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得不承認,我一直都是一類西方雜種"

按:一片沒有政治、宗教、族性或性別界限的土地——這是《想像的共和國》的作者阿扎爾·納菲西在文學中所尋求的。然而種族和宗教等「界限」仍然纏繞文學的創作者。

在今天的推送中,作為一個從伊朗移民美國的作家,納菲西試圖通過詹姆斯·鮑德溫——一個生於美國、長於美國的非裔作家,來探討對界限的意識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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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承認,我一直都是一類西方雜種"

文 / [美]阿扎爾·納菲西

譯 / 楊曉瓊

節選自《想像共和國:三本書里讀美國》

本文為節選整理,標題為編輯所加

「我不得不承認,我一直都是一類西方雜種。」鮑德溫在《土生子札記》(Notes of a Native Son )中寫道。他在散文、演講和採訪中一次又一次地試圖描述,作為一個奴隸的孫輩活著到底意味著什麼——非婚生,生活於悲慘的貧困之中。「到了五六歲或七歲的時候,你受到一個沉重的打擊,」他說,「因為你發現你保證效忠的國旗,連同其他所有人,都不保證對你忠誠。你受到一個沉重的打擊,因為你發現你鼎力支持加里·庫珀,他卻正在消滅印第安人,而印第安人就是你。你受到一個承重的打擊,因為你發現,你的出生國家,你感激它給了你生命和身份,但它的整個實際體制沒有你的一處容身之所。」

一、他成名了,因為他的種族

憑著《高山上的呼喊》,鮑德溫作為一位才華橫溢的「黑人」作家出了名。每個人似乎都樂見如此:他的出版商、代理人,還有讀者—也就是說,每個人,除了他。「我花如此多篇幅去寫黑人生活,並不是因為我希望它成為我唯一的主題,」他在1958 年這樣寫道,「只不過因為它是一道我不得不打開的大門,之後我才有望能寫其他的東西。」

1951年, 塞林格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說《麥田裡的守望者》;鮑德溫的第一部小說《高山上的呼喊》(Go Tell It on theMountain )出版於兩年後。鮑德溫的小說獲贊不少,但塞林格贏過了他,他的小說佐證了新近表現出來的美國青少年的焦慮,因而作為最小的孩子被迎進了偉大美國小說的名人堂。如果我們說一部作品是「偉大的美國小說」,指的是它是其時代的代表,它闡明了美國生活的某些本質,那麼我認為,鮑德溫的小說與塞林格的作品當是難分軒輊。《高山上的呼喊》是一個不同類型的成長故事,一個年幼的非裔美國男孩的故事,就此而論,它是與《麥田裡的守望者》互補的。約翰·格萊姆斯,就和霍爾頓·考爾菲德以及他們共同的先人哈克貝利·費恩一樣「美國」。考爾菲德和格萊姆斯都為生活的意義而「困擾」,將他們區分開來的是他們互成鮮明對比的經歷和態度。就好像他們是來自另一個國家——實際上,甚而是另一個世界。

《高山上的呼喊》是一部半自傳小說,聚焦於一個非裔美國少年的成長,小說敘述了他從十四歲生日早上到第二天早上這二十四個小時之間的情緒、思考和回憶,書寫了他在社區臨街教堂的禾場經歷的心靈重生。在兩個早晨之間的時間裡,我們跟隨著約翰的腳步——在家裡,在城裡四處轉悠,最後在教堂——發現了關於他、他的家庭和他所生活的社區的故事,每一個都成了約翰這幅拼圖的一部分。霍爾頓·考爾菲德可能覺得,過去和他的個人背景都是「大衛·科波菲爾那類廢話」。但對約翰來說不是這樣。「回到你開始的地方,」詹姆斯·鮑德溫向侄子這樣建議,「或者盡你所能地回到你尚能記得的地方,審視這一切,重走一遍你的路,然後把它們一五一十地說出來。或歌唱,或大喊,或證明,或埋藏內心:但要記得你從何處來。」

約翰·格萊姆斯和鮑德溫的人生所擁有的相似之處相當明顯。他們都是非婚生。就約翰而言,他是書中唯一一個因為愛而出生的人物。他的父母私奔到紐約,他的父親理查德後來受到誣告,在一段受盡羞辱與殘暴待遇的鐵窗生涯後輕生自盡了。理查德自學成才。當約翰的母親伊麗莎白髮現他幾乎沒有上過學的時候,她問他:「『那你怎麼會這麼聰明?你怎麼懂得那麼多?』」理查德告訴她:「『我就是下定決定,有一天,我要掌握所有白人雜種們掌握的知識。』」他又接著說,「『我要掌握得比他們還要好,這樣就沒有哪個狗娘養的白人有可能居高臨下地跟我講話。讓我覺得自己一錢不值了。』」當然,諷刺的是,他因為那些狗娘養的自殺了,他們設計誣陷他,讓他覺得自己一錢不值。他讀的所有書、擁有的所有學識都不能幫他擋開那無處不在的羞恥感。約翰的母親之後嫁給了一個狂熱而有虐待傾向的牧師,他答應好好照顧她的兒子,視其如己出。約翰稱他為父親,但是,他反倒道貌岸然地企圖羞辱、毀掉這個男孩。約翰的繼父加布里埃爾說,他要「『揍得他魂飛膽顫』」。他是一個改頭換面的好色之徒,他讓人想起鮑德溫的那句斷言:「沒有人比一個認為自己內心純凈的人更危險;因為他的純凈,顯然是不容反駁的。」

鮑德溫和約翰·格萊姆斯都擁有某種超越了人生經歷的東西:他們的故事都始於根本的信仰危機。「像很多事情一樣,許多讓人難以察覺的改變都一併發生了,」鮑德溫寫道,「我推測,我信仰的逐漸瓦解,堡壘的崩塌,發生在我開始佈道大約一年以後,那時我重新開始讀書了。我為這個渴望做的解釋是,我還在學校;像命中注定似的,我一開始讀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高山上的呼喊》思考的是約翰·格萊姆斯「信仰的瓦解」,以及所有把他往回拽、讓他墮於黑暗的權威力量:種族主義,宗教狂熱,以及盲目信仰。「約翰的心開始對上帝變得冷淡。他的父親是上帝的牧師,是天國之王的使者,約翰不先給父親跪下就不能在施恩寶座前下拜。」約翰向自己許諾,「他不會像他父親一樣,或像他父親的那些神父一樣。他要過不一樣的人生。」那新的人生會帶給他一份新的精神生活,不再囿於拒絕他自己的身體,拒絕他身體對愛的渴望。

差不多三十年後重新讀《高山上的呼喊》時,我感到驚詫不已,我遺漏了多少東西啊:它的抑揚頓挫捕捉到了黑人靈歌的韻律,如此有力、飽含深情地向前推進;它光明與黑暗的意象,以及它死亡與重生的主題。約翰·格萊姆斯像哈克一樣,遵從著內心的指引,從錯誤的神身邊走開,在同一個一絲不苟、死板嚴苛、讓他窒息的教堂禾場脫胎重生。不計後果地勇敢對抗障礙,向壓抑的權威說不,不帶防墜網地面對黑暗,掌控自己的恐懼—還有什麼能比這些更接近美國個人主義這備受珍視的理想?

二、他過時了,因為他的種族

我最近在《紐約時報》上讀到一篇文章,寫的是公立學校里鮑德溫在教學內容中的減少——他太複雜了,或者說太有爭議了,況且,現在還有其他偉大的非裔美國作家可供選擇。鮑德溫終其一生都在努力成為一個作家,而非黑人作家,但我們本著一片好心將他推回了那個他不顧一切想掙脫的盒子里。如今我們對待作家和藝術家就如對待時尚飾品一樣:新潮流一來,舊的一批就扔給垃圾箱了。(很巧,鮑德溫和吐溫都不在《共同核心》的閱讀書單上。)

鮑德溫過時了,不是因為他的寫作,而是因為他的種族——否則,正如那篇文章的傾向,為什麼單把目光集中在非裔美國學生和其他非裔美國作家身上呢?難道其他學生不需要讀他嗎?我們是不是該採訪採訪年輕的白人學生,看看他們是在讀索爾·貝婁或約翰·契弗呢,還是乾脆認為,因為如今有其他白人男作家可供選擇,這些老一輩的白人男性便不那麼重要了?每個作家無疑都想只作為作家為人所知,他們會承認他或她的作品源於某個特定環境,但他們都希望作品能設法越過這些狹隘的限定。這一態度對鮑德溫的困擾尤其深,他認為,人種就是一個用來奴役人的政治構想:「只要你認為你是白人,」他有一次說,「我就被迫認為我是黑人。」文學在他頭腦中就是一個逃離的工具。當說到文學影響的時候,他說自己受的影響很雜,他覺得所有的文學都屬於他:「當一個人開始搜尋自己受了什麼影響的時候,他就會找到許多東西,」他寫道,「我沒太多地思考我自己,總之思考地不夠多。但我斗膽說,詹姆斯國王的《聖經》,臨街教堂的修辭,某些在黑人演講中諷刺、暴力、但永遠被輕描淡寫的東西——還有狄更斯對雄渾氣勢的偏愛——跟我如今的狀態有些聯繫,但我不會為它豁出性命。」在另一個場合他說:「作家總是努力想利用某個特殊的東西,揭示某種比特殊之物所能承載的更宏大、更有分量的東西。」

以種族、性別、宗教信仰和群族來區分和歸類人類,鮑德溫將這種複雜問題的簡單化稱為「反論之死」。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待在自己這一獨立的類別里,只為提到關於我們的東西而感到憤怒,如果我們只閱讀關於我們的書,只跟與我們類似的人交往,那我們就永遠不能成長或學習。「我們對於整整齊齊地合乎規範的生活、對於歸類的熱情已經導致了一種未能預見的、自相矛盾的不幸——混亂,一種意義的消失瓦解,」他在《每個人的抗爭小說》(「Everybody』s Protest Novel」)中寫道,「這些我們本想用來為自己界定和控制世界的分類,已經讓我們自食其果,陷入混亂。」

鮑德溫思想的獨立為他贏得了許多朋友,也讓他樹敵不少,既有黑人,也有白人。他在參與民權運動的整個過程中都保留了這種獨立,他支持小馬丁·路德·金,也欣賞、仰慕馬爾科姆·艾克斯(Malcolm X), 並始終警惕著伊萊賈· 穆罕穆德(ElijahMuhammad)。他害怕被白人定義。就像左拉·尼爾·赫斯頓一樣,他想做的不是一個黑人作家:他只想被定義為一個作家,哪怕是一個差作家。「你會讀到某些你以為只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東西,」他在一次採訪中說,「但你會發現,一百年前,它也曾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身上發生過。這對那些痛苦著、掙扎著的人,那些總覺得自己是孤身一個的人,是一個偉大的解脫。」之後他補充說,「這就是藝術為何重要。如果生活不重要,那藝術也不會重要,但生活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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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全書目,你的書架上一定有三輝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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