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同傳怎麼了?!

國人有個毛病:偏狹。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同傳 = 英語好,英語好 = 同傳,總之,很多人都認為,你要是不能做同傳,那你的英文還不夠好!

這是病!得治!

類似的病還有不少,例如:

---口語6才是英語好

(一堆老教授表示哭死。。。研究了一輩子英語,結果到頭來自己的英語還是被人BS。。。)

---發音好 = 口語好

(這麼想的人趕緊吃藥去!)

---發音和英美native的style稍有不同 = 發音不夠好

(你讓張璐、朱彤等國務院口譯大神情何以堪。。。)

這些都特么是病!都特么得治!

這麼多病症裡頭,英語好 = 同傳這個,屬於絕症中的絕症!

按照這個思路,大家學英語的目的就一個:做同傳!也不懂張璐知道了這個情況以後會不會擔心自己的飯碗。。。

我一向認為至少一萬以上的辭彙是絕對必要的。有人來辯論,這是好事兒,我不是神仙,我說的東西當然很有可能是錯的。

但麻煩能引用點其他資料么?為毛又特么是同傳?

同傳到底能說明什麼問題?也許做同傳真的只要一萬辭彙就夠了,甚至你說3000辭彙就能當同傳,我也信了總可以了吧。。。

然後呢?同傳就是標準了么?

你讓北外上外的老教授怎麼想?

你讓外企裡頭那些說英文和說中文差不多、卻可惜不會同傳的人怎麼想?

你讓廣大英美國家的native怎麼想?

我都會想,要不我也去做同傳算了吧,原來同傳好菜的好么!我自己隨便都兩三萬辭彙的,同傳居然才一萬,我發音口語恰巧都很不錯,shadowing搞一搞,樣板文章辭彙背一背,我沒理由不去搶張璐的飯碗啊!

如果你不主動拿同傳來惹我,我會告訴你下面這些事實么:

---以前開翻譯社的時候,某些同傳做的筆譯稿,是經過我潤色老外才接受的;原稿老外認為不合格!

---受工作性質的影響,大部分同傳的寫作風格都和elegance不搭邊,其他不敢說,寫美文的話,他們中拿得出手的並不多,但隨便一個985大學的英專文學方向,你都能抓出一大把essay寫得很棒、完爆同傳的。請你告訴我,到底誰的英文好?!

能做同傳的,英文肯定不差,這是基本前提。可你非要什麼都拿同傳說事兒,拜託,咱能講點理么。。。

見過好多英語半桶水的傢伙,半桶水都是誇獎他們了,其實都是英語矮子,這幫人張口就是「我要考同傳!」,那驕傲的神情彷彿自己已經成為了同傳一般。。。不論你說什麼,這幫人都愛理不理的,一口一個「同傳如何如何」、「shadowing如何如何」。。。

我心想:不會吧。。。拜託。。。又來了一隻。。。

每每扛不住的時候,對這類人我就一句話:「我們聊英文的吧,打字就行,語音視頻的也沒問題!怎麼樣?」

沒一個不慫的。。。

都要做同傳的人了,英文打字聊天的水平都欠奉,就這個德行還去考同傳?!能去做同傳的,哪個不是大毅力者?有在QQ群、知乎上灌水的時間,人家早背地裡提升自己tape hour數去了。

你要去考同傳了,fine!但僅此而已,你並不會因此顯得更高級。

同傳是一份值得人尊敬的工作,可我特么以前還是互聯網產品經理呢!

同傳是雙語界的明星職業,牛逼閃閃,這不假;可我不但雙語,我還懂敏捷、懂編程、懂精益創業、懂創新者的窘境、我是改變世界的PM,那是不是我更牛逼?!

咱能講點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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