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熱點】國家林業局:吃野味將被法律追責

作者:盛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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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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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輿情概述

2017年2月初,一則發佈於2015年7月的關於「廣西官員請吃穿山甲」的微博被大量轉發,近日又有中國民間一保護野生動物的志願者從微博上搜出,一個網名為「綻放的多多」的網友,從2011年開始多次在微博上晒圖稱食用穿山甲。

對於上述曝光的事件,中國官方迅速展開追溯核查。經調查,上述廣西一位涉事公職人員已於2016年5月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廣西方面表示將進行進一步調查。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13日已將「綻放的多多」微博用戶林某某帶回歸案,接受調查。

中國此前的法規僅對捕殺和交易野生動物者進行處罰,並未對食用者作出相關處罰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對此進行修訂:「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今後,在中國「吃野味」不僅將通過網路廣受社會大眾監督,也將面臨法律的追責。

二、事件輿情監測數據

1、採集趨勢圖

2017年2月12日,深圳「穿山甲公主」曝光,一時間輿論開始聚焦,野生動物穿山甲被殘殺的新聞開始攻佔各大媒體。2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將「穿山甲公主」林某某帶回歸案,接受調查,此時輿情採集數據迎來最高峰值,相關數據量達到1843條。在2月14日後,輿情回落並且平穩發展了三日,在2月17日,國家林業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修訂:「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輿情一出,引發採集的第二次高潮。

2、地域輿情圖

在「野味」相關的輿情話題分布中,地域輿情聲量最高的省份是事發地廣東省,地域輿情圈大範圍囊括珠三角地帶,廣東地區對野味的青睞的和需求向來很旺盛,所以排在地域輿情的第一位也是情理之中。除此之外山東省、江蘇省、北京市、浙江省等沿海省份的地域輿情也持續走高。

3、輿情受眾分析

「野味」輿情受眾分析中,53%的受眾年齡在25-34歲之間,21%的受眾年齡在19-24歲,18歲及以下佔13%,35-49歲佔11%,50歲及以上佔2%。千禧一代成為「野味」輿情的主要受眾。在男女性別的對比中,男性佔比69%,女性佔比31%,除了個別類似「穿山甲公主」的女生酷愛野味外,男性受眾更加多。

4、採集媒體構成類型圖

從樂思採集軟體媒體構成類型圖分析,佔比最大的媒體是新聞,數據量1799達條,佔比40.08%。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的分別是微博和搜索引擎。在輿情的傳播中,新聞媒體不僅受眾多而且傳播能力也強,對於輿情的推動常常比非主流媒體能夠帶來更大的影響力。所以在突發事件後,官方應該把握好主流媒體的言論方向,順勢而為,積極引導輿情的發展,切忌與媒體為敵。

三、網友熱議

1、呼籲官方加強監管

@yulyulk1701903_sone:有人炫耀吃穿山甲,炫耀無知與愚蠢!希望相關部門徹查此事!一起保護穿山甲!

@LonelyMoonShadow:只有嚴厲的法律才能有效治理這些亂象,倡議起不到任何作用。

@淳安還是慕祈醬:覺得網路很奇怪。總是有人對我們平凡的人呼籲這,呼籲那。可是我們大多數人是沒機會吃野味的。我們平時就不吃這個也沒想過吃這個,即使想吃這個也不知道去哪兒吃這個。你們應該對有錢有勢的人說才對,可是他們會看微博,會在意這段視頻嗎?對我們來說微博比報警管用,對他們來說微博是什麼?

2、對食用穿山甲人群的批判

@可愛的錚錚錚錚錚錚:應該讓官員和富二代轉吧?我們老百姓吃不起的@我今天失眠:活了20多年還沒見過穿山甲!特么的都要被吃完了

@nic子墨祭:發了有鎚子用哦,普通大眾見都沒見過穿山甲,更別說吃了! 去給官員土豪們上課吧!!

@不好意思剛才我去買了點東西:吃過穿山甲的下輩子也被剝皮,老百姓吃不起,查一查貪官污吏,找一個微博女子開刀做什麼玩意。

@老有人艾特我:希望吃穿山甲的人改吃老鼠蟑螂蚊子蒼蠅,人民會感謝他們的!

@一個很膩害的人YX:求你們別吃它了 我願意把我的手腳指甲貢獻出來 讓你們啃個夠

@求真先生說:人們常說: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然而我等老百姓,確實沒見過穿山甲,更別說吃了!

四、輿情總結

傳統觀念上對於保護野生動物的看法是:「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野味非法交易之所以長盛不衰,大部分人認定是因為「吃野味」的需求依然旺盛。特別是在我們的現實語境下,國人對於野味的青睞,更是具有典型代表性。據野生動物保護組織粗略統計,全國上餐桌的野生動物有近三分之一是在廣東被消費掉的。深圳人平均每天要吃掉近20噸、多達30多個種類的野生動物;廣州市每日蛇肉買賣交易量竟高達10噸左右;上海,每年有近1000噸的野蛇、50多噸野生蛙類和5萬多隻野鳥成為盤中「美餐」。這樣的數據不得不說是驚人的。

另一方面,在央視新聞的報道下,大批量的公眾表示:「發了有鎚子用哦,普通大眾見都沒見過穿山甲,更別說吃了! 去給官員土豪們上課吧!」、「活了20多年還沒見過穿山甲!特么的都要被吃完了」、「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然而我等老百姓,確實沒見過穿山甲,更別說吃了!」各種各樣的言論指出,普通百姓根本無法食用到穿山甲。一年消費了如此巨額數量的穿山甲,到底流向了誰的餐桌。顯而易見的一點是,從交易的價格看,一些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可不是一般人想買就能買到,想吃就能吃的;而食用「野味」與身份象徵之間又存在著較強的現實關聯。這些決定了公權力者往往成為「野味」消費的一個主力群體。因此,無論是基於現實,還是基於價值引導的必要,加大對公款消費「野味」、公職人員食用「野味」的查處和追責力度,當成為治理的重要方向。

在「穿山甲事件」輿情的處置過程中,「穿山甲公主」微博一經曝光,深圳森林公安分局就迅速行動,將林某某帶回歸案,接受調查。這樣有魄力有效率的作為方式,公眾普遍人拍手叫好,也為之後國家林業局在輿論話題震蕩中推行了改革,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奠定了良好的群眾基礎。這也是可以說是一個互聯網時代下,林業局官方正確應對輿情的成功案例。

除了輿情處置的重要性,在輿論熱潮過後,林業局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把監督權落到實處,把紙上談兵變成現實演練,避免因說多做少、協調不力等再一次挑戰公眾的認知,最終陷於被動拆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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