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律、時間、空間和真理
我們觀察世界,發現某種現象(比如「物體下落」)總是跟著另一種現象(比如「失去支撐」)出現。我們就這兩種現象形成了兩個概念,並把這兩個概念(線性地)聯繫起來【從而形成一個「判斷」,或者說(還是)「概念」——「判斷」只是由「有名字的概念」組成的「沒有名字的概念」——以後再說】,這種聯繫又不斷在「現實」中被印證,從而在我們的思維世界中獲得越來越多的連接數,也就越來越真實——真實到,我們認為這種聯繫是外在世界中「真的存在」的,即真的(客觀)存在一種因果關係。
我們認為,我們找到了外在世界中的「法則」,就像社會中某些讓我們人類不得不做某些事的法則一樣,世界中的這些「自然法則」也讓外在的東西「不得不」做某些事——比如讓蘋果不得不落下。
但是這些法則真的存在啊,我們用它們預測了很多,改變了很多啊。是的,因此我們對它們「無比確定」——再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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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關係都是我們創造出來,用以描述世界的。簡單地說,就是把世界裡的各種無意義的東西在時空中聯繫起來,從而使它們(在我們的思維世界中)獲得一點意義。
我們有別的選擇嗎?我們可以不用因果關係來認識這個世界嗎?但如果沒有因果關係,事物之間在空間中的並列就會失去意義(如果絕對沒有關係,「在一起幹什麼?」),在時間上的先後順序也會失去意義(如果絕對沒有關係,「相繼出現又做什麼?」),從而,空間和時間也不會有意義——因為除了並列和次序,空間和時間再無其他,而我們只能用因果關係來賦予「並列」和「次序」以意義。
另一方面,「物」的概念也會沒有意義。
我們看到了「物」本身(「物自體」)嗎?沒有,我們看到的只是顏色、形狀(可能還聽到聲音,如果用肢體去碰觸,還會受到阻隔)——只有藉助因果關係,我們才會認定有一個「東西」在那兒,它截然不同於顏色、形狀(還有聲音和阻力)——這些都是我們的感受——但它是我們這些感受的「來源」和根據。我們先有了諸多感受,然後便試圖給這些感受一個「原因」——這就是「物自體」,這是我們在空間上對「終極原因」的寄託——就像很多人在時間上把上帝當作對「終極原因」的寄託一樣。
因果律是我們觀看世界的一隻眼睛(另一隻是「時空」)——而非外在世界中固有的東西——時間、空間和因果關係都是我們認識世界的先驗形式(康德)。因果律不是世界要遵循的,而是我們(在認識世界時)要遵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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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認定一個因果關係客觀存在(比如失去支撐與下落之間)之後,我們總會發現它在某些情況下(比如在太空中)是無效的,或者說是不存在的,於是我們開始尋找(發明)更普適的、因此也更深層的因果規律(萬有引力),使前者成為後者在某些條件下的一種表現(人們卻不會這樣去想:並非「下落律」在太空中不存在,而是它從來就不存在——它只是我們的發明)。而那更深層的因果關係,又總會在比它還深層的因果關係(廣義相對論下的「時空彎曲」)那裡得到「解釋」,也就是描述。(而「時空彎曲」貌似也開始在量子理論那裡獲得解釋。)
有終極的因果規律嗎?即不再需要其他因果規律來解釋的因果規律?不存在——我們要不斷地理解世界,只能不斷地去尋找更深層、從而更普適的因果關係——這與「世界本身」無關。我們不會止步於任何一種因果關係中,因為無論如何普適,它都是有條件成立的,而我們想找到那個無條件成立的、絕對的因果關係——否則我們就不會相信,我們已經完成了對世界的認識(永遠無法完成)——任何已有的因果關係都無法讓我們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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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因果關係的追尋,在空間上向越來越微觀處去,在時間上向越來越遠古時去。當去得足夠遠時,我們就發現,因果關係越來越不再是有效的認識方式(比如在雙縫衍射實驗中,在時間上靠後的事件——觀察——會影響「之前」的事件——粒子的「歷史軌跡」),空間的並列關係(是量子糾纏通過體宇宙-邊界對偶性構建起來的幾何關係?)和時間的次序關係(比如在宇宙「誕生」時,「時間」可能不是單向的,而是沒有定向的多維——只是在突破某些點時,它才變成了一去不復返的單向時間——我們能用我們的線性思維力,理解沒有定向的多維時間裡的現象嗎?)也都變得不可靠。
而我們的理解力,是建立在「時間」「空間」和「因果關係」這些形式上的——這些形式帶著我們走了很遠,終於遠到了它們本身不再有效……這時我們就會發現,時空和因果並不存在,它們只是我們在「人觀」(相對於宏觀、微觀、遠古觀)層面上,有效地描述世界的方式。它們從來都與世界無關,也從未關心過要幫我們去描述更微觀和遠古的世界。只是當我們試圖用這些「人觀」的形式(時空和因果)來理解微觀世界時,我們才發現不匹配,才意識到時空和因果只是「人觀」的,而非客觀的存在。
I think it is safe to say that no one understands Quantum Mechanics.
——Richard Feyn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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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我們也並不滿足於「物自體」,我們也想知道它「到底」是什麼。是以某種方式集合起來的分子?那分子又是什麼呢?以某種方式集合的原子?原子又是什麼呢?就這樣一直往下……我們會發現,「物」不是變得越來越小,而是變得越來越「虛」(同時時空也變得越來越「怪」)——或者在這兒,或者在那兒,或者此刻不在,或者同時在與不在。
於是,「物」就像時空和因果一樣,作為「人觀」層面有效的認識形式,無法帶我們在理解世界的路上走得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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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這條路上,走到了「嘆息之牆」跟前——要穿過這堵牆,我們必須放下我們的心智和我們在塵世的靈魂——時空、因果和物自體——我們能丟下它們,在非人觀的條件下重新找到認識世界的形式嗎——我們能穿過去嗎,過去之後,我們還剩下什麼呢?
很可能:我們能繼續前行,繼續描述,但卻越來越難以理解那些描述——隨著那些描述所依賴的概念體系,與我們「人觀」的概念體系的距離越來越大,理解(所謂「理解」,就需要與我們思維世界中其他的概念——主要是人觀概念——對接)它們就變得越來越難,甚至不可能。
如果按照我們天真的(即人觀的)設想,真的存在一個對世界的終極描述(「終極真理」),那麼在越來越接近那個描述的過程中,我們的理解力受到的阻力會越來越大,趨於無限,即趨於不可能(就像物體在接近光速的過程中,質量變得越來越大,趨於無限一樣)。
也許我們能穿過理解力的「嘆息之牆」,但在穿過後,在其後的「遺忘之原」上,丟了靈魂的我們每走一步,都會進一步忘掉自己是誰(所謂「人性」),忘掉方向,最終迷失其中——我們永遠也走不到遠方地平線的「目的地」(那兒是世界的終極深淵,無法抵達的我們也就免去了面對它時會有的恐懼和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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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
【我們人類能理解(說出)的對世界的描述(規則),不是最普適的描述(終極真理)。】
(聲明:我不關心老子在寫這句話時的原意「究竟為何」,只是發現這句話正好可以用來描述我上面的文意——僅此而已——我不信奉任何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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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可能用人類的認識力,直面那終極冰冷的「世界真理」——「不可理解」將成為我們與「真理的絕對零度」之間的最後屏障——在這個屏障後面,我們總還能留有一點溫度,生命的溫度——這許是我們的大幸。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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