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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緣政治(5):中國能承認麥克馬洪線東段合法而否定西段嗎?│脫苦海

地緣政治(5):中國能承認麥克馬洪線東段合法而否定西段嗎?│脫苦海(2017/08/29)

先說結論:莫講中國不承認麥克馬洪線,連當時的西藏也不承認,而所謂「麥克馬洪線緬甸段」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又何來中國會承認?

19世紀中葉,為了確保商業利益,英國出兵哲孟雄(錫金),與清政府分別簽訂了《中英藏印條約》和《中英藏印續約》,迫使中國承認錫金為英國「保護國」,開放西藏邊界通商,並確定了西藏與錫金的邊界。然而,西藏噶廈政府拒絕承認這些條約。

由於擔心西藏倒向俄國,英國於1903年入侵西藏,並於1904年攻佔拉薩,達賴喇嘛出逃外蒙古。留守的噶廈政府官員在英軍與駐藏大臣有泰的壓力下,接受了英軍提出的條約。9月7日,英國指揮官榮赫鵬與西藏哲蚌丶色拉丶甘丹三大寺的寺長等人在拉薩正式簽署了《拉薩條約》,接受了西藏通商。由於條約將西藏定義為附屬國,清政府禁止有泰在條約上簽字。1906年,英國作出妥協,同意不佔並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英於北京簽訂了《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1910年,清政府與噶廈政府的關係惡化,四川新練陸軍出兵西藏,在西藏建立了直接統治。然而不久之後辛亥革命爆發,1911年11月,英國幫助西藏人攻打中國西康一帶,引起中英之間的外交問題。清帝於1912年退位,為了確保既得商業利益,1912年英國出兵藏南,直接佔領了麥克馬洪線以南的達旺等地區,並成功獲得了當地部落的支持,建立了地方政府。至1912年底,西藏噶廈政府驅逐了駐藏大臣及所有駐藏清軍,宣布獨立。

西姆拉條約

民國政府在1912年宣布把西藏改為內務部所管理,英國表示反對,警告中國不得改其為行省以及對西藏增兵。由於歐洲局勢緊張,英國為求儘快解決西藏問題而要求召開會議,解決西藏問題。1913年10月至1914年7月間,在印度北部城市西姆拉舉行的由中華民國政府丶英屬印度和西藏噶廈政府三方參加的會議。會議主要是討論西藏與中國的關係,以及西藏與印度丶中國的領土分界。

1913年11月,中丶英丶藏三方面在英殖民地印度西姆拉(Simla)舉行外交會議。會議中,英國代表麥克馬洪(A.H.McMahon)提議,劃分西藏為兩個部份,青海南部丶四川西部為內藏,內藏以南和以西的部份為外藏;外藏劃為自治區,但是中國方面不同意。由於關於內外藏分界丶西藏地位等事項無法達成協議,中國政府的與會代表最終於1914年7月3日退出了談判。

同日,英方談判代表英屬印度外務秘書亨利·麥克馬洪在德里和西藏噶廈政府談判代表秘密換文,以支持西藏獨立等為條件,換取西藏方面接受了包括麥克馬洪線在內的西姆拉條約,條約中劃分印度和西藏的東界,此條疆界即所謂的「麥克馬洪線」,事實上西藏等於脫離中國而獨立,中國政府依舊未予以承認。

條約將西藏分為「外藏」和「內藏」。「外藏」(大致相當於衛藏和康巴西部)「將繼續由拉薩西藏政府管轄,以中國為宗主國,但中國不會幹預其行政。」「內藏」(大致相當於安多和康巴東部)將在中國政府的管轄之下。條約的附件也定義了西藏與中國之間的邊界,及西藏和英屬印度之間的邊界。後者即麥克馬洪線。

根據麥克馬洪線,約9萬平方公里土地被劃歸英屬印度,藏印的邊界線被向北移動了將近一百公里。對包括麥克馬洪線在內的西姆拉會議的協議,歷屆中國政府都不予以承認,西藏則因接受該協議,如同成為英國的保護國,印度獨立後繼承前英屬印度的一切國際法上的義務,承認該協議。

西藏噶廈代表團團長夏扎·班覺多吉與英國代表團的查爾斯·阿爾弗雷德·貝爾會前在江孜見面,夏扎·班覺多吉向貝爾出示了中國在藏東官員的來信,信中要求西藏與中國先在昌都談判。袁世凱政府立即電令中方代表陳貽範駁斥∶「一丶西藏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其向為中國領土之關係,繼續無間……三丶西藏於外交及軍政事宜,均應聽受中國中央政府指示而後行,非由中國中央政府,不得與外國訂約……」,見中國不甘示弱,英國又在西藏和印度上提出一條「麥克馬洪線」,把面積達9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劃歸英屬印度。

英方代表用欺騙手段驅使中方代表陳貽範在條約草案上「草簽」。陳貽範當即聲明,「正式簽約需在接獲中央政府命令後方可進行」。陳貽範的「草簽」內容傳回國內,袁世凱政府當即電令陳貽範立即聲明∶一丶取消草簽。二丶不承認麥克馬洪與西藏代表秘密簽訂的一切條約和文牘。同時,中華民國政府指示駐英公使照會英國政府∶中國政府不承認未經承諾之西藏所簽之約或類似文牘。面對譴責,當時的英國政府不得不承認∶西姆拉會議沒有產生中國政府作為締約一方的任何協定。而「麥克馬洪線」也未獲承認。

西藏代表接受麥克馬洪線的條件,是英國能使中國接受西姆拉條約(目的是使中國承認西藏與中國分離)。由於中國沒有接受西姆拉條約,藏方並不承認麥克馬洪線。

中國與緬甸劃界

英國在緬甸雲南邊界上,也採取了蠶食北進政策。1913年,英軍佔領片馬鎮,切斷了雲南和江心坡的聯繫。1927年,英軍趁國軍北伐,北洋政府解體,又佔領了江心坡,國府對英國提嚴重抗議。1934年1月20日,英軍更加北進,佔領雲南班洪銀礦,但在遭到中國人民反抗,英軍終於戰敗退走。但英軍仍然佔據江心坡。

七七事變發生後,當時的蔣介石根據中日雙方實力對比,預見到中國的沿海可能會不保,所以基於戰略的考慮在大後方的雲南開始修建通往緬甸的公路,這就是滇緬公路。戰事的發展驗證了蔣的判斷,中國沿海幾乎都被日本佔領。而此時連接雲南和英屬緬甸的滇緬公路成了維繫中國繼續抗戰的重要的物資交通線,當時中國從西方(特別是美國)購買的軍用物資大多是通過滇緬公路運到國內,因此把她說是一條生命線也毫不為過。中國與英國同屬「同盟國陣營」(太平洋戰爭仍未爆發),按理說英國應幫中國。但是英國在佧佤山區重新划了一條對英國有利的邊界,包括已被英軍非法佔領的雲南領土,並以封閉滇緬公路作為要挾強迫中國政府承認即成「佔領事實」。英國的理由是英國是冒著與日本開戰的風險來通過這條公路來給中國抗戰輸血,所以英國需要中國的讓步補償。而劃這條線就是要國府對英軍已佔領的中國土地,包括江心坡,片馬等地給予法律確認。

1941年6月18日,為了抗日戰爭的大局考慮,中國政府用換文的方式確認了這一段邊界。但日軍很快就在太平洋戰爭後,開始進攻緬甸,所以這一段邊界並沒有真正樹立界碑。此後中國前後派出40萬遠征軍協助英軍抗擊日軍,但是英國的戰略重心始終不在亞洲,歐洲戰事吃緊讓其無暇顧及亞洲殖民地。最終英國政府決定全面放棄緬甸,中國遠征軍從援助英軍變成掩護英軍撤退。英國方面為減少自己的傷亡,在戰鬥中採用「不辭而別」的撤退,把中國遠征軍的側翼暴露給日軍,以導致中國遠征軍野人山之難。中國遠征軍作戰勇敢,也打出了許多經典戰例,但孤立無援的這支孤軍以傷亡20萬的慘痛的代價仍未阻止緬甸的陷落。

二戰結束後,緬甸的日軍在被盟軍(中英)打敗後,在江心坡的中國遠征軍被迫遵守「1941年線」,從江心坡撤軍,而英軍隨即佔領江心坡。印度丶巴基斯坦丶緬甸等國相繼獨立。1947年,剛剛獨立的印度與中華民國建交並在中國設立大使館時,國府對印度代辦明確表示了不承認麥克馬洪線的態度。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的中央政府也變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延續了之前歷屆政府的一貫立場:不承認麥克馬洪線。

1954年緬甸總理吳努訪問中國時發表了著名的「大象羔羊論」:中國好比大象,緬甸好比羔羊,大象會不會發怒,無疑都會使羔羊常常提心弔膽。……很坦率地講,我們對大國是很恐懼的。由於國民政府和英緬當局當年有「1941年線」在先,同時也是為了中緬有友好,最終,中國還是決定在1941年線的基礎上重新劃定中緬之間的邊界。1960年1月28日,《中緬邊界協定》簽訂,中國事實上承認了1941年線,放棄了1941年線之外的領土。中國收回了片馬鎮,但永遠失去了江心坡。

但遺禍影響還沒有消除:中印邊境的談判為什麽如此艱難也和中緬邊界脫不了關係,印度認為:既然你中國變相承認了「麥克馬洪線」的緬甸段(就是1941年線),為什麽不承認同一條「麥克馬洪線」的印度段呢?對此,中國認為:1941年線和麥克馬洪線不同。1941年緬甸段為國府當年用換文形式所認同,中國是蕭規曹隨。而在藏南段,歷屆中國政府,包括大清(1913年已被推翻),北洋政府,國民政府都未曾給予承認。

從地圖看中印緬劃界

心水清的讀者應該看到,是印方刻意混水摸魚,將中緬之間的1941年線講成「麥克馬洪線緬甸段」,那麽可不可以將深圳河講成「麥克馬洪線深港段」呢?而一般人理解的麥克馬洪線其中一個例子是廖東凡丶張曉明丶周愛明,《圖片西藏古今》(香港:三聯書店,1998年8月第一版),頁142。

但當時的條約文本是這樣的:

麥克馬洪線的最東,只是去到獨龍江,根本就不是中緬邊界的主體,而西姆拉條約亦不是用來界定中緬邊界,那又何來所謂「麥克馬洪線緬甸段」?而麥克馬洪線的界定是順著地形和山口位置的,確實怎樣劃也與中緬定界沒有關係,又怎樣可以將該線延長?

安利一下筆者有關一帶一路的專欄文章,每篇都是看了很多資料才能夠寫出來,所以寫的進度很慢:脫苦海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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