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紀魔女審判 — 木嶋佳苗案(9)結局

大家好,這次的連載,終於在這一期要畫上句號了。

在寫作期間,其實我也懊悔過,想要把木嶋佳苗的案子寫得更加細緻。然而,從木嶋佳苗本人的敘述中,我發現她自己對於他人的情感描述基本上是支離破碎的;而案子中大多數的行動,她自己的解釋牽強,難以自圓其說。

而這樣一來,木嶋佳苗一案的可想像空間就非常之大。大家所熟知的《聖女》、《Legal High2》等等,都有基於這個案子而進行擴展的創作部分。當然,這個案子也就理所應當地成為了小報們津津樂道的話題之一。

確實,很多讀者吐槽說「木嶋佳苗殺人手法太拙劣了」。我也同樣承認這一點,與那些苦心積慮隱瞞案件的罪犯相比,她殺人的手段不僅一成不變,而且漏洞頗多。然而,這樣的手段在最初卻沒有引起警方的懷疑,也正是因為它過於簡單 —— 簡單到不像一起他殺案。

木嶋佳苗的恐怖之處在於,她不僅用自己毫不起眼的外表來迷惑住諸多男人,而且還似乎對殺人這件事產生了「快樂」的感覺:無論是安藤健三,還是大出嘉之,她都會在這些男人遇害後第二天,去聯繫被害人的家屬。儘管她的證言是要拿回自己的東西,但是更大的一種可能是,她通過與被害人家屬的對話,可以觀察甚至是玩味他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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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木嶋佳苗的最後一次庭審中,辯方律師提出了「檢方沒有任何的直接證據,來控告木嶋佳苗謀殺」,而這,也恰恰是許許多多木嶋佳苗的支持者所認同的,不應該判她謀殺罪名成立的理由。關於這一點,檢察官是這樣回答的:

「我們想像一下這個情景:你在一天傍晚,看到天空有烏雲。第二天一早,外面遍地是積雪。那麼,儘管我們不知道雪是幾點開始下的,但是我們可以確認,這是在昨天夜裡下的雪。

把事件中所有與客觀事實相違背的可能性排除,那麼剩下的唯一一種可能性,無論它如何違背我們的認知,但也是唯一的真相。

在木嶋佳苗謀殺大出嘉之一案中,根據街道上的監控探頭,我們可以看到在大出先生的車開進停車場之後,只有木嶋佳苗一個人曾經離開過停車場,之後也沒有汽車或行人進入這個停車場。那麼大出嘉之先生的死,僅可能與他自己或被告木嶋佳苗有關。而從現場的車門上鎖,門窗緊閉,以及鑰匙不在車內的情況來看,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被告將車鎖上之後,帶著鑰匙離開了現場。

那麼,根據被告自己的描述,在她離開時大出嘉之的車門沒有上鎖,而且也沒有進行自殺準備。這與我們看到的現場有很大的出入。由此我們只能得出一個結論:被告在撒謊。」

而這也是木嶋佳苗的辯護律師團之後幾次上訴,都被法庭駁回的原因:在不能提供更多的證據來說明,大出嘉之的屍體為何呈現如此狀態的情況下,法庭必然保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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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3日,木嶋佳苗被宣判死刑。之後,她便被帶到了埼玉縣看守所,並在一年之後,轉移到了位於東京小菅的東京看守所,關入了死刑預備犯的牢房。

之所以進行轉移,是因為埼玉縣看守所里沒有執行死刑用的絞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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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這段期間里,木嶋佳苗也沒有就此偃旗息鼓。她在獄中幹了如下的幾件事:

1. 發博客

2013年12月,木嶋佳苗通過向監獄外發信的形式,將自己在獄中所寫文章以博客的形式刊登出來。這個博客的名字叫「木嶋佳苗的看守所日記」:blog.livedoor.jp/kijima

在這個博客上,木嶋佳苗繼續扮演著自己所塑造出來的人設:字美,語言溫柔,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死刑犯:

而博客的運營者,是木嶋佳苗的一名支持者,姓土井,60歲男性,在東京的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上班,自木嶋佳苗入獄之後便開始與她書信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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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結婚

2015年3月,在與土井先生通信了15個月之後,木嶋佳苗和土井先生向東京小菅看守所提出了結婚申請。之後兩人結婚,沒有舉辦儀式。

(結婚時期的木嶋佳苗)

土井先生的夫人在15年前離世,他有一兒一女,都只比木嶋佳苗小几歲而已。然而在自己父親與木嶋佳苗的婚姻關係成立之後,木嶋佳苗成為了他們的繼母。

死刑囚結婚,這雖然不是聞所未聞的事情,但是也確實很少見。至於跟木嶋佳苗的結婚,這更讓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當記者問到土井先生,為何想要跟木嶋佳苗結婚時,他的回答是:

「我覺得人們只看到了她的外表,而不理解她的內心。在我看來,佳苗她又可愛又善良,是理想的結婚對象。」

而木嶋佳苗在談及自己結婚之後的感受時,是這樣說的:

「結了婚之後,不僅有了丈夫,還突然有了自己的兒子和女兒,這讓我覺得自己好像變了一個人,原來不愛看的那些與家庭生活相關的消息,我也開始能夠認真讀了。原來結婚可以給人的內心帶來如此的安全感,早知道我真該早點結婚啊。隨著彼此共享的喜怒哀樂,兩個的關係也越來越緊密,我也逐漸體會到了新家庭的感覺。這就是最高級的純愛了吧?」

土井先生每周都會去探望木嶋佳苗,但是因為木嶋佳苗是死刑犯,所以兩人的見面也只能在面會室,隔著玻璃進行。因此木嶋佳苗不會懷孕,土井也不會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各位請放心。

2015年9月,土井酒後駕車,出了嚴重的車禍,癱瘓在床。木嶋佳苗隨即提出了離婚。

在離婚判決生效100天之後的2016年1月(日本法律規定,為了避免離婚時已有身孕的女性在之後產生子女歸屬權問題,女性在離婚後100天內不得再婚),木嶋佳苗立刻與另一位在她入獄之前就認識的男性(也是相親網站相識)宣布再婚。這位新郎姓井上,被木嶋佳苗稱作「井上王子」。木嶋佳苗在自己的博客上有時也會寫道「王子今天給我送來了大香蕉」之類的內容。

而原來那位土井先生,在木嶋佳苗的要求下,兩人達成了法律上的收養關係:木嶋佳苗認定土井先生為自己的養父。

「夫妻做不成,你給我當爸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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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當綠茶

在木嶋佳苗死刑判決下達之後,她的那些支持者們,也加緊了呼籲廢除死刑的行動。其中有一位鈴木先生表現得尤為突出。

鈴木先生是在看到木嶋佳苗被捕的消息之後,才開始對木嶋佳苗產生興趣的。他和土井先生一樣,幾乎自木嶋佳苗入獄之後,就一直在給她寫信。在木嶋佳苗支持者的小群體中,他也一直是活躍分子。

木嶋佳苗支持者的小群體里,大約有三種人:

a. 廢除死刑派:他們不認為木嶋佳苗是被冤枉的,而是認為日本應當廢除死刑。

b. 冤案派:這一群體認為木嶋佳苗的審判是冤案,因為缺乏直接證據來證明木嶋佳苗的謀殺。

c. 報應派:他們認為木嶋佳苗幹得好,這些受騙或是死亡的男性都是咎由自取。而木嶋佳苗實行的是徹底的實用主義,理所應當。

在這個群體里,「報應派」的成員以女性居多,而鈴木先生卻是報應派中不多的男性之一。他因為過於狂熱地參加支持木嶋佳苗的活動,導致家庭成員的不滿:兒女們都覺得父親不可理喻,而他的妻子也曾經提出,讓他停止支持木嶋佳苗的活動。

2014年11月,鈴木先生在面會木嶋佳苗的時候,曾經向她哭訴過自己得不到家裡人支持的事情。於是木嶋佳苗便開始向他的家中寄去書信,並且還在信封上畫上愛心等等符號。拿到這些書信的鈴木先生的妻子,自然怒不可遏,開始責問自己的丈夫。而鈴木先生堅持說,這只是跟木嶋佳苗進行的普通的書信往來。

鈴木先生的妻子說:「無論如何,我們家不能出現這種不要臉的女人的東西。」

之後,鈴木先生的妻子給木嶋佳苗寫了回信,要求她不要再往自己的家中寄信了。在鈴木先生再次去面會木嶋佳苗的時候,木嶋佳苗向他出示了這封信,還說:「既然你的妻子反對你我的交往,以後你就別來了吧。」

鈴木先生回家大吵大嚷,夫妻兩人大吵一架。在爭執中,妻子把鈴木的額頭打破了。於是過了幾天,在鈴木先生去探望木嶋佳苗的時候,她是這樣記錄的:

「看著鈴木先生的傷情,我深深地自責。因為我這樣一個女人,鈴木先生給了我那麼大的支持,可是在家中卻被自己情緒不穩定的妻子打成這個樣子,我當即就落下了眼淚。」

然而鈴木先生卻還在寬慰木嶋佳苗:「都是我妻子不好,她已經完全瘋了。」

在之後的一段時間裡,鈴木先生向木嶋佳苗傾訴了很多自己夫妻間的矛盾:結婚典禮辦得很小氣,婆媳關係不好,流產,無性生活等等。木嶋佳苗在自己的記錄中,是這樣的描寫的:

「儘管如此,鈴木先生還是堅持了十幾年的婚姻生活。這是他們夫妻兩個人自己的問題,跟我沒有一點關係。」

進入2014年12月,鈴木先生和自己妻子的關係已經惡化到很嚴重的地步了。在面會木嶋的時候,鈴木先生幾乎是在一直重複著一句話:

「木嶋小姐,等你釋放之後我要跟你約會!佳苗!我愛你!!」

到了這一年的新年,因為鈴木執意要去看守所陪木嶋佳苗過年,家人極力勸阻,他竟然拿出了菜刀做出要自殺的舉動。

木嶋佳苗聽說這件事後,回應是:「鈴木先生竟然用生命來維護我,這樣我就算一個人在監獄裡過年,也會覺得非常的溫暖,就好像你陪在我身邊一樣。」

最終,鈴木與自己的妻子在2015年2月離婚,結束了兩人長達18年的婚姻。在木嶋佳苗和土井先生結婚的消息傳出來之後,鈴木向木嶋佳苗支援者的成員們發出了多封威脅要殺死土井和木嶋的匿名信,之後被警方逮捕進行教育後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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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寫書

木嶋佳苗在獄中一直在進行創作。2015年2月,她寫作了18個月的小說《禮讚》上市。

在書籍上市之前,她已經通過自己在《女性自身》雜誌上的專欄,宣布了正在寫作自傳體小說的事情。於是很多對本案感興趣的人,都對這本書充滿了期待,覺得可以在書中找到跟案情更多的相關信息。

然而在該書上市之後,讀者們發現這是一本類似於「回憶錄」的書。木嶋佳苗在書中描寫了一個貌不驚人的女高中生,來到東京後,是如何受到了很多高富帥男性的關注,搶走了校花的男朋友,還讓帥氣的大學生為她自殺,又被公司社長強佔的故事,相當瑪麗蘇。其中有非常多的性描寫,但關於案件幾乎隻字未提。看過的讀者紛紛給出了非常負面的評價:

「當做黃書來看可能還差不多。」

「把自己賣春的事情,美化成男性追捧的結果,這也太侮辱智商了。」

「這本小說與其說是自傳體,不如說是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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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木嶋佳苗是否還能翻案?

4月14日,在最高法院維持了死刑原判之後,木嶋佳苗當天向日本的法相(司法部長)提出,希望可以早點執行死刑。然而並沒有得到回應。

在之後,她又向看守所提出,希望可以執行注射死刑,原因是「絞死的樣子太難看」。但這一要求也被駁回。

以日本的法律制度來說,經過最高法院的審判之後,如果還想翻案,就只有兩條路可選:

a. 從先前的最高法院判例中尋找相類似的案件,一旦量刑結果不同,便可以要求重審;

b. 對檢方在進行調查時的行為進行檢舉,如果有違反憲法的行為,也可以要求重審。

但在木嶋佳苗一案中,這兩條路似乎都走不通。因此,目前她面臨的只有死刑這一條路。

退一步講,日本現在關押中等待執行的死刑犯,共有129人。其中93名已經申請了重審。一般來說,公眾會認為申請重審,是死刑犯保命的一個途徑:因為重審的工作量相當大,所以往往會延期10年時間以上。然而,也有很多例子,是死刑犯申請重審的結果尚未下發,便被執行了死刑的個例 —— 2007年的「暗網殺人案」便是這樣:主犯被叫出牢房後,以為自己是去面會重審的律師,卻發現坐上了前往地下絞刑場的電梯。

(暗網殺人案件中被害的磯谷利惠)

關於日本的死刑執行刑場,有興趣的可以參考新聞視頻:youtube.com/watch? 這是東京的絞刑場內部的唯一一次公開。裡面非常乾淨,有一種迎接死亡的肅殺感(沒有執行鏡頭,也沒有犯人,只是內部情形的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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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等待死刑

既然寫到這裡了,那不如再寫一下死刑犯的生活吧。

死刑犯所關押的地點,不是監獄,而是看守所。在日本的幾大看守所中,東京看守所關押了超過一半的死刑犯。

死刑犯的牢房是這樣的:

約3.5X3.5的單間房,沒有窗戶。屋裡只有洗臉台、馬桶、桌子,和一套被褥枕頭。平時被褥要疊起來,只有睡覺前才可以鋪開。

每天7點起床,7:30分獄警查房,7:40早餐,11:50午餐,16:20晚餐,21點熄燈。房間內24小時有攝像頭監視,禁止在房內站立、走動、說話,只可以在桌子前坐下。可以提供給死刑犯的只有白紙、鉛筆、聖經和佛經,其他書籍和報紙一概不許接觸。沒有廣播,沒有電視,也沒有網路。

每周有2-3次單獨放風時間,每次30分鐘,地點在一個四周都被水泥高牆圍住的9平米的空間里,只能看到頭頂的一小片天空。

根據申請,可以給死刑犯一些桌面工作來干:粘購物紙袋、製作紙盒等等。

在監獄裡禁止一切交談,獄警也不會回答任何問題。

日本的死刑判決後,平均等待執行的時間為7.6年。在這7年多的時間裡,都需要按照這樣的作息,在這樣壓抑的環境中生活 —— 而且還要擔心某一天清晨自己被突然執行死刑。所以大部分死刑犯都會在關押一段時間後,患上「監禁綜合症」:神經過敏,不敢見人,失眠,厭食,甚至產生自殺企圖。

為了防止死刑犯的情緒激動,引發在看守所里的騷亂,所以日本的死刑執行,是不會事先通知死刑犯的。在執行死刑的當天早上,獄警會在7:30分查房的時候,以有人探監或是進行身體檢查等等借口,將犯人帶出屋外,之後在其他獄警的陪同下,一起前往看守所地下深處的死刑執行室。

直到進入死刑執行室之前,犯人都不會知道今天就是自己的死期。所以在執行室里,經常會有犯人苦苦哀求讓自己再多活一天的情況出現。

然而,他們殺害那些無辜的被害者的時候,卻從未聽過那些人的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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