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某些中國人)跪久了站不起來」這種說法?

只是這個說法,不是針對具體事情。

最近在美聯航事件里,看到這種說法。當時看到感覺不舒服,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有點像是一張標籤貼死了然後自個站上高地?但能自圓其說的標籤我也沒意見。我的想法是,這種說法有兩個需要證實的地方,一是,(過去)很多人「跪慣了」;二是,現在「這些人」依舊不知道哪些權利是可以爭取的,或者即使知道也不願意行動,並且阻止或嘲諷想要行動的其他人。

第一個方面,我很歡迎大佬從歷史方面證實/證偽;第二個方面,我覺得可以先忽略,時事的對錯,各人有不同看法,爭論具體事例對這個問題可能沒什麼貢獻。另外,個例一般沒什麼說服力,除非真的能反映普遍情況,不過這樣一般也就不是個例了不是。。我親戚/朋友/誰誰誰各種跪舔外國人這種。。看情況吧。


勸說別人不買蘋果5000多的手機而讓他去買國產的2000多元的手機都要苦口婆心,據理力爭。還是會一不小心就得罪了人。

聽朋友說他代表他們公司和另一個合資公司簽單,帶了一個外國翻譯,結果到場之後,對方公司的代表(中國人)跨過他直接和他的翻譯握手,因為這個中國人認為那個翻譯是外國人,外國人才應該是最大的領導。

尊敬和怕是兩個含義,我很欣賞對外國的優點能抱有敬仰態度的中國人,看到自身不足努力超越。同時也瞧不起因為怕得罪外國人而卑躬屈膝的人,認為外國的空氣都是甜的,中國沒有藍天,外國人都是紳士,中國人都是流氓等等。

這種人,不是久跪不起的家奴還能是什麼?偉大的公知?笑話!


舉個例子吧。

趙燕尼亞加拉瀑布事件。

從中國天津前來美國簽約的女商人趙燕於21日搭乘華埠旅遊巴士到達美加邊境大瀑布美國一側旅遊,當晚11時左右,她和同車的謝芳、黃玲一起來到下榻酒店附近一景點拍照留念,在途經一排房子時,隔著玻璃門發現屋內有幾個身著移民局制服的警員正將一個黑人按倒在地。她說,她們想轉身走開,卻見到其中一名警員用手指示意她們進去。她們以為幾位警員需要幫忙,正欲拉開玻璃門之際,一個警員突然凶神惡煞似的直奔她們衝過來。謝芳和黃玲見狀嚇得轉身就跑,只有趙燕還愣在原地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情。這名警員氣勢洶洶地衝到趙燕身邊後,二話不說,掏出胡椒劑就向趙燕面部沒頭沒腦噴洒過來,並以重拳猛擊趙燕的頭部和面部。趙燕當即倒地,面部腫脹,眼眶出血,辣得難以忍受。這名警員似乎還覺得不夠過癮,又夥同隨後趕來的至少四五個警員一齊用皮鞋猛踢癱倒在地的趙燕,圍毆至少持續了五分鐘。

中國記者報道:

 21日晚,中國天津籍女商人趙燕在美國和加拿大邊境尼亞加拉瀑布的彩虹橋遊玩時,無故遭到美國國土安全部官員洛德等毆打,眼睛、臉部和頭部出現淤血和腫塊。23日,洛德被法院起訴,如果法庭宣判有罪,他將面臨長達10年的監禁。

  經過

  尼亞加拉遊玩時無故被毆

  今年37歲的趙燕在中國天津從事健身器材生意。7月20日,她持商務考察簽證進入美國洽談生意。

  21日,趙燕和同伴來到美加邊境尼亞加拉大瀑布美國一側遊玩。當晚11時左右,她和同車的謝芳、黃玲一起來到距下榻酒店不遠的彩虹橋拍照留念。在途經一排房子時,隔著玻璃門發現屋內有幾個身著制服的執法官正將一個黑人按倒在地(該男子因藏帶大麻被抓獲)。不想多事的她們想轉身走開,卻被屋內的美國國土安全部官員羅伯特·洛德示意進去。

  好心的她們以為需要幫忙,正欲拉開玻璃門,洛德卻突然直奔她們衝過來。由於房子周邊非常昏暗,加上不知道執法官是真是假,謝芳和黃玲見狀嚇得轉身就跑,只有趙燕還愣在原地。氣勢洶洶的洛德衝到趙燕面前,二話不說,掏出胡椒劑就向她面部噴洒過來,並以重拳猛擊趙燕的頭部和面部。趙燕當即蒙倒在地,面部腫脹,眼眶出血。洛德似乎覺得不夠過癮,又夥同隨後趕來的其他四五個執法官,一齊用堅硬的皮鞋猛踢癱倒在地的趙燕,圍毆至少持續了三五分鐘之久。事後,趙燕被送至當地醫院急救。

  

  趙燕委託律師索賠500萬

  22日晚間,趙燕帶著滿身傷痛回到法拉盛,滿臉、滿眼的淤血,身上、腿上的傷痕隨處可見。在朋友們陪同下,她約見了為許多華裔受害人抱打不平的羅斯·里根律師所律師里根及華裔主管孫瀾濤,並正式委託他們向美國聯邦移民局索賠500萬元。

  另據報道,趙燕因傷勢嚴重取消了23日飛往漢城的商務旅行。

  反應

  我總領館要求嚴懲施虐者

  針對中國公民趙燕無故被毆一事,我駐紐約總領館昨天發表聲明指出,此事在當地引起強烈反應,我總領館對此十分關注。事件發生後,崔愛民副總領事看望了趙燕女士,對她所遭遇的不幸予以慰問,並表示總領館將為她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

  聲明還表示,總領館已照會美國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求美方儘快對該事件進行認真和徹底的調查,及時向中方通報有關情況,並對無視生命、侵犯人權、粗暴施虐的有關人員依法進行處置。(張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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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譴責的奇葩記者在下方:全程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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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女士在人家警察執行任務(至少警方自己辯稱如此)時的輕率行為、加之發生衝突後語言不通,是遭毆打的原因之一。

中國媒體擅用感情寫法與偏頗的詞語誤導事實,導致事實脫離真相,違背法律正義。

在國外並不是沒有法律保護,而是因為趙燕無知觸犯了美國的法律,你人在國外不可能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就跟美國人在中國一樣也受不到美國的法律保護,趙燕敗訴主要是因為以下5點原因:

1 當時不該手掏包

記者了解到,本次庭審中,被告辯護律師一再地強調,洛德斯的所有做法,均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一大原因就是趙燕在案發時的不當表現。

幾位證人及洛德斯本人都證實,當時在美國國土資源部警察叫「別動」時,趙燕的第一反應是「手掏包」,「在那種緊張的時刻,我們很難弄明白,趙燕把手伸進包里到底是想幹什麼」,洛德斯當時講。

王威告訴記者,美國的治安法條例與中國的重要區別之一,就是「別動」一詞的含義,美國法中的別動就是不要有一切動作,包括手、語言、身體各個部位,哪怕動一下手指都會被認為是要採取行動、抵抗被捕,警察可以採取必要行動,包括開槍直接擊斃嫌疑人。

在中國,別動的意思就是不要再跑了,當趙燕被美國警察命令「別動」時,雖然馬上就站住,第一反應卻是把手放進包內,掏自己的護照。在這樣的情況下,美國警察的毆打、噴辣椒水的行動就被認為是在履行公務,屬正當範圍。

2 去了不該去的地方

在國外,一些場合即使不作說明,閑雜人也是不得入內的,而國外這樣的場合一般並不加以特別說明,全靠「自覺」。

被告辯護律師在法庭上一再說明,趙燕當時未經允許就進入了美國國土資源部設在美加邊境上的辦公室,並向內探頭張望,此時兩位警察剛剛抓捕到一名攜毒人員,又看到了向內張望的趙燕,就跑出去實施抓捕,再加上趙燕的不當舉動,這一系列做法符合邏輯。辯護律師緊緊抓住這一點,指出洛德斯是在執行公務,並沒有不當舉動。

「在國外,除了不知道的地方不要隨便進入外,與自己無關的事也不要參與,比如街上有人打架,圍觀就是不當舉動。因為警察趕到後,為了調查,很有可能把所有在場人員全部帶回警察局詢問,如果你有不誠信記錄,警察甚至可能認為你涉案。」王威告訴記者。

因此,在出國前,了解所到國的法律是很必要的。

3 簽證內容與實際不符

在法庭上,辯護律師當庭指出,趙燕的簽證本身就非法,這一點在當時引起了陪審團及法官不小的震動。

趙燕所持的是商務簽證,目的是赴美商務考察,但在美國的活動卻是辦木材加工廠,超出了簽證規定的範圍,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說,趙燕的身份已經構成了非法。

王威告訴記者,實際上,被告律師指出趙燕身份非法用意是在讓陪審團相信,趙燕有極大的不良信用表現,這大大削弱了趙燕的證詞分量。

「在美國法庭上,法官和陪審團除了對證詞本身正確性進行判斷外,更注意的是證人本身的信用記錄,而這些信用記錄則全部來自細節」

而在中國法庭上,即使證人有不誠信記錄,法庭上也不會當作重要證據指出。

因此,當趙燕被指簽證非法後,陪審團當即表現了「相當的驚訝」。

4 當庭痛哭表現不當

王威告訴記者,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的法庭上,當庭的情感流露都是不理智的做法。

在中國,法官只考慮證詞及證據,證人、原告或被告的陳述,只是起到說出證詞、提供證據的作用,感情的流露不會起任何作用。而在美國,這一點體現得就更明顯,而陪審團的存在又為「當庭痛哭」加上了不確定性。

「在那裡痛哭流涕,可能會得到很多陪審團的同情,但他們沒有證據就沒法支持你,因此這種同情起不到效果,但很可能會有少數陪審員認為,你的哭是在誇大,有另外目的,反而會引起他們的反感。」王威告訴記者。

在法庭上,趙燕在自己的陳述時間內,當庭痛哭,並屢次中斷了作證。而洛德斯從始至終則「正襟危坐」,陳述時沒有情感因素表現。

5 不懂法庭程序

從趙燕在法庭上的表現來看,她並不了解美國法庭的審判程序,而這是語言不通外的另一個「弱勢」。

在法庭現場有個細節,趙燕的陳述完成後,在法官宣布休庭前,趙燕突然提出要再說三分鐘,當即被法官制止。事後有記者問起趙燕的陳述內容,她告訴記者,「我要說,我是美國人的朋友,我是來旅遊的遊客,你們不該打我,不該打一個遊客。」

「在中國法庭上,證人、原告或被告要求追加陳述是可以的,甚至法官有時也會要求證人追加陳述,但在美國法庭上,被告、原告雙方證言時間要體現公平性,一方15分鐘,另一方就只能15分鐘。」王威告訴記者,其實趙燕後來公布的陳述內容,對案件判決的作用並不大。還會起到反作用。用感情不用事實敘述會引起陪審團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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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以上報道了嗎?

最後趙燕獲得美國政府46萬美元賠償。

可謂狠狠給這個傻逼記者打臉。

出了事完全是中國人的錯。

「出了國就要遵守當地法律,聽當地的安排,別給祖國添麻煩。」這個傻逼記者就是這樣想的。

這就是典型的跪久了不會站起來。


有些人確實跪久了,站不起來了。

比如某些男人(或女人),為了金錢跟外國人結婚;比如某些人認為,外國的月亮更圓;比如某些人慣用「支那、你國」。

但,是不是也有這種情況:

有些人說你跪久了,實際上不是讓你真站起來,而是覺得你跪錯了對象。讓你轉個身,對對對,膝蓋不要離地,對,就這樣轉,轉過來面對咱們自己中國人跪。肥水不流外人田,要當奴隸也要當本國人的奴隸。

有些人面對一大群奴隸提出的各種合理的要求視而不見,卻把少數提出非合理需求的奴隸擺出來批判,說,看吧,你們奴隸都是這種人,所以你們活該被奴役。

這種情況我們是要警惕的。


過去?幾千年的封建史不到活不下去不造反還不能說明嗎?當然中外都一個樣。

現在?說明這個東西還需要廣泛調查取樣嗎?誰有這個閑工夫,就算調查出來了又能怎樣呢?其實很容易想,你就想想古代和現代人相比有沒有什麼智商上的變化?答案是沒有。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想僅僅靠教育來讓他們不跪著比較麻煩,因為必須從小開始就有深刻的法治思想教育,無論是社會上的宣傳,還是課本里生活中。並且言傳身教也是非常重要的。

不過你看看我們的現狀有嗎?答案是沒有。

所以顯而易見肯定有很多人繼續跪著。

舉個例子,我們市裡的全部學校,都是打罵式教育學生天生低人一等。就算你學習成績非常好不惹事,一旦有什麼事情沒有考慮周到都會遭到訓斥。平時的嚴苛校規無不在損害學生們無論是哪個的利益。

但是患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人並不在少數,你在網上多看看就知道了還有非常多非常多為這種違法行為叫好的曾經的學生。

你覺得我們市裡的學生們會抗議這一損害到切身利益的違法行為嗎?

全國都一個樣,無論是學生還是大人們。


我特別好奇,有些人張嘴就說別人「跪久了站不起來了」,到底是什麼人能用嘴巴決定別人是跪著還是站著?

思來想去,腦中浮現了這個畫面:一群下三濫的宦官閹黨,狗仗人勢地對著忠臣厲聲呵斥:誰讓你站著!給我跪下!

注意,我說的是古代。


我想說說這之外的,

我前兩天回答了一個問題,

我被人評論了這句話,

在這個問題里,跪的是誰?應該是西方國外吧。

但在我的回答里,他們嘴中我跪的是黨,是中國。


一般來說,這句話指向的對象往往是「站久了跪不下來」的那些人。


特別明顯的例子到處都是,比如趙麗穎拍迪奧短片那個,有口音就被眾人嘲笑,有人就是雙標玩的6啊,如果有外國人說的是中文並有口音,他們就會舔好可愛啊好好聽啊說的真好之類的,我看著都噁心


喜歡說這話的那些人他們一直面朝大地趴著,讚歎土地的堅硬,從不抬頭,不知道天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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