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審判——《黑格爾法哲學批判》
小序
文本作於1843年夏季,萊茵省的克羅茨納赫,與本專欄之前的文章現實利益與理性國家觀的交鋒——《克羅茨納赫筆記》介紹的《克羅茨納赫筆記》作於同一時期,但是深入閱讀還是能發現《筆記》的思想深度是高於《批判》的,作為《批判》基礎的,還是費爾巴哈對宗教批判的基礎,而《筆記》是超出這一基礎的,當然了,從具體時間上也不難解釋這一差異,《批判》始作於43年3月,而《筆記》則作成於7月,在這四個月的時間裡,馬克思的思想確實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飛躍,不過這種飛躍在《批判》的後半部分已經隱約有所展現。
另外,作為重要文本解讀,還請讀者們將時間先調整到前文之前,重啟這一次在馬克思批判黑格爾歷程上的重要文本閱讀。
一、為君主制而生的黑格爾法哲學
顯而易見的,文本批判的主要對象是黑格爾法哲學,法哲學的具體觀點需要從黑格爾的著作《法哲學原理》開始談起,《原理》出版於1821年,當時作為普魯士官方哲學家的黑格爾任教於柏林大學,《原理》作為一部反映黑格爾的君主製法律觀、道德觀和倫理觀以及國家觀是有著相當重要的地位的,法哲學包括三個部分:最基礎的自然法;從自然法中區分出來的道德;道德的最高表現倫理,而國家倫理就是黑格爾法哲學的主題及核心演繹成果。
追溯歷史,這種觀點也非黑格爾首創,正如黑格爾的政治哲學建立在近代自然法身上,這和國家是理性的高級階段相適應,國家作為一種高級產物出現在斯多葛派、霍布斯的文本中,霍布斯等人在近代開創的自然法傳統本身就為王權專制留下了餘地,在讓·布丹的主權學說中,主權有了不可分割性和主權者的至高無上性,但在後續的發展中,三權分立等學說把權力一分為多,黑格爾表述的,部分權力本身體現了整體權力,部分在流動和聯繫中體現了全體的觀點,則是基於黑格爾辯證法,也正是由於辯證法作為黑格爾獨特方法論的原因,黑格爾是第一個又把多統一起來的人。
在黑格爾看來,真正的自由是以一定的約束為基礎的,不受約束的自由並不是真正地自由,而約束自由的,必須是一種具有客觀性和普片性的外在,即「法」。出於最基礎的一個層次上的法,就是自然法,規定了人的權利以及「禁令」,二者結合決定了「自然法」是什麼,而禁令,就是不允許侵犯他人人權,人權則通過能否讓渡區分出所有權、財產權和自由意志、人格,人權中通過契約讓渡的就是財產權和所有權,而不可讓渡的,就是自由意志、人格。契約作為讓渡的標誌,違背了契約就是不法、欺詐、犯罪,黑格爾對三者進行了區分:非故意的不法是在承認了法的,可以不予處罰;而欺詐則是把法當做假象;犯罪則是徹底的否定法律,是真正地不法。上述的一切就構成了法哲學的基礎層次,即抽象法、自然法層次。
在第二個層次,也就是在前一層次中被區分出來的自由意志的層次,黑格爾又繼續進行了區分,分為三個階段:一、通過自有意志實現的外部行為,人是否故意為之,非故意的一切都是談不上道德的;二、故意的外部行為的客觀結果,是好的還是壞的,壞的是談不上道德的;三、故意行為的動機,動機是向善的才是道德的,同時善也分為形式上的和真實的,前者反映的是主觀意志的特殊性,表現了人的特殊情慾任性,不具有客觀性和普片性,而後者則是真實的主觀與客觀的統一,同時也與前者的主觀性分道揚鑣,是真正的觀精神的體現。
第三個層次,客觀精神的層次,即倫理,根據前面的演繹,可以得出:倫理是外物、內心的統一,法與道德的統一,主觀和客觀的統一,客觀精神的實體,同時倫理才具有現實性,而法和道德不具有這種完整的現實性,他們必須以倫理為基礎而存在。
同時,倫理的發展經歷了家庭、市民社會、國家三個階段,家庭首先展現了倫理,個體在家庭共同體下自我提升,創造出了超越個體存在的高級實體、而在市民社會階段、個體為了各自利益而活、彷彿又失去了倫理,而在國家階段、倫理又重新表現了出來,組成了新的共同體並超越自我。
二、費爾巴哈的批判方法
對黑格爾來說,無論是自然哲學還是精神哲學(法哲學屬於精神哲學)都是對邏輯的補充與應用,法哲學作為客觀精神哲學也同樣是對邏輯學的補充及應用,自然而然地,黑格爾的法哲學的自身任務就是按照邏輯學的概念體系來推演整個法哲學體系,從自然法到國家倫理的體系,也唯獨只有在黑格爾辯證法和邏輯學框架下構建這個體系才能實現這一終極目標,而解釋這一體系合理性的客觀世界本身卻不過是一個補充,甚至只是用於引證黑格爾觀點的旁徵博引,在這個過程中,哲學對象的主體與客體實現了絕對的顛倒,用費爾巴哈的話來講,就是主詞與謂詞的顛倒,現實與觀念的顛倒,在費爾巴哈批判黑格爾宗教觀的時候,就是將主詞與謂詞重新顛倒回來。當然了,這個方法並不是憑空誕生的,它源自於黑格爾自己的哲學方法論。
黑格爾曾在《精神現象學》的序言中提出這一方法論,即主謂辯證法:從具有個別性的主詞出發得出該事物a的規定,再通過特定的謂詞,決定事物a』是a,從而使這些謂詞與主詞發生聯繫。在黑格爾這裡,決定現實事物是什麼的是事物的規定,而非現實本身。現實中,觀念作為謂詞,在黑格爾辯證法下與主詞的辯證中,實現為一種即是主詞也是謂詞的狀態,再通過消解主詞的主導地位而徹底用謂詞取代了主詞,而主詞本身卻退化為謂詞的實現、表現形式,以此實現了主謂之間的完全顛倒,現實與觀念的完全顛倒,與現實本身的完全抽象化、客觀化。
三、唯物主義的初試煉
馬克思對黑格爾批判的起點,也就是這套以費爾巴哈體系為框架的主詞謂詞重新顛倒,將主詞重新歸為佔主導地位的主體,即現實為主詞,觀念為謂詞的關係。他一針見血地支出「黑格爾使各謂語、各賓語變成獨立的東西,但他這樣做的時候,把他們同他們現實的獨立性,與他們的主體割裂開來,然後現實的主體作為結果出現,其實正應當從現實的主體出發,考察他的客體化,因此,神秘的實體成了現實的主體,而實在的主體則成了某種其他的東西,成了神秘實體的一個環節……」
在《批判》中,馬克思的思想深度停留在費爾巴哈層級,即人與人的社會為主體,這個主體作為謂詞存在與黑格爾倫理髮展的第二個階段,在倫理的三個階段中,家庭、市民社會、國家是階段性的從屬關係,也就是說,家庭依存於市民社會,而市民社會依存於國家,國家是前兩者的最高體現。用黑格爾的方法論來形容就是家庭、市民社會被看做是國家的概念領域,國家的將自己的現實性分配給這兩個領域,而國家自己的現實性則又由這二者在不斷整合中返還,通過這一現實性的轉移,黑格爾似乎成功地將理念升格為獨立的主體,而家庭、市民社會對國家的關係就變成了理念的內部活動,而事實上家庭和市民社會才是國家的前提。
但是,在《批判》的第一部分,馬克思僅僅只是提出了這個通過顛倒主謂此關係得出的一個必然邏輯推論,並非深思熟慮的結果,與後來「市民社會決定國家」的意義完全不同,從一開始,馬克思就指責黑格爾對市民社會與國家的二元論是未解決的二律背反,馬克思意圖使市民社會顛覆抽象的觀念主體政治國家,隨著批判的深入,馬克思開始追隨費爾巴哈對基督教天國的批判以達到對現實世界的肯定的方法,即著重點轉向對現實世界的肯定。
馬克思明確指出,應該是君主制的理想是民主制,而非民主制的理想是君主制,真正意義上的民主不是現代意義上超越於人民的私人生活和物質生活的形式國家而是現實的人的生活本身,在這種民主制中,個人與國家,私人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實現完全統一,抽象的政治國家以此得到了消解。
在這一消解政治國家的過程中,馬克思實現了對之前用市民社會顛覆抽象國家思想的超越,不僅僅是思想上的超越,還有另一個重要觀點的形成,即認識到了市民社會本身就是被君主制所顛倒,馬克思現在想用真正的現實的人,應然自由的人去取代,抽象國家、市民社會中被顛倒了的觀念上的人,在這種視域之下,抽象國家與市民社會歧視不過是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國家與市民社會的二元分裂,並不能通過市民社會顛覆國家而消除,而馬克思的關注點也就不再是政治批判而是社會批判了,於此,馬克思便不再繼續批判黑格爾的國家學說,因為當問題從政治本身轉移到社會本身時,對政治的批判就失去了意義,同時政治本身也失去了作為主詞的資格。馬克思正是在國家觀上繼承了費爾巴哈對恩格爾哲學體系的批判,即對這種邏輯泛神論的批判,將人、市民社會從黑格爾的神秘邏輯主體中解放了出來。
四、不足之處與後話
縱觀整部《批判》馬克思僅僅還只是在費爾巴哈框架上進行了主詞謂詞顛倒的嘗試,仍有許多部分還未觸及核心,比如黑格爾法哲學背後隱含的等級制度,也在批判中被繼承了下來,同時,就像主謂辯證法本身,在觀念上進行觀念活動,僅僅只是顛倒了觀念上的現實與觀念是遠遠不夠的,距離徹底的真正的觀念與現實、主詞與謂詞的顛倒還有一定的距離。不過,我們能看到的是,馬克思在不長的時間裡,徹底實現了這種質的飛躍,並最終將黑格爾體系、費爾巴哈體系掃進了歷史垃圾堆。
(另感謝第二次研讀小組成員 @空心菜 @李同學 @新醅待雪 @華颸霖 為本文做成做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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