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姓於的,那個殺人的,那個母親被侮辱的
夜裡,伸手不見五指的黑,你被幾個人懟住了,惡言相向,戲謔著你,而你手裡有刀,你會怎麼做?
······
當這個問題問出來,其實很少會有人真正的思考這個問題,也很少真正的帶入這個問題。
不管你服不服,人類的悲歡喜怒並不相通。
就像這個標題,大家不會對姓於感興趣,不會對殺人感興趣,只會對母親被侮辱感興趣,共鳴,進而無事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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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專欄,叫做人生是一場自欺欺人的裸奔,意在告訴所有人,一些事情你追求的,只是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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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你們看過一個叫做《李狗嗨》的日劇么?沒看過?我給你上映一遍。
最前面我說的那個問題,其實是有實際案例的。有個高中生,夜裡在操場被圍住,被刺死,他的手裡有刀,卻沒反抗。
刺死他的刀,就是他自己帶的那把。
大約過了很多年很多年,才查明有5個兇手,也是高中生,但仍然沒抓住罪犯,他母親也在那個學校門口哭了五年....
白髮蒼蒼,50多歲。
就是因為人類情感不相通,很多人並不知道伸手不見五指是什麼意思,其實你們可以閉上眼睛,持續五分鐘,想像一下你身邊不斷有人推攘著你,笑著,找你要錢,或者是對你最重要的人或事物出手。
在完全漆黑的環境里,你如何判斷別人是友善還是邪惡?
在完全漆黑的環境里,如果你殺死了這五個人其中的一兩個,保護了自己,你如何自我辯解?
在完全漆黑的環境里,如果你連刀都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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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開了個玩笑,那個事情,只是我高中的時候拿了把刀在操場上意淫的。
但是如果有人這麼跟我鬧著玩......我會殺。
沒什麼正義與否,只有弱肉強食,與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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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正是習慣了活著,才會覺得自己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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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本質上我是贊同姓於的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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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對這個事情無動於衷,一碼事歸一碼事。
我們並不知道這個事情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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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好幾個事件里這麼說過,屁民只會當輿論暴力的槍杆子,最該死,最無能,最可憎。
早在我年輕的時候,探索一些"新聞上才會出現的案件"的真實,發現了那些操作輿論的惡魔,真正的弱肉強食。
現在說出來那些案件,依然會有自以為是,狗屁不知道的人過來噴我,這些人,是生活中你看到的那些人,什麼人呢?
比如:賣花的大叔。
比如:純潔的班同學。
比如:教書育人的老師。
這是人不可貌相,潛藏在平和里的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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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真實?
那就是,我們不知道這個案件的真相。
我們不知道現場的情況。
誰能告訴我行兇露陰的人,是在哪個城市,什麼時間,以什麼方式,在什麼場景,因為什麼,對什麼人,而露陰么?
當有些人支支吾吾說出來自己知道的信息時,如果還不能發現自己被"洗腦",就真的一輩子只是個腦殘。
再繼續問自己
你去過現場么?
你掌握證據么?
你根據證據推理過么?
你如何確信自己證據是正確的?
你拿什麼說自己掌握了有效的證據?
一個學過幾年刑偵的人,第一次辦案,也是滿頭大汗,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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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最愚蠢的地方,在於不斷嘗試從任何可能的情況下小看任何一個事情,知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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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全文,我的意思是說,整個事情就止於扯淡就好,我們對事情的了解,僅僅止於扯淡。
我的知乎關注了大量法律從業者,我都懶得聊任何一個關於法律度量的熱點,就算寫,也僅僅止於感想。
畢竟
本質上講,你我始終連站在現場都沒有,連圍觀者都不是。
我們只是個讀小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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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擺攤大媽那事,是真冤,這事,你我還是別參與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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