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振宇說的社群,到底是不是一個坑

在最近「黑馬創業36招」開年第一講中,羅振宇,做了主題為《從羅輯思維到得到,我的創業報告》。

看看他的原話是怎麼說的:

"第二個「坑」:社群。在我們提出社群是一個商業之後,很多人開始做社群。但是我們很快發現,這個不行。我宣布羅輯思維會員停招,原來的會員給我們賞銀子的,我們持續服務。現在,網上很多黑我們的文章罵我們是社群,實際上這事已經丟開兩年了。"

按照我的理解,這句話的意思是所有做社群的,都被帶到坑裡去了,大家都不要跟著我做社群了。

沒有聽到羅老師現場說的,那社群到底是不是一個坑?

容我斷章取義說兩句。

社群是一個偽概念

本質上來說,社群是一個偽概念.

誠然,你可以學術地用百度百科或者各類經典書籍來詮釋"社群"這個概念,就比如,

克萊·舍基《無組織的組織》是這麼描述社群的:

  • 共同的目標,或者是綱領,人群通過綱領、能實現有效聚集。有穩定的群體結構和較一致的群體意識。 「庸俗的說法叫調性、逼格」

  • 高效率的協同工具(如微博微信):成員有一致的行為規範和持續互動關係

  • 一致行動:成員間分工協作,具有一致行動的能力。

但在羅老師2013年,2014年提出「社群是未來的商業模式」,並主動招付費會員供養之前,社群就不存在嗎?

在各種分享的場合,常常被人問起「那我這個還算是社群」嗎?

每每聽到這個問題,我常常感到徹底的無助感。

  • 春秋戰國各類謀士,歷朝歷代的詩社形成的各個圈子,難道不是社群?

  • 通過連接資源,共謀利益的宗祠及商會組織 難道不是社群?

  • 微信興起之前,通過各類QQ群西祠社區組織活動的各類收費組織 難道不是社群?

  • 大到一個國家,宗教,小到一個小團體,都是社群。

這些不僅是社群,而且是精準人群聚集的社群,具有無比商業價值。

社群商業本質上還是一個流量生意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對於商業尤其如此。

社群本質上是一個流量生意,是通過互聯網工具沉澱下來,更具粘性的流量。

拉新,留存,轉化。。套路沒有變化。

哪裡有人氣,哪裡就有做生意賺錢的可能。

中心地段,好的檔口,流量不斷,生意不斷。

互聯網上,某寶首頁的黃金位置,流量不斷,生意不斷。

社群,長時間或者傾向於長時間團聚一群精準的人群即流量,通過精細化的內容/活動/運營,不斷增加人群的粘性,將流量反覆進行轉化。

以羅輯思維社群為例,以羅振宇個人IP為標杆的精神領袖,通過互聯網這個海量傳播工具,圍繞粉絲打造解決他們"學習焦慮"的快餐型產品,吸引轉化他們為死忠粉,通過這群死忠粉不斷進行銷售轉化。

更多的草根型社群,沒有強大的個人IP,但有自己專業的領域,圍繞這個專業領域內的精準人群,不斷提供相應的服務,也能成為不錯的商業模式。

商業的本質並沒有變,社群只是工具或者渠道。

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

是不是社群不重要,有粘性的不斷湧入的流量更重要。

羅輯思維社群,6.6萬會員收入近4000萬,這是多麼好一個坑,你不願意跳嗎?

小心眼的題外話

當時當刻,關於買房,他們說出了這些言論,現在回過頭來看,我只是吃瓜群眾,"笑而不語":

  • 羅振宇:

"我之前幹了一件事,把自己在北京的房子賣了,我現在租房住。很多朋友都說:「你瘋啦!北京的房價肯定要漲的。」確實,我也不太相信北京的房價會跌。但是,北京的房產作為一個巨大的投資機會,幾年翻幾倍的時代已經結束了,它未來可能會漲,但已經不是最好的投資機會了。"

  • 高曉松《我為什麼不買房?》

當初去了美國之後一樣是無房戶,堅定的無房主義者。有人問高曉松,為什麼結了婚還租房住,不買自己的房?高曉松回答:我不買房,全天下都是我的,想住哪兒就住哪兒,買了房就只剩一個角落是我的,我妹也沒買房,但我倆都走遍了全世界。

  • 古典 《拆掉思維里的牆》:《買房,賣夢想的房奴》和《一套房子消滅一個夢想》

  • 李笑來 「我為什麼不買房」

一碗梁粉始終認為,不管黑貓白貓,抓住耗子就是好貓。管他是不是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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