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 | 意淫,大概是最大眾喜愛的娛樂項目
「我一貧如洗,又不好看,老天爺就給了我一副好嗓子。除了這,我是個廢物。」在那個狹窄得轉不了身的琴房裡,王彩玲對周瑜剖析自己。說到動情處,趕忙捋了一遍鋼琴,「我一定能唱到巴黎歌劇院去」。她開始欣賞自己的歌唱能力。忽然,下課鈴聲響了起來,縱然像警鐘一樣刺耳,也沒把王彩玲從美夢中叫醒。
王彩玲是經常會自卑的,但在不自卑的時候,她又是極度自負的。過分的自負使得她理直氣壯地故作清高。在天安門遇到陌生男人的目光,她要別過頭去;在摩肩接踵的綠皮火車上,她旁若無人地深情歌唱。
「我去北京啦,中央歌劇院正調我啦,他們請我去看《托斯卡》」。戶口沒有著落,裝作趾高氣昂。
「脫啥?」小媳婦問。
不用猜,轉過頭去的王彩玲一定是滿臉的鄙夷。
以王彩玲為主線,影片前半段主要刻畫的幾個人物是:周瑜,借口學唱歌來尋覓結婚對象的工人;鄰居,只曉得享受魚水之歡的少婦;黃四寶,一個六年沒考中美院的落魄畫家。王彩玲是不同且高貴的。她是一個有藝術追求的人,那麼自然有資本對前兩位世俗的人不屑。而對於同樣有追求的畫家黃四寶,她不惜放下姿態主動接近,求得惺惺相惜之態。
一個想唱響巴黎歌劇院,一個想成為梵高。
「中央歌劇院正在調我啦。」,王彩玲這麼解釋她遲遲不見起色的事業,即便她可能意識到自己現有的實力不及想像中那樣;「我不想在這個城市發生愛情」,王彩玲這麼解釋素昧平生的愛情。她心裡跟明鏡兒似的:自己歌唱水平一般,去中央歌劇院應聘失敗幾次;她相貌醜陋,甚至令人生厭,「鮮桃」自然不會主動追求她。即便如此,她依然做著春秋大夢,欺騙著自己,如此倒也不認為自己在騙別人。
她大概不記得為了從黃牛手中買便宜的門票,故意等到演出開始20分鐘這件事了。
她大概不記得夜晚聽著隔壁的呻吟饑渴難耐,以處女之身把醉酒的黃四寶睡了這件事了。
她活在地上,卻蒙蔽自己那是天空。
「我知道,我是自己被自己給感動了」,影片開場這麼解讀。這個女人自負與自卑交戰的同時,在不間斷地自憐。
睡了黃四寶,王彩玲對鏡梳妝,心滿意足。她總把自己的人生幻想成外國小說中誇張的羅曼蒂克式的橋段。「獻身藝術,獻身於愛情」,她眼中的自己是這樣。而黃四寶一覺醒來,覺得自己被這個身形臃腫的老處女蓄謀強姦,忿忿不平,到王彩玲學校大鬧一場,卷了鋪蓋去了深圳。
「我沒那麼高的境界,我挺庸俗的」。面對王彩玲的求愛,黃四寶這樣回答。
他大概記得畫王彩玲人體的時候外行得意亂情迷?
他大概記得六次進京,每次都是在初試被踢出局的尷尬?
既然黃四寶是個庸俗的人,那王彩玲自以為也沒有必要再瞧得起他了。
王彩玲對周瑜說:「你知道不,我為他放棄了進北京的機會。他一直追我,我被他的勇敢給打動了,我想留下來接受他。等我把決定告訴他的時候,他反過來說他不愛我。」黃四寶走了,當事人只剩一個,王彩玲說什麼那就是什麼。她試圖挽回尊嚴。
周瑜在背後給黃四寶罵得狗血噴頭,轉頭憑藉這個醜聞狠狠敲了黃媽一筆「安撫費」,拿著錢買了一個傳呼機,討好彩玲。
周瑜倒也直接:「咱倆條件也都不咋地」,「都這把歲數了,老老實實過日子吧」。
王彩玲勃然大怒:「我寧吃鮮桃一口也不要爛杏一筐!」。這個男人竟然把自己與他劃為一等!這樣的貶低是她絕對不能忍的!
到了這兒,王彩玲依然是自命不凡的。她確實是又老又丑。可是她會唱歌!這一點,足以使得她和別人不同了!這是電影的轉折點。
後半段中,高人一等的王彩玲相中了被大家嘲諷的芭蕾舞演員胡金泉。她覺得只有這樣的人才配得上與自己談話。胡金泉喜歡舞蹈,但從來沒說過要跳成誰,也沒說要跳到哪兒去。王彩玲發現了這一點。
「你真像個赤子似的」王彩玲的齙牙一開一合,吐出文藝的句子。
「你不知道,我是這個城市的一樁醜聞。」胡金泉受到獎賞。
「那是因為你比一般人勇敢」王彩玲顯然是有些羨慕的。自己比他虛榮一些。
胡金泉試圖和王彩玲假結婚,好堵住那些說他是「二刈子」的人的嘴。王彩玲又一次惱羞成怒。「你跟世俗生活水火不容,可我不是,我只是不甘平庸。」王彩玲拒絕著。她到底還是有接受平庸、結婚生子的念頭,而這是胡金泉無論如何也做不到的。
再次見到胡金泉是在監獄了。胡被流言折磨得忍無可忍,假裝強姦自己的女學生。他滿意地對王彩玲說,監獄裡的布鞋,還能立腳尖呢。
能跳舞,那就活著。
王彩玲震驚了。
大概世界上有這麼三種人:純粹的,世俗的,和介於二者之間的。在過去的三十年里,她與整個俗人俗世格格不入。她之前以為自己和黃四寶都是純粹的人,可是如今看來並不是這樣。她估摸自己,應該是第三種人吧。既然沒有什麼赤子之心,那麼不妨試著接受這個世界的潛規則。
王彩玲把辦北京戶口的執念放下,拿這個錢給拜師貝貝說,對不起,我說在北京有門路,那都是瞎掰。她以為自己應當捨己為人。她是不純粹了,而眼前這個妙齡少女,罹患癌症,天資聰穎,應該由自己掏錢打點關係,在歌唱比賽中獲獎,完成「遺願」的。
貝貝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績。她對王彩玲坦白:那個母親是假的,她得癌症是假的,沒學過唱歌也是假的。
只有想出名才是真的罷。
王彩玲又一次震驚了。原來她連第三種人都做不好。貝貝竟然比她更加諳熟人情世故,在這個她從來融入不了的社會混得如魚得水。像貝貝那樣名利雙收,那是王彩玲內心深處的願望。
王彩玲妥協了。她這才清醒地認識到,她王彩玲與黃四寶,周瑜,甚至她的鄰居,其實是一種畸形的關係。
她準備結婚了。她去婚介所,條件是科研人員,那是她最後一點尊嚴。
無果。
路邊狼狽地啃著雞翅的王彩玲邂逅了黃四寶,他已然淪落為騙錢被砸爛車玻璃的婚介所老闆。
王彩玲在福利院領養了一個兔唇的女娃娃,帶著回家賣羊肉了。
她一點一點,妥協成為自己前半生最看不起的人。
「為何/為何啊/上帝/為何對我這樣殘酷無情」她再也唱不出口。沒時間,也沒力氣了。
「每年的春天一來,我的心裡總是蠢蠢欲動,覺得會有什麼事要發生;但是春天過去了,什麼都沒發生,就覺得好像錯過了什麼似的。」
總覺得會有什麼事情發生,然而意淫了一場幾度破碎的夢以後,生於塵埃里的人們,又回歸到塵埃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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