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能成為不了想成為的自己

有一個很現實的定理是,我們大部分人可能都成為不了自己想成為的那個人。

為什麼這麼講?因為這是一種從結果導向上的呈現,這世上有這麼多人,特別的總是少數,人上人少之又少,大部分的人最終都只會是個平凡的小人物,是那路邊的配角,英雄路過時,就鼓個掌喝個彩。這是亘古不變的定理,就像8020法則,20%的人創造並享受這世界上80%的財富、榮耀和掌聲,80%的人搶佔著剩下來的資源。無論每一個個體怎樣的努力怎樣的拚命,總有80%的人會被剩下來,變成沒有色彩的大眾。

這是金字塔式的社會架構下隱形的殘酷,也是人人心照不宣的規則,我們更願意將這種規則命名為所謂的宿命。

有時候想,這世上大部分人其實都是相似的,是的,我們或許有不一樣的面孔,不同的愛好、經歷、職業和歸宿,但大體的宿命邏輯確實一樣的,最初我們一無所有而來,世界在我們眼裡是混沌而未知的;後來我們開始認識世界,相信所有的可能性,幻想爬過一座高山就會有星辰大海;再後來我們被打敗,與世界握手言和,到最後我們一無所有而去,想想也挺有意思的。

《東邪西毒》里說,每個人都會經過這個階段,見到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後面是什麼。我很想告訴他,可能翻過山後面,你會發現沒什麼特別。回望之下,可能會覺得這一邊更好。

不管是愛情還是生活及夢想,大部分人總是在循環著這樣的邏輯,就像《愛在日落黃昏時》里說的,年輕時總以為能遇上許許多多的人,而後你就明白,所謂機緣,其實也不過那麼幾次。

你有沒有試著想過,或者有沒有懷疑過,假如你最終成為不了你想成為的人,實現不了你的夢想,等不到所謂的命中注定的人,你會怎麼樣?你會哪個年齡階段迴轉過身,接受屬於你的宿命?

二十五歲?三十歲?還是四十歲?當一個人在接近五十歲的時候還在執著於自己那些永不可能實現的夢想,追尋一些早已失去的東西,那會怎麼樣呢?

電影《比海更深》講述的就是這樣的故事,主人公良多是一個快五十的中年男人,離異,干著難以糊口的工作,甚至付不了每個月承諾給兒子的撫養費,他曾是一個小說家,寫了一部沒什麼人讀的小說,得了一個不知名的獎。他再也寫不出東西,沒有想像中那麼努力,卻又從不願真正放棄。

電影花了許多許多鏡頭去展現良多渾渾噩噩的生活,沉迷賭博、偷媽媽的錢、和兒子在一起的周末、窺探並阻礙前妻的新戀情。這不是一部勵志電影,不是一個爛俗的八點檔電視劇,電影自始至終沒有什麼戲劇性的變化,良多到最後還是那個良多,沒有變成一炮而紅的作家,沒有和前妻重歸於好。也沒有什麼跡象表明,他是否開始接納屬於自己的宿命。

電影的最後,一場雷雨將良多和前妻、兒子困在老媽的家裡,三個人就像重回過去一樣相處融洽,第二天還是各自分道揚鑣。

我是一個從小骨子裡就悲觀的人,我也會看那些所謂的勵志電影,但我更喜歡這樣的片子,剝開生活所有的外衣,但卻不往任何一個角度去定義,是枝裕和的這部《比海更深》就是生活本身。

那夜,老媽對兒子說的一番話不可謂不發人深省:——人都沒了 再怎麼想也沒用的 ,重要的是把握住當下 ,為什麼男的不回去珍惜當下呢?總是失了才懂得珍惜。這樣的話,每天都不會快樂,所謂幸福啊!——恩,就是放手了也就得到了。——我啊,到這個歲數了 ,還沒有比大海還要深的愛過誰,肯定沒有吧, 對一般人來說,還是因為沒有才能活下去啊!即使這樣每天也得開開心心的啊!——很簡單,人生很簡單。

這是真的,我們註定不會愛一個人比海更深,註定不會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註定歷經幾個生命的階段,無知、抵抗、接納、看穿,或有差異卻大抵如是。這不是妄自菲薄,不是悲哀論調,這是人類最大公約數下的不容置疑但卻又毫無意義的一條生活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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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比海更深》劇照

你還可以:無所在與有所在

一段被浪費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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