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民生(和諧版)

終於明白,這問題分類只是「台灣」,因為「正能量」們終於控制了一個話題,確保「優秀回答」都是「正能量」。既然民生更重要,為何不去貢獻更多剩餘價值,直接關網,大家蒙森發 大財,反倒在這利用民主,刷贊刷評論或者玩舉報?民主和民生哪個更重要? - 台灣 - 知乎

民生是經濟效益,民主不是上層建築,而是正當性的基礎。不管是做牛做馬,願不願意,只管餵飽,這有經濟效益,卻不把人當人,這是正當的?如果認為這是正當的,為何中國近代革啊命首先爭取的是獨立、自主,不是富起來,而是「中國人民站起來」?憲法還說人民,說平等,說選舉幹嘛?為何某些人不因此認為改革開放前的民生問題不足以否定當時國家的正當性,卻認為改革開放吃飽飯是修正主義?

下文摘自2015年11月拙文《政啊治啊合法性之探》。

「同樣地,當一項政府措施(這只是一種特殊的行動,由特殊的人去做)之增大共同體幸福的傾向於大於它減少這一幸福的傾向時,它就可以說是符合或者服從功利原理。」[1]邊沁這種功利主義的觀點,就是把效益當成政啊治啊合法性的根本。但是——

1. 既然是「傾向」,就是目的,有待實現。為了多數人的利益,結果一定有利於多數人嗎?好心辦壞事,這在歷史上還少嗎?何況有多少都是打著多數人利益的幌子,假公濟私。

2. 就算現在獲得了有利於多數人的效益,其政啊治啊合法性也不充分:

(1)多數人未必認可。歷史上,革啊命往往不是發生在經濟效益最差時,而是經濟效益向好時。如歐洲近代以來歷次革啊命和中國近代資產階級歷次革啊命。[2]因為,經濟效益向好,人們對上層建築的要求更多,也相對有能力去改變上層建築。

(2)多數人雖認可,但無視所付出的成本,如少數人的利益,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不但效益大打折扣,還會引發社會矛盾,效益難以持續。

從改革開放,到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來,國內獲得了巨大的經濟效益;但片面追求效益,出現了前述的問題,減損了當啊局的政啊治啊合法性。

其理論上的錯誤在於:把效益當成經濟效益,把經濟效益當成生產力,把生產力當成政啊治啊合法性的根本。

在此,馬克思主義理論有被誤解之處——

很多人誤以為,社會主義的本質或本質的核心就是 「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但鄧啊小啊平完整的話是:「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3]

進一步分析:

1. 如果社會主義的本質或本質的核心,僅僅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那麼:資本主義也能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共產主義更能,社會主義如何與其他性質的社會相區別?

2. 發展和解放了生產力,主要成果卻歸官僚和資本家享有,這是社會主義嗎?所以要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

3. 《共啊產啊黨宣言》中認為,共產主義社會是「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4];《資本論》中認為,共產主義社會是:「更高級的、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5]。既然將社會主義社會當成共產主義社會的初級階段,那麼社會主義的本質或本質的核心,應該是促進每個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那位長啊者也指出:「要在發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礎上,不斷推進人的全面發展。」[6]

生產力≠經濟效益,如鄧啊小啊平所謂「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這也說明,生產力本質是一種實踐能力。發展這種能力,根本目的是什麼?是為了繼續發展這種能力,還是運用這種能力,實現每個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既然是為了實現每個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怎能只為了發展這種能力?既然發展和解放生產力,不完全符合社會主義的根本目的,而是實現根本目的的一種能力、手段,它怎能是社會主義的本質或核心本質?

但其理論本身也存在問題——

馬克思、恩格斯確一直過於強調利益,尤其是經濟利益;而對道德、倫理等因素在社會主義運動中的積極意義,則論述很少,恩格斯晚年也承認。

馬克思在《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第一篇論文)》中有句話常被引用:「人們為之奮鬥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7]

這就用經濟學上的理性人,抹殺了人行為的動機、目的和意義的多樣性。這讓人以為:如果和自身利益無關,人們就不會為之奮鬥;人們為之奮鬥,是為了自身利益。但不論是馬克思主義者,還是別的人,實際不完全是這樣:

1. 若說客觀利益(或現實利益),多少馬克思主義者承受客觀的苦難,甚至獻出生命,卻無怨無悔,前仆後繼,他們是為了自身的客觀利益?

2. 若說主觀利益,為了心理滿足,精神追求,如果我不知道或不覺得自己是為了什麼而去做,就不叫奮鬥?「似此星辰非昨夜,為誰風露立中宵?」[8]詩人又獨自站在寒夜中,他是無意識的嗎?這種堅持不算一種奮鬥嗎?他為了什麼主觀利益?他自己也在追問。客觀利益呢?更沒有。

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指出:「共產主義者根本不進行任何道德說教,施蒂納卻大量進行道德的說教。共產主義者不向人們提出任何道德上的要求,例如你們應該彼此互愛呀,不要做利己主義者呀等等;相反,他們清楚地知道,無論利己主義還是自我犧牲,都是一定條件下個人自我實現的一種必要形式。」[9]他們反對空談道德,卻認為「共產主義者不向人們提出任何道德上的要求」,認為道德取向「都是一定條件下個人自我實現的一種必要形式」。然而:

1. 「自我實現」,其實就是為了自身利益,如前所述,這不符合實際。

2. 利益,不論客觀的還是主觀的,很難科學地界定,「一定條件」不一定,他們沒有進一步闡明,也難以闡明。因為利益的根源(需要、慾望)是非理性的,利益本身有很大的非理性因素。

3. 故以利益為目的,以此證明手段、過程是正當的、理性的,不成立。

他們理論上的問題,之後進一步彰顯——

理論上,如托洛茨基雖然反對把布爾什維克說成「為目的不擇手段」,但他也承認「一個手段只能由它的目的來使其成為正當」;他認為馬克思主義理所應當是 「無道德論」,因為他們所反對和違背的道德,都是統啊治階級的道德。[10]

但就像馬克思主義者否定了資本主義生產關係,於是建立社會主義;既然否定了統啊治階級的道德,為何不建立社會主義的道德?而當時的道德,難道都是統啊治階級的嗎?統啊治階級建立或認可的,難道都是錯的、反動的?而他們絕對地反對統啊治階級所建立或認可的道德,這本身不就是一種道德嗎?

現實中,則導致兩種極端的情形:

1. 中蘇在建立和鞏固政權中,為了被壓迫者的利益,「剝奪者就要被剝奪了」[11]。不但剝奪他們的生產資料,甚至還會剝奪一切權利,包括財產、人格和生命;甚至不需要根據國家的法律,由國家機關進行審判,並由國家機關執行,更別說讓他們享有辯論、辯護權、舉證、質證以及上訴等權利,只需黨的組織或一些「人民」,就「正當地」進行了。

然而,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的第一版序言中特別提到:「我決不用玫瑰色描繪資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過這裡涉及的人,只是經濟範疇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階級關係和利益的承擔者……同其他任何觀點比起來,我的觀點是更不能要個人對這些關係負責。」[12]剝削者和被剝削者一樣,受制於歷史條件和經濟規律,被異化了,難以自拔。廢除生產資料私有制,既是解放被剝削者,也是解放剝削者。應該消滅的是經濟範疇上的資本家和地主,剝奪他們的生產資料,而不是消滅他們的生命,剝奪他們的一切。

2. 第二國際後期,西歐左翼政黨和無產階級,為維護自身利益,更願意用漸進的、改革的方式和統治階啊級鬥爭,甚至變為機會主義和修正主義。比如,大家工資太低,一起鬧;給我多加點,我不鬧了,你們自己鬧,甚至我反對你們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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