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為創意買單?|Who pay for your ideas?

誰為創意買單?|Who pay for your ideas?

原創 Lee F. Huang [真實工作圖]

身為一枚商務設計師,這是我每次做設計必須會問自己的一個問題。這麼多年過去了,從懵懂一根筋地認為好創意就能有市場成長為多去反思在自我否定與肯定中完成設計或項目。

想寫這篇文章是因為最近工作上遇到些事情,讓我強烈的意識到對「創意」感興趣的人多,但真為其買單的很少...不禁去思考,為什麼?

事先聲明:這次不聊廣義聊狹義,是因為很有可能寫到後來能把自己寫shi,最重要的是想聊聊誰為設計師的創意買單?弄清楚這個問題做起設計來就清楚多了。

創意的出發點決定了設計師構思的方向,由此引出第一個問題:什麼是創意?

度娘是這樣回答我的:

create new meanings 創意是創造意識或創新意識的簡稱,亦作「剙意」。它是指對現實存在事物的理解以及認知,所衍生出的一種新的抽象思維和行為潛能。

維基百科是這樣解釋的:

Originality is the aspect of created or invented works by as being new or novel, and thus can be distinguished from reproductions, clones, forgeries, or derivative works.

Creativity, phenomenon whereby something new and valuable is created.

廣義上的解釋我總覺得少些什麼...特別在現今的中國商業市場,創意變得越來越看不清道不明,很多時候創意被刻意浮誇化去博得眼球...

現在很多的創意可以被說成:「單純為滿足產品在市場上的發聲需求而被機械化製造出來的一種固定思維模式與行為。」為什麼這樣說?

舉例一:現在你再一次聽見「創客」「孵化器」」創客空間「等字眼時,你的第一反應還是和之前樣嗎?因為曾經有太多創意被複制不到位而顯得[太空]。

舉例二:「踩熱點」,當國內外出現媒體G點式報道的熱門新聞時,眾人都會去[踩]這個熱點,踩得好,大家說有創意「這都能被聯想到」,但現在多半人抱著只看哪一家的「創意」或哪幾家的創意撕出花來的心態...這是因為同類型的創意同時出現[太頻繁]...

目前長短期的合作滿打滿算近10個品牌,每到節假日、特殊熱點腦子就要炸掉。

如果揉合上述,狹義上創意可以理解為:「在特殊時效內所產生且具有獨特辨識度的新想法或衍生出的行為、作品等

第二個問題:如果真像上面說的大眾對創意的看法在悄悄發生排斥,慢慢變得不買賬了,那現在是誰在為這樣的創意買單?

最近負責的一些項目明顯碰到了狀況,新的想法因「沒人這樣做過」而被否,又或是因為擔心太過不同而不能執行。結果就是「大家都在做,我們不做就不行」的模式化「被動創新」怪圈在為創意買單。如同一盤菜看看別人在做,端到自己店裡調味料下重一點,改個名字就又端出來賣了。

說這麼多,最終而言,讓消費者願意買單的創意才是值價的創意。作為一枚商務設計師,可以為品牌想出一個說得通的切合點[能扯上就算],但如何讓一個創意能貫穿品牌理念,為後續推廣營銷助力,而非成為一次性娛樂品,讓消費者買單才是設計創意的核心考量重點。

例子一:最近新完成的跨界設計

Art Shenzhen & Riverflowgroup VIP活動海報主形象

思考主線:

Art Shenzhen VIP 邀請日

? 受眾是誰?思考觀展人的受教育文化水平、收入情況、觀展目的等,得出設計風格的方向

? 思考如何將傳遞的信息[品牌核心]用正確的視覺+媒體效果傳遞給最終消費者,為設計創意買單的是市場。我們是做引領者還是跟隨者?

? 思考這次活動後的能衍生的[更多創意結合點...]讓其作為文化沉澱的一部分。

著手設計:

? 被邀請來Art Shenzhen的人目的各有不同,但也有共通點,那就是「對藝術多少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如此,單純的視覺強暴式廣告設計只會讓人心生反感。以藝術話題本身作為切入點,設計有「美感」的視覺形象。

? 當大家談論藝術時多半存在距離感,因為總有種「看不懂,捉摸不透,不知所云」的即視感。所以在有藝術感的同時還需要去考慮商業目的,我們的目的是讓VIP駐足,一個設計如果能在2秒之內被人記住,那就邁出了成功的第一步。停留才會有信息轉化量。

? 沿用主辦方Art Shenzhen的主色調,在大色塊的基礎上繪圖,將人物主體和品牌「吃、喝」主題作為藝術畫作進行傳遞。

現場效果:[路過都會多看幾眼或者拍照合影]目的達到。

商務設計的難點不在於「好看」,而在於讓多數人覺得「好看」。只摸透老闆心態還是要摸透大多數人心態?

我相信更多的公司不再只是單純要一個創意去引發短暫傳播效應,而是每次創意創新事後能讓大家有種「原來,他們是計劃好的」驚艷感。

不想讓「不得不做,不做又不好」的被動營銷為創意買單。

例子二:個人最喜歡的創意之一

思考主線:

啤酒-新鮮菠蘿—與其他品牌的區別

通常情況下的啤酒廣告,不管是X威、青X、還是雪X,拍攝和設計產品時,多半拍攝產品本身[一杯、瓶啤酒],如果我為TAPS做商務設計時也和上面一樣,那麼精釀啤酒與工業啤酒的區別就無法體現了,畢竟啤酒釀好後「看起來都一樣」

著手設計:

思考以上後,用釀造啤酒的材料擺出一杯啤酒的形狀,直觀去展現精釀啤酒的特點,突出這款新酒的最大特色:「真的菠蘿汁在裡面」的概念。

最後想說:「創意與商業需要平衡點,通常設計師首先需要將創意賣給甲方再賣給消費者...下次試試反過來思考或許能讓工作更有趣.」

留言告訴我你覺得創意最難賣的點在哪裡?

Thank you so very much for scrolling all the way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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