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書大作戰,我在7年前丟了第一本書

在我偏激度90分的定義里,所有能在人群間傳播的東西,都是瘟疫。

近來,朋友圈的瘟疫是一個叫「丟書大作戰」的活動。主辦方在北上廣的地鐵里丟了10000本書,主辦方邀請了部分明星加入活動,並在被丟的書里留下字條,更為書籍多打造一層庸俗但高效的含義。

黃曉明丟了包括《麥田裡的守望者》在內的16本書,徐靜蕾丟了《星際穿越》,張靜初丟了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紅》,董子健選擇了《少年巴比倫》,路內老師2007年的成名作。

難得遇見這種帶點理想主義色彩的活動,人們往上添附自己的觀點,並迫不及待地轉發起來。不論撿書的人只是想在社交軟體上裝飾一下自己,還是珍惜意外、心悅誠服地捲入閱讀,這都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實際上,七年前我就做過同樣的事,區別在於,當時我做得悄無聲息,生怕暴露自己孤獨的實質。

那時我剛進大學,覺得世界七拼八湊的就像一場俄羅斯方塊。由於我的學號是女生最後一位,被安排到大三學生的宿舍。同班同學都在6號樓,我獨自被塞進1號樓頂層的陌生宿舍里。夜裡一個人去廁所,公路上的燈把夜色串聯起來,對面是一處正在開挖的古墓,樓下有午夜都不打烊的燒烤攤,渾濁的煙夾帶燒烤香氣一路向上飛。

我注視著眼下生活,感到四面探出了怪誕的觸手,而我孤立無援。

那段時間,我不太愛上課,也排斥集體活動,無聊的時候會去圖書館。圖書館裡封鎖著形形色色的人,有複習考研或司法考試的高年級學生,有真誠的閱讀愛好者,而我大概是唯一去尋找目的的人。

我一無所有,去哪裡都無所謂,就隨便地去了一個看上去富有意義的地方。

我一周借六本書,以最快的速度將它們看完。因為太過孤獨,但又不願意與人互動,所以想出了一個單項的交流方法:我去買了一盒小卡片,正面是卡通圖案,背面是白色卡紙。每看完一本書,我就挑一張氣質相符的卡片,在上面寫下自己的感受,可能是對書中某個細節的咀嚼結果,可能是情節撩動的某段回憶,也可能純粹是將自己體內的孤獨複印在紙上、講一些當下的感受。我記得,當時我的語言非常充沛,總是輕易就填滿了內容。我給自己起的名字是Cl,從化學角度來說是氯元素,從地理角度來說是一個叫智利的國家,那時我還不知道Christian Louboutin這個牌子,所以顯然與它無關。

最後,我會將寫完的卡片塞進書里,把書歸還到圖書館,希望下一個讀者能發現這些卡片,我希望人們能隔著重重時空觸摸到我。

張靜初丟的《我的名字叫紅》也是當時看的,尤其喜歡帕慕克描寫光陰的部分,寫那一年16歲的蝴蝶漂亮如玻璃器皿。老畫師偏愛絕色少年,並非出於受器官指使的愛情,而是一種曖昧不清的,對自己已化為灰燼的舊時光、對自己匍匐在其腳下卻永遠畫不到的美的追求……如果你不做夢,時光就不會流逝。然而時光本身,就是夢的一部分啊。

還有《麥田裡的守望者》,「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賬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干這樣的事兒。我只想當個麥田裡的守望者。」我沉湎於其中綿延迭起的髒話,感受到人對赤誠自我的一種羞怯與執著。

大學期間,我寫了數不清的卡片,塞進圖書館的書里,等待著被人尋找,以及被愛。

我不知道後來的事,但肯定有人找到過卡片。

難以揣測他們的心情,發朋友圈,或是收藏在抽屜里、和頭繩放在一邊,也可能塞回原處,讓那些卡片流得更遠。他們或許也揣摩過我,在那樣綿長深邃的夜色下,我抱著一堆書匆匆走過,我是如此警惕又自卑,從來沒有因為讀過大量的書而企圖凌駕於人,甚至也不想讓人知道我有看書的愛好。

所有一切,在2013年夏季戛然而止。

我順流而下,向新生活漂浮過去,如今從回憶里觀測那段時光,如同在看一部主角是他人的電影,再也無法感同身受。可是想到還有人可能會看到我留下的卡片,想到這種可能性的存在,我也就稍微感到了一些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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