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坦蕩蕩,小人唐萋萋
一個好玩的事情:
唐七公子在微博發布了一份聲明,自證沒有抄襲。從舉證來看,唐七公子可謂是煞費苦心,又是編劇的驗證,又是相關部門的驗證。電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也在熱映之中,時機正好。
按道理來說,在如此強大的證據之下,網友應該會相信她。不料,網友根本就不吃這一套,反而更加憤怒地討伐她。
出現這個結果,說明網友苦其久矣。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這部小說,我沒有讀過,畢竟不是我的菜。在抄襲紛爭之中,我倒是去圍觀過。從調色盤來看,抄襲是確鑿無疑了。這種抄襲,還不是抄一個作家的,而是好幾個作家。別人的情節、別人的文字,拿過來編輯一下,或稍微改改,就成為了自己的文章。
作為一名寫作者,我挺討厭這種行為——不,應該是痛恨。寫一篇文章真不容易。比如說我,寫一篇隨筆,讀書、查資料需要一個月時間,再完成文章,又要一個月的時間。再去修改什麼的,時間就更加長了。我也寫過一段時間的小說,自己每天都在絞盡腦汁地想情節,生怕自己的文字跟別人雷同。
寫作者對文字應當有敬畏感。
王小波曾在一篇文章中講過,說知識分子最怕生活在不理智的年代。王小波所說的不理智,就是文革,沒有真理,也沒有道德。知識分子不鑽研學問,專門怎麼去算計人、打到別人。
最近十來年,抄襲案頻發。郭敬明抄襲庄羽、於正抄襲瓊瑤,還有就是各種妃子「傳」的抄襲。越是抄襲,越是火爆。抄襲獲得了巨大的利益,原創反而艱難度日。
這個年代理智嗎?理智,實在是太過理智了,把一切都當作生意來做。唐七是寫小說嗎?不是,她只是把文字當作商品來賣。在這條產業鏈上,既然原創不如東拼西湊來錢來得快,何必辛辛苦苦地寫作呢?
在判定是否抄襲,中國的法律事實上是滯後的,非常不利於原創作者。而且,維權的成本極其高。就拿公號來說,在沒有舉報系統之前,自己發表網路上的一篇文章,被人扒拉過來發表了,自己也無可奈何。即使是舉報了,最多也就是刪文,抄襲者、侵權者一點兒懲罰都沒有。
這,才要了命。
今天恰好看到了兩則與之相關的新聞。第一,是澳大利亞的一所大學,教授特意提醒中國學生不要作弊,第二是廈門大學的一個教授的論文與自己學生的論文有著大量的雷同之處。
我大學的時候,班上的同學或多或少存在著作弊的行為。平時不讀書,考試的時候弄個小抄,涉險過關。有個同學,在一年期末考試,帶小紙條被監考老師抓了。後果嘛,就是補考咯。結果不算嚴重。
畢業論文抄襲的情況,就更多了。隨便組裝幾段文字,就搞定了。
但教授抄襲自己學生,套路也太不常規。實在是讓我匪夷所思。
作弊是用最小的代價獲得最高的利益,抄襲也是這樣。最近幾年,IP火爆是火爆,但令人寒心的是,這些火爆的IP竟然有大半部分是抄襲的。
資本是貪婪的地追捧,尚可理解。因為資本那裡,沒有道德,也沒有對錯,只有利益。但明知道小說、劇是抄襲的,讀者或觀眾還趨之若鶩,這我就很難理解了。
你說,這部小說好看,不在乎是不是抄襲的,那以後誰給你寫好看的小說?你說,判定抄襲是法律的事情,跟自己無關,那以後誰給你拍好看的劇?抄襲者可恨,幫凶、縱容的讀者同樣也可恨。
抄襲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懲罰機制。或者說,懲罰機制失效了。目前中國對抄襲的懲罰機制,就是無效的。
雖然我們可以在輿論上譴責抄襲者,但並沒有強制力,對抄襲者的影響並不大。他們還會接著抄,錢還是照樣賺。只有形成一個健康的機制之後,一旦發現抄襲,讓其在行業內、在社會上無立足之地。這才可能杜絕抄襲。
看著網友懟唐七,我心中很爽。
電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楊洋給劉亦菲花樣做頓飯,都能在大屏幕上耗時個幾分鐘。
再不懟,恐怕我們以後只能看洗衣服洗碗的唯美畫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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