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浮生六記》有感

一直以為沈復是那個寫《夢溪筆談》的,查了一下才知道那個作者叫沈括,而且是北宋的,年代差了十萬八千里了,沈復的《浮生六記》更像是一本回憶錄,作者的大半輩子,都縮在小小的百來頁里,愛恨情仇,悲歡沒落,盡在薄薄的小書里。其中以作者與妻子陳芸的愛情怕是最為動容。

明清的婚姻大多為父母指定,子女只得聽從父母,是為「孝」,這一惡俗到了民國那個年代依舊存在,魯迅、胡適這些大家也受過影響。前者反抗,後者釋懷。然而就概率來說,能遇到真心相愛的怕是太少太少了,更多的是將就,甚至是屈服。像沈復和陳芸那般還能恩愛如此的,實在難得了。作者能在回憶下寫到和亡妻的種種小事,小到喝粥,大到妻子被父誤解,可見感情真摯,所以才能都記得。

然而,我看到了那個時代婦女地位的低下是觸目驚心的,小小年紀就要嫁給別家,哪怕是如陳芸這般有才氣的,只能依靠自己得到一些「碎紙」,都覺得非常欣喜了。還要恪守婦道,不但受到婆婆的壓迫,還有受到公公的誤解,默默承受著這一切的一切,終於因為心事太重,病入膏肓而去。

近來也在讀魯迅的雜文,不解先生為何對於古文如此的抨擊,甚至提出「中國書還是不讀的好」。然而讀完《浮生六記》後,終於能體會先生的用意。古代社會並非將女子當作「女人」,並非將「孩子」當作「男人」,因為是「子」就有了附庸,而並非是「人」了,女子是拿來侍奉男子的,男子是拿來服從老子的,老子是拿來城府天子的,終於到了天子,怕是上不去了,所以作罷了。孔子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說各階段的人各盡其職,但是卻隱含了一種關係,君大於臣,臣大於父,父大於子,有了不平等,就有了壓迫,才有了服從。卻忽略了愛,而變成了恩,人與人之間成了工具和被工具,利用與被利用。所以陳芸怕是家裡地位最為低下了,討好公婆,服侍丈夫,算是盡心儘力了,卻還是含恨而死。然而,最為可怕的事,在死前說道:「蒙君錯愛,百凡體恤,不以頑劣見棄。」認為是「妾身薄命」了。所幸陳芸遇到的是愛他的丈夫,而那些遇上不愛的,又只將其當成生育工具的,不知有多少了。

而若要改變這樣女子的命運,第一是要教育,陳芸這樣的女子,若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就算街頭賣些字母,都能養活自己。第二是要經濟,有了教育,其目的還是得給及生活的手段,古代家庭總是大家族似的,其一原因在於個人在社會上難以生存,唯有依靠大家庭的相互庇佑才能得到發展。而若是沈復和陳芸能有謀生的手段,或是能夠擺脫家族的桎梏,或許歷史上又能多了一對才子佳人,而並非是生死兩隔了吧。

最後,也提提沈復的文章,文章情意綿綿,所以才能不斷,拋開什麼章法和結構,情緒到了,文章自然能下來,缺點在於情感有些太多充沛,反而容易溢出,燙到讀者的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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