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一個人或一個民族

作者盧梭|節選自《社會契約論》何兆武 譯/ 商務印書館 / 2003

建築師在建造一座大廈之前要先勘測和檢查地基,看它是否能承受大廈的重量。同樣的,一個有智慧的立法者也不會一開始就制訂一部本身不錯的法律,而是要首先弄清楚這部法律的統治對象能不能接受並支持它。正是這個原因使得柏拉圖拒絕為阿卡迪亞人(Arcadian)和昔蘭尼人(Cyrenian)制訂法律,因為他深知這兩個民族都同樣富有,是不會接受平等的法律的。

克萊特(Crete)就是一個擁有著好的法律和壞的人民的民族的例子,米諾王曾經試圖訓導的是一些被邪惡所支配的臣民。

世界上曾經存在過上千個顯赫的民族,但他們並不能遵從好的法律,即使是那些能夠接受好法律的民族也只是在其歷史上某段短暫的時期具有這種接受的能力。這時的民族就如同一個人,在幼年時期是適合教育的,也願意接受新的事物,但隨著年齡的增長,便越來越頑固和僵化了。一旦這個民族形成了某種習俗,或者某種偏見一旦生根,任何改革都成為冒險且徒勞的事情。一個民族是不會容忍別人觸碰它的缺點的,哪怕是別人出於好心想消除這個缺點。這就如同那些愚蠢懦弱的病人往往諱疾忌醫,見到醫生就發抖。

就如同某些疾病可以擾亂病人的大腦,從而使他失去對過去的記憶,有時國家的歷史中也會出現某些動亂時期對整個民族產生深重的影響,這種影響就如同重病對病人的影響。這時,人們不是對忘記過去感到恐怖,而是恐慌於對過去的回憶。一個國家只有不忘記過去,才能夠在飽經戰火的洗禮後重新獲得新生,也就是說,能夠跳出死亡的擁抱而重獲青春。萊克古斯時期的斯巴達,塔爾干王朝之後的羅馬,就有著類似的經歷,現代社會的荷蘭和瑞士在驅逐暴君後也同樣重獲新生。

但這種事例並不常見,它們只是些特殊的例子,這需要從相關國家特殊的制度或歷史環境來解釋。這些事例甚至不可能在同一個民族中重複發生兩次。一個民族的人民追求自由,只有在其未開化之時,當社會的元氣耗費殆盡,人民只會在動亂中流離失所,革命也無力挽回這種局面。因為人民身上的鎖鏈一旦被打破,他們就被分解成單獨的個體,人民也就不復存在了。因此,人民需要的是一個善於統治的主人而不是解放者。自由的人啊,請你們記住這一句格言:

自由可以獲得,但絕不可失而復得。

和人的成長一樣,一個民族也要經歷一個成熟期,這時它才有可能接受法律的制約。但這種成熟期並不是一目了然的,要想識別它並非易事,過早地實施法制往往只會導致失敗。

民族與民族也不相同,有的民族從誕生時就能接受法律,而有的民族就是等上十個世紀也未必可以。俄羅斯人從未實現過有效的治理,因為他們過早地進行了這種嘗試。彼得大帝可以被稱為一個極具模仿能力的人,卻不能被稱為天才。

真正的天才具有創造性,能憑空創造一些新的事物。他所做的某些改革是合理的,但更多的是舉措失當,他僅看到他治下的人民尚未開化,卻未看到他們還沒準備好接受政府的治理;此時他要做的只是需要訓練他的臣民以使他們成熟,他卻要試圖使他們成為文明人;他試圖將他的臣民改造成德國人或英國人而非俄羅斯人;他強迫他的臣民成為他們本不應該是的樣子,卻無法成為他們本應該是的樣子。

這就如同有的法國教師所採取的教育方法,把在童年時期的孩童教得很顯赫,在孩子長大後卻會一事無成。沙皇俄國企圖征服歐洲,最終卻發現自己被歐洲征服了。韃靼人作為它的臣民和鄰居將成為它的主人,也是我們的主人:

這種革命在我看來已無可避免,歐洲所有的君主都在同心協力地加速這種革命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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