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經營之,三大連鎖模式的異同
連鎖經營的這種模式,如今已經在我國企業中流傳開來,眾所周知的是,連鎖經營的模式分為三大類,那麼,這三大類的異同在哪裡呢?今天,就來和大家分享一下。
連鎖經營模式分別為:特許連鎖、直營連鎖、自由連鎖。從各自的定義和特徵可以看出,三者之間都有比較明顯的區別。
首先我們先來說特許經營與直營連鎖的區別
1、產權隸屬關係不同。特許經營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係,各個特許加盟店的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沒有資產紐帶;而直營連鎖中的每一個分店都是屬於總部所有,而且,每個分店都是由總部直接運營、集中管理。這是特許經營與直營連鎖最本質的區別。其次,特許經營總部的擴展模式是利用他人的資金來實現迅速擴大產品市場的佔有率,所需資金較少。相比之下,直營連鎖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
2、法律關係不同。特許經營中特許人(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之間的關係是合同關係,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建立起關係,並通過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直營連鎖總部與分店之間的關係則由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調整。
3、管理模式不同。特許經營的核心是特許經營權的轉讓,特許人(總部)是轉讓方,被特許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許經營關係是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形成的。每個門店的人事和財務關係相互獨立的,特許人無權進行干涉。而在直營連鎖經營中,總部掌握著每個分店的所有權,對分店經營中的各項具體事務均有決定權,分店經理只是作為總部的一名僱員,不能按照自己的主管意見去操作,完全聽從總部的戰略安排。
4、涉及的經營領域不完全相同。直營連鎖的適用範圍相對特許經營來說比較有局限性,一般限於商業和服務業,而特許經營的範圍則寬廣得多,除商業、零售業、服務業、餐飲業、製造業、高科技信息產業等領域外,在製造業也被廣泛應用。
再來就是特許經營與自由連鎖的區別
1、特許經營是總部和加盟店依照一對一的特許經營合同成立的,而自由連鎖是加盟店自發、自願共同結成的組織。
2、特許經營的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存在縱向關係,各加盟店沒有橫向聯繫,即加盟店的許可權只受限於總部,和其他門店並不存在制約或者合作的關係。而自由連鎖的加盟店之間則存在橫向聯繫。
3、自由連鎖是由加盟店集資組成,所以加盟店可以得到由總部利潤中作為戰略性投資的、持續性的利潤返還,而特許經營中沒有這種總部對加盟店的利潤返還機制,總部只會對加盟店進行戰略或是技術上面的指導。
4、自由連鎖成員店的經營自主權比特許經營加盟店多,相互聯繫更為鬆散。而且特許經營加盟店在合同期內不能自由退出,自由連鎖店可以自由退出。
5、自由連鎖總部一般是非營利性機構,一般來說只會收取少數的技術支持的費用。然而特許經營中則有特許經營費用或者保證金等。
6、特許經營體系通常依託於特許人開發的某些獨特的產品、服務、經營方法、商號、商譽或者專利之上,而自由連鎖則主要是為了方便商業的進行而自發形成的組織。
好了,今天的分享到這裡就結束了,如果你對以上觀點有疑問,歡迎留言,與我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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