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篇|對於營銷來說投廣告到底有多重要?

問題:投廣告到底有多重要?

回答:確實很重要!

卧槽,你內心嗨不嗨皮?興不興奮?激不激動?

好吧,那你一定是個媒體銷售...

如果你不嗨皮,那麼你一定是做市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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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前幾天我在我乎上提了個問題:沒有媒介投放預算,如何提升營銷銷售轉化?

基本 @ 到了我乎上所有的營銷大神

結論是:沒人鳥我 沒人鳥我 沒人鳥我!

我得出兩個結論:

1.我江湖面子還不夠大,大神們不屑於鳥我

2.這個問題可能是困難大家的答案,大神們沒法鳥我

這就尷了尬了,或者我覺得前者的可能性會比較高

那今天我們來聊聊營銷到底怎麼玩?

或者說媒介的作用是什麼?

以下全為個人見解僅供參考,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前文說過,營銷的核心就是:卡位(原文:行業篇|醫療口腔行業營銷的一些思考)

要麼卡認知的位,要麼卡流量的位

但事實上我相信大家基本都認可的一個邏輯是:卡認知的位要比卡流量的位有效的多

因為流量位不可持續,或者說投入太多n

那為什麼一做營銷就琢磨投廣告呢?

因為好操作啊

認知這事誰知道哪個賠哪個賺,大家都是抗KPI的人

所以,導致「市場」的認知首先就是「花錢」

而且,根據LZ多年的經驗,我動啊、都通啊、大爾啊,尤其是這樣...

說到底也是因為有錢n

但是事實上對銷售的增長幫助其實然並卵

個人總結來說,因為「市場」還在攻「盲區」而非深耕

改革開放30年,中國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過渡

從原有的供不應求到現在的供大於求,各類市場的競爭層出不窮

在供不應求時代,稍微宣傳下就很容易成為全國性知名品牌

我還記得我小時候,出現最多的廣告內容就是:省優、部優、國優

然後有個破熊貓拿著個破火炬閃啊閃的

熊貓電視,現在這個牌子好像早就不見了n

所以在這個階段也出現了很多央視標王的案例

一代央視標王成就一個品牌

也誕生了類似於「昌榮」這樣以電視投放為主導的媒介霸主類的代理公司

也是時代的產物...

不許和我BB昌榮還有數字中心,我知道,我說的歷史產物n

消費者改變了,營銷方式並沒有變

後來有了互聯網,互聯網與其說是改變了消費者的行為習慣

不如說是改變了消費者的品牌溝通習慣

因為互聯網導致信息的高度聚合和分散

大量的信息如泄洪一樣傾斜而出,消費者突然發現,除了電視上的品牌可以選擇

原來可以有這麼多品牌可以選擇...

後來有了電商,尤其是:直通車、DSP廣告

當年LZ賣廣告的時候,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家的產品放競品的投放頁面上去

直接打競品,搶競品用戶咔咔的

當然,LZ做的都不是啥知名品牌,只能通過價格搶比自己牛逼的「品牌」

雖然有點缺德,但是這是整個行業問題

請看客們允許LZ自我辯解下n

當然,當年幾家電商相互搶用戶都這麼干

這不是LZ發明的,只能說我把這種戰術發揚光大了

最近有個比較火的「克亞營銷」

包括變種的「微信銀行」、「微信營銷」等

在LZ特別虛心的認真聽了幾堂課後,突然發現

這TMD不就是互聯網營銷千年萬變不離其宗的媒介大漏斗嘛

互聯網行當最不缺的就是「營銷概念」n

做互聯網超過十年的兄弟一定對這張圖特別的熟

當年我們都拿這個當「媒介策略」去玩

原因很簡單,這個策略的前提啥前端的流量口足夠大

也是基於當年互聯網門戶廣告/搜索投放的最基本邏輯

因為當年門戶平均都是上億的PV,轉化按照0.5%的預估點擊轉化也是非常高的n

換句話說,真信了這個邏輯,還TMD的得各種投廣告啊

舉例來說,前端流量10個用戶,按照100%的理想轉化引導到成交環節

看到價格,假設100塊

用戶隨便拿手機某寶某東一搜,在統一產品和統一價值的情況下

對手家50塊、對手家50塊、對手家50塊!

然後前面的工作全部白費了...

這不是扯犢子嘛...

搞的跟武功密集傳男不傳女一樣...

這個例子有兩個基本理想前提:

1.統一產品和統一價值

2.對手家50塊、對手家50塊、對手家50塊!

當然,事實上的營銷戰爭要比理想狀態複雜的多

首先,統一產品、統一價值是消費者感知的價值和產品

其次,營銷戰術,比如折扣、促銷、返券等戰術方式都是疊加行為

注意力才是移動互聯網時代的最重要資源

移動互聯網時代消費者有兩大特點:

1.去NMD廣告,參見各種瀏覽器廣告屏蔽軟體

2.去NMD品牌大理想,這TMD是啥,這TMD又是啥

當然,從品牌的角度說,這是個非常好的方法論n今天不談品牌,談營銷n畢竟,對於目前的市場營銷的核心需求是「賣貨」n

包括現在常說的「內容為王」,其實就是讓消費者有需求的時候能夠聯想到這個品牌

但「聯想」的代價是非常的高的,需要「現象級」的傳播,需要大量的媒介推廣預算

才能保證品牌所傳遞的信息不會因為「互聯網」的快速、多元導致的信息快速稀釋所稀釋。

所以,必須圍繞「人」構成的「互聯網社會化圈層」

持續不斷的進行「內容輸出」連喚起用戶對於品牌的思維關聯,塑造新的品牌性格

所以,需要「合作」才能「共贏」

商業的本質是出讓價值,出讓價值的基本屬性是交換

春秋戰國時代,有個著名的理論叫做「合縱連橫」

通俗點說,大家都是一個家族出來了,既然打架,幹嘛不組團?

因此,各個「國家」聯合起一大撮,攻擊一小撮國家

形成了歷史的著名戰略聯盟案例

而這個故事裡面有兩個最核心的要點:

1.大家圍繞共同的利益

2.有「縱橫家」在「各國」之間互通有無「信息」

混子曰說的對,懂點歷史還是有好處的n

而互聯網時代,商業戰爭的本質依然是「攻城掠地」

而互聯網導致信息的通達性導致已經不需要「縱橫家」的遊說

合作抗「敵」形成了必然的主題

那麼,是否可以找幾個品牌一起做「營銷」呢?

答案是行的通的

舉例:假設你是個手機品牌,那麼和通訊運營商就有先天的用戶重疊性

但是,這存在一個問題,運營商要的是賣流量、手機運營商要的是賣手機

可不可以有第三種解決方案呢?

例如,運營商、手機品牌、視頻媒體三家合作

利用運營商的渠道買XX品牌手機可以獲得第三方的免費視頻定向流量

而視頻流量方給運營商渠道帶流量

內容上,可以3家IP共同玩個什麼東西,例如:「用戶特權」

參考某寶當年的「某寶二樓」,都是一種很好的創意方式

在此例子中:

運營商利用流量達到的引流的目的,擴大了人群的消費基數

品牌商,有個更寬的渠道來賣貨

媒體商,獲得了免費的定向流量特權,擴大了視頻會員的權益

大家都有新的用戶可以拓展VS交換現有的用戶

當然,這是個假設命題

實際操作中,例如講「用戶特權」,本身也是某動一直在講的概念

同時,牽扯三方的溝通,因各個品牌商、運營商、媒體商各方利益的不一致

不管是對企業的還是對企業的還是對企業的

都會產生合作的干擾因素...

所以需要一個平台「跨界營銷聯盟」

胡說八道半天,發散大過勁了

終於把話題圓回來了,作業交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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