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神戶連續殺人事件(三/終結篇)

大家好,今天我們來把這個案子結束。

今天的內容比較複雜,與前兩次更新的內容相比,會有更多的「看不見的手」來介入本案,所以可能會有些不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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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因為檢方所提供的證據不足,泉谷博司的殺人指控被撤銷。他回到了之前工作的水泥公司,繼續當他的水泥罐車駕駛員。之後,他飛黃騰達,職務不斷升遷。10年之後的2006年,他已經成為了公司的高層人物。

然而公司所在的三田市,發展卻並不理想:1985-1995這十年間,三田市的人口從4萬人激增到9.6萬人,飛速的發展帶動了當地建築業的蓬勃發展;但1995-2005年的十年時間裡,人口僅從9.6萬人增加到了11.4萬人,房屋、基礎設施建設的速度明顯放緩。所以三田市本地的很多水泥、建材、建築承包商,都面臨了嚴重的經營困難,建築行業小企業倒閉的數量也越來越多。

儘管在1995年1月阪神大地震之後,大阪?神戶?京都這些地區的建築行業公司曾經迎來了一個紅火的時期,然而隨著地震重建工作的結束,行業的需求也就隨之減少。原本那些雇來應急的建築行業職員們,現在面臨著不得不被辭退的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下,關西地區建築行業的工會組織們,為了抗議大規模的裁員,便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抗爭,用罷工、抗議甚至是威脅的手段,來阻止建築行業的公司們進行裁員。

在如此之高的抵抗下,一些建築公司、水泥公司便放棄了裁員,選擇與這些工會和解。而和解的一種結果是,原公司的老闆乾脆放棄了公司的擁有權,而是將公司轉讓給這些工會組織,獲得一筆出售公司的資金後直接退休。當然,這樣的做法也在情理之中:作為社長,一方面面臨著經營困難的壓力,一方面還面臨著屬下員工與工會組織阻止裁員的壓力,於是乾脆放棄經營。

所以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泉谷博司所在的「新生水泥」,也被易手給了關西地區水泥行業工會。泉谷作為工會中的積極分子,也就順理成章地被委任為公司的高層。此時的他,已經55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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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水泥被易手的事情,發生在2003年年初。關西水泥工會接手新生水泥之後,派來了一位社長,他的名字叫奧野勝,時年40歲。

奧野勝,用今天的話說,是一名職業經理人。同樣出身於水泥行業的他,曾經用自己的手段,將自己工作的水泥公司搞垮,然後配合水泥行業工會吞併了自己當時工作的水泥公司。自此之後,他便在水泥行業工會裡獲得了賞識,不斷被委任到那些工會新接手的水泥公司里擔任高層。說來也巧,大部分他所接手的水泥公司,之後都會被行業工會控制,再被併入那些較大的水泥企業中。換句話說,他其實是一個行業工會派出的「刺客」。

同時,奧野勝的女性交往也非常廣泛。93年離婚之後,他便成為了酒廊、夜總會這些地方的常客,身邊的女人換了一波又一波。所以也經常有他在經營中中飽私囊的傳聞。

2006年3月17日,奧野勝接手新生水泥後剛滿三年,他被人用繩索勒死在了「新生水泥公司」附近的山林里。

警方立即對奧野勝身邊的人群展開了調查。當警方對新生水泥的員工進行問詢時,泉谷博司對警方坦白:

「是我殺了奧野社長。」

因為泉谷之前曾經涉嫌殺害田中久美子,於是他立刻成為了警方重點的搜查目標。通過審訊,泉谷如實坦白了他如何將奧野社長騙入山林,再如何用繩索勒死了他的過程。作案時間、作案地點都完全符合。於是,泉谷被警方以故意殺人罪執行了逮捕。

根據泉谷的供述,3月17日晚上,他與奧野勝社長開會,探討公司未來的經營方針問題。然而,因為談得並不愉快,泉谷和奧野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於是泉谷提議出門走走散散心。奧野和泉谷走進公司背後的山林里,泉谷恨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用隨身攜帶的繩索從從後面死死勒住了奧野的脖子,將他勒死在了那片樹林里,隨後逃跑。

然而此時,警方對案件的偵破並未停止 —— 因為本案仍然存在著更大的疑點:奧野社長的死,並不是一個人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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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警方疑慮的,首先是奧野屍體的狀況:一般來說,如果是蓄謀已久的謀殺,作案者往往會對屍體進行偽裝、破壞或是掩埋,以拖延警方的偵破工作;如果是臨時起意圖財害命的話,那麼屍體的財物、衣服都會出現被亂翻的痕迹。然而,本案中奧野的屍體,首先是被堂而皇之地放置在林間的地面上,而且財物也沒有被盜的痕迹。種種跡象表明,似乎案犯是想要讓警方儘快找到奧野勝的屍體的感覺。

他這麼做的原因又是什麼呢?有什麼人會殺了人之後,還想讓警方儘快破案呢?

而第二個疑點,就是奧野勝隨身攜帶的物品。同時,這也是本案最大的懸念。

因為當天天色已晚,奧野勝出門時在外套外面又加了一件風衣。警方在對現場勘查時發現,奧野勝在自己的西裝外套的袖子裡面,悄悄藏了一個錄音筆,而且錄下了當天晚上在林中的錄音。但是當時奧野應該帶在身上的手機,卻不見蹤影。這個特殊的情況,各位讀者小天使是怎麼想的呢?

我來說說我的分析:

1. 2006年的日本,手機早已人人普及,而且隨身攜帶。所以奧野勝的手機失蹤,肯定不是因為他忘記在了什麼地方,而是兇手所為。兇手將手機拿走的原因,應當是作案之前往奧野勝的手機上發送了什麼信息的緣故。

2. 奧野勝所藏有的錄音筆,說明奧野當時早已預料到了自己會遭遇不測,所以才會將它藏在衣袖中 —— 如果是自己需要隨時使用的話,大可以放在衣袋裡。也就是說,他希望通過錄音筆,將兇手行兇的過程記錄下來,好讓自己不至於冤死。

3. 本案最可怕的一個事情是,奧野勝在被殺之前,便已經明白了自己難逃一死。所以他沒有選擇逃跑,而是準備與自己的死亡直面相對。能夠讓他有如此勇氣的,除了需要與一個比他能量大得多的組織相抗衡,用自己的死來揭露事實真相的原因之外,恐怕也沒有別的解釋了。

那麼問題是,他所要抗衡的,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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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過聽取錄音筆中的內容,發現了事件的幾個疑點:

1. 在錄音筆中所錄下的20分鐘錄音中,前10分鐘可以聽到奧野勝在與一個男人的聲音對話,之後出現了一些輕微的掙扎的聲音,後10分鐘里奧野勝應當已經死亡。所以在奧野被殺當時,他與兇手並未產生激烈的搏鬥,而是似乎坦然接受了自己被殺死的下場。

然而,在錄音中,那個男人的聲音明顯經過了一些遮擋,所以很難聽清是否就是泉谷本人。

2. 奧野的掙扎聲音停止之後,錄音中出現了一個女人的聲音,同時還有狗叫。幾分鐘之後,錄音中出現了汽車引擎啟動的聲音,之後就一片寂靜。

新生水泥公司的停車場,位於公司的正門前,在那邊的汽車的聲音是不會被錄入錄音筆的。而事發現場稍往山頂的方向大約50米,就是一條山間公路。所以汽車應當是停在那邊的。

但是按照泉谷的供詞來說,他是自己一個人作案。但是在現場出現了女人和狗的聲音,而且似乎兇手是與她們一起離開的,所以我們可以懷疑這起殺人案,存在多人作案的可能。

在之後的調查中,警方發現了一些更加不同尋常的線索:

1. 在新生水泥的辦公室里,警方從一名叫做市野的員工的辦公桌抽屜中,發現了一本小冊子,封面上寫著《社長自殺後公司經營手冊》,裡面寫著以奧野勝自殺為前提,之後如何運營公司,由誰來擔當管理職位的等等構想。

2. 通過調查公司的賬務,警方發現2003年年初,奧野勝剛剛接任新生水泥的總經理的時候,公司有一筆人身保險支出。繼續調查後警方得知,公司在2003年1月份時,為奧野勝購買了人身保險,保額1億5000萬日元;在2004年年初,公司又為奧野勝增加了保險金額,將人身保險的數額提升到了2億6000萬日元。而這筆巨額人身保險的受益人,都是「新生水泥公司」的名義。

警方繼續深入,發現了一個相當讓人感覺不妙的事實:新生水泥在2003年被接手時,經營狀況較為糟糕,龐大的銀行貸款給公司經營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同時,當時公司的僱員數為20名左右,工資成本相當高。在這樣的情況下,公司以奧野勝的名義向保險公司購買人身保險時,所獲批的最大保額,就是1億5000萬日元。也就是說,當時的新生水泥公司,即使經營情況已經捉襟見肘,也還是用高額的保險費用,為新上任的社長購買了最高額度的人身保險。

在2003年里,新生水泥辭退了10名員工,公司里僅剩下10人。同時,因為節約成本和開發市場的原因,新生水泥的經營狀況明顯好轉。於是到了2004年初的時候,公司向保險公司申請了提高奧野勝的人身保險金上限。經過確認,奧野勝獲得了最高2億6000萬日元的人身保險金額上限,於是公司也同樣全額購買。

聯繫到之前在市野抽屜中發現的《社長自殺後公司經營手冊》,以及眼下的以公司為受益人的巨額人身保險,警方開始懷疑:奧野勝的死,是否是被人已經計劃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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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肯定有的讀者會問:自殺不是拿不到人身保險的保險金嗎?

其實不是這麼回事。

常見的人身保險免責條款中,確實可能會有以下三條:1. 自殺,2. 以獲取保險金為目的的他殺,3. 戰爭等因素。然而,保險條款的制定,事實上因公司而異。在國際上比較常見的人身保險合同中,關於自殺,往往會規定1-3年的「免責期」:自保險購買或更新日起,在免責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自殺,則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在免責期間過後,自殺同樣可以獲得保險金賠付。

在日本,每年有大約2.7萬人選擇自殺的方式結束生命(我國的自殺數字為13萬 - 28萬,因為統計口徑不同)。在這2.7萬的自殺者中,因為公司經營不善的原因而選擇自殺的,公司社長人數為950人,公司高層人數為1300人。所以不可忽視的是,確實有一些公司的經營者想用自殺的方式,來換取保險公司的賠付,用來支撐公司的經營,以及給員工發放工資。

而考慮到新生水泥公司的情況,這一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說得通:新生水泥在奧野勝接手之後,因為面臨高額的銀行貸款壓力,奧野準備對公司資產進行重組。然而,因為水泥行業的不景氣,準備重組的資產估值遠遠低於公司的預期,更不用說用來償還銀行的貸款。經過了裁減成本的第一年後,奧野便開始向水泥行業工會尋求融資,但融資之後的經營結果,也只能是苦苦支撐現有業務的運營,並未找到真正解決經營困難的解決方案。但此時新生水泥的債權人,已經從銀行逐漸過渡為水泥行業工會。如何償還向工會的借款,似乎成為了奧野勝最大的難題。

然而,這樣的推測,似乎將奧野勝的死亡指向了「為公司償還借款而死」的方向。因為奧野勝不曾留下日記、遺言之類的文字,用來說明自己的死,所以警方也無法獲得更多的證據來支持這樣的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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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關於奧野勝身上攜帶的錄音筆中,出現的女人的聲音,也有了一些眉目。

事情要從對泉谷博司的調查審訊談起。

泉谷博司被捕之後,對自己殺死奧野勝的事實供認不諱,但他否認交待「為何殺死奧野勝」的原因,同時也堅持說自己是獨自行兇,沒有其他同夥。但是,警方通過街頭監視錄像的記錄,調查了泉谷在作案前幾天的行蹤,並對泉谷的家中進行了徹底搜查,發現了其中的疑點。

1. 在案發前5個月,2005年11月,泉谷多次前往幾家醫院,以睡眠不穩定的原因,從不同的醫生手中拿到了大量安眠藥的處方。警方在泉谷家中起獲了超過200片的安眠藥;

2. 在案發前3個月的2006年1月初,泉谷從網上購買了12萬伏的電擊槍。該電擊槍在泉谷家中起獲。

3. 案發前一天的2006年3月16日晚,泉谷與一男一女在公司附近的快餐店見面,談話持續了5個小時,直到夜裡12點過後才分開。

警方通過詢問泉谷的朋友,才知道那天晚上與他見面的人,正是新生水泥公司的事務員兼出納,梅本。在事件發生前2個月,梅本已經辭職離開了公司。

根據警方在公司範圍內的問詢,得知梅本在公司內部的風評不佳:她同時與公司里多名男性保持著性關係,泉谷就是其中之一。梅本的前夫上田是一名建築工人,大約10年前與她離婚,但兩人仍然保持著較好的關係,而且梅本的前夫也與泉谷相識。

當晚在快餐店與泉谷見面的人,就是梅本和她的前夫上田。

警方將這一調查結果告知泉谷,並且要求他坦白當晚會話的內容,然而他對此保持沉默。同時,警方也對梅本和她的前夫進行了質詢,梅本否認了自己當晚曾於泉谷見面,但是她的前夫將實情透露給了警方:

當晚6時許,泉谷給梅本打去電話,要求儘快見面。梅本之後給上田打去電話,要求他一同前往。大約7點半的時候,梅本與上田一同到達了快餐廳,見到了泉谷。然而,泉谷對於有第三人在場,似乎感到有些不快,說話也吞吞吐吐。

時間快要接近11點的時候,泉谷似乎終於下定了決心,對梅本說:「明天就要下手了,你要來協助我。」

梅本神色慌張,她對泉谷說:「你說要對什麼下手,我不明白啊。」

泉谷狠狠地捶了桌子,然後壓低聲音說:「你別想裝傻!你以為那些人會放過我們嗎?這件事情,從一開始你就脫不了干係!」

上田覺得話題聽起來有些危險,於是他沒敢打聽,而是默默在一旁裝聾作啞。但是,梅本此時的神色明顯慌亂起來,她握著杯子的雙手發抖,不敢直視泉谷惡狠狠的眼睛。

泉谷見梅本遲遲不表態,就再次用很低沉的聲音對梅本說:「年初你拿走的400萬現金,我可還記得呢,希望你也沒忘。」

梅本當時便哭了起來,泉谷顯得很不耐煩,便走到門外抽煙。上田此時問梅本,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但梅本不回答,只是趴在桌子上一邊發抖一邊哭泣。

幾分鐘之後,泉谷回到了快餐廳里,坐在了座位上。他拿出隨身的手帳和圓珠筆,拍在梅本的面前,要求梅本將他吩咐的內容寫下來。

「因對公招待的需要,本人 奧野勝 需要從公司預支現金400萬元,立此為據。

申請人 奧野勝

批准人 梅本玲子

日期 2006年2月10日」

梅本不敢違抗,只好將這些內容老老實實地抄在了手帳最後的空白紙上。寫完之後,泉谷再次對梅本說:

「你只要老老實實地配合我,我保證你的安全。」

之後,泉谷便獨自先離開了快餐店。上田將梅本送回家的路上,她一言不發。之後上田也沒和梅本見過面。

獲得了上田的證詞後,警方再次提審了梅本。在她的供述下,警方對新生水泥公司的借款單據再次進行了排查,其中以奧野勝名義申請的現金借據總額達到了6145萬日元,但有4300萬日元的借據上,都沒有奧野勝的人名章。然而,對於案發當晚梅本是否出現在現場的調查,梅本始終對此否認,堅持說當晚她一個人在家睡覺。

同時,警方在梅本的家中,也發現她確實養有一條秋田犬,這與現場的錄音相符合。警方之後對梅本的汽車輪胎進行了調查,以用來與案發現場的泥土進行比對。然而此時警方才發現,梅谷的汽車剛剛更換了四條輪胎,而且底盤沖刷得乾乾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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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調查再次走入了死胡同,於是神戶地方檢察院,只得根據目前手中所掌握證據,以及涉案人員的證詞,準備對本案相關嫌疑犯提出公訴。

2007年3月20日,神戶法院做出判決:

被告人泉谷博司,在調查期間拒絕提供事件真實情況,企圖隱瞞共犯的存在,故意拖延本案的調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被告人梅本玲子,調查期間拒絕交代事實,有意隱瞞犯罪情節。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因證據不充分,故意殺人罪名不成立。

就這樣,泉谷博司帶著自己的沉默,開始了無期徒刑的服刑。當年田中久美子被殺的真相,如今奧野勝被殺的真相,所有的真實,都被這個男人深深地埋在了心裡。

前後跨度達11年,圍繞在泉谷博司這個男人身上的兩條命案,似乎就這樣地畫上了終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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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田中久美子被殺於1995年,按照當時的日本法律,謀殺罪的最高刑事追訴期為25年,也就是說,如果在2020年以前,可以搜集到更有效的證據的話,那麼檢察機關仍然可以對嫌疑人提起公訴。

2010年4月27日,日本將刑法中致人死亡事件的刑事追訴期大幅延長,其中謀殺罪的追訴期被取消。也就是說,自此之後的殺人案,嫌疑犯將永無寧日地被警方追捕。

2005年3月9日,警方以暴力抗拒執法、勒索未遂的罪名,將關西地區水泥行業工會的委員長逮捕。

2007年5月7日,警方以暴力行為、恐嚇、盜竊等罪名,對關西地區水泥行業工會的4名幹部進行逮捕。這四名幹部分別隸屬於京都市山科區,大阪市西區,兵庫縣三木市和三田市。

2010年5月11日,警方以集團暴力、勒索、恐嚇等行為,對關西地區水泥行業工會的13名幹部進行逮捕,其中包括該工會的副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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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後記

而在奧野勝這個案子中,泉谷博司是否真的是犯人?行業工會是否參與其中?購買巨額人身保險金的最終目的何在?以及,那個我們在文中提出的問題:奧野勝究竟在於誰抗衡?

這些問題我們該如何回答呢?

我來試著列一下可能的情況吧:

1. 行業工會安排,為奧野勝購買了巨額人身保險的目的是想要他死,用保險金來撈一筆錢。但未曾想奧野勝不想束手就擒,他積極改革公司,希望能用業績證明自己還是個有用的人。然而行業工會只想掙簡單的快錢,於是殺害了他之後,利用手中泉谷博司的把柄,來逼他頂罪。

(能夠讓一個人去頂替殺人案的罪名,這樣的把柄,究竟是什麼呢?)

2. 泉谷博司和梅本聯手,為社長奧野買下了巨額人身保險。並且通過偽造社長借條,支走大量現金,再用借條逼社長奧野自殺,自己順理成章從高管接手公司社長職位,轉移走奧野的保險金。而奧野識破了他們的計謀,於是決定以死來揭露他們的陰謀。

(奧野明白自己來到新生水泥後,應該就不可能再活著離開了。)

3. 泉谷博司和梅本聯手為奧野買下了巨額人身保險,企圖殺死他後侵吞保險金。行業工會拿到了泉谷和梅本涉嫌犯罪的證據,用這些證據逼迫他們殺死奧野,並且將奧野出賣給警方。之後行業工會派遣新社長進入新生水泥,拿到奧野的保險金。

(行業工會不費吹灰之力,既賺到了奧野的保險金,又除掉了公司里的二號人物泉谷博司。)

4. 警方始終沒有放棄對田中久美子被殺案的追查,但無法找到泉谷博司犯案的證據。在逮捕了行業工會委員長之後,警方與行業工會達成交易,由行業工會出面做局陷害泉谷。而同時,行業工會也想除掉奧野勝,於是他們對泉谷博司下達殺死奧野的指令的同時,也把消息透露給了奧野勝 —— 所以奧野勝才會隨身隱藏錄音筆。為了能夠讓泉谷博司心甘情願地去執行殺人命令,行業工會一方面許諾將保險金分一部分給泉谷博司,另一方面又用泉谷的把柄來要挾他。

奧野勝死後,警方順利地逮捕了泉谷;行業工會也成功地將奧野勝的保險金納入囊中。

(行業工會不直接向警方告發泉谷的把柄,是因為那樣會導致包庇罪/毀滅證據罪。)

當然,以上這些都只是假設而已。真相究竟如何,恐怕我們永遠也無法得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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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2011年9月13日,兵庫縣三田市的一處大橋下的水泥橋墩里,因為風化出現剝落,在橋墩中發現了一個人類頭骨。

經過DNA比對,這個頭骨的主人,並不是田中久美子。田中久美子缺失的頭部和雙手,目前仍然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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