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支付,內容與廣告

20 世紀 90 年代後期,伯納斯 - 李嘗試通過自己領導的萬維網聯盟(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W3C)為萬維網開發一個小額支付系統。他的想法是在網頁中嵌入處理小額支付所需的信息,然後讓銀行或者公司利用這個系統來建立不同的「電子錢包」服務。但是這個計劃一直沒有得到實行,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銀行的監管規定總是在不斷地變化。「在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先嘗試為內容發布者是現小額支付功能,」安德森揭示道 ,「但是當時身處伊利諾伊大學的我們沒有足夠的資源去執行這個想法。我們被信用卡系統和銀行系統阻擋了步伐,跟那些人打交道是一件非常通苦的事——難以承受的痛苦。」

If a system for metering or paying for content had been devised, the entire business of publishing and journalism and blogging would have turned out differently. Producers of digital content could have been compensated in an easy, frictionless manner, permitting a variety of revenue models, including ones that did not depend on being beholden solely to advertisers. Instead, the Web became a realm where aggregators could make more money than content producers. Journalists at both big media companies and little blogging sites had fewer options for getting paid.

時至 2013 年,伯納斯 - 李開始重新啟動 W3C 小額支付審定工作小組(Micropayments Markup Working Group)的部分活動。「我們正在重新研究小額支付協議,」他說,「它將深入改變萬維網的現狀,而且它還可以是現很多功能。如果人們能夠通過優秀的文章或者歌曲獲得收入,這樣肯定會鼓勵更多的人投身於文學寫作和音樂製作當中。」

安德森表示他相信比特幣會是一種更好的支付系統。「如果我可以乘坐時間機器回到 1993 年,我要做的第一件事肯定是開發比特幣或者類似的加密貨幣。」

——《創新者》Walter Isaacson

以上為 Issacson 的新書 《The Innovatiors》中描述萬維網歷史中 W3C 試圖嘗試小額支付(Micropayments)的一段文本。Issacson 即為之前《喬布斯傳》的作者。中間一段英文是我看到的英文版中的一段,不知為何中文版中截掉了,我把它補在了英文版所在的位置上。

現在去看 W3C 關於 Micropayments 的文檔,該項目已經關閉。於我們所知的,現今小額支付的功能已經由 Apple Pay ,微信,支付寶,Stripe,Pingxx 等各商業公司的產品用不同方式完成。

從這段歷史中我們不必去想,如果萬維網發展過程中,像 W3C 這種組織如果話語權更大些會怎樣,會不會小額支付在 2000 年左右就普及了呢?Aaron Swartz 會不會給我們帶來和小額支付結合,可以讓作者直接獲得收入的 RSS 4.0 呢?小額支付功能的基礎建設無疑從滴滴和快的的戰爭時就已經大步開始,如今的兩年後,在國內的小額支付基礎建設在一,二線城市中幾乎完成。那麼下一步,「The entire business of publishing and journalism and blogging would have turned out differently. 」

喜馬拉雅推出的奇葩說團隊的「好好說話」課程(一年的課程),198 RMB ,賣了約 17 萬份(根據 App 所顯示的數據估算)。

羅輯思維的「得到」中目前七個訂閱內容(一年的訂閱),每個 199 RMB ,共計賣約了 18 萬份(根據 App 所顯示的數據估算)。

上半年火熱的分答和值乎也都是依靠小額支付。

近日,知乎還提供了快捷進行以一定金額進行內容授權的服務的測試(具體文章找不到了,大概是這樣)

一時間,依賴小額支付進行的玩法多了好多。依賴小額支付,進行內容或其它產品進行付費的新產品,新項目在近 1 年內一定會持續井噴。除了因為小額支付是個新生的事物,所以圍繞它進行發展的項目一定會持續出現的原因外,更多的小額支付讓多樣的商業模式成為可能,而在一前,只有一種商業模式,那就是廣告。

為什麼廣告是不好的?

在這裡我不想從通常的種種商業分析,及關於廣告的種種展現形式方法說明。這個世界的運行模式永遠來源於內在。而從內在來看,廣告最核心的問題是,無論你用什麼設計手法重現它,廣告的目標永遠和產品的目標是不一致的,可能不是 180 度的相悖,那也是 90 度的相悖,它最後和產品永遠會形成一個負反饋系統,這系統或崩潰,或所維持成本巨大。

小額支付帶來的新式商業模式,讓盈利與產品形成一個正反饋系統成為可能。

最後,我依然懷念 Aaron Swartz .

註:有趣的是《The Innovatiors》的中文版《創新者》是在羅輯思維獨家發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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