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共情(同理心)

前不久,「利維坦」公眾號發布了一篇文章《反同理心(共情)》。(開篇硬廣)作者Sean Illing和耶魯大學的心理學教授Paul Bloom就其新書Against Empathy中的觀點進行了訪談交流。

因為「同理心」的概念曾被引入交互設計學科,在學習和項目中,我也多次接觸到這個概念。看到那篇文章後興趣很大,通讀之後,整理了一些個人思考,從共情本身,談到設計,分享於此。思考過程中,也有一些個人的困惑,留在了文中,如下:

不過因為還沒有讀過那本書,所以下文思考難免有局限性。可能以後讀了,會有新的思考和感受。

共情是什麼?

Paul Bloom的觀點是:共情是指感受他人的感受。比如說,你痛苦的時候,我感受到了你的痛苦——也就是我對你產生了共情。如果你很焦慮,我也感到了這份焦慮;如果你很悲傷,我也感到了你的悲傷,這就叫我產生了共情。這和同情不一樣。同情的意思是我明白你的感受,重視你的感受。我很在乎你,但是我沒必要和你有同樣的情緒。

我很同意以上觀點,並想做一點補充。

共情,又叫同理心、移情,是一個心理學上的概念。我對心理學沒有深入的研究,所以我所談到的更多是源於設計上的理解。它或許不是最原始的共情本意,但我們姑且還是先這麼稱呼它吧(不然我也沒法定義它)。

《反同理心(共情)》的開篇引入了一個詞「團結」,且團結的前提是區分了「我們」和「他們」。也就是說,如果無所謂區分你我他,也就無所謂團結。同樣這也是共情的前提,而且共情的精確單位可以小到一個獨立個體。我們可以對具有某一相同屬性或標籤的群體產生共情,也可以對某一個人產生共情。

共情就像是我們從自身分離出一部分靈魂,進入另一個人的身體,去知其所知,想其所想,感其所感。而情感或情緒須基於共情主體的個性化經歷、見識和生活背景方能產生。因此,共情的客體不僅包括情感本身,也包含了特定情感背後所映射的獨立個體的行為軌跡與人生經歷。然而世上沒有兩片相同的葉子,也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人。即使是雙胞胎,也分前後左右,再接近的相似也有誤差。經歷的不同造就了情感的不同,所以我們無法獲得與共情對象完全等價的情感,而至多獲得與之相似的情感。由此看來,共情他人是一個逼近過程,而不是一個到達。充分而完整的共情只是一個理想狀態。

此外,共情是需要成本的:時間,精力,甚至是一種意願。如前文所說,共情的內容除了情感本身,還涉及到情感背後的經歷與見聞。因此,對一個人產生共情,就要先擁有相似的經歷或生活,並依此建構與之相似的情緒。這一過程需要我們投入相當的時間和精力,並且擁有堅定的意志與渴望。從這個意義上講,共情過程並不容易。

共情如何產生

通過一些方法可以達到一定程度的共情。共情可以被動引導,也可以自主激發。那些喚起共情的人,通常會講故事(或許他們自己都沒意識到),在故事中偷偷讓他成為你,你就會覺得,這和你息息相關,這說的就是你。他們會利用你的人生經歷和個人意識,在故事中讓你通過回憶或者想像而對他們的故事裡的人物產生共情。並且見利趨之,遇害避之。趨利避害是生物共性,當我們感觸到和我們自身利益相關的事物的時候,就容易去關注去了解,進而有更深入的行為。

那又如何自主激發呢?一是去儘可能接近你想要產生共情的人或群體,為了某一個特定的目標而去體驗他們與這個目標相關的經歷。第二是冥想,然而這顯得不那麼可靠,畢竟冥想的自由度太大,不好把控不說,前提也是需要曾經有過相似類似經歷才能讓冥想的內容有血有肉。

生活中的共情

共情會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只是我們不這麼叫它,我們有時候稱之為「尋找自己」。

當我們閱讀小說,觀看電影,欣賞演奏的時候,偶爾的瞬間或者篇章中,我們的心靈被猛烈撞擊,我們熱淚滿面,我們抓著那段文字無法釋手,那是因為我們在這些地方,彷彿看見了自己。(此處參見《我是歌手》的觀眾233)

另外,當一個演員入戲太深難以齣戲,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逼近了角色本身,產生了共情。一對愛人或情侶的性愛,也是同時同地產生了愉悅的共情。

共情的低配是了解,沒有了解的行為就像沒有事實的論點,容易鬧笑話。晉惠帝的那句「何不食肉糜」就是一個例子。《活著》一書中,福貴所在的人民公社隊長說鍊鋼造炮彈打蔣介石,放三炮打到他的床上、飯桌上和羊棚里。他的生活背景和蔣介石完全不一樣,他完全無法想像蔣介石的生活是怎樣的,在他眼裡,蔣介石應該也就是個比他們有更多羊的大地主吧。

為什麼反同理心

從《反同理心(共情)》中的交流來看,Bloom認為共情容易引起偏見、無知和困惑。共情像是一個聚光燈,只能照亮一小部分人。我們只能與一個人產生共情,而對其他人做不到。他認為這是共情的本質和在道德判斷領域最大的問題。

對此,他舉了司法判決的例子:在司法判決時,被害人因為個人形象不同(一個發音清晰長相迷人的白人女性和一個情緒消沉無欲言談的非裔男性)而引發我們把罪犯應當受到怎樣的刑罰的問題變成了對被害人有多少同感。

這個例子里雖然是偏見在作祟,但我們對他人不同程度的共情放大了偏見的力量,共情的出現不可避免地引起並昭彰了偏見的影響,激發了內心情緒和偏好走在了大腦的前面,這是共情的「不得已」。在道德評判領域的決策過程,需要我們更多地訴諸理性。它要求我們脫離於某個特定個體的眼光,而盡量以一個客觀視角來進行公平與正義的判斷。然而,共情的作用恰恰是讓我們進入某個個體的內心,歡喜於他的增益,憂患於他的風險。在共情的思維模式中,我們不由地去追求對我和我的共情對象有利的結果,而不再關注,至少是減少關注,決策的過程與結果是否符合客觀的道德法則。即使我們認為共情只是一個工具,但在這個情景下可能有更好更合適的工具。在道德判斷的舞台上,共情的出現給了偏見和無知出場的機會,控制了聚光燈的焦點,影響了判斷的公正性。

設計中的共情

從前文看來,共情在道德領域似乎不太受待見,但在設計領域,共情看起來並沒有什麼爭議。因為當我們對用戶有同理心為其設計的時候,很多時候我們無需做道德的判斷題,我們更多關心的不是對不對,而是好不好,合不合適。

共情(同理心)這個概念被引入交互設計後,也成了交互設計師的必備能力。在產品設計中,了解用戶與之共情才能制其所需。比如讓我去演美國總統,條件允許的話我會先去拜訪他,他近距離接觸一段時間,去了解他的言行舉止,不然我的表演就是空想。這是演員的角色研究,也類似於我們的用戶研究。

到這裡,我們看到了兩個熟悉的詞:故事,用研。這都是設計里引入的概念。設計流程中的各個環節依次相扣,相當有意思,以後會寫它們。

這裡有一個問題,如果說我之前的說法沒問題,共情確實會讓我對另一個人(或群體)深入理解,而且所引發的潛意識情緒會左右我的判斷,我已經不是客觀地看待我和他的時候,我還怎麼做設計?共情容易讓我和他共喜同悲,當要幫他做決定,或者去看待他的時候,一定程度上我在看自己,主觀情緒和意識的控制力讓我的決定難以理性。這如果是一場用戶調研的話,我通過共情完成了對用戶的理解,隨後需要做設計的時候,我該如何保持我的理性和客觀(畢竟理解不能等於贊同)?

和同行交流後,我們認為共情在這裡,是一個工具,也是一個過程。進入共情、走出共情,這是一個完整的過程。進入他人的情感,與之共情,獲取需求,然後走出來,再發揮個體獨立創造性,表達自己,完成設計。設計師需要這樣的能力(共情是不是一種能力?),走入一個產品的受眾用戶,然後出來,做完設計,走向下一個。如果可以這樣,我們倒有點像是那些雲遊僧人,在每一處生靈光火中與之生活苦樂產生共振,然後放下,再次踏步遠去。

寫在最後

共情的社會效用是什麼?

我想是連接人。

做設計的這兩三年,常常會被問及用戶是誰,他們的活動場景是怎樣的,他們的需求又是什麼,這是做產品和設計要明晰的基本問題。面對這三個問題且就我個人而言,設計終究是在和人打交道。在以後設計的路上,我願共情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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