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城》:不讀書上當,讀書也上當

《圍城》我曾經是讀過的,讀了一點便讀不進去,一來夾敘夾議的寫作算是比較奇怪的一種,像是作者耍小聰明似的,;二來我那會好像只敬重有大情節的故事,對瑣事情節便顯得不屑一顧,因而對它的評價也並不怎麼樣的。只記得一個娶妻的準則:丈夫娶妻一定要娶學位低於自己的。

評論一件東西的經常會出現「無知與傲慢與偏見」的奇怪現象,越不了解一樣東西,越鄙夷它,對它的偏見就越重,但還非要裝出一副瞭然於胸的樣子,這就很容易出洋相,內行人看著是啼笑皆非的事情,是蠢到呆萌的行為。

《圍城》里所說的也恰恰印證在我的頭上,幸虧我從未公開聲明過這本書是多麼糟糕。

越低端的文人越把自己的名分看得重要,喜歡假裝深刻,用直白的題材表現出「深刻」道德關懷;真正讀進去書的人對各種頭銜自然也就敬謝不敏了,這不是成就頭銜的緣故,倒是精神氣質的事情。這本幾近刻薄地戲謔文化人的《圍城》,非錢鍾書這樣的鴻儒,還真沒幾人能有這樣寫的氣脈。

《圍城》好笑,好笑在哪呢,錢鍾書的書中夾敘夾議中的「議」已成了一堆堆金句,「議」常常是故意不當類比進行的戲謔。凡是當事人嚴肅看待的事貼,他便用雞鴨狗這種不上檯面的東西做一番類比;當事人雞毛蒜皮的小事情反而用一套政治語言來解構。

譬如小貓打圈兒追自己的尾巴,我們看著好玩兒,而小狗也追尋過去地回頭跟著那短尾巴橛亂轉,就風趣減少了。

這種用語的尷尬也正是人物的尷尬,人物常常在劇情里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內心的思想卻總有點齷齪。

為什麼這麼寫呢——因為文化人的確容易對「裝逼」上癮。錢鍾書寫《圍城》兩年時間斷斷續續寫好,按照楊絳先生的「注釋」,是「寄託當時淪陷區的悵望情緒」,有點像是玩的,書中是無數個小聰明,竟匯成了大智慧。

人和人的區別,內在倒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所謂內在又常常被簡化成了「文化」,既然如此,針對文化也有了實施障眼法的廣闊空間,文化不再是人和人內在差異的標誌,而成了大家喜歡端出來比較一番的武器。一個人不用知識文化來感化自我,得到快樂,卻總想著同別人來爭個高低,這恰說明其修養還屬一般,也不大可能磨練出什麼真功夫了。

所以成功與否看的的並不是水平高低(水平註定不高),而是要看別人的不了解程度,靠的是信息不對等。凡喜歡裝逼的人,並不希冀一種平等的對談,裝逼要從本行中來,到外行中去。

方鴻漸這位海歸造了假文憑,是讓只知道看文憑的蠢人無從查證;說著漏洞百出英語的張先生只當別人不懂英語,把headcach當作老婆;原本想給學生印講義的方鴻漸突然想這樣唬不住學生,不如課上念念課本,他們記記筆記的好。連西方哲學家,也是一群收到外國來信都喜不自勝的小丑一般的人物;至於好的婚姻標準則是:說同行最不宜結婚,因為彼此是行家,誰也哄不倒誰。原來這娶妻準則是調侃,虧我銘記許久。

感情文化都是用來哄人的,本來一句話能說明白的,非要顛三倒四引經據典一番把人弄的暈頭轉向,來製造文化的複雜感,是各類專家唬人的好法子,但現實中我們看不到背後的小九九,也無甚興趣去深挖,文化人表面至少舉止還算得體。

錢鍾書則以一種刻薄而不留情面地姿態挖開了「文化人」裝文化的前前後後,他們不但在文化上這般遮掩,連感情這類問題上也要追求一個虛榮般的名頭,像蘇、方等人在喜歡的人面前常常裝作不感興趣背後卻總吃醋,一直白點便掉面子似得。

讀書、學知識,最要不得的大概是讓自己越來越偏見、容不得異見,不然再多精神佳釀都被糟蹋一樣地只用來滿足不斷膨脹的、總拿軟柿子捏的無用優越感,知識真正的進益吸收,哪怕是從中得到的快樂,都是只屬於一個人的過程。靠競爭壓倒對方才來的假趣最無趣。

裝懂,假認真,被內行抓到,便是身敗名裂,沽名釣譽,徹底敗了文化人的名頭;即便別人不當面揭露只內心取笑一番,這種裝對自己又有何益呢?只是滿足一丟丟沾沾自喜的心?

「不受教育的人,因為不識字,上人的當,受教育的人,因為識了字,上印刷品的當。」不受教育的人怕還有點自知之明,直言自己不懂;讀了幾本書的人卻會覺得自己是真懂,想來文化人更該常常自省。因為並無什麼水準見識的偽文化,與之伴隨的文化欺騙,亘古有之,也從未間斷。都說讀書好,卻真的未必,讀書要看書的品相,也要看讀書人的品相。

《圍城》當然不全是譏諷文化人,生活或許本身就是啼笑皆非,但凡人眼濁,活的迷迷糊糊,還總以為自己多偉大;若錢鍾書一直是寫《圍城》的錢鍾書,和他生活在一起怕是要發瘋的,還好楊絳說《圍城》只是錢鍾書間或產生的痴氣寫成的,不然三言兩句把生活的真相不留情面地明察秋毫後開誠布公,誰能受的了。

比如把婚姻比作「圍城」:被圍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

這怎麼講呢?但看方鴻漸這個人吧,既怕入城,又盼望入城。開始怕真的娶了周家女兒,被蘇小姐的親密舉動嚇得屁滾尿流;但也熱烈地追求唐曉芙等等,希冀美好未來,等真結了婚之後,果然只剩下鬥嘴吵架。

還有方鴻漸入職的野雞大學三莒大學,它一開始倒是緩解了自己沒工作的尷尬,但其中的勾心鬥角又讓他頭痛異常。

再看我們的人生階段,盼高中,盼大學,盼工作,幾多歡喜,真在其中了也總會落點肝腸寸斷。凡此種種,莫不都是「圍城」?

「圍城」是什麼?一個個似乎是人生必經又截然劃分開來的階段,外圍牆永不倒塌。

你想要的東西,或者說別人認為你應該要的東西,可能在裡面,反正圍城外是沒有的,想要的話就得進去,然後全靠運氣。

一旦進入,縱然和預想的全然不一樣,日子簡直沒法過了,也要乖乖待下去:方鴻漸和孫柔嘉,吵架見了血,女方回了娘家,兩人氣頭消過,百般無奈般都想著怎麼和對方和好。進了圍城,便只有等圍城主動放逐你。

人終是要走進一座座圍城的,這有一定的必然性的:好像開無線電,把針在面上轉一圈,雞零狗碎湊在一起,每一個破碎的片段,在它本電台廣播的節目里,有上文下文並非胡鬧。

說到底,看似要撞運氣的進城多少還是一種順勢而作,漫不經心地走進去,也只能被圍困得發現自由的空氣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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