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天堂能避多少稅?
對於絕大部分的老百姓來說,這似乎就是真理。但是對於那些神通廣大的跨國公司和富裕人士來說,這個說法卻未必正確。在下面這篇文章里,我就來說說全世界的避稅天堂和那裡所隱藏的巨額財富。
根據英國的研究機構,Tax Justice Network的調查統計,全世界主要國家為了避稅而轉移到避稅天堂的總資產大約有21萬億美元(1970-2010資產轉移累積總量,下同)。其中資產轉移輸出大戶有:中國(1萬1千億美元),俄羅斯(7千9百億美元),韓國(7千7百億美元),科威特(4千9百億美元)和巴西(5千億美元)。
那麼這些所謂的「避稅天堂」究竟在哪裡呢?上面的地圖可以幫助我們有一些大致的概念。他們是:加勒比海地區的巴拿馬,開曼群島,百慕大,英屬維京群島,巴貝多,巴哈馬和哥斯大黎加;歐洲地區的愛爾蘭,荷蘭,盧森堡,瑞士,馬爾他,直布羅陀和塞普勒斯;非洲的模里西斯;以及亞洲的香港,澳門和新加坡。
這些避稅天堂大多數都是非常小的島國。由於當地沒有什麼資源和工業,因此他們只能另闢蹊徑,通過提供離岸金融服務,以非常低的稅率,甚至零稅率來吸引個人和跨國企業到他們國家設立公司,達到避稅的目的。
由於這些避稅天堂的存在,世界各國政府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財富和稅收收入的流失。比如歐洲地區大約有2萬6千億美元的可移動金融財富(主要包括公司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藏在離岸避稅天堂,佔到其總財富的10%。俄羅斯和海灣地區國家(沙特,科威特等)有一半的財富藏在離岸的避稅天堂。目前全世界在離岸避稅中心的金融財富大約有7萬6千億美元,佔到全世界總財富的8%強。而這些被轉移去避稅天堂的財富讓全世界各國政府損失了接近2,000億美元左右的稅收收入。
從1985年開始,美國公司就不停的加快步伐轉移公司的利潤以減少繳稅。從上圖中我們可以看到,截至2012年,美國股市中上市公司的9%的股份註冊地在各大離岸避稅國。
截至2012年,美國各大公司大約有50%的營業利潤報收於美國以外的避稅國家,比如新加坡,瑞士,盧森堡,愛爾蘭,荷蘭等地。這50%的利潤本來應該向美國當地和聯邦政府上繳稅收,卻因為跨國公司的高超「魔術」成功逃脫了。
在這裡我用沃爾瑪的例子來說明一下美國公司是如何避稅的。如上圖所示,沃爾瑪在全球的15個國家(都是避稅國家)開設了78個分公司,他們擁有該公司高達760億美元左右的資產。而沃爾瑪在這15個國家中沒有一個超市或者店面。比如說沃爾瑪在新加坡有4家子公司,在香港有13家子公司,在盧森堡有22家子公司。這些子公司和沃爾瑪的主營業務(大超市)沒有任何關係。通過將這些位於低稅率國家的子公司包裝成「有商業實質」並僱傭很少的「核心人員」承擔「高附加值」業務活動(如股權投資、資金融通、戰略管理、無形資產開發及特許等等)的法律實體,像沃爾瑪這樣的跨國公司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把大部分從主營業務(及全球的大超市運營)中產生和積累的利潤轉移到避稅天堂,實現避稅的目的。
在現實中,這麼做的公司絕不僅限於沃爾瑪一家。上面這張表格列舉了美國三個大公司:谷歌,蘋果和星巴克在2010-2012年的營收情況。這三家美國公司在美國國內需要支付的所得稅率大約在33%-57%左右,但是他們在海外公司分部交的稅率(上圖中黃色欄)就要低的多。
以蘋果公司為例,其在美國本土的業務需要上繳57%左右的稅,而該公司在海外部分只需要上繳2%的稅,因此蘋果公司全球的平均稅率僅為25%左右。蘋果公司的銷售收入,有60%左右都來自於美國以外的分公司。像蘋果這樣的跨國大公司在全球各個避稅天堂設立的各種子公司結構為他們的公司股東省了不少稅。
2016年8月,歐盟做出裁決,蘋果公司在1991-2007年間通過在愛爾蘭設立的子公司避稅,漏交了130億歐元的稅款。歐盟要求蘋果公司將這些拖欠的稅款補齊。蘋果公司首席執行官Tim Cook否認公司有漏稅行為,並表示蘋果公司會上訴求直。
這也是為什麼美國和歐盟政府在最近幾年大力推行政府間稅務信息共享和海外收入稅務申報的原因所在。在美國和歐盟政府的帶頭倡導下,其他政府也都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紛紛加入了推行政府間信息共享的努力之中。
自從2009年開始,歐盟政府發起了稅務信息共享合約(Tax Information Exchange Agreements,TIEA),在不同的政府內互相分享個人的收入和財富信息。自此以後,越來越多的政府加入了這個政府間合作運動,互相簽訂分享個人收入和財富信息的約定。TIEA後來逐漸演化成一個國際政府間攜手合作的打擊避稅的集體運動,被稱為稅務信息自動交換系統(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for Tax Purpose ,AEOI)。該稅務信息共享基於的標準叫做共同彙報標準(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
目前已經有90多個國家承諾加入AEOI。也就是說,日後投資者想通過將財產轉移到避稅天堂(比如瑞士)達到隱藏自己財富或者偷稅漏稅的目的將很難得到實現,因為只要該避稅國家加入了AEOI,該國政府就有義務向投資者母國呈交投資者的財富和收入信息。
幾個比較著名的避稅天堂將在以下時間加入AEOI:瑞士-2018年,新加坡-2018年,開曼群島-2017年,英屬維京群島-2017年,香港-2018年。
中國也將於2018年加入AEOI。也就是說到了2018年,一個中國投資者,不管他將他的財產放在瑞士,新加坡,開曼,還是香港,當地政府都有義務向中國政府自動共享中國籍投資者的稅收財富和收入信息。所有在這些地區的銀行也需要執行AEOI準則向當地的金融監管部門如實彙報他們公司內投資者賬戶的所有信息。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數據來源:
Tax Justice Network
Gabriel Zucman, The Hidden Wealth of Nations: The Scourge of Tax Havens, 2015
Americans for Tax Fairness
http://www.oecd.org/tax/transparency/automaticexchangeofinformatio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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