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孝全的公開信

發表於1862年2月8日的《華北先驅報》

我自1847年成了洪秀全的宗教導師,就盼望著他南面稱王能為中國造福——在宗教上、商業上以及政治上,從那時起就是他所領導的這場革命運動的朋友,在並未有損於作為救世主使者的高貴身分的情況下,我這個傳教士始終如一地用言行來支持這場革命。但是和他們相處了十五個月之後,並仔細觀察了他們在政治、商業以及宗教上的許多做法,我幡然悔悟,現在,正象當初我支持過他們那樣,我全力反對他們,我認為我這樣做是有充足的理由的。這絕不是我和洪秀全之間有什麼個人恩怨,他一向對我優禮有加。只不過是,我覺得他是個瘋子,又缺乏一個起碼的象個樣子的政府,根本就無法治理國家;他和他那些苦力出身的頭領們甚至也無力去組織一個對老百姓來說堪與舊王朝匹敵的政府。他性格暴戾,對下屬動輒大發雷霆,一個人,不論男的女的,只因「一句話說錯」,便不經審判而立即慘遭殺害。他反對做生意,我在那裡時他的下屬就有十二三個人只因在城裡經商而被殺害;他對外國人想來這裡不論在城裡城外進行一點合法貿易的每一個要求都毫不猶豫地加以拒絕。他所標榜的宗教信仰以及設立的形形色色的禮拜堂結果成了一出鬧劇,不但無助於基督教的傳播——反而有害;只不過是為傳播他「自己的政治宗教」而設計的一台機器而已,-藉此把他自己與耶穌等同起來,他把耶穌基督,天父、他自己以及他的兒子組成為一個凌駕於一切的上帝。任何一個傳教士,若是不相信他那神聖的職位有如此崇髙,因而不照此宣傳他的政治宗教,就無法在這群造反者中間平安度日,保住他的性命、僕役和財產。我來到之後不久,他曾對我說過:如果我不信仰他,我就要毀滅,就如間猶太人不信仰救世主得到的下場那樣。當時我絲毫不曾料到,有朝一日我竟然在他的京城受到他手下的一個惡棍欺壓,用刀劍幾乎把我逼到這種地步。

干王,受他苦力出身的兄長(一個道道地地的香港苦力)和魔鬼的慫恿,毫不畏懼眼前的上帝,本月13日星期一這天帶著滿臉殺氣肆無忌憚地闖進了我的寓所,未加任何警告、毫無來由地當著我的面親手揮動長劍殺死了我的一名僕役。他殺死這個無依無靠的、無辜而可憐的孩子之後,惡魔似的向他的頭顱猛撲過去,用腳狠狠地踩,全然不顧我在他開始行兇時就向他苦苦哀求饒恕這孩子一條命。

不僅如此,他還對我本人竭盡凌辱之能事,企圖以此來激怒我的言行,授他以口實,以便象殺害我愛之如子的那個可愛的孩子那樣,把我也殺掉;我當時是這樣想的,現在也還這樣認為。他向我破口大罵,使出瘋子般的蠻勁奪過我坐的那條板凳,把一杯殘茶潑到我臉上,接著又抓住我狠命地搖晃,一個巴掌打在我右頰上。這時,作為我主的使者,我遵照耶穌的教導,把臉頰側轉過去,他遂即用右手在我的左頰上打了一記更響亮的耳光,我的耳朵頓時轟鳴起來;此時他察覺到他已無法激怒我用言語或行動去觸犯他,似乎變得更加蠻橫了,象一條狗似的向我狂吠起來,想把我趕出屋去。「綠樹尚不惜,豈能重千柴」,對我這個天王所寵信的人尚且如此,又有哪一個傳教士或商人能對這夥人放心呢7於是,我對這裡的傳教事業感到絕望了,對這場運動——宗教的、商業的以及政治的——會有什麼成就也已感到絕望,遂決計於1862年1月20日離開了他們。

I·J·羅孝全

1862年1月22日

追記:一一干王不僅象個殺人犯,而且是個強盜,他不肯把我的衣物書箱雜誌送還給我。儘管我等了整整十天,他和其他人也一致同意還給我,但他仍然扣住這些東西不放,送來的衣物少得可憐,致使我在這冷風刺骨的嚴冬沒有足夠的衣服禦寒;更可惡的是,他不准我的兩名僕役和助理牧師離城和我一同返回家園。他和城裡的一些人還在施展各種手段想把我弄回城裡。十分可能,他們想把我下獄或處死——雖然給我扣不上什麼罪名,對我的助手和僕役也扣不上任何罪名。喝醉了酒的食人生蕃也於不出比這更殘忍更卑劣的亊來。

羅孝全

於(泊於南京江面之)「倫納德」號輪

186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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