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向老師的二十六刀告訴我們:邪惡不可怕,可怕的是邪惡得毫無道理。

11月12日下午4時許,沅江市三中某班學生羅某傑(男,16歲,沅江市草尾鎮人)與班主任鮑某(男,47歲,沅江市陽羅洲鎮人)發生爭執,羅某傑拿出隨身攜帶的彈簧跳刀刺傷鮑某,鮑某隨即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傑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短短的幾行字就給兩個人的人生打下了一個大大的休止符。老師倒在了自己的辦公室,倒在了自己喜愛的學生的手下,學生則要一生背負著弒師的罪惡,在監獄中度過漫長的歲月,順便埋葬自己一生中所有美好的可能性。

我們希望法律能給我們一個正義的回復,讓所有的犯罪行為都得到應有的懲罰,但我們更希望的是這樣的悲劇沒有發生。而最讓人惋惜的是,我們真的是有機會不讓悲劇發生的。

首先從兇器來說,彈簧跳刀是一種收放自如,攜帶方便的,利用彈簧的彈力裝置的一種刀具,彈簧跳刀一般屬於管制刀具,是具有很大殺傷力的。一個十六歲在封閉式管理學校中上學的學生,如果學校能夠加強一些管理,在案件發生之前是很有可能將刀具搜出來的。沒有這把刀的話,即使因為各種原因師生之間發生衝突,也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慘烈後果。

其次,涉案學生的心理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處理。從目前媒體報道的信息來看,涉案學生一直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老師都認為他考上一個重點大學是沒什麼問題的,不管是學校還是家長都對他寄予很大的期望。但卻沒人問過學生自己的想法,他只想考一個本城的二本學校,「過著輕鬆的生活。」這是一個性格內向和扭曲的孩子,長時間的壓力積壓在心中無法疏導,最終因為一些不起眼的小事突然爆發,驚呆所有人。我們以為學生因為作業上的一點小事就變身狂魔,但仔細想一想,他得在心中預演過多少次,才能做好對自己的老師連續捅刺二十六刀的心理準備?這樣一個漫長的過程中,沒有人關注到一個魔鬼的誕生和成長,如果學校或者家長能注意到這一點,也許我們真的有機會避免悲劇的發生的。

另外,老師的教育方式也不是完全沒問題的。我看到有的媒體報道,涉案學生對增加作業不滿,老師說了一句「不寫就轉班。」這就已經是對學生很嚴重的斥責了,之後據知情人說,老師在辦公室里給學生家長打電話,打不通爸爸的又打媽媽的,就在這個時候慘劇發生了。有人評論過這樣的事情,就是討論為什麼被打被殺的好老師居多,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好老師很有責任心,在學生出現問題的時候會儘力去糾正,在這個過程中一旦方法不對,很容易激發學生的逆反心理,從而發生衝突。所以在鮑老師身上發生這樣的悲劇也不是完全無法想像的了。

最後,我想說,不管我們找出什麼理由來分析這個事情,都無法抹殺這樣一個事實:這個學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禽獸。

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我接觸過很多人性的陰暗面,但我仍對人性抱有期待。每一次發生慘劇時,我都會試著用普通人的心態,把自己代入到角色里,去儘力體會當事人所處的情境,為他的行為找到一些緣由,比如那些在宿舍產子又殺害的學生,甚至比如最近被大家口誅筆伐的劉鑫,我都儘力去設想他們的難處,設想他們的不得已,從而說服自己相信人性總是有希望的。

但這個學生的行為卻讓我無法理解。我們可以批判應試教育,但經歷高三高四的人多了去了,又有幾個人成為嗜血狂魔?我們也可以批判學校監管不力,沒有查出刀具,但學生畢竟已經十六歲,是一個完全能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了,最應該負起責任的首先是他自己。而且大家都知道,上一個帶刀上學的孩子用刀子在書桌上刻了一個「早」字,同樣是帶刀上學,人家就能刻下對自己的反省、對老師的尊重,刻出一把錚錚鐵骨,把自己刻成中國的脊樑。所以學校在其中又有多大的責任呢?

我們還可以說他是因為發生衝突一時情緒失控,但他卻足足捅了二十六刀。我不知道在那幾分鐘連續不斷的捅刺中他的感覺怎麼樣,也不知道他看到老師的反抗掙扎呼喊血如泉涌時為什麼停不下。我相信任何一個神智正常的人都不敢去嘗試體會他當時的感覺,講真,那遠遠超出了一個「人」所能承受的極限。

邪惡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邪惡得完全沒道理。這個學生的邪惡就是沒有道理的,因為沒道理,我們沒法探討,難以分析,不能預防,不知道如何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我們能做的只有默默下調自己對人性底線的期待。

這感覺真挫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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