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上請」迷思

  如果有了解過日本動畫製作或者是出品的朋友,應該會見到過「製作」和「製作」,「元請け」和「下請け」或「製作元請」和「製作下請」這兩組詞,並為難免為這兩組詞的意思感到迷惑,以至於出現了「製作委員會」「製作上請」之類的詞語。本篇專欄旨在簡單介紹這兩組概念,為迷惑的讀者解惑。

一、

  「製作」和「製作」最讓中國大陸漢母語者迷惑的地方在於,「制」字是「製」字的簡化字,它們實際上是同一個字的不同表現。但在日文環境下,「制」和「製」是兩個獨立的漢字,雖然在日常使用中,連日本人都是混用的,但在法律層面卻有嚴格區分的。

  在日本的《著作権法》(著作權法)中,所有著作權皆是歸「製作」方所有的,而在第十六條(映畫の著作物の著作者)中,區別使用了「製作」一詞,與「導演」「演出」「攝影」「美術」等概念對等。

  在通常情況下,一個作品的創作者,即為作品的「著作者(著作人)」同時也是「著作権者(著作權人)」,享有作品的「著作財産権(著作財產權)」和「著作者人格権(著作人格權)」。前者是「用作品賺錢」的權利,後者是「宣稱作品是自己創作」的權利。

  而「著作財產權」是能夠轉讓的,買到「著作財產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雖然完全沒有參與作品的創作,但也能成為作品的「著作權人」,行駛具體的權利。

  因此,日本《著作權法》中的「製作」方,指的就是最終擁有著作權的人(自然人或法人),他可以是實際創作的「製作」方,也可以僅僅是著作權持有者。

  回到日本動畫製作上來,「製作」通常就是指擁有動畫著作權的企業,即現代漢語說的「製片」或者「出品」企業,而「製作」則是具體創作了動畫作品的企業。所以,「製作委員會」如果譯作現代漢語,應該是「出品委員會」或者「製片委員會」,譯作「製作委員會」是純粹的錯譯。

二、

  「元請け」和「下請け」其實都是源自於建築工程領域的術語,一般會圖方便寫成簡體字「元請」和「下請」。這裡的「請(請)」,實際上是「請負」的意思,對應的漢語就是「委託」。

  比方說,房地產開發商要建一個樓盤,把具體的建築工作委託給一家建築公司,比如說甲公司,來全權負責。甲公司就是「第一級受託方」,就是「元請け」,甲公司不可能自己一家來完成所有的工程,所以在做好規劃之後,把工程拆分為建築樓房、鋪裝地面、排水排污等等多個部分,又分別委託給了 A、B、C、D 等幾家公司來。A、B、C、D 是整個工程的「下一級受託方」,就是「下請け」。

  如果開發商在一開始就找了甲、乙兩家公司來完成這個項目,那麼甲、乙都是「元請け」,而這兩家公司分別委託的公司都是「下請け」。

  而根據現代漢語的用語習慣,「元請け」就是總承包公司,簡稱「總包」,「下請け」是分別承包,即「分包」。

  回到動畫製作領域,一部動畫的出資方(比如電視台、出版社、廣告公司或者「出品委員會」),就相當於上面說的房地產開發商,他們委託具體的動畫製作公司來創作動畫作品,那些受託公司就是「製作元請」(注意不是「製作元請」),而元請公司會聘請導演、委託獨立原畫、委託第三方公司來協助完成這部作品,這些受委託的人就是「製作下請」。

  能當「元請け」的,通常是我們熟悉的動畫製作公司,比如東映動畫、SUNRISE、A1-Pictures、京都動畫、P.A.Works、J.C.Staff、Shaft 等等。他們負責整部動畫的製作管理。而「下請け」則是一些比較小的工作室或個人,承擔某些部分的工作,最常見的就是獨立原畫師。而很多可以當「元請」的動畫製作公司,也會參與「下請」的工作,比如 SUNRISE 當「元請」的作品,PA 當「下請」幫忙做「中間畫」之類的情況也是存在的。

  那麼,既然有「下請け」,又有沒有「上請け」呢?其實是有的,同時還有「橫請け」。不過它們都是建築行業的術語,在動畫製作領域並不會使用。

  和「下請け」這個詞不同,「上請け」和「橫請け」其實並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行業內約定俗成的術語。

  在法律上,日本的企業是被劃分為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的。

経済産業省中小企業庁:FAQ「中小企業の定義について」

  在建築業中,資本金在 3 億日元以下或員工數量在 300 人以下的就是中小型企業,員工 20 人以下的就是小型企業。

  建築工程招標時,大型企業中標後把工程項目分隔外包給中小型企業,就是常說的「下請け」。這時的「下」就變成了雙關語,既表在委託層級上的「下一級」,也指企業規模的「上下級」。所以如果是中小型企業反過來委託大型企業,就會被稱為「上請け」。如果這個企業自身是「下請」企業,把自己分到的項目委託給與「元請」企業同級企業,就叫「橫請け」。但在法律層面,這些都是「下請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建築行業中的「上請け」和「橫請け」很可能是違法的。日本的《建設業法》禁止進行「一括下請負」,即我們說的「倒手轉包」,把整個工程項目外包給另一個單位,原承包方不再對項目進行管理和負責,只做了個轉手中介。這樣極容易造成不具備資質的承包單位參與了建設,既造成安全隱患又對其他競標者不公平(靠劣質承建方壓低工程造價,引起惡性競爭),所以這種行為是嚴格禁止的。在發生「上請け」或者「橫請け」的時候,如果存在這種轉包行為,那就是違法的。

  在實務中,具有更多資源和技術實力的大型企業極少為中小企業打下手,但日本在一些地方性項目中,為了扶持本土企業,會有優惠本土中小企業的政策,所以中小企業其實是比大企業有優勢的。這時,如果不具備足夠能力的中小企業爭得項目,然後轉手「上請」大企業來承包,就會造成不公平競爭,也會形成大企業壟斷的隱患。因此在日本建築行業中,「上請け」和轉包行為基本上是劃等號的,會被謹慎對待。

  回到動畫製作的領域,動畫製作領域並沒有建築行業那樣的規定,同時企業規模不會像建築行業那樣懸殊,因此並沒有形成「上請け」這樣的術語,自然「製作上請」之類的說法也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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