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是什麼

關於結構這個事,還真是值得細細的來說。畢竟都說結構是骨架,但是問起來,他們都只會說:起承轉合。然後最多還能扯兩嘴高潮,這有些什麼鬼用?結構是骨架,但是結構還是很複雜的,結構到底是什麼哩?好我們來聊聊結構是什麼

結構是骨架

結構是骨架,為什麼呢?其實結構的定義很詭異,在不同的語境之中,「結構」的意思是不同的。有的時候結構指的的是「從開場到尾聲」的結構組織,有的時候又指「選擇和衝突論為中心」的結構方式和整體組成方式。所以還挺麻煩的,我在此不僅僅說「結構組織」重點放在後者。畢竟前者只是一種經典的結構方式,而在實際的創作之中結構方式又很多種,而且那些所謂的條例也不盡然需要遵守。

首先結構承載的是整個故事的發展脈絡和整體的鋪排方式。而實際上我還是很喜歡用基礎結構方式來鋪排一個故事的基本樣貌的,甚至在結構到時候我們可以先打出一個基礎的敘事節奏的框架。而這一切都是基礎的結構方式上的問題,可是,真正的結構的中心是什麼?

這個問題先按下不表,我們提出一個實在一點的疑問——「為什麼很多時候故事越寫越掌控不住?」

這個事從表面上來說,是沒有做好大綱,而實際上是結構能力的問題。

簡單一些來說,像我這種水平低下的傢伙,不打大綱直接寫的話2000-2500字以內的故事是一個極限,再多了就肯定泄氣。 (當然我指的是那種相對而言的泄氣,露怯。)

那麼結構實際上就是維持一個故事發展的基本框架,而如果一個基本的框架鋪排的方式就是結構方式,而粗略的結構如果以三幕劇結構來說的話

開端,開場,代入,發展,次高潮,延宕,高潮,結局,尾聲。

其實總結一些說是「起承轉合」也沒有問題,可是,這種誰都知道的結構方式,並不能讓我們很好的組織起一個故事,或者說很多人並不會運用這樣的結構。

那不妨我們來拆解一下這個三幕劇結構,我之前在一個回答裡面寫過,讓我搬過來。

  • 開端:開端需要事件引入和信息扣押,交代情境,人物的基本出場和人物展現。

  • 開場:人物上場,人物性格呈現,懸念和事件的開端,需要營造一定的懸念。

  • 代入:人物代入事件和情境。

  • 發展:人物在事件之中發展,人物性格呈現,事件推動,懸念加強,人物關係具有推進、發展和變化。

  • 次高潮:一次具有刺激力的事件,對主要人物甚至所有人物造成刺激,是人物主要轉變的開始,是人物情感爆發的開端。

  • 延宕:情緒的積累,延續。事件和節奏的緩和、壓縮。

  • 高潮:最終矛盾的爆發,人物轉變,懸念的解開,人物的完全揭示。

  • 結局:高潮之後的交代,人物的延續。

  • 尾聲:抒情,人物的延續。
  • 如果這樣來看,是否能夠明晰一些,各個部分需要做什麼了呢?說實話,這個回答本身是寫給一個學習戲劇的學生的,所以估計大部分人開導這個還是並不能清楚知道裡面到底是些什麼玩意,什麼叫做信息扣押,什麼叫做情境,什麼叫做人物展現。

    那麼這個玩意到底有啥用,其實就是讓自己知道每一部分我們需要幹什麼,但是我們又提出了一個很嚴峻的問題——「什麼時候才是這一步?」

    結構組織的搭建和意義

    其實我本身並不太想給大家一個大概按照百分比的分開各個部分的概念,實際上那只是一種很無聊的東西,至少我是這麼認為。但是同樣我也認可,其對一些沒有創作經驗的人而言是一個很好的參考。所以我還是給各位一個大概的概念吧。

    好的,大概是這樣的,按照這個圖來安排結構,就是很標準的三幕劇三幕劇結構,開場融入到開端之內了。(我還真是滿滿的乾貨,這東西都給做了!)

    可是,這個真的就只是一個參考,僅僅就只是一個參考作用而已,千萬別當做金科玉律。實際上,結構的問題才剛剛來到。

    結構中的每一個單元都可以拆分成以上的結構,從理論上來說:結構是可以無限拆分的。

    簡單來說,就算是「開端」部分,我們一樣可以拆分成如上的一整套系統。當這一切開始拆分並成立的時候,我們的結構終於要搭建起來了。這就是為什麼揣著一個三幕劇結構,卻不會用的最大的原因,這只是個大結構,但是內部的結構一直處於混亂之中,那樣的話當然當不了骨架的作用。

    其實這是一個很理想化的拆分過程,而實際上在創作過程之中,我們往往很難做到多次拆分,雖然在修改的過程中會進行調整,可是就算我們知道如此,拿出一些大師作品來看,還是很難完整的拆分下來,為啥?我們進入核心問題,結構的重心。

    結構的重心

    其實結構並不是僅僅局限於上面那種框架,更重要的是對於事件的選擇,處理和排布。這個才是結構的重心。一個完整的故事不一定是一照時間順序來講述的,同樣的在好的作品之中,同一個時間之內有許多事情發生,我們選擇什麼才是結構的真正意義。我們其實是有一些原則可以輔助的。

    1. 選擇戲劇性更強的事件和場面。

    2. 選擇更加能夠展示人物的事件和場面。

    3. 選擇更符合主題的事件和場面。

    4. 選擇更加符合藝術需求的事件和場面。

    5. 選擇衝突和矛盾更加集中的事件和場面。

    當然了這個事其實尷尬的,對於我而言我往往不選擇衝突十分激烈的場面來描寫,我反而喜歡講戲劇性壓在下面來描述,將人物作為中心來選擇場面和事件。但是實際上這種寫法需要一定的積累和一定的筆頭功夫。不然會很無聊,特別像是流水賬,像我這種寫法需要將背後的矛盾暗示出來,並且融合到人物的行動上。簡單來說——不建議新手嘗試。

    我們既然說到了選擇、處理和排布。那麼一個故事之中,我們可能有許多的事件選擇可能,但是放在什麼地方,怎麼放,有什麼用,則成為搭結構時候的一道工序。有人覺得結構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實際上結構是最麻煩的,甚至一直不停的貫穿整個創作過程,而不是僅僅再搭大結構的時候需要。

    當然後面還要提及人物發展線索,事件發展線索在結構之中的勾連、鋪墊、交織。以及懸念的營造,信息的扣押等等。這些我後面捎帶著來寫。這些實際上都屬於結構的部分,而目前我預備先從簡單的大框架、結構的基礎整理上入手。

    然後關於結構的重心,我認為還是應該至於矛盾之上,而不僅僅是衝突。我們提及矛盾的時候就會發現,矛盾不僅僅是社會屬性的社會矛盾,而人物的性格矛盾也成為組成結構組織十分重要的部分。而且往往真正能夠讓人產生移情作用的部分就是人物的性格矛盾,無矛盾不戲劇,當然戲劇性嘛是什麼都需要的,並不一定要寫戲劇,這個也不是專門來講述戲劇寫法的專欄。不過戲劇性的建立對於吸引讀者還是蠻有效的,而在結構之中處於一個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基礎的框架之中,每一步的推進其實都應當是矛盾的積累或者爆發的過程,是具有目的的,是具有功能性的。

    實際上結構,就是要搞清楚自己在每一步需要完成什麼的框架,在這樣的框架下進行選擇就是結構的進一步運用,選擇之後的調整排布就是結構的最終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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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有人說,希望我可以發出自己的作品出來。其實還蠻尷尬的,沒賣掉的作品我自己覺得拿不出手,賣掉的作品要麼沒有署名要麼有保密協議。我在思考要不要乾脆開個專欄,全程直播一個項目出來。但是這樣又具有一定的風險,什麼構思被盜用,大綱被抄襲之類的還真是防不勝防。雖然說日光之下無新事,但是吧......我直播整個工作流程,會不會搞出很多的工作上的乾貨來......那就很尷尬了。

    主要是寫個寫作技術的專欄呢,我還能自我安慰是個興趣。在專欄上做作品,還沒錢。寶寶不是很開心。同時,如果開個項目來做,那麼肯定導致這個專欄更新更加的緩慢,而且因為沒有deadline,不簽合同。我當然不會以其為重心,畢竟寶寶還要做掙錢的項目。所以也不能保證更新。

    那麼具體要不要開,看看評論狀況以及我自己的心理掙扎狀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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