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第一次花一萬塊錢以上買的是什麼?現在後悔嗎?

第一次自己花了一萬塊是去美國旅遊。去完之後我後悔了,後悔沒有早點去。

14年是我走出校園的第二年。

在連續兩周加班後,我拿到了第一筆項目提成10002元。

五位數呢!我對著到賬的簡訊傻笑了半天。

當時我的月薪只有4000多,作為一名月光族的傑出代表,這突如其來的巨款讓我有點手足無措。

我人生中的很多重大決策都是在洗澡的時候決定的,而這次也不例外。

當40度的熱水不斷敲打著皮膚,氤氳的霧氣開始飄散,在一片朦朧中我好像得到了不知道是誰的啟示,它說,走吧,去美國看看!

上大學的時候,很喜歡一部電影,叫《Like Crazy》。

那時真的莫名喜歡這個電影,都不敢看第二遍,生怕會破壞心裡那美好的印象。

電影里有個場景讓我一直念念不忘,在一片有摩天輪的沙灘上,男女主角在奔跑嬉戲,有時也會坐在沙灘上看浪花翻滾,在伸出海面的棧道上有歌手彈唱,夕陽恰好落在了他們的眼裡,化成了火,變成了愛。

後來我才知道,這個地方叫Santa monica beach,在太平洋對面的加州,離我時差15小時。

從此,那個有夕陽和摩天輪的沙灘就印在了我心裡,夜深人靜時也會想,如果有一天我能到那裡會是怎樣。

美國的簽證是我弄過最麻煩的,但是在喜歡的事情面前,即便麻煩也變得無怨無悔。

經過一改再改的路線規劃,酒店和車的預定,還有一次轉機,12個小時的昏睡後,我到了舊金山。

還記得海明威曾說過,舊金山有最寒冷的夏夜,當我邁出機場的時候便不由感慨,古人誠不欺我!

那天晚上好基友LL帶我去看了金門大橋,雖然霧大地就像化不開的馬賽克,但是在我腦海里卻無比清晰。

我們一路向南,266號公路是一望無盡的沙漠,熱空氣的上升讓遠方的景象變得扭扭曲曲,只有這條公路筆直地刺向前方,未來一片模糊。

在經歷了三個小時的荒蕪後,山好像突然活過來了,風吹過會颳起一陣陣的綠浪,基友LL對我說,welcome to Yosemite(歡迎來到優勝美地國家公園)。

千百年的巨樹,雪山消融的湖水,奔流的瀑布,一切都像回歸原始,有著蠻荒的氣息。

離開優勝美地後我們在拉斯維加斯度過了短暫的一夜,又輾轉到了地球上的最像外星球的區域——大峽谷。

當我親眼看到這波瀾壯闊的峽谷時才發現真的沒有什麼適合的辭彙能描述這裡的荒涼、外星地表般的美感,以及無窮無盡的枯寂。

當然,這裡也是有趣的,我們在峽谷的邊緣拍到了絕美的夕陽,看著峽谷隨著陽光的變化從黃色過度成紅色再變成了紫色,不得不感慨造物主的神奇。

晚上和LL在墨西哥餐廳喝酒,認識了和我穿情侶裝的伊朗女孩,走出餐廳時看見了一顆流星劃破銀河,伊朗女孩立刻低頭許願,原來騙人的傳說是不分國界的。

回到拉斯維加斯,賭場的霓虹燈照亮了夜空,街道瀰漫著酒精、金錢還有荷爾蒙的味道。

在這裡流傳著一句諺語,「What happened in Vegas stays in Vegas」,大意就是把在拉斯維加斯發生的事兒都留在這吧,出去了就假裝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我和LL開著車漫無目地的在城市轉悠,這裡有會火山爆發的噴泉,有搖曳著曼妙身姿的各國女郎,還有進去了就不想出來的賭場。

腦海中似乎一直有一個聲音在告訴我,快活吧,快活吧,不要早,不要晚,就現在。

於是快活地在賭場玩了一晚,最後把贏的一百刀輸了出去,一定是酒精和對面那個笑得很甜美地金髮女郎的錯,我喝多了我都是對的。

第二天宿醉起來,好基友LL已經飛回了舊金山,留下了一輛車和一瓶啤酒,噢,還有好多印有照片和電話的小卡片,說是給我的紀念品:)

於是,我開始了一個人的旅行,從拉斯維加斯到洛杉磯要經過一大片沙漠,除了偶爾經過的車,寂寞得連信號都沒有。

不過幸好還有LL留給我的啤酒,伴著沙漠的風,有一股牛仔的味道。

從洛杉磯的酒店辦好入住手續,出來的時候已經快傍晚了。

當我把車停好,踏上Santa monica beach時不禁有點恍惚,腦海中無數次的想像和現實終於重合。

從數年前的心心念念,到自己有能力實現,跨越了半個地球的距離,終於,我站在了這裡。

這種將夢想變為現實的感覺,真的會到從腳趾到發尖有股酥麻的電流走過,能感覺到腎上腺素在分泌,心跳在不停加速。

這一刻,好像世界再也沒有任何可以阻擋我前進的事情了。

脫了鞋子在沙灘上朝著陽光的方向而去,越走越快,直到跑了起來,那飛速後退的大海,迎面撲來的海腥味,還有遠處緩緩轉動的摩天輪都讓我感受到了此刻的真實。

走累了就坐在沙灘上,看著海鷗起落,看著情侶們相視一笑,看著遠處已經模糊的衝浪人,夜幕開始降臨。

在靠著海的欄杆上喝了一大口可樂,靜靜地等待我記憶中那個日落。

路燈開始亮起,棧道旁的歌手唱起了輕快的情歌,天邊漸漸變成了橘紅色,夕陽也一點一點地墮入海面,遠處的摩天輪閃著燈光在慢慢轉動。

恩,原來,和電影里真的是一樣的。

而我,也找到了這次旅行的意義。

也許很多人會覺得在月薪還不到5000的時候就花一萬多去美國旅遊是不合適的。

但是現在回頭看會發現那次的決定改變了我的人生的軌跡,更重要的是這次旅行讓我體驗到了靠自己實現夢想的快感。

那感覺,真是太他媽爽了,比吃到野生藍鰭金槍魚,LOL連續五殺,路上撿到一百塊錢這種快樂強烈了千百倍。

所以回來以後我對工作更加積極了,也開始去嘗試更多新的領域,勇敢地向著自己的想要實現的目標一步一步靠近。

後來被北方朋友譏笑說這麼大沒看過雪,就一言不合在寒冬去了首爾看雪。

後來覺得海底的世界好有趣,就跑到了仙本那學潛水。

後來聽說日本的米其林餐廳好吃,就去了東京感受到了什麼是一口入魂。

後來......

後來的故事很多,雖然現在已經很難會有當初那種興奮到此生難忘的快樂,但是那第一腳踩在Santa monica beach的回憶一直在我躊躇不前的時候給我前進的力量。

夢想,還是早實現的好。

所以我不後悔在24歲的時候花了一萬多塊去美國旅遊。

我只是後悔為什麼我這麼晚才去。

抓浪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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