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獨生女,男朋友家裡有個弟弟。家裡想讓男朋友入贅,但是我不想。怎麼說服家裡人?

如題。

我的爺爺有一兒一女,姑媽嫁人,爸爸只有我一個女兒。爺爺比較傳統、古板原本一直希望我媽媽罰款再生一個,後來我媽媽不同意一直擱置。爺爺這方面看得重而且在家屬於一家之主吧…希望我找能入贅的男朋友,小孩跟著我們家姓。

我的男朋友家有一個伯父,家中有個親弟弟。他的父親比較希望都隨他們姓。

我和男朋友其實都還好,無所謂的,一切為了家庭好,但是都不希望入贅。而且我覺得女方家要求要小孩跟我們家姓有些過了,雖然能讓老人開心點,但如果南方不同意不能強求,而且對小孩也不公平。但是害怕家人說我不為本家考慮…

希望好心人給予一些提示,比如我要怎麼說服我爺爺改變想法、萬一實在不行我應該怎麼勸說男朋友的爸爸…


妹子你為什麼會覺得女方要求孩子隨母姓有點過分呢?很合理啊,一個女人,十月懷胎,辛苦育兒,理應享有優於男性的冠姓權,只不過男權社會扭曲了這種天經地義的道理罷了。人類社會長期處於母系氏族社會中,我國最原始的姓氏都是帶女字邊的,你不用覺得隨母姓是理虧。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在提倡男女平等的社會中,對孩子不公平更是無從談起。

繼承姓氏也是繼承的一種,從人類傳承基因、表達基因的原始慾望來說,繼承姓氏恐怕是比繼承財產更重要的內容。你爺爺的要求非常合理。以及,你爺爺能提出這種要求,說明你家也至少是殷實小康之家了,你作為獨生女,將繼承你爺爺、你父母的全部財產,你享受了繼承的權利,卻不履行冠姓的義務,對你爺爺、父親來說恐怕是不太公平的。你不考慮你們家的實際感受,首先站在了男方家庭一邊,恐怕是不太孝順哦!

至於入贅,其實解決的是贍養父母義務的問題,在現代法律框架下,男女都要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無所謂了。

既然要結婚,雙方父母應該坐下來好好商談,我只是想說,你作為女生並不是完全沒有磋商餘地,你爺爺的要求也並非無理。雙方家境都比較殷實的情況下,你可以考慮生兩個,當然,一切決定權在你。子宮是你自己的,只有你才是最終決策者。


千萬不要聽文兄的,爺爺能陪你多少年?真正陪伴你一生的是老公。


生兩個不就行了


為什麼跟女方姓這種條件會很過分?答主是封建社會年代過來的嗎?


據說14歲之前是可以改姓的,要不等到時候讓孩子自己決定?


那你們在結婚的儀式上 你家裡有別的要求嗎 還是簡單的要求你嫁給他 給他們個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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