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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整理】《詩翁彼豆故事集》及鄧布利多評析

吟遊詩人彼豆畫像

詩翁彼豆 (Beedle the Bard)(15世紀在世)是魔法童話的作者,著有《詩翁彼豆故事集》。彼豆出生於英格蘭的約克郡。唯一保存下來的一幅木刻畫顯示出他有一臉特別濃密的大鬍子。如果他的故事準確地反映了他的思想,那麼他對於麻瓜的態度比當時的大對數巫師來說要尊重得多

NO.1 巫師和跳跳堝

從前,有一位善良的老巫師,他總是慷慨而智慧地利用自己的魔法,幫助周圍的鄰居們。他沒有告訴別人他的力量來自哪裡,而是謊稱他的魔葯、咒語和解藥都是從一口小坩堝里現成地跳出來的。他管這口堝叫他的幸運堝。方圓許多公里的人們有了麻煩都來找他,老巫師總是很樂意地攪拌一下他的坩堝,讓事情迎刃而解。

這位深受愛戴的巫師活到一大把年紀就死了,把他所有的財產都留給了他唯一的兒子。這個兒子跟他性情溫和的父親完全不一樣。在兒子看來,那些不會魔法的人都是廢物,他經常抱怨父親用魔法幫助鄰居的習慣。

父親死後,兒子發現那口舊坩堝里藏著一個小包裹,上面寫著他的名字。他打開包裹,以為會找到金銀財寶,卻只發現了一隻厚厚的軟軟的鞋子,小得根本不能穿,而且也沒有配成對。鞋子里有一小片羊皮紙,上面寫著:「我的兒子,我真心地希望,你永遠用不著它。」

兒子埋怨父親腦子糊塗,把鞋子扔回了坩堝里,決定從此把這坩堝當成垃圾桶。

就在那天夜裡,一個老農婦敲響了他的門。

「我孫女兒身上長了肉瘤,先生,」老農婦對他說,「你父親以前總是在那口舊坩堝里調製一種特殊的膏藥——」

「滾開!」兒子嚷道,「你家小孩長肉瘤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當著老農婦的面,把門重重地關上了。

他的廚房裡立刻傳出哐啷哐啷的、很響的聲音。巫師點亮魔杖,驚訝地看到了父親的舊坩堝:坩堝已經長出一隻黃銅腳,正在廚房中央跳著,跳得石板地發出可怕的聲音。巫師驚奇地走上前去,看見坩堝的表面布滿了肉瘤,他趕緊退了回來。

「令人噁心的東西!」他嚷道。他先試圖用咒語讓坩堝消失,接著試圖把它弄乾凈,最後又試圖把它趕出房子。可是他的魔法統統不管用,坩堝跟在他身後跳出廚房,跟著他跳上樓去睡覺,在一級級木頭樓梯上發出吵鬧的聲音:哐啷、哐啷、哐啷,而且他拿它根本沒有辦法。

巫師整整一夜沒睡著覺,因為長滿肉瘤的舊坩堝在他床邊不停地吵鬧。第二天早晨,坩堝不依不饒地跟著他跳到早飯桌旁。哐啷、哐啷、哐啷,那隻黃銅獨腳不停地跳著,巫師還沒開始喝粥,外面又有人敲門了。

一個老頭兒站在門口。

「我的老驢子,先生,」老頭兒說道,「我的老驢子丟了,大概被人偷走了。沒了驢子,我就沒法把我的貨物馱到市場上去,我們全家今晚就要挨餓了。」

「我現在還餓著呢!」巫師吼道,當著老人的面把門重重地關上了。哐啷、哐啷、哐啷,坩堝的獨腳在地板上跳著,但是現在它的吵鬧聲中有混雜著驢叫聲和人們飢餓的呻吟聲,這些聲音是從坩堝的深處傳出來的。

「安靜!安靜!」巫師尖叫道,但是不管他用什麼魔法,都不能使長滿肉瘤的坩堝安靜下來。坩堝整天跟在他的身後挑來跳去,發出驢叫聲、呻吟聲和撞擊聲,不管他去什麼地方,正在做什麼。

那天晚上,外面第三次傳來敲門聲,門檻外站著一個年輕的婦人,哭得傷心極了。

「我的寶寶病得很重,」他說,「你能不能行行好幫幫我們?你父親吩咐我有難處就過來——」

可是巫師當著她的面把門重重地關上了。

這一下,那口折磨人的坩堝里充滿了鹽水,它一邊蹦跳著,發出驢叫和呻吟,冒出更多的肉瘤,一邊把淚水潑濺在地上。在這個星期接下來的時間裡,不再有村民到巫師家裡來尋求幫助,但是坩堝仍然不停地把他們的病患告訴他。在短短的幾天里,它不僅發出驢叫和呻吟,一邊跳一邊拋灑淚水,冒出肉瘤,而且又是咳嗽又是乾嘔,像嬰兒一樣啼哭,像狗一樣哀號,還吐出變質的乳酪和發酸的牛奶,以及數不清的飢餓的鼻涕蟲。

坩堝整天跟在巫師身邊,折騰得他吃不能吃,睡不能睡。可是坩堝就是不肯離開,巫師也無法使它安靜下來,或強迫它靜止不動。

最後,巫師再也忍受不住了。

「把你們所有的難處、所有的苦惱、所有的悲傷都拿給我吧!」他大喊一聲,跑進了夜色中,順著道路跑進村裡,坩堝一跳一跳地也跟在他的身後,「來吧!讓我給你們治病,幫助你們,安慰你們吧!我有我父親的坩堝,我會讓你們都好起來的!」

他在街上奔跑著,把咒語射向四面八方,那令人噁心的坩堝仍然一跳一跳地跟在他身後。

在一座房子里,那個熟睡的小姑娘身上的肉瘤消失了;那頭丟失的驢子被魔法從遠處的歐石南叢里召喚回來了,悄悄地進了牲口棚;那個病中的嬰兒,身上撒了白鮮水,健健康康地醒來了,臉蛋紅撲撲的。在每一戶有病痛和煩惱的人家,巫師都用盡全力去幫助他們,慢慢地,他身邊的坩堝不再呻吟、乾嘔,而是變得安靜、清爽、鋥光瓦亮的了。

「行了吧,坩堝?」渾身顫抖的巫師問道,這時太陽已經升起來了。

坩堝打了一個嗝兒,吐出了巫師扔進去的那隻鞋子,並允許巫師把它穿在那隻黃銅腳上。巫師和坩堝一起返回家裡,坩堝的腳步聲終於變得靜悄悄了。從那以後,巫師像他父親生前一樣幫助村民,生怕坩堝又脫掉鞋子,再次蹦蹦跳跳。

鄧布利多評價《巫師與跳跳堝》

一位善良的老巫師,想給鐵石心腸的兒子一個教訓,讓他嘗嘗當地麻瓜們的苦難。年輕巫師的良知覺醒了,他同意利用自己的魔法去幫助那些不會魔法的鄰居。讀者會認為這是一個簡單而溫馨的寓言故事——在這種情況下,讀者會暴露自己是一個天真的傻瓜。這是一個親麻瓜的故事,表明愛麻瓜的父親在魔法上比恨麻瓜的兒子高明,是不是?因此,這個故事的原版書沒有一本能夠逃脫火焰而保存下來,也就毫不令人吃驚了,這樣的書是經常會被丟進火里焚燒的。

彼豆宣傳對麻瓜要懷有手足之情,這跟他的時代有點格格不入。十五世紀早期,迫害巫師的行徑在歐洲愈演愈烈。魔法界的許多人覺得,向隔壁麻瓜鄰居的瘟豬施咒語,就等於是在主動往焚燒自己的火堆上添加柴火(當然,真正的巫師確實不費吹灰之力就能逃脫火堆、石塊和絞索。然而,許多死亡事件還是發生了:尼古拉斯·德·敏西—波平頓爵士生前是皇宮裡一位巫師,死後是格蘭芬多塔樓的常駐幽靈。他被奪走魔杖後關進了地牢,因而無法用魔法讓自己逃脫被處死的命運。巫師家庭特別容易失去他們的孩子,因為孩子沒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魔法,經常會引起追捕巫師的麻瓜們的注意,而且無力反抗。),這麼想也是有道理的。他們的口號是:讓麻瓜們自生自滅吧!巫師跟他們的非魔法兄弟的距離越來越遠,最後於一六八九年頒布了《國際巫師保密法》,從此巫師界便自動轉入地下。

然而,孩子就是孩子,古怪滑稽的跳跳堝佔據了他們的想像。解決的辦法是拋棄親麻瓜的寓意,保留長滿肉瘤的坩堝形象,於是到了十六世紀中期,一個不同的故事版本在巫師家庭中廣泛流傳。

在改編過的故事裡,跳跳堝保護一個無辜的巫師擺脫那些舉著火把、拿著草耙的鄰居,把他們從巫師的屋子周圍趕走,並且抓住他們,連頭帶腳地囫圇吞下。故事的最後,坩堝已經把巫師的大部分鄰居都吃掉了,僅存的那幾個村民保證,以後再也不干涉巫師實展魔法。作為回報,巫師吩咐坩堝交出那些受害者,於是坩堝打著嗝兒,把肚裡的東西都吐了出來,那些人都有點不成人樣兒了。直到今天,有些巫師家庭的孩子仍然只聽他們的父母(一般都是反麻瓜的)講過改編的故事,因此,當他們有機會讀到原版的故事時,便會大吃一驚。

不過,正如我已經暗示過的,《巫師和跳跳堝》里的親麻瓜傾向,並不是它引起憤怒的唯一原因。隨著抓捕巫師的行為越來越殘酷,巫師家庭開始過著一種雙重生活,用隱藏咒來保護自己以及家人。到了十七世紀,任何選擇與麻瓜親善的巫師都會被自己的社團懷疑甚至拋棄。許多侮辱性的言辭擲向親麻瓜的巫師(如流傳至今的泥巴種吃屎貨食渣鬼之類的粗俗綽號),指責他們魔法軟弱,技不如人。

當今一些很有影響的巫師,如反麻瓜雜誌《戰爭中的巫師》的編輯布魯圖斯·馬爾福,把一種固定的程序保存了下來:喜歡麻瓜的人在魔法上都是啞炮。布魯圖斯與一六七五年寫到:

我們可以肯定地說:任何一個對麻瓜社會表示喜歡的巫師,都是智力低下的人,其魔法軟弱可憐,不堪一擊,只能在麻瓜廢物中找到一點優越感。

看某人的魔法是否蹩腳最確切的一個跡象就是看他是否表現出對非魔法人群的喜好。

但是許多世界最傑出的巫師(比如我本人)都是——用一句通俗的話說——「喜歡麻瓜的人,面對這一確鑿無疑的證據,這種偏見逐漸銷聲匿跡了。

今天,某些地方仍然存在著對《巫師和跳跳堝》的最後一個反對意見。也許比阿特麗克斯·布洛克薩姆女士(1794—1910)概括得最好。布洛克薩姆女士是臭名昭著的《毒菌故事集》的作者。她相信,《詩翁彼豆故事集》對孩子有害無益,因為如她所說:這些故事病態地專註於最為可怕的主題,如死亡、疾病、流血、邪惡的魔法、不健康的性格以及最為噁心的身體的噴射和爆發。布洛克薩姆女士將一大批各種各樣的老故事——其中就有彼豆的幾個故事——拿過來,根據自己的想法加以改寫。她自己聲稱她的理想是用健康、快樂的念頭充斥我們的小天使純潔的大腦,讓他們甜蜜的睡眠不受噩夢的侵擾,保護鮮花的純潔無暇。」

布洛克薩姆女士改寫的純潔而可貴的《巫師和跳跳堝》,最後一段是這樣的:

然後,小金堝兒高興地跳著——蹦蹦跳跳,蹦蹦跳跳!——踮著玫瑰色的腳趾尖兒!小威利肯把所有的洋娃娃的小肚肚都治好了,小兒高興極了,里滿滿的都是糖果,讓小威利肯和洋娃娃們吃了個夠!

別忘記刷刷你們的小牙牙!兒大聲說。

小威利肯摟著跳跳堝親了親,保證要永遠幫助洋娃娃們,再也不做一個壞脾氣的倔老頭了。

在一代又一代的巫師家庭的孩子們當中,布洛克薩姆女士的故事得到的反應都是一樣的:不可遏制的乾嘔,接著是要求趕緊把書從他們身邊拿走,立刻化為紙漿。

NO.2 好運泉

好運泉在一處魔法園林的一座高高的小山上,周圍高牆聳立,受到強大的魔法保護。

每年一次,在白天最長的那一天的日出和日落之間,僅有一個不幸的人有機會來到好運泉邊,在水中洗浴,得到永久的好運。

話說那天,天亮之前,成百上千的人從王國各處來到園林的牆外。這些人有男有女,有富有窮,有老有幼,有會魔法的,也有不會魔法的,他們聚集在黑暗中,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成為那個進入園林的幸運兒。

有三個女巫,各自帶著沉甸甸的憂傷,在人群外聚到一起,她們一邊等候日出,一邊互相訴說著自己的痛苦。

第一個女巫叫阿莎,她身患絕症,沒有醫生能夠醫治。她希望好運泉能夠消除她的癥狀,賜她幸福長壽。

第二個女巫叫艾爾蒂達,她的家、她的金子和她的魔杖都被一位邪惡的魔法師奪走了。她希望好運泉能把她從貧窮和軟弱中解救出來。

第三個女巫叫阿瑪塔,她被自己深愛的男人拋棄了,覺得內心的傷痛永遠無法癒合。她希望好運泉能夠緩解她的痛苦和思念。

三個女人互相同情,她們一致同意,如果好運降臨到她們頭上,她們要團結起來,爭取一起去好運泉。

第一抹陽光照亮了天空。牆壁上裂開了一條縫。人群拚命往前擠,每個人都尖聲叫嚷著,懇求得到好運泉的賜福。園林里的藤蔓伸了出來,在擁擠的人群里彎彎曲曲地延伸著,纏住了第一個女巫阿莎。阿莎抓住第二個女巫艾爾蒂達的手腕,艾爾蒂達又緊緊抓住第三個女巫阿瑪塔的長袍。

可是,阿瑪塔被一個愁眉苦臉的騎士的盔甲絆住了,騎士胯下騎著一匹瘦骨嶙峋的馬。

藤蔓拉扯著三個女巫穿過牆上的裂縫,那個騎士也被拉得摔下了瘦馬,跟她們一起進了園林。

失望的人群發出憤怒的喊叫,在清晨的空氣里回蕩。然後,隨著園林的圍牆再次閉合,人群安靜下來。

阿莎和艾爾蒂達很生阿瑪塔的氣,她竟然不小心把那個騎士也帶了進來。

「只有一個人能在好運泉里洗浴!要在我們中間挑一個人已經夠難得了,現在又加了一個!」

這個時候,倒霉爵士——其實在圍牆外的世界就叫這個名字——發現這三個女人是女巫,而他不會魔法,也沒有格鬥和舞劍的高超技藝,不具備任何能使非魔法者出類拔萃的才能,他認為自己肯定比不過三個女人,到不了好運泉。於是他宣稱自己打算退出,回到圍牆外面去。

聽了這話,阿瑪塔非常生氣。

「懦弱!」她責罵他,「拔出你的劍來,騎士,幫助我們到達目的地!」

於是,三個女巫和可憐的騎士大膽地走進了魔法園林。在陽光照耀的小路兩邊,生長著茂密的奇花異草和珍稀果樹。他們一路暢通無阻,來到了好運泉所在的小山腳下。

然而,一條巨大的白色蚯蚓盤繞在山丘下,它雙目失明,身體臃腫。他們走近時,它把一張骯髒的臉轉向他們,說出了下面這句話:向我證明你的痛苦。

倒霉爵士拔出寶劍,想殺死這個妖怪,但是劍刃折斷了,然後艾爾蒂達朝蚯蚓丟去石頭,阿莎和阿瑪塔念了各種咒語去制服它或迷惑它,可是她們的魔杖的力量就像艾爾蒂達的石頭和騎士的寶劍一樣毫無作用:蚯蚓就是不肯讓他們通過。

太陽在天空中越升越高,阿莎絕望地哭了起來。

這是,大蚯蚓把臉貼在阿莎的臉上,啜飲著她面頰上的淚水。蚯蚓的焦渴得到了緩解,慢慢地挪動到一旁,鑽進一個地洞不見了。

三個女巫和騎士看到蚯蚓消失後,非常高興,開始往小山上爬去,他們以為肯定能在中午之前趕到好運泉。

然而,待爬到陡崖的半山腰時,他們看到前面的地上刻著一行字:把你的勞動果實給我。

倒霉爵士拿出他唯一的一枚硬幣,放在山坡的草地上,可是錢幣滾落開去,不見了。三個女巫和騎士繼續往上爬,但儘管他們又走了好幾個小時,卻一步也沒有前進。山頂還是那樣遙遠,他們面前的地上仍然刻著那一行字。

太陽掠過他們的頭頂,開始向遠處的地平線滑落,他們都感到灰心喪氣,但是艾爾蒂達走得比其他人更快、更加賣力,她還催促其他人像她一樣做,儘管她在魔法山上一步也沒有前進。

「勇氣,朋友們,不要放棄!」她喊道,一邊擦去額頭上的汗水。

亮晶晶的汗水落在地上,擋住他們道路的那一行字消失了,他們發現自己又能繼續上山了。

清除了第二個障礙,他們高興極了,以最快的速度往山頂趕去,最後終於看見了好運泉,它像水晶一樣在樹木花草之間閃閃爍爍。

可是,沒等他們來到泉邊,卻遇到了一條河。這條河環繞山頂,擋住了他們的去路。在清澈的河水深處,有一塊光滑的石頭,上面顯出這樣一行字:把你過去的財富給我。

倒霉爵士想坐著他的盾牌飄過河去,可是盾牌沉入了水中,三個女巫吧爵士從河裡拉了上來,然後,她們自己想從河上一躍而過,然而河流不讓她們通過。這個時候,太陽在天空中越落越低了。

於是他們開始思索石頭上那句話的意思,阿瑪塔第一個明白過來。

她拔出魔杖,從腦海里抽出她和她那位消失的情人一起度過的所有快樂時光,把它們丟進了流淌的河水。激流把這些記憶帶走了,河裡出現了幾塊踏腳石,三個女巫和騎士終於能過河去山頂了。

好運泉在他們面前閃閃發亮,周圍是他們沒見過的奇花異草,美艷驚人。天空翻出紅寶石般的光芒,現在應該決定讓誰洗浴了。就在他們作出決定前,虛弱的阿莎昏倒在地上。到達山頂的這一路太辛苦了,她已經奄奄一息。

她的三個朋友想把她抬到好運泉旁,可是阿莎渾身劇痛,懇求他們不要碰她。

這是艾爾蒂達趕緊去採摘所有她認為有效的草藥,把它們放在倒霉爵士的水葫蘆里調勻了,喂進阿莎的嘴裡。

阿莎立刻能夠站起來了。而且,她的絕症的所有癥狀都消失了。

「我痊癒了!」她大聲說,「我不需要好運泉了——讓艾爾蒂達洗浴吧!」

可是艾爾蒂達正忙著採摘更多的草藥,放在她的圍裙里。

「既然我能治癒這種疾病,我就能掙到很多金子!讓阿瑪塔洗浴吧!」

倒霉爵士鞠了一個躬,示意阿瑪塔朝泉水走去,可是阿瑪塔搖了搖頭。河水沖走了她對戀人的所有思念,她這才發現,他是多麼冷酷,多麼無情無義,能夠擺脫他實在是一種幸福。

「善良的先生,你去洗浴吧,作為對你俠義行為的報償!」她對倒霉爵士說。

於是,在夕陽的最後幾道餘暉中,騎士鏗鏗鏘鏘地走上前去,在好運泉里洗了澡。他驚訝地發現自己成了千里挑一的幸運兒,變為這不可思議的好運氣感到飄飄然。

太陽沉落到地平線下,倒霉爵士從泉水裡走出來,周身閃耀著喜悅的光芒。他穿著銹跡斑斑的盔甲,撲倒在阿瑪塔腳下,覺得阿瑪塔是他見過的最善良最美麗的女人。他興奮得滿臉通紅,向她求婚,請求得到她的芳心。

阿瑪塔也非常高興,意識到自己發現了一個值得以心相許的男人。

三個女巫和騎士手挽手,一起朝山下走去。

四個人非常幸福地活了很久,可他們誰也不知道,也從未懷疑過,其實好運泉的泉水一點魔法也沒有。

鄧布利多評《好運泉》

《好運泉》是一個長期深受喜歡的故事,竟然在霍格沃茨的節目慶祝活動中被排成了一部聖誕節的啞劇,這是絕無僅有的。

那個時候的草藥課教師赫伯特··比爾利教授(比爾利教授最後離開了霍格沃茨,到魔法戲劇學院任教,他曾經向我坦言,他始終強烈反對將這個故事搬上舞台,認為它不吉利)是一位十分熱心的戲劇愛好者,他提出要把這個深受孩子們喜愛的故事改編成一個聖誕節的演齣節目,供師生們欣賞。我當時是一位年輕的變形課教師,赫伯特分配我負責特技效果,包括提供一個功能齊全的好運泉,以及一個小型的草坡,我們三個女主人公和一位男主人公做出往上爬的樣子,然後草坡慢慢沉入舞台下面不見了。

我認為,我可以毫不自誇地說,我的好運泉和草坡都認真負責地完成了分配給他們的任務。然後,劇組的其他成員就不能這麼說了。我們暫且不說神奇動物保護課教師西爾瓦努斯·凱特爾伯恩提供出的那條巨大蚯蚓模樣古怪,動作滑稽,因為最後證明是人為因素破壞了整台演出。

比爾利教授作為導演,竟然沒有意識到發生在他鼻子底下的感情糾葛,這就很危險了。他不知道扮演阿瑪塔的學生和扮演倒霉爵士的學生一直是一對戀人,而就在大幕拉開的一個小時前,倒霉爵士移情別戀,愛上了阿莎

只要說一句就夠了:我們那幾個尋找好運泉的人始終沒有到達山頂。大幕剛剛拉開,凱特爾伯恩教授的蚯蚓」——大家這才看出是一條被施了肥胖咒的火灰蛇(人們絕不應該把它引進一個鑲著木板的房間,也不應該給他施膨脹咒)——突然爆炸,騰起一團熾熱的火星和灰塵,使大禮堂里充滿了煙霧和布景碎片。它在我的山腳產下的那些巨大的火蛋點燃了地板,阿瑪塔阿莎捉對廝殺,決鬥得難解難分,比爾利教授也被卷進了她們的交戰。濃烈的大火席捲了舞台,眼看就要吞噬整個大禮堂,師生們不得不從禮堂撤離。那天晚上演出的最後結果是,醫院裡人滿為患,過了好幾個月,大禮堂里那股刺鼻的焦木頭味兒才逐漸散去,過了更長的時間,比爾利教授的腦袋才恢復了正常的比例,凱特爾伯恩教授才結束了他的試用期(凱特爾伯恩教授在擔任神奇動物保護課期間,經歷了長達六十二年的試用期。他和我的前任——霍格沃茨校長迪佩特教授的關係一直比較緊張,迪佩特教授認為他有點魯莽草率。不過,到我擔任校長時,凱特爾伯恩教授已經變得穩重多了,儘管總有人一針見血地認為,他的四肢只剩下了一肢半,也只能過一種相對比較平靜的生活了)。校長阿曼多·迪佩特規定今後全面禁止啞劇演出,這樣一個傲慢的非戲劇性的傳統,霍格沃茨一直延續至今。

儘管我們的演出以慘敗收場,但《好運泉》大概是彼豆故事裡最受歡迎的一個故事,不過它像《巫師和跳跳堝》一樣,也遭到了一些人的詆毀。不止一位家長要求把這個故事從霍格沃茨圖書館清除出去,其中碰巧就有布魯圖斯·馬爾福的一位後裔——盧修斯·馬爾福先生,他一度是霍格沃茨學校董事會的成員。馬爾福先生提交了要求取締這個故事的書面申請:

任何描繪巫師和麻瓜通婚的虛構或非虛構類作品,都應該禁止出現在霍格沃茨的書架上。我不希望我的兒子因閱讀這些宣傳巫師和麻瓜通婚的故事而受到影響,玷污其血統的純正。

我拒絕把這本圖書館撤掉,並得到了董事會大多數成員的支持。我給馬爾福先生寫了一封回信,解釋了我的決定:

所謂的純血統家庭,通過抵賴或說謊的方式,否認他們家庭里有麻瓜或麻瓜出身者,以維護他們所聲稱的血統的純正。他們還企圖把他們的這種偽善強加給我們其他人,要我們取締那些說出他們所否認的真相的作品。世界上的每一位巫師,其血管里都混雜著麻瓜的血液,因此我認為,把這一主題從我們學生的知識寶庫中清除出去,是既不合理,也不道德的。(我回信之後,馬爾福先生又來了幾封信,但主要是對我的理智、出身和個人衛生的辱罵之詞,與這篇評論沒什麼關係。)

這次交流,標誌著馬爾福先生開始長期致力於把我從霍格沃茨校長的位置上拉下來,也標誌著我開始把他從伏地魔最得力的食死徒的位置上拉下來。

NO.3 男巫的毛心臟

從前,有一位英俊、富有、稟性聰慧的年輕男巫,他發現他的朋友們一旦陷入愛河、喜歡嬉鬧打扮之後,都變得愚蠢起來,失去了自己的品位和尊嚴。年輕的男巫打定主意,他永遠不做這種意志薄弱的犧牲品,並利用黑魔法來加強自己的免疫力。

男巫的家人不知道他的秘密,看到他這麼孤傲、冷漠,都取笑他。

「一切都會改變的,」他們預言道,「等一個姑娘俘虜了他的心之後!」

可是,年輕男巫的心一直沒有任何觸動。儘管許多姑娘都被高傲的風度所吸引,用盡各種微妙的技巧來討他的喜歡,但都沒能夠打動他的心。男巫為自己的冷漠,以及冷漠背後的智慧而沾沾自喜。

青春的最初階段過去了,男巫的同齡人都開始結婚生子了。

「他們的心肯定都成了空殼,」他看到周圍年輕父母們的滑稽行為,暗自譏笑道,「被這些哇哇亂哭的娃娃們弄得手忙腳亂!」

他再一次慶幸自己早年做出的決定是多麼英明。

後來,男巫年邁的雙親去世了。男巫並不為此感到悲痛。相反,他認為他們的死給他帶來的好運。現在他一個人掌管著他們的城堡。他把自己最重要的財富轉移到最深的地牢里,放任自己過著富足和安逸的生活,他的許多僕人都把讓他舒適當作他們唯一的工作目標。

男巫以為,不管是誰,看見他奢華而無憂無慮的獨居生活,肯定都會非常羨慕。因此,當他有一天無意中聽見兩個男僕談論主人時,他內心的氣憤和惱怒實在無法遏制。

第一個男僕表示了對男巫的同情,他雖然有財富、有權力,卻沒有一個人愛過他。

可是另一個男僕笑了起來,反問:一個男人擁有這麼多金子,擁有宮殿一般的城堡,為什麼沒能找到一位妻子呢?

男巫聽到這裡,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擊。

他立刻決定找一位妻子,而且她一定要比別人的妻子都優秀。她要擁有驚人的美貌,每個男人一看見她,內心都會激起愛慕和慾望。她要來自魔法家庭,這樣他們的子女將會繼承出色的魔法天賦。她還要擁有至少與他相當的財富,這樣,即使家裡添了人口,他的舒適生活也能得到保障。

男巫恐怕要花上五十年才能找到這樣一位女子,然而無巧不成書,就在他決定尋找妻子的第二天,一個完全符合他要求的女人到鄰居家走親戚家來了。

她是一個技藝高超的女巫,擁有很多財富。她的美貌實在驚人,男人一看見她就會怦然心動。當然啦,只有一個人例外,男巫的心仍然毫無感覺。不過,既然她就是他所尋找的戰利品,他還是向她求婚了。

人們注意到男巫的態度變了,都感到很吃驚,對這位姑娘說,一百個女人都沒有成功的事,在她這裡居然成功了。

面對男巫的殷勤,年輕姑娘覺得又新奇又反感。她感覺到了他那些溫暖的甜言蜜語後面的冷漠,她以前從沒遇到過這樣奇怪和孤傲的男人。但親戚們都認為他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急於促成好事,她便接受了男巫的邀請,參加男巫為她舉辦的盛大宴會。

餐桌上擺放著最精美的銀質和金質的餐具,裡面盛著最豐盛的食物。藝人們彈撥著纏著絲帶的魯特琴,歌唱著他們的主人從未感受過的愛情。姑娘坐在男巫旁邊的寶座上,男巫輕聲細語地說著他從詩人那裡偷來的情話,並不理解這些話的真正含義。

姑娘聽著,感到十分困惑,最後她回答道:「您說得很好,男巫,如果我認為您有一顆心,我會為您的這般殷勤而高興的!」

男巫笑了,告訴她無需為此擔心。他吩咐她跟著自己離開宴席,下樓走到鎖著的地牢里,這裡藏著他最重要的財富。

在一個被施了魔法的水晶匣子里,放著男巫的一顆跳動的心臟。

這顆心臟長期與眼睛、耳朵和手指被隔絕,它從沒有被美、被音樂般的歌喉、被綢緞般的肌膚所俘虜。姑娘看到眼前的景象,害怕極了,因為這顆心臟已經皺縮,上面覆蓋著長長的黑毛。

「哦,你做了什麼呀?」她悲痛地說,「把它放回它原來的地方,我懇求您了!」

男巫看到只有這麼做才能讓她高興,就抽出魔杖,打開水晶匣子的鎖,剖開自己的胸膛,把那顆長毛的心臟重新剛進了它原來待的那個空洞里。

「現在呢被治癒了,就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愛情了!」姑娘大聲說著,擁抱了他。

她潔白柔軟的肌膚的觸摸,她噴在他耳畔的氣息,她濃密的金色秀髮的芳香:所有這些,都像矛一樣刺中了他剛剛覺醒的心臟。但是在長期的放逐中,在被囚禁的黑暗中,這顆心臟已經變得異樣,變得魯莽而野蠻,它的慾望變得兇猛而乖戾。

宴席上的客人們注意到了主人和姑娘的離席。起先他們並沒有感到不安,但是很長時間過去後,他們焦急了,後來便開始在城堡里搜尋。

最後他們發現了地牢,等待他們的是一幕十分恐怖的景象。

姑娘躺在地板上,已經死了,她的胸膛被剖開了,瘋狂的男巫蹲在她身旁,一隻血淋淋的手裡抓著一顆大大的、鮮紅而光滑的心臟,他舔著、撫摸著這顆心臟,發誓要用它跟自己的心臟交換。

他的另一隻手裡,握著他的魔杖,他想勸說那顆皺縮的、長毛的心臟離開自己的胸膛。但是長毛的心臟比他更強大,不肯放棄對他感官的控制,回到它被囚禁了很長時間的棺材裡。

在客人們驚恐的注視下,男巫把魔杖扔在一邊,抓起了一把銀質的匕首。他發誓再也不願意被自己的心臟控制,他把那顆心臟從自己胸膛里挑了出來。

男巫得意得跪倒在地上,每隻手裡抓著一顆心臟。接著,他倒在姑娘的屍體上,死了。

鄧布利多評《男巫的毛心臟》

我們已經看到,彼豆的前兩個故事,因為其慷慨、忍耐和仁愛的主題而招致了批評。而《男巫的毛心臟》自最初寫成的幾百年來,似乎無人修改過,也很少有對其作出過批評。我最後讀到的這個故事的如尼文原始版本,幾乎和我母親跟我講的完全一樣。也就是說,《男巫的毛心臟》絕對是彼豆作品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個故事,許多父母一直等到自己的孩子長大,不再做惡夢的時候才會講給他們聽。

根據比阿特麗克斯·布洛克薩姆的日記,她無意中聽到她的姨媽給表哥表姐們講這個故事,後來她一直沒從那種震驚中恢復過來。非常偶然地,我的小耳朵貼在了鑰匙孔上。我只能想像我當時肯定是被嚇蒙了,全身動彈不得,竟然一字不漏地聽到了那個令人噁心的故事,更不用說還有我姨夫諾比、當地老巫女和一口袋跳跳球莖的最齷齪下流的勾當的可怕細節。那種震驚差點兒要了我的命。我在床上躺了一個星期。我受的傷害太嚴重了,竟然養成了每天夢遊到那個鑰匙孔邊的習慣。最後,我那親愛的、一心只為我好的爸爸,每晚睡覺前都在我的門上念一個粘貼咒。顯然,比阿特麗克斯認為沒有辦法讓《男巫師的毛心臟》適合孩子們稚嫩的耳朵,所以她從來沒有在她的《毒菌故事集》里改寫過這個故事。)

那麼,這個恐怖的故事為什麼能保存下來呢?我認為,《男巫的毛心臟》之所以歷經幾個世紀還完好如初,是因為它針對的是我們每個人最陰暗的內心世界。它表達了一種最強大,同時最不被人承認的魔法誘惑:追求金剛不壞之身。

當然啦,這樣的追求無異於痴心妄想。任何一個活著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會不會魔法,都擺脫不了某種形式的傷害,肉體的、精神的或情感的。受傷就像呼吸一樣是人類的本能。然而,我們巫師似乎特別願意接受這樣一個觀點: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改變生存規律。比如,這個故事中的年輕男巫,認定陷入愛情會給他的舒適和安全帶來不利影響。他把愛情看作一種恥辱,一種弱點,一種對人的情感和物質資源的消耗。

迷情劑的買賣已經有好幾個世紀的歷史,這就表明,想要控制不可預知的愛情軌跡的,並不只是故事中的這位巫師一個人。對某種真正的迷情劑(非凡藥劑師協會的創辦人赫克托·達格沃斯—格蘭傑解釋說:「技藝高超的藥劑師可以誘發強烈的愛慕情感,但是,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人能夠創造出那種真正牢不可破的、永恆的、無條件的、可以稱為」愛情「的情感。)的追求一直延續到今天,但是這種靈丹妙藥還沒有被製造出來,而且,連最傑出的藥劑師都在懷疑它的可靠性。

而這個故事裡的男主角,他對自己能夠隨意製造或毀滅的愛情幻象並不感興趣,他認為那是一種疾病。他希望永遠不受它的影響,因此他施了一種黑魔法——這種魔法在故事之外是不可能操作的:把自己的心鎖了起來。

許多作家都注意到,這種行為跟製造魂器有類似之處。儘管彼豆的男主角並不追求逃避死亡,但是他分隔了顯然不應該分隔的東西——身體和心臟,而不是靈魂——這樣一來,他就違反了阿德貝·沃夫林的《魔法基本規則》的第一條:

隨意篡改最深層次的秘密——生命的來源,自我的精髓——必須準備承擔最極端和最危險的後果。

果然,這位魯莽的年輕人想讓自己變成一個超人,結果使自己喪失了人性。那顆被他鎖起來的心臟逐漸皺縮,長出了毛,象徵著他本人淪為獸類。他最後墮落為一頭兇猛的野獸,粗暴地搶奪他想要的東西,企圖得到他已無法得到的東西——一顆人的心臟,但是他的努力失敗,他因此而一命嗚呼。

有一顆毛心臟這句話雖然陳舊,卻已經入巫師的日常用語,用來形容一個冷酷的、鐵石心腸的巫師。我那未婚的姑媽霍諾利亞總是聲稱,她跟一個在禁止濫用魔法辦公室工作的巫師解除了婚約,因為她及時發現了他有一顆毛心臟。(實際上,根據傳言,她當時發現他在逗弄幾隻霍克拉普,覺得特別震驚。)最近,自助讀物《毛心臟:不敢做壞事的巫師必讀》(請勿與《毛鼻子,人心》混淆,《毛鼻子、人心》講述的是一個人與變獸妄想狂抗爭的令人心碎的故事。)登上了暢銷書榜首。

(霍克拉普是一種粉紅色的、帶刺毛的、蘑菇般的動物,很難理解為什麼有人願意逗弄它們)

NO.4兔子巴比蒂和她的呱呱樹樁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住著一個愚蠢的國王,他認為只應該讓他一個人擁有魔法的力量。

因此,國王命令他軍隊的首領成立一支女巫追捕小分隊,並分配給他們一批兇猛的黑色獵狗。與此同時,他還在全國的城鎮鄉村發布公告:「國王招聘一位魔法教員。」

那些真正的巫師,誰也不敢出來主動應聘,他們都躲避著女巫追捕小分隊。然而,有一位根本不會魔法的狡猾的江湖騙子看到了發財的機會,他來到王宮,聲稱自己是一位技藝高超的巫師。江湖騙子變了幾個簡單的戲法,愚蠢的國王就相信他確實會魔法,立刻任命他為首席大魔法師和國王的私人魔法大師。

江湖騙子讓國王給他一大袋金子,他拿去買魔杖和其他魔法必需品。他還索要了幾顆很大的紅寶石,說要用來完成療傷咒;還有一兩隻銀質高腳杯,說要用來保存和釀製魔葯。所有這些東西,愚蠢的國王都提供給了他。

江湖騙子把這些財寶存放在自己家裡,然後回到了王宮的庭園裡。

他不知道,一個住在庭園邊上的小茅屋裡的老太婆正在注視著他。老太婆名叫巴比蒂,是一個洗衣婦,負責把王宮裡的床單被罩洗得柔軟、潔白、芳香。巴比蒂從晾曬的床單後面偷偷看著,發現江湖騙子從國王的一棵樹上折了兩根樹枝,然後進了王宮。

江湖騙子把一根樹枝遞給了國王,信誓旦旦地說這是一根威力無比的魔杖。

「不過,」江湖騙子說,「等你有資格了,它才會管用。」

每天早晨,江湖騙子和愚蠢的國王走出王宮,來到庭園,揮舞著他們的魔杖,沖著天空喊叫一些胡言亂語。江湖騙子又謹慎地變了幾個戲法,讓國王相信他這位大魔法師確實技藝超群,花這麼多金子弄來的魔杖確實威力無比。

一天早晨,江湖騙子和國王正在揮舞他們的樹枝,繞著圈子蹦來蹦去,嘴裡念著一些毫無意義的詩文,這時一陣呱呱大笑傳進了國王的耳朵。洗衣婦巴比蒂正從小茅屋的窗口注視著國王和江湖騙子,她笑得太厲害了,站都站不住,很快就從窗口消失了。

「我肯定顯得特別不莊重,才讓洗衣服的老太婆笑成那副樣子!」國王說。他不再蹦蹦跳跳、揮舞樹枝,而是皺起了眉頭。「我已經厭倦了練習!魔法師,我什麼時候才能在我的臣民面前表演真正的咒語呢?」

江湖騙子試圖安慰他的學生,保證說他很快就能做出驚人的魔法壯舉,可是江湖騙子不知道,巴比蒂的呱呱笑聲已經深深刺痛了愚蠢的國王。

「明天,」國王說,「我們邀請所有的朝臣觀看國王表演魔法!」

江湖騙子知道時候已到,他必須卷著他的財產逃跑了。

「誒呀,這是不可能的!我忘記告訴陛下了,我明天必須出遠門呢——」

「如果你不經我的允許擅自離開宮殿,魔法師,我的女巫追捕小分隊就會用他們的獵狗把你找來!明天早晨你必須協助我,為我的王公貴族們表演魔法;如果有人嘲笑我,我就砍掉你的頭!」

國王氣沖沖地回宮殿去了,留下江湖騙子一個人驚慌失措地待在那裡。現在他所有的奸詐狡猾都救不了他了,他沒法逃跑,也沒法幫助國王完成他們倆都不會的魔法。

為了發泄他的恐懼和憤怒,江湖騙子走到洗衣婦巴比蒂的窗口。他往裡面窺視著,看見小老太婆正坐在桌邊擦拭一根魔杖。在她身後的角落裡,國王的床單正在一個木桶里自動清洗呢。

江湖騙子立刻明白了,巴比蒂是一個真正的女巫,她給他帶來了可怕的麻煩,同時也能使他化險為夷。

「乾癟的老太婆!」江湖騙子咆哮著說,「你的呱呱大笑要了我的命!如果你不能幫助我,我就揭發你是一個女巫,這樣,被國王的獵狗撕成碎片的就是你了!」

老巴比蒂笑眯眯地看著江湖騙子,向他保證說,她會盡自己所有的能力幫助他。

江湖騙子吩咐她藏在灌木叢里,並在國王表演魔法時,替國王完成所有的咒語,但不能讓國王知道。巴比蒂同意了這個計劃,但是問了一個問題。

「先生,如果國王想想施一個巴比蒂不會的魔法,怎麼辦呢?」

江湖騙子嗤之以鼻。

「你的魔法完全對付得了那個傻瓜的想像力。」他向她保證,然後便回城堡了,為自己的聰明沾沾自喜。

第二天早晨,王國里所有的王公貴族都聚集在宮殿的庭園裡。國王登上了他們面前的一個舞台,江湖騙子站在他身邊。

「首先,我要讓這位女士的帽子消失!」國王用他的樹枝指著一個貴婦人,大聲說道。

在旁邊的灌木叢里,巴比蒂用她的魔杖一指那頂帽子,帽子消失了。觀眾們非常驚訝,讚不絕口,他們的喝彩聲震耳欲聾,國王聽了歡欣鼓舞。

「接著,我要讓那匹馬飛起來!」國王用他的樹枝指著自己的戰馬,大聲說道。

巴比蒂躲在灌木叢中,用她的魔杖一指那匹馬,馬就飛上了高高的天空,觀眾們更加興奮,更加詫異,大聲地表達著他們對國王高超的魔法記憶的欣賞。

「現在——」國王環顧四周尋找目標,這時女巫追捕小分隊的隊長跑上前來。

「陛下,」小隊長說,「就在今天早晨,沙伯吃了一個毒蘑菇,死了!陛下,用您的魔杖,讓它起死回生吧!」

說著,那位隊長把追捕女巫小分隊的那條最大的獵狗的屍體搬到了舞台上。

愚蠢的國王一揮他的樹枝,用它指著死狗。而在灌木叢中,巴比蒂微微笑著,並沒有舉起魔杖,因為沒有一種魔法能夠起死回生。

看到死狗一動不動,人們起初開始竊竊私語,接著便大笑起來。他們懷疑國王的前兩個魔法只是變變戲法而已。

「為什麼不管用?」國王沖著江湖騙子嚷道,江湖騙子想起了他僅存的一個詭計。

「是這樣的,陛下,是這樣的!」他指著巴比蒂隱藏的灌木喊道,「我看得清清楚楚,一個邪惡的女巫,用她邪惡的咒語擋住了您的魔法!抓住她,來人,抓住她!」

巴比蒂從灌木叢中逃了出來,女巫追捕小分隊立刻追了上去。他們放開那些獵狗,獵狗吠叫著追尋巴比蒂的氣味。可是小個子女巫跑到一篇低矮的籬笆前,一下子就消失了,等國王、江湖騙子和所有的朝臣繞到籬笆另一邊時,發現那些追捕女巫的獵狗正圍著一顆彎彎曲曲的老樹狂吠、抓撓。

「他把自己變成了一棵樹!」江湖騙子嚷道,他生怕巴比蒂重新變成女人之後揭發他的真面目,便又說,「把她砍掉,陛下,就該這樣對付邪惡的女巫!」

斧頭立刻就拿來了,老樹被砍倒了,江湖騙子和朝臣們大聲歡呼。

可是,就在他們準備返回宮殿時,突然傳來響亮的呱呱笑聲,他們停住了腳步。

「傻瓜!」剛才被砍掉的那棵樹的樹樁里傳出了巴比蒂的喊叫聲。

「把巫師砍成兩半是弄不死他們的!如果不信,就拿起斧頭,把大魔法師砍成兩半吧!」

女巫追捕小分隊的隊長急於做這個實驗,但是他剛把斧頭舉起來,江湖騙子就跪倒在地,尖叫著懇求饒命,並坦白了自己乾的壞事。當他被拖向地牢時,樹樁又呱呱大笑起來,比以前笑得還要響亮。

「把一個女巫砍成兩半,你就給你的王國加了一道可怕的詛咒!」樹樁對目瞪口呆的國王說,「從今往後,你加在我們巫師身上的每一絲傷害,都會像斧頭一樣砍在你自己的身上,最後使你感到生不如死!」

聽了這話,國王也跪了下去,對樹樁說他立刻就發布一則通告,保護王國里所有的男女巫師,允許他們平平安安地練習魔法。

「很好,」樹樁說,「但是你還沒有對巴比蒂做出補償呢!」

「什麼都行,什麼都行!」愚蠢的國王喊道,在樹樁前擰著兩隻手。

「你要在我上面豎起一座巴比蒂的雕像,紀念你可憐的洗衣婦,從而讓你永遠不會忘記你的愚蠢行為!」樹樁說。

國王立刻答應了,保證請來全國著名的雕刻家,用純金打造那座雕像。然後,當羞愧難當的國王和所有的王公貴族返回宮殿時,那個梳妝還在他們身後呱呱大笑。

等庭園裡空無一人時,從樹樁根部的一個洞里,鑽出了一隻胖乎乎的、長著鬍鬚的老兔子,它的牙齒間咬著一根魔杖。巴比蒂蹦蹦跳跳地離開庭園,遠去了。從那以後,一座洗衣婦的金雕像一直豎立在那個樹樁上,王國里也在沒有巫師遭到迫害了。

鄧布利多評《兔子巴比蒂和她的呱呱樹樁》

在許多方面,《兔子巴比蒂和她的呱呱樹樁》都是彼豆故事中最真實的,因為故事中的魔法幾乎完全遵循了已知的魔法規則。

正是通過這個故事,我們許多人第一次發現魔法不能起死回生——這是一種莫大的失望和震驚,因為作為孩子,我們一直相信父母只要一揮魔杖,就會讓那些死去的貓和老鼠蘇醒過來。

從彼豆寫這個故事起,已經經過了六個多世紀,我們一直在想著各種辦法保持那種幻想——我們所愛的人還會繼續存在。但是,巫師們仍然沒有找到一種辦法,在死亡發生之後,把身體和靈魂重新連接在一起。正如著名的魔法哲學家伯特蘭·德·潘西-普羅方德斯在他的名著《對自然死亡之實際及抽象結果的研究,特別是對精神與物質的再度統一的研究》中所寫的:「放棄吧。這種事永遠不會發生。」

不過,兔子巴比蒂的故事倒是首次在文學作品中提到了阿尼馬格斯,因為洗衣婦巴比蒂擁有罕見的法術,能夠隨心所欲地變形為一隻動物。

阿尼馬格斯只佔巫師人口中的很少一部分。要熟練而自然地由人轉變為動物,需要長期的鑽研和練習,許多巫師認為把時間用在別的方面更有價值。當然,對這種才能的利用是非常有限的,除非某人特別需要隱藏自己。正是由於這個原因,魔法部堅持把所有的阿尼馬格斯登記在案,因為對於那些從事鬼鬼祟祟、不可告人的勾當,甚至從事犯罪活動的人來說,這類魔法無疑是十分有用的。

是否真有這樣一個能變為兔子的洗衣婦,還有待證實。但是,一些魔法歷史學家提出,彼豆是根據法國著名的女魔法師莉塞特·德·拉潘的形象塑造巴比蒂的。莉塞特於一四二二年因在巴黎從事巫術活動被判刑。令那些麻瓜看守大為吃驚的是,就在莉塞特將要被處死的前一天夜裡,她從牢房裡消失了,後來那些麻瓜看守都被指控幫助女巫越獄而受到了審判。儘管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莉塞特是一個阿尼馬格斯,從牢房窗戶的欄杆間擠了出去,但是隨後人們看見一隻大白兔坐著一口揚著船帆的坩堝渡過了英吉利海峽。這隻兔子後來成了國王亨利六世朝廷里心腹顧問(這大概可以說明麻瓜國王思想的不穩定性)。

彼豆故事裡的國王,是一個愚蠢的麻瓜,他對魔法既垂涎又害怕。他相信,他只要通過學習念咒語和揮魔杖就能成為一名巫師(早在一六七三年,神秘事務司的深入研究就顯示,巫師是天生的,而不是造就的。早在一六七三年,神秘事務司的深入研究就顯示,巫師是天生的,而不是造就的。他們最多能夠奢望的,是一根真正有魔力的魔杖隨意地、無法控制地發揮作用,因為魔杖作為輸送魔法的工具,有時候會保留一些殘餘力量,偶爾就會釋放出來——參照《三兄弟的傳說》評論中關於魔杖學的筆記。
)。他完全不知道魔法和巫師的真正特性,因此只好把江湖騙子和巴比蒂的荒唐建議照單全收。這無疑是典型的麻瓜思維:因為無知,他們願意接受魔法帶來的各種不可能的事情,包括認為巴比蒂把自己變成了一棵會思想會說話的樹。(不過,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彼豆利用會說話的樹來反映麻瓜國王的物質,同時他還要求我們相信巴比蒂 變成兔子以後仍會說話,這恐怕是屬於詩人的大膽狂想了。但是我認為更有可能的是彼豆只聽說過阿尼馬格斯,並沒有見過,因為故事中他只在這一點上歪曲了魔法規律。阿尼馬格斯變為動物形態後,就失去了會說人類語言的功能,儘管他們還保留著人類的思維和推理能力。每個小學生都知道,這是阿尼馬格斯和把自己變形為動物的根本區別。某人把自己變形為動物之後,就完全變成了動物,因此也就不會魔法,也不知道自己曾經是一個巫師,並且需要別人把他重新變回原來的樣子。)

我認為,彼豆選擇讓女主人公假裝變成一棵樹,以此來威脅國王感受斧頭砍身的痛苦,可能是受到現實中的魔法傳統和做法的啟發。具有魔杖素質的樹木總是受到魔杖製作者的有力保護,砍伐偷盜這樣的樹木,不僅會招惹通常棲息在那裡的護樹羅鍋的怨恨,而且還會嘗到樹的主人設置的防護咒所造成的惡果。在彼豆那個時代,奪魂咒(奪魂咒、鑽心咒和阿瓦達索命咒於一七一七年被定為不可饒恕咒,任何人一旦使用,將受到最嚴厲的懲罰。)還沒有被魔法部定為非法咒語,它能夠造成的效果跟巴比蒂威脅國王所產生的效果完全一樣。

NO.5 三兄弟的傳說

從前,有三兄弟在一條僻靜的羊腸小道上趕路。

天色已近黃昏,他們走著走著,來到了一條河邊,水太深了,無法蹚過,游過去也太危險。然而,三兄弟精通魔法,一揮魔杖,危險莫測的水上就出現了一座橋。他們走到橋中央時,一個戴兜帽的身影擋住了他們的去路。

死神對他們說話了。死神很生氣,他失去了三個新的祭品——因為旅行者通常都會淹死在這條河裡。但是死神很狡猾。他假裝祝賀兄弟三人的魔法,說他們憑著聰明而躲過了死神,每人可以獲得一樣東西作為獎勵。

老大是一位好戰的男子漢,他要的是一根世間最強大的魔杖:一根在決鬥中永遠能幫主人獲勝的魔杖,一根征服了死神的巫師值得擁有的魔杖!死神就走到岸邊一棵接骨木樹前,用懸垂的樹枝做了一根魔杖,送給了老大。老二是一位傲慢的男子漢,他決定繼續羞辱死神,想要的是能夠讓死人復活的能力。死神就從岸上撿起一塊石頭給了老二,告訴他這塊石頭有起死回生的能力。然後死神問最年輕的老三要什麼。老三是最謙虛也是最聰明的一個,而且他不相信死神。因此他要一件東西,可以讓他離開那裡而不被死神跟隨。死神極不情願地把自己的隱形衣給了他。

然後死神站在一邊讓兄弟三人繼續趕路,他們就談論著剛才的奇妙經歷,讚賞著死神的禮物,往前走去。後來兄弟三人分了手,朝著各自的目的地前進。

老大走了一個多星期,來到一個遙遠的小山村,跟一位巫師爭吵起來。自然,他用那根接骨木做成的「老魔杖」作武器,無疑會獲取決鬥的勝利。對手倒地而亡後,他繼續前行,走進了一個小酒館,大聲誇耀自己從死神手上得來的強大魔杖如何戰無不勝。就在那天晚上,老大喝得酩酊大醉後,另一個巫師躡手躡腳地來到他的床邊偷走了魔杖,並割斷了他的喉嚨。就這樣,死神取走了老大的命。

與此同時,老二回到了他獨自居住的家,拿出可以起死回生的石頭,在手裡轉了三次。讓他驚喜交加的是,他想娶的但不幸早逝的女孩立刻出現在他面前。可是她悲傷而冷漠,他們之間似乎隔著一層沙幕。她儘管返回了人間,卻並不真正屬於這裡,他很痛苦。最終,老二被沒有希望的渴望折磨瘋了,為了真正能和她在一起而自殺身亡。就這樣,死神取走了老二的命。

但是,死神找了老三好多年,卻始終沒能找到他。老三一直活到很老以後,才最終脫下隱形衣,交給了他的兒子,然後像老朋友見面一樣迎接死神,並以平等的身份,高興地同他一道,離開了人間。

鄧布利多評價《三兄弟的傳說》

我小時候,這個故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次我是聽母親講的,很快,它就成為我睡覺前央求她講得最多的一個故事。弟弟阿不福思經常為此跟我發生爭吵,他最喜歡的故事是《臟山羊克朗布》。

《三兄弟的傳說》的寓意再明顯不過:人類想要躲避或征服死神的努力註定不會成功。只有故事裡的老三(最謙虛也是最聰明的)懂得,僥倖逃脫死神一次之後,他最多只能希望盡量延遲與死神的下一次見面。這位最小的弟弟明白,奚落死神——像老大那樣動武,或像老二那樣玩弄神秘莫測的招魂術——意味著跟一位詭計多端、只贏不輸的勁敵較量。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圍繞這個故事生出了一個奇怪的傳言,跟故事原來的寓意正好相反。傳言認為,死神送給三兄弟的禮物——一根不可戰勝的魔杖,一塊能夠起死回生的石頭,還有一件永不磨損的隱形衣——都是確確實實存在於世界上的東西。傳言還說:如果一個人合法擁有了這三樣東西,他(或她)就會成為死神的主人,這句話通常被認為是他(或她)是不可戰勝的,甚至長生不老的。

看到故事裡向我們揭示的人性,我們或許會露出略含憂傷的微笑。最仁慈的解釋是:希望是永恆的。儘管如彼豆所說,那三件東西里有兩件極端危險,而且故事的寓意很清楚:死神最終會帶走我們,但是巫師界有一小部分人仍始終堅信,彼豆向他們傳遞了一個隱秘的信息,這個信息與白紙黑字寫得正好相反,只有他們才有足夠的智慧能夠參透。

他們的理論(也許用迫切的希望更為準確)背後並沒有多少實際的證據。真正的隱形衣,儘管稀罕,確實存在於我們的世界上,但是故事裡說得很清楚,死神的隱形衣具有獨特的耐久性。從彼豆講故事的年代到我們今天,多少個世紀過去了,沒有一個人聲稱找到了死神的隱形衣。誠篤的信徒是這樣辯解的:老三的後人並不知道他們的隱形衣是從哪裡來的,或者,他們決定表現出先人的智慧,不事張揚。

自然,那塊石頭也始終沒有找到。正如我在《兔子巴比蒂和她的呱呱樹樁》的評論里已經說過的,我們仍然無力起死回生,而且有足夠的理由斷定這種事情永遠不會發生。當然啦,黑巫師嘗試了一些邪惡的代替品,製造出陰屍,但陰屍並不是真正被喚醒的人,而是幽靈般的殭屍。而且,彼豆的故事說得很明確,老二失去的愛人並沒有真正復活。她是被死神派來,誘惑老二落入死神魔爪的,因此她冷漠、遙遠,若即若離,令人著急(許多批評家認為,彼豆是受魔法石的啟發,才創造了這塊能夠起死回生的石頭。魔法石能製造出使人永恆的長生不老葯。)

最後只剩下那根魔杖了,那些固執得相信彼豆傳遞了隱晦信息的人們,至少有了一些歷史證據來支持他們瘋狂的信念。因為古往今來,許多巫師或是為了吹噓炫耀,或是為了嚇唬敵人,或是真的相信自己的說法,都聲稱擁有一根威力無比的魔杖,甚至是不可戰勝的魔杖。有些巫師還宣稱他們的魔杖像故事裡死神的那根魔杖一樣,也是接骨木做的。這樣的魔杖有許多名字,如命運杖死亡棒等。

圍繞我們的魔杖出現一些古老的迷信,這並不奇怪,因為魔杖畢竟是我們最重要的魔法工具。某些魔杖(以及他們的主人)據說是不相容的:

他的魔杖是橡木,她的是冬青,

兩者結合必定不幸。

或標誌著主人的性格缺陷:

山梨啰嗦,栗木懶,

白蠟固執,榛木嬌。

果然,在這些未經證實的說法中,我們看到了:

接骨木的魔杖,永不興旺。

不知是因為彼豆故事裡死神的那根虛構的魔杖是用接骨木做的,還是因為爭權奪利、性情殘暴的巫師堅稱他們的魔杖是接骨木做的,魔杖製作人都不喜歡這種木料。

第一根有文字記載的、具有特別厲害和危險魔力的接骨木魔杖,其主人叫莫瑞克,人稱惡棍。他是一個短命的但攻擊力極強的巫師,於中世紀早期在英格蘭南部實行恐怖統治。他在跟一位名叫埃格伯特的巫師的兇殘決鬥中喪生。埃格伯特後來怎麼樣了不得而知,不過中世紀決鬥士們的壽命一般都很短。在魔法部開始對黑魔法的使用進行管理之前,決鬥通常都是致命的。

整整一個世紀之後,另一個令人討厭的人物——他的名字叫戈德洛特——在一根魔杖的幫助下寫出一批危險的咒語,推進了黑魔法的研究。他在筆記本上形容他的魔杖是我最邪惡、最玄妙莫測的朋友,它的杖身是用艾爾角(接骨木的古名)做的,熟悉各種最邪惡的魔法。(最邪惡的魔法成了戈德洛特那部傑作的題目。)

顯然,戈德洛特把他的魔杖看作一位合作夥伴,甚至一位導師。熟悉魔杖學的人(比如本人)認為魔杖確實能吸收使用者的技術,不過這種事情是不可預測的,也是不全面的,必須考慮到所有的附加因素,如魔杖和使用者之間的關係,才能了解它在某人手上會有怎樣的表現。儘管如此,一根經過許多黑巫師之手的假想中的魔杖,起碼會對最危險的魔法表現出顯著的偏愛。

大多數巫師喜歡使用一根選擇他們的魔杖,而不是任何二手魔杖,因為二手魔杖很可能已經從前任主人那裡學到一些習慣,跟新主人的魔法風格不協調。主人死後,魔杖一般伴隨主人安葬(或焚燒),這種做法也能阻止一根魔杖從太多主人那裡學到東西。可是,相信老魔杖說法的人認為,猶豫老魔杖一次向不同的主人效忠——後一位主人戰勝前一任主人,一般通過結果其性命的方式——所以一直沒有被摧毀或焚燒。它積聚了許多智慧、力量和魔力,遠遠勝過普通的魔杖。據說戈德洛特死在了自己的牢房裡,他是被他的瘋兒子赫瑞沃德關在那裡的。我們只能斷言赫瑞沃德拿走了父親的魔杖,不然戈德洛特肯定能夠逃脫,但赫瑞沃德把那根魔杖怎麼樣了,我們就不知道了。只有一點可以確定,在十八世紀早期出現了一根魔杖,它的主人巴拿巴·德夫里爾稱它為老郎頭(接骨木的又一古名)魔杖,並用它為自己贏得了可怖男巫的名聲。後來,同樣臭名昭著的洛希亞斯奪走了魔杖,結束了巴拿巴的恐怖統治,並給魔杖重新取名為死亡棒,用它幹掉了所有惹他生氣的人。洛希亞斯的魔杖後來的歷史很難查考,因為許多人都聲稱結果了他的性命,包括他的親生母親。

任何一位研究所謂老魔杖歷史的、有智慧的巫師都會注意到,每一個聲稱擁有它的人(還沒有一個女巫聲稱擁有過這根魔杖。這說明什麼,請自己推斷吧。)都一口咬定它是不可戰勝的,然而,它歷經多個主人之手的事實,卻說明它不僅被打敗成千上百次,而且還像臟山羊克朗布招惹蒼蠅一樣招惹麻煩。最後還有一點,這種對老魔杖的追求,恰好支持了我在漫長的一生中許多次發表的一個觀點:人類專愛挑選對他們最為不利的東西。

但是,如果讓我們挑選死神的禮物,誰又能表現出老三的睿智呢?不管是巫師還是麻瓜,內心都充滿對權力的渴望。有多少人能夠拒絕命運杖呢?又有哪一個痛失所愛的人能抵抗復活石的誘惑呢?就連我,阿不思·鄧布利多,也會發現隱形衣最容易拒絕。這隻能表明,我這樣聰明的人,其實也像別人一樣,是一個大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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