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篇|對於營銷來說投廣告到底有多重要?
問題:投廣告到底有多重要?
回答:確實很重要!
卧槽,你內心嗨不嗨皮?興不興奮?激不激動?
好吧,那你一定是個媒體銷售...
如果你不嗨皮,那麼你一定是做市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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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前幾天我在我乎上提了個問題:沒有媒介投放預算,如何提升營銷銷售轉化?
基本 @ 到了我乎上所有的營銷大神
結論是:沒人鳥我 沒人鳥我 沒人鳥我!
我得出兩個結論:
1.我江湖面子還不夠大,大神們不屑於鳥我
2.這個問題可能是困難大家的答案,大神們沒法鳥我
這就尷了尬了,或者我覺得前者的可能性會比較高
那今天我們來聊聊營銷到底怎麼玩?
或者說媒介的作用是什麼?
以下全為個人見解僅供參考,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前文說過,營銷的核心就是:卡位(原文:行業篇|醫療口腔行業營銷的一些思考)
要麼卡認知的位,要麼卡流量的位
但事實上我相信大家基本都認可的一個邏輯是:卡認知的位要比卡流量的位有效的多
因為流量位不可持續,或者說投入太多n
那為什麼一做營銷就琢磨投廣告呢?
因為好操作啊
認知這事誰知道哪個賠哪個賺,大家都是抗KPI的人
所以,導致「市場」的認知首先就是「花錢」
而且,根據LZ多年的經驗,我動啊、都通啊、大爾啊,尤其是這樣...
說到底也是因為有錢n
但是事實上對銷售的增長幫助其實然並卵
個人總結來說,因為「市場」還在攻「盲區」而非深耕
改革開放30年,中國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過渡
從原有的供不應求到現在的供大於求,各類市場的競爭層出不窮
在供不應求時代,稍微宣傳下就很容易成為全國性知名品牌
我還記得我小時候,出現最多的廣告內容就是:省優、部優、國優
然後有個破熊貓拿著個破火炬閃啊閃的
熊貓電視,現在這個牌子好像早就不見了n
所以在這個階段也出現了很多央視標王的案例
一代央視標王成就一個品牌
也誕生了類似於「昌榮」這樣以電視投放為主導的媒介霸主類的代理公司
也是時代的產物...
不許和我BB昌榮還有數字中心,我知道,我說的歷史產物n
消費者改變了,營銷方式並沒有變
後來有了互聯網,互聯網與其說是改變了消費者的行為習慣
不如說是改變了消費者的品牌溝通習慣
因為互聯網導致信息的高度聚合和分散
大量的信息如泄洪一樣傾斜而出,消費者突然發現,除了電視上的品牌可以選擇
原來可以有這麼多品牌可以選擇...
後來有了電商,尤其是:直通車、DSP廣告
當年LZ賣廣告的時候,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家的產品放競品的投放頁面上去
直接打競品,搶競品用戶咔咔的
當然,LZ做的都不是啥知名品牌,只能通過價格搶比自己牛逼的「品牌」
雖然有點缺德,但是這是整個行業問題
請看客們允許LZ自我辯解下n
當然,當年幾家電商相互搶用戶都這麼干
這不是LZ發明的,只能說我把這種戰術發揚光大了
最近有個比較火的「克亞營銷」
包括變種的「微信銀行」、「微信營銷」等
在LZ特別虛心的認真聽了幾堂課後,突然發現
這TMD不就是互聯網營銷千年萬變不離其宗的媒介大漏斗嘛
互聯網行當最不缺的就是「營銷概念」n
做互聯網超過十年的兄弟一定對這張圖特別的熟
當年我們都拿這個當「媒介策略」去玩
原因很簡單,這個策略的前提啥前端的流量口足夠大
也是基於當年互聯網門戶廣告/搜索投放的最基本邏輯
因為當年門戶平均都是上億的PV,轉化按照0.5%的預估點擊轉化也是非常高的n
換句話說,真信了這個邏輯,還TMD的得各種投廣告啊
舉例來說,前端流量10個用戶,按照100%的理想轉化引導到成交環節
看到價格,假設100塊
用戶隨便拿手機某寶某東一搜,在統一產品和統一價值的情況下
對手家50塊、對手家50塊、對手家50塊!
然後前面的工作全部白費了...
這不是扯犢子嘛...
搞的跟武功密集傳男不傳女一樣...
這個例子有兩個基本理想前提:
1.統一產品和統一價值
2.對手家50塊、對手家50塊、對手家50塊!
當然,事實上的營銷戰爭要比理想狀態複雜的多
首先,統一產品、統一價值是消費者感知的價值和產品
其次,營銷戰術,比如折扣、促銷、返券等戰術方式都是疊加行為
注意力才是移動互聯網時代的最重要資源
移動互聯網時代消費者有兩大特點:
1.去NMD廣告,參見各種瀏覽器廣告屏蔽軟體
2.去NMD品牌大理想,這TMD是啥,這TMD又是啥
當然,從品牌的角度說,這是個非常好的方法論n今天不談品牌,談營銷n畢竟,對於目前的市場營銷的核心需求是「賣貨」n
包括現在常說的「內容為王」,其實就是讓消費者有需求的時候能夠聯想到這個品牌
但「聯想」的代價是非常的高的,需要「現象級」的傳播,需要大量的媒介推廣預算
才能保證品牌所傳遞的信息不會因為「互聯網」的快速、多元導致的信息快速稀釋所稀釋。
所以,必須圍繞「人」構成的「互聯網社會化圈層」
持續不斷的進行「內容輸出」連喚起用戶對於品牌的思維關聯,塑造新的品牌性格
所以,需要「合作」才能「共贏」
商業的本質是出讓價值,出讓價值的基本屬性是交換
春秋戰國時代,有個著名的理論叫做「合縱連橫」
通俗點說,大家都是一個家族出來了,既然打架,幹嘛不組團?
因此,各個「國家」聯合起一大撮,攻擊一小撮國家
形成了歷史的著名戰略聯盟案例
而這個故事裡面有兩個最核心的要點:
1.大家圍繞共同的利益
2.有「縱橫家」在「各國」之間互通有無「信息」
混子曰說的對,懂點歷史還是有好處的n
而互聯網時代,商業戰爭的本質依然是「攻城掠地」
而互聯網導致信息的通達性導致已經不需要「縱橫家」的遊說
合作抗「敵」形成了必然的主題
那麼,是否可以找幾個品牌一起做「營銷」呢?
答案是行的通的
舉例:假設你是個手機品牌,那麼和通訊運營商就有先天的用戶重疊性
但是,這存在一個問題,運營商要的是賣流量、手機運營商要的是賣手機
可不可以有第三種解決方案呢?
例如,運營商、手機品牌、視頻媒體三家合作
利用運營商的渠道買XX品牌手機可以獲得第三方的免費視頻定向流量
而視頻流量方給運營商渠道帶流量
內容上,可以3家IP共同玩個什麼東西,例如:「用戶特權」
參考某寶當年的「某寶二樓」,都是一種很好的創意方式
在此例子中:
運營商利用流量達到的引流的目的,擴大了人群的消費基數
品牌商,有個更寬的渠道來賣貨
媒體商,獲得了免費的定向流量特權,擴大了視頻會員的權益
大家都有新的用戶可以拓展VS交換現有的用戶
當然,這是個假設命題
實際操作中,例如講「用戶特權」,本身也是某動一直在講的概念
同時,牽扯三方的溝通,因各個品牌商、運營商、媒體商各方利益的不一致
不管是對企業的還是對企業的還是對企業的
都會產生合作的干擾因素...
所以需要一個平台「跨界營銷聯盟」
胡說八道半天,發散大過勁了
終於把話題圓回來了,作業交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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