凡是信基督的人,神的靈就可以進入人的裡面。
以弗所書四章8節,「他既升上高處(高天),就擄掠了那些被擄的,將恩賜賜給人。」
提摩太前書二章5節,「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也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人基督耶穌。」
這裡說到耶穌升天及天上的職事。耶穌升天將撒旦從死亡中擄掠的人,帶到天上,使人得到屬天的地位。升到高天之後,就成為新約的中保,恢復人與神之間的交通。
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17節,「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發令的呼叫,有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聲,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然後我們這些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同時與他們一切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會;這樣,我們就要和主常常同在。」
啟示錄二十章6節,「他們還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啟示錄二十一章2節,「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裝飾整齊,等候丈夫。」
上面是描述基督再來、設立千年國和完成新耶路撒冷的相關章節。基督再來的時候,會將一切信徒提到空中並審判不信的人,然後在地上設立千年國,與信徒在其中作王一千年。千年國結束,新的世界開始,耶路撒冷成為永世的中心,召會成為基督的身體直到以後的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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