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悍然挑戰公眾底線,莫讓網路「暴力」來審批人性之惡!

一、禮大於法,自古以來就是天經地義!

禮與法,涇渭分明共同治理社會!犯罪了,法律伺候!日常行為,由禮法約束!

問題是:禮與法矛盾的時候,誰大?

史書《列女傳》記載,東漢一女子趙娥,其父被村霸李壽打死,鄰居見其瘦弱,勸其放棄為父報仇!趙娥說:「殺父之仇不共戴天,此仇不報我活著有什麼意思?」在其手刃仇人後,割下村霸頭顱去衙門自首!縣官也感到很為難:殺人依法償命,但百善孝為先,為父報仇是大孝!縣官最後難斷,拒絕受理此案而辭官!漢靈帝得知,不僅免其死罪,還特封趙娥為「孝女」「烈女」以示嘉獎!

最近的山東辱母案,一審判決於某無期,輿論嘩然!經山東高院二審後,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這就是說,從古至今,當禮與法矛盾抵觸的時候,禮大於法,便成為社會的潛規則!

禮,就是現在的道德!

無禮,社會何以安然運行?

無禮,個人何以心安理得?

二、江歌案之惡:在於法律之外公然調整公眾的善惡底線!

江歌案,現在根本沒人討論殺人犯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法律自會處罰無可爭議),反倒是集中在貌似的「無關」者劉鑫身上!

善有善報是公眾希望的社會運行規則!以怨報德則是最為世人所不恥的卑劣行為!

江歌夠仗義嗎?絕對夠!

劉鑫被前男友威脅向江歌求助,江歌收留劉鑫在自己租的房內,算不算仗義?

陳世峰反覆威脅與跟蹤劉鑫,江歌意識到危險要報警。劉鑫以自己居住不合法為由請求,江歌就放棄了報警,算不算仗義?

陳世峰追蹤到兩人住所,江歌趕緊讓劉鑫進門躲避,自己在屋外跟陳理論,算不算仗義?

而劉鑫在屋內聽到江歌的呼救聲,卻選擇了不開門,這是什麼TMD行為?

江歌老母赴日本尋找兇手,劉鑫明知是陳世峰,卻裝聾作啞。

江母數次向劉鑫詢問江歌死時情況,劉鑫置之不理。

江歌葬禮,劉鑫不參加,為她而死,卻情薄如此。

江母在網上推測:兇手可能是劉鑫前男友。劉鑫暴怒威脅江母:「再出這種新聞,我就停止協助警察。」劉母還破口大罵:「她命短,她不是為了俺閨女!」「不識可憐的JB草的東西!」

劉鑫母女的行為,擊穿了數千年來鑄成的厚實的社會道德底線!

人可以無恥,但不能這麼無恥!更不能以無恥為榮!

這不僅僅是將自己的恩人視為無物,更將公眾的基本良知踩在腳下,吐了口水,又狠狠的踩上幾腳!

就算社會底線可以偶然穿過,但不能如此無視公眾智商公然挑戰!

三、讓惡人得到懲罰是最基本的善!法律缺席,網路能不能懲罰人性之惡?

每個人之所以如此氣憤,更是對劉鑫母女的認知產生了恐懼!

如果讓惡得不到應有的懲罰,每一次行善都付出無可挽回的代價!等待這個社會的會是什麼?

我們每個人,還要不要行善?

社會中行善如果都要付出生命,誰還會傻傻的去行善?

惡人得不到懲罰,只會助長更多的惡!

每一次沉默,就是降低作惡的成本,每一次退讓,就是增加作惡的機會!

法律可以懲罰犯罪,但誰來懲罰人性的惡?

很多人說:我也反對網路暴力,但我從來沒有如此期望,在法律對人性之惡沒有辦法的時候,由網民來對人性之惡進行終極審判!

我只是希望,不要讓這對糟心的母女,拉低了社會的道德底線!

讓惡人得到懲罰,是最基本的善!

人性之惡,也不該是法外之地!

維護並提高社會的道德標準,是每個網名的份內之事!

因為,我們從來都不是自己生活的旁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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