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世界上還存在的合法酷刑

說到用刑,腦子裡浮現出的場景是醬嬸兒的↓↓↓

像挨板子、扎針這樣的肉刑,並不只存在於古代或者電視劇里。在現代社會,還有很多國家和地區仍在沿用,作為對罪犯合法的懲罰措施

這其中,既有巴布亞紐幾內亞這樣開化較晚的小島國,也有伊朗、沙特等伊斯蘭國家,還有新加坡這樣的發達國家。

這兩天網上瘋轉一條視頻。在視頻中,一個印度尼西亞的婦女,被公開鞭打

行刑者頭戴面具,為了保護身份不被暴露。旁邊可見很多群眾站在類似觀禮台的地方,用手機錄像。

從這個女人的反應看來,面具人下手很重,絕不是做做樣子。每打一下,她都發出尖利的慘叫,並且下意識想要護住自己的後背。

打到第五下的時候,她完全昏了過去,倒在台上。旁邊的醫護人員趕忙上前,將她抬走。

尤其在很多穆斯林國家,公開受刑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之前有婦女因為發生婚外情被判杖刑26下,甚至有女孩子因為在公眾場合沒有男性監護人陪伴,也要被打。。。

那些對我們來說看似遙遠的殘酷刑罰,其實就在我們身邊發生著。

一、鞭刑

在當今仍然合法的幾種肉刑中,鞭刑是最常見的一種,目前有將近20個國家都在使用。其中,鞭刑使用最頻繁、最廣泛的就是新加坡

原先新加坡只對性侵、搶劫、故意傷害等重罪實行鞭刑。1966年新加坡的國父李光耀上台之後,覺得對輕微違法行為制裁力度太輕,於是把破壞公物擾亂公共秩序什麼的都納入鞭刑範圍。

新加坡的鞭刑特別狠,照準屁股,一鞭打下去就皮開肉綻。刑鞭是一條1.2米長,1.3厘米粗的藤條。行刑前會把它放在水裡浸泡一夜,以保證行刑時不會斷裂。

據說,一個受過合格培訓的鞭刑官,能讓每一鞭都打在不同的地方,巧妙地避開已經打破的地方。是個技術活。。。

在行刑之前,犯人都要進行身體檢查,不合格的會以其他方式懲罰。行刑過程中,每打一鞭,醫生都要進行檢查,一旦發現犯人承受不了就會暫停,等過幾個月再把剩下的打完。。。特別人性化。。。

鞭刑不只面對新加坡公民,在新加坡犯了罪的外國人也不能倖免。1993年,美國人邁克爾·費因為塗鴉罪,被判處鞭刑四下,引起軒然大波。

為此美國參議院討論通過了決議,要求政府盡一切努力阻止刑法實施,連總統柯林頓都親自過問。這件事引起世界範圍的關注,結果雙方各讓一步,以抽兩鞭成交

據統計,2007年被鞭刑的人數達到6000多人,後來有所下降,到現在每年仍有1000多人被鞭刑。

計划去新加坡旅遊的盆友們要多注意,千萬不要在公共場合亂扔垃圾,亂寫亂畫啥的,有被打屁屁的危險

二、石刑

所謂石刑,就是指將犯人用亂石砸死

石刑是伊斯蘭教法的一種,目前包括伊朗、伊拉克、沙特等國家仍在使用,用以處決被判通姦罪的男女。

在行刑之前,犯人會被捆住雙手,全身用白色的壽衣被包裹三層。

然後,在地上挖一個洞,把犯人埋下去——男人到腰部,女人到胸部。如果犯人是已婚婦女,她的孩子必須到現場觀看。

證人、法官、安保部隊等行刑人員,將事先準備好大小合適的石頭,投向犯人,直至其死亡。整個過程在幾分鐘到一小時不等。

教法中對石刑所用的石頭都有明確的規定,為保證罪犯以「適量」的痛苦死去。石頭不能太大,否則一兩塊就把罪犯砸死;也不能太小,半天都死不了。。。

對於自首的犯人,法律規定,如果在行刑過程中成功從洞里逃脫,就可以重新獲得自由。不過手腳都被捆住,又埋在深坑裡,逃生的可能性基本為零。所謂的機會,也不過是說說而已。

石刑對所有人一視同仁,就連王室成員也不例外。英國曾經有一部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公主之死》,講述一個19歲的沙特公主,因為私奔被石刑的悲慘故事。

事情發生在1977年,這個公主是當時的國王哈立德的親侄女。她的死刑由她的祖父,哈立德的兄長親自下令判處。

當時的沙特政府,因為阻播這部電影未果,不但驅逐了英國大使,召回400名在英國的王室成員,還取消了與英國的巨額貿易訂單。

多年來,取消石刑的呼聲不絕於耳,然而卻沒有任何實質性的進展。

30多年後,一位沙特王妃仍面臨著同樣的困境。2009年她和英國情人生下私生子後,立即向英國尋求避難,才得以逃過石刑。而對於沒有背景的普通人而言,石刑仍然是他們需要面對的現實。

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在敘利亞、伊朗等一些地方,「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仍然是很多人的人生信條

在伊朗,曾經有一個飽受爭議的案件。一個名叫馬吉德的男子因為求婚遭到拒絕,把硫酸潑到求婚對象阿米娜的臉上,導致她嚴重毀容、失明。

(毀容後的阿米娜手拿以前的照片)

案發後,法庭判決馬吉德賠償阿米娜約1.9萬英鎊,同時入獄。但阿米娜拒絕賠償,而是要求讓對方也嘗嘗她經受的痛苦

當地法庭按照「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古老司法規定,同意了阿米娜的請求。

最終,馬吉德在德黑蘭一家醫院接受麻醉,然後阿米娜把硫酸滴進他的眼睛,每隻眼睛20滴

因為同樣的信條,在很多地方剁手截肢仍然是對盜竊罪的合法懲罰。

面對這些殘酷的肉刑,人道主義者一直在抗爭。1984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以及聯合國的公約中都規定,不得對任何人施以酷刑作為懲罰。

然而,這些酷刑的實施,與不同的文化和國情有著密切的關係。除了之前提到的「以牙還牙」的信條,還有新加坡「以嚴刑峻法維護社會利益」的國家理念,等等。想要廢除,並不容易。

作為局外人,我們可能不能理解這些理念對某些特定文化的人意味著什麼。肉刑存在的合理性,可能也因此不是一個簡單的yes or no的問題。

幸好,對我們來講,這個問題不回答也可以

推薦閱讀:

世界三大宗教的有趣歷史
飛面神教能成為對抗伊斯蘭教的有力武器嗎?

TAG:犯罪 | 法律 | 伊斯兰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