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和紙之間

上周去支持朋友的一個大會,主辦方很客氣地給每位嘉賓送了一套凌美LAMY的套裝,其中包括一支狩獵者鋼筆,一盒五支一次性墨管,一瓶墨水和一支上墨器。我曾經在德國也考慮過買同樣的套裝回來送人,後來因為覺得太便宜送不出手而作罷。

這樣算來,我一共有4支凌美的鋼筆了。加上其他品牌的筆,估摸著不止100支了。

我曾經在豆瓣上建過一個豆列,叫做「說到文具我可以算是土豪了」,也就隨手取了這名,老實說也真不算花過太多錢在文具上,只是比正常人稍微多點兒。尤其堆出來拍完照,發現其實也真沒多少。

我買本子的數量遠遠多過買筆,畢竟我字寫得很難看,對書寫工具僅僅只能喜歡並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我小時候系統地上過書法班,老師誇我的書法作品不錯,讓我當面寫給大家看,結果我是用畫畫的方式,來來去去很多筆反覆塗抹、一點一點修改完成了一個勉強還能看的大字,氣得老師把我逐出師門。

不記得什麼時候開始買的第一本Moleskine,那200塊的一個小本子還是讓我下了一陣子決心的。當時聽說海明威梵高都曾經用它來書寫和畫畫,便咬咬牙買下了,其實梵高他們也只是用過「這種款式」的本子而已,但不可否認Moleskine的做工是真的非常之精緻,無酸紙的質感尤其與眾不同。後來我一發不可收拾,幾年中慢慢地把Moleskine不同款式的硬殼軟殼都慢慢快收集齊了,甚至假公濟私聯繫上其官方訂製了一款小軟皮本,作為WindowsPhone8.1在中國發布的紀念品,限量288本,在各種活動上作為贈品。不光是本子,它家的各款筆、各種大中小號背包和其他小附件也都悉數購入。後來我想過,反正也買得差得不多了,乾脆把全套所有Moleskine都買齊吧,結果還沒來得及動手,這傢伙開始擴張線下店面,三里屯國貿芳草地頤堤港到處開花,產品線突然拉長,什麼都能出個紀念版,紀念版還分不同顏色不同大小……總之要想收藏齊全得花大價錢了。就說最近出的約翰列儂紀念版,居然一版有5、6款本子,真是想賺錢想瘋了。物以稀為貴,Moleskine變得不再小眾,這樣做反倒讓他們的產品失去了收藏意義。

其實在這之前我粉過一段時間的DayCraft,他們家的大小本子我買得也不少,和Moleskine的經典設計不同,DayCraft更多時尚色彩,紙張側面也都染上鮮亮的彩色。封面也有不少很誇張主題的立體設計,總之更富有年輕氣質一些,價格較便宜一些,但也百來塊一本。當年微博剛火的時候,DayCraft官方還找到我,感謝我幫助他們在社交網路上的宣傳。他們每年年前給我贈送一本刻有我名字在封面上的皮面本,這項福利享受了3年,在2014年微博式微時大家都消失了。

我現在每天帶出街的卡包,還是DayCraft的MoneyWrap,簡潔到不能更簡潔的設計,一張皮加一根繩,帶上幾張卡,不需要現金,也能過好一天。

這兩家的本子都形成了自有的設計語言,這是在文具品牌中比較難能可貴的,也不是沒有其他品牌這麼做過,只是其他品牌做出的東西都一模一樣,那不叫設計語言。打個比方,保時捷有自有設計語言,而大眾只是同一款設計放大拉高壓扁就生出了其他系列。

說回到筆,簽字筆圓珠筆是如今書寫量有限的情況下大家最常用的筆,但其實我最喜歡的還是鉛筆,畫畫更需要鉛筆,而我小時候染上了自動鉛筆情結,一直到今天,還會視那幾支施德樓和紅環為珍寶。而輝柏嘉的彩色鉛筆也一直讓我流連忘返,即使我根本用不上,根本不可能用得上,但我還是希望有朝一日能把那套數千塊的多層彩鉛套裝扛回家。

難道還要畫秘密花園不成?

Moleskine的無酸紙確實書寫起來會很舒服,尤其是搭配他們自家的筆,而且奇怪的是,他家的筆在別家的本子上寫著就很無感。Moleskine的筆截面都是方形的,不論鉛筆圓珠筆簽字筆,拿著寫太多字手便不舒服,我還買了他家最貴的那隻重金屬簽字筆,分量滿滿,看著雖然低調,但是確實很有握感。

MUJI的簽字筆很好寫,就是看著寒摻了些,開會簽合同拿出來不太合適。還有非常多好寫的簽字筆都敗在外觀上,它可以沒有響亮的品牌,但是一定不能花花綠綠。這麼看凌美就註定只能日常使用,大膽的顏色加簡單的造型,即使是高價的簽字筆,它的奔放形狀也讓人望而卻步,確實,美貌有餘,穩重不足。

出乎意料的是,很多酒店客房的筆出奇地好用,比如香港朗豪坊的、西雅圖四季酒店的、還有好萊塢羅斯福酒店的,這些我都厚顏無恥地順了回來。雖然只是再普通不過的耗材級圓珠筆,但卻恰如其分的得心應手,大概是那些特別的酒店帶回來的特殊氛圍在作祟吧。我不是專家也不是偏執狂,也懶得把每支筆拆開看看筆芯是誰家做的,既然好寫,就留在手邊眷顧。

在朋友的推薦下了買過一支國產的手工簽字筆,時光文具做的,黃銅加梨木外殼,施耐德筆芯,手感頗重,看得出匠心所至,但是拿著寫字頗有壓力,也不知為何。其實有一支圓珠筆非常好寫,那就是一般只出現在國際航班的免稅商品目錄上的施華洛世奇水晶筆。原本我以為它空有看相,買了之後才發現儘管很少女心,但是書寫起來確實讓人愛不釋手,雖然筆尖不細,但是筆身的粗細和重量都剛剛好,恰好重心平穩地滑過紙張。我相信這只是在我手上的巧合,這樣的人造水晶品牌應該不至於認真研究過筆的構造吧。

鋼筆是真正愛筆人的終極追求,我當然算不上,我只是湊湊熱鬧。09年買了第一支凌美,當時覺得真是高大上啊,可現在,再看到有些號稱文青的產品在新品發布的宣傳圖上輔之以凌美鋼筆作為點綴,都覺得汗顏——那畢竟是最低端最入門的塑殼鋼筆了,裝逼失敗弄巧成拙。

喜歡鋼筆的人至少會有一支萬寶龍,不好意思,我只有萬寶龍的表。萬寶龍的大班筆在我看來都太過於成熟,不簽一張上百萬的支票都不好意思拿出來擰開蓋子,哪是我等能駕馭得了的。後來萬寶龍也玩起了時尚,推出了M系列,看著是親民很多,而且價格也很親民,但是那個經典的白朗峰雪頂給去掉了,變成了鑲在側邊的Logo。我想對於很多人來說,沒有了雪頂的萬寶龍,也就不是自己真正喜歡過的那支萬寶龍了吧?

鋼筆這東西,重要的是適合,再貴的筆,即使金筆鑲鑽,拿在手上而人沒有相應的氣質,那也只能叫做狗尾續貂。

讀書時買過派克,長大了便再沒關注過派克。在德國時,我徘徊在輝柏嘉專櫃不肯走,總覺得我應該帶走一支梨木鋼筆外加筆盒才對,到最後忍住了。既然用不上,那就緩緩再買,咱也不是那種真正花錢如流水的大款。於是輝柏嘉的各種不同款畫筆買了一堆又一堆。在巴塞羅那,作為紀念品買了一支高迪同款蘸水筆,既然是紀念品,可想而知不可能好寫,帶回來供著就算。

現在我隨身一般帶著4支筆一個本,Moleskine的米蘭世博會紀念款圓珠筆(在米蘭買的),施德樓的自動鉛筆,Parafernalia的圓珠筆,還有一支專用於iPad的53,都裝在Moleskine的黑色筆盒裡。我另外還親手做過一個黑色Nappa皮的筆袋,仿的施德樓款式,那個能裝十來支筆,一般也不帶出門,沒什麼使用場景。隨身帶的本子要麼是Moleskine的小軟皮記者本,要麼是Midori旅行者長本,什麼都能夾,但其實紙質寫著並不舒服。

剛才提到了iPad上用的觸控筆53,這是個設計獨特的玩意,在Apple Pencil出來之前這算是在iPad上最好用的一支筆,用其繪畫手感很好,但是寫字則一般。而在53之前,我買過另一款獨特的觸控筆叫做Jot Pro,筆尖有一個圓珠筆頭大的小球套著一塊圓形透明感應片,這樣既照顧到了觸控需要的面積,又沒有遮住使用者的視線,而且筆頭的感應片還能自如地隨著書寫角度而自由轉動,實在是設計巧妙。而且這支筆還自帶磁性,能吸附在iPad側面,當然,也會和我其他的筆吸在一起。我一般包裡帶著個iPad Mini,它不支持Apple Pencil,但是用著Jot Pro也完全媲美Pencil了。還有兩支筆很有意思,一支是3D列印筆,其實並沒什麼卵用,另一支是Kensington的演講筆,設計非常有檔次,除了翻頁紅外等基本功能除外,筆尖還能用在觸屏上,筆盒也特別棒,所以我外出上台一般都用它。但說到電子筆,其實我家最多的當屬Surface上配的那支Surface Pen,別問我為什麼。

零零散散寫了這些,抬頭看到眼前書櫃里那一排排的Moleskine、小協奏曲、九口山空本子和盒裝的大牌小牌的筆,其中還亂入了很多莫名其妙由來的東西,小火自己訂製的設計師本、搜狐的年度本、SONY的1992年紀念本、馬爾地夫的木頭筆和本子套裝、阿里的淘寶的雅虎的各種大本、時尚集團仿DayCraft的紀念本(這太不應該了)、還有封面是月之背面的不知什麼牌子的小本子,看著喜歡就買了。還有一本光合作用的2011年綠色手冊,被我瘋狂地掏空了一台iPhone4的大小,用來裝手機用。光合作用書店都早已關門歇業了。

如今字都敲在了電腦上,畫都畫在了iPad里,本子和筆只用來寫ToDoList,我曾經還搶注過一個域名benzi.com.cn,養了幾年又任其過期了。這些囤貨我估計有很多很多在有生之年都不會拆開來用,偶爾會挑其中一兩件送人,但是總數仍有贈無減。花在這些東西上的錢,光Moleskine應該就差不多2萬,想想卻沒覺得肉疼。在文化上的投資,大概是人最容易說服自己坦然接受的一項投資——即使只是看起來好像是花在了文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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