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關係學雜談(一)
國際關係學顧名思義,是研究國際關係行為體(不僅僅指國家)之間相互作用的學科。雖然現代主權國家的建立以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條約為標誌,然而國際關係學所能涵蓋的研究範圍,在時間上要遠遠超出這個範疇,在空間上也有所擴展。在空間上,最明顯的現象是大陸與台灣之間的交往通常歸入國際關係學的研究範疇,而朝韓關係從法理上而言雖然屬於國內分裂,也在國際關係的研究範圍內。此外,古代中國的分裂時期,例如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的關係,三國時期蜀漢與吳的關係、宋遼、宋夏、宋金對峙期間各國的來往等等,也都可以作為國際關係學的經典研究案例,這就是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雙重擴展。這也是我在開頭必須說清楚的,到底哪些問題在國際關係學研究的範圍之內。
說句題外話,作為一個工科生,我一直很欣賞文科這種思辨和講究邏輯的研究方式。在理科和工科的研究中,很多情況下現象是固定的,定義是明確的,研究的著力點往往在推理的過程。而在文科的研究中,現象是複雜的,規律是模糊的,研究的目的,則在於對複雜的現象抽絲剝繭,穿透表面的重重干擾,尋找能夠盡量完整地解釋現象的客觀規律。因此文科的研究在提出一個概念後必須對其進行反覆的自我質詢,才能得到一個相對準確的定義,並在之後的研究中不斷對這個概念進行反思。這種不確定性於我而言十分迷人,對本行的研究也頗有助益。
要闡述國際關係學的理論,通常從闡述國際關係理論學派入手。鑒於本人並不長於此論,不妨從具體的歷史事件出發,來探討國際關係學研究的內容到底是什麼,意義何在。
一、周王朝、國聯與聯合國——理想主義還存在嗎?
周武王建立周朝之後,把子孫和功臣分封為諸侯,作為王朝統治的代理人,天下共主的形勢持續了兩百多年。由於周平王姬宜臼得國不正,實力也大大下降,周王的威望和合法性大不如前。尤其到了戰國時期,周王基本上只是作為法統的象徵而存在,並不能對各諸侯國的行為進行約束。如果按照現代的觀念視之,可以看作一種政權實體間的無政府(至少是弱政府)狀態。等到秦國的實力佔據了完全優勢地位後,周的滅亡就成為了必然。中國歷史上的封建制,無論是周、西漢還是西晉,最後都以失敗告終。一方勢力坐大之後,必然謀求推翻之前各政權的平等地位,並取代原有的法統。同文同種的華夏民族內部都無法維持這種狀態,更逞論語言、文化都各不相同的世界上的這麼多民族國家了。
然而事情總要嘗試了才能論定它的意義。1914年-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導致超過1600萬人死亡,約2000萬人受傷,「一代年輕人被戰爭抹去了」。由於戰爭帶來的代價過於慘烈,國際社會開始反思如何才能避免戰爭而維持和平。英國外交大臣愛德華·格雷首先提出了國際聯盟的概念,而時任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了十四點和平原則【注1】,正式提出成立國際聯盟以維持世界和平,並於巴黎和會之中進行了法案的草擬。1920年1月20日,《凡爾賽條約》正式生效的這天,國際聯盟正式宣告成立。國聯成立的動機之一本來就是為了對抗當時的共產國際,而其所依賴的和平基礎又如此地脆弱,巴黎和會本質上仍然是一場分贓的狂歡,而凡爾賽和約對戰敗國德國的壓榨又過於嚴酷,只不過帶來了「二十年的休戰」。而且諷刺的是,威爾遜推動了國聯的建立,美國卻沒有加入國聯。受限於組織方式和能力的缺陷,也受當時國際形勢的影響,國聯能夠發揮的作用十分有限。國聯短暫的歷史中,跟中國關係最大的應當算是九一八事變後,國聯派出李頓調查團到中國調查日本侵略中國東北的事件。雖然調查團的報告書中聲明了日本佔領行為的不當,以及應當將東北交還中國,在隨後的國聯投票大會上也以40票贊成,1票棄權(暹羅),1票反對(日本)的結果通過了基於該報告書的聲明,然並卵,1933年3月27日日本悍然退出國聯【注2】。在隨後義大利入侵阿比西尼亞(即今天的衣索比亞)的事件中,國聯也沒有發揮什麼實質性的作用。二戰爆發之後,國際聯盟就已經名存實亡了。1946年4月18日,國際聯盟正式解散。
在國際關係理論中,這種通過國家之上的聯盟和條約來維持國家間和平的理論被稱為理想主義。由於確實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威爾遜被視為該派理論的代表人物。如果僅就理想主義的理論本身而言,它顯然從二戰醞釀的時期開始就宣告失敗,但是客觀來說,理想主義的部分理念仍然有其可取之處,在現今的國際關係中,仍然可以看到理想主義的影子,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聯合國。
相對於國際聯盟而言,聯合國的組成與機制自然無需贅述。表面上看,自聯合國成立至今,世界範圍內確實沒有發生大的戰爭,但是聯合國在其中究竟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就值得探討了。總的來說,聯合國在與國家核心利益無關的領域內,比如教育、文化、衛生方面,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大到朝鮮戰爭、印度支那地區歷次戰爭、歷次中東戰爭,小到克什米爾衝突、索馬利亞內戰、非洲某些國家的種族屠殺,客觀地說,聯合國在其中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影響。包括近年來的歷次世界氣候大會,由於以美國為代表的某些發達國家態度甚為消極,並以此作為遏制發展中國家的手段,實際效果也值得商榷。如果把國際社會比作一個班,那聯合國顯然沒有實力當這個班長,最多也就是個召集人的角色,想辦法給班裡的學生提供一個平台。至於之後能談成什麼樣子,就不是聯合國能左右的了。
【圖】2003年時任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在聯合國安理會就伊拉克戰爭問題的聽證會上展示裝有據稱是伊拉克化學武器的試管,後來普京調侃「裡面搞不好是洗衣粉」。雖然未能通過安理會授權,美國仍然於2003年入侵了伊拉克。 辯證地看,理想主義雖然是一種烏托邦式的觀念,它畢竟代表了前人為了避免戰爭作出的努力。人類要想在這個星球上活得更長,就必須有一個國家之上的體系來協調國家間的利益衝突。應該是怎樣的體系,如何協調,這些問題當然遠未解決,然而理想主義中的「理想」兩個字,仍然值得所有人類去追尋。二、「看不見的手」——現實主義的反思
如果按照循序漸進的順序,我實在不想把這部分內容放到這個位置。然而要把國際關係理論中與理想主義對應的概念說清楚,就不得不先把現實主義說明白。現實主義的代表人物,也是迄今為止最具影響力的國際關係學家——漢斯·摩根索,大名鼎鼎的摩根索六原則的提出者。摩根索六原則【注3】的內容比較拗口,其核心的含義在我看來主要還是兩點:一是認為國際社會為無政府狀態,不認同國家之上的機構可以維持國際秩序,而只有通過各個國家自身的權力之間的制衡才能維持國際關係的穩定;二是國家行為的首要目標為維護自身的利益,並在這些利益中將安全置於政治、經濟、價值觀等之上,不能用道德的標準為主去衡量國家的行為。第一點容易理解,第二點需要多說兩句,我們評價國際事件,往往用「正義」、「正當」這樣的字眼或者它們的反義詞去評價,然而對於國家而言,在進行決策的時候,「道德」、「名聲」這些標準永遠排在最末,對於個體行為體而言,決定其行為的只有利益。英國對德「綏靖」,無非是妄圖避免戰爭;德國重啟戰端,是要把維持國內社會運行的代價轉嫁到歐洲其他國家;日本侵略朝鮮與中國,是為了緩解國內矛盾,並貫徹其始終如一的大陸政策;美國出兵朝鮮一直打到三八線,是要維護其在東北亞對抗共產主義陣營的能力並對建國之初的中國實施威懾。如果用道德的標準衡量,這些行為都是不正義的,然而我們在分析國際關係領域的事件以及預測個體的行為的時候,必須拋棄感性的評價體系,而用理性的行為模型來評判和預測。
當然我不是說現實主義完全否認了國際事件中的道德屬性,它承認道德對於國家行為的約束作用。然而對於國際關係實務而言,妄圖用道德對他國的行為加以約束,那是幼稚的表現,代表行為如凱申公寄希望國際干涉;如果對本國的行為加以約束,則是愚蠢的表現,代表行為如南非自廢核武與歐盟接收難民。
現實主義與理想主義的理念基本上是相反的。相對於理想主義的烏托邦而言,建立在國際關係實務基礎上的現實主義始終保持著廣泛的適用性。現行國際體系中的大部分行為仍然可以用現實主義的理論來解釋,表明現實主義的理論體系仍為絕大多數國家接受和實踐,並應用於國家外交政策的決策與執行過程之中。
那麼現實主義是否就算萬能鑰匙了呢?在我個人看來,現實主義的理念十分類似於經濟學中的自由市場理念。自由市場通過市場經濟這隻「看不見的手」來維持市場的正常運行,現實主義則依靠國家間的競爭來維持國際社會的穩定。現在我們知道,市場光靠看不見的手是不行的,否則就會產生經濟危機,就會有倒進密西西比河裡的牛奶,而國際社會完全通過國家之間的競爭也是不行的,冷戰期間的軍備競賽就是最好的例證。冷戰期間美蘇造出了可以毀滅地球數遍的核彈,如果這種競爭不受約束,那競爭雙方總會試圖壓過對方一頭,陷入死循環之中。好在軍備競賽的代價實在太大,冷戰雙方最終意識到這種競爭的不可持續性並試圖裁減軍備。當然後來這個進程就被蘇聯解體打斷了,世界局勢也隨之大大改變。
我個人的價值觀中有這樣一個觀點:這個世界上做事有兩種評價體系,一種是對和錯,一種是有利和有害。國際關係中的現實主義和經濟學中的自由市場都相信如果所有人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選擇,最終將會形成一個良好的穩定局面,然而事實的結局往往是往有害的方向發展。總要有人站出來做對的事情,這個世界才是我們看到的這個樣子,才有繼續發展的希望。然而國際關係中什麼事情是對的呢?對的事情有多大的作用呢?問題沒有標準答案,請各位朋友指教。
國際關係理論中還有其他學派,如新自由主義(理想主義算是「舊」的自由主義)、新現實主義、建構主義等等,本人水平有限,不能一一闡述,希望以後有真正的大拿填上這個坑吧
外篇:從國際體系角度看所謂「南海仲裁」
寫作本文期間,正趕上菲律賓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結果出爐,這裡也就順便聯繫前面談到的內容,說一說從國際關係體系角度對所謂「南海仲裁」的看法。
首先需要釐清的一點是,這次仲裁的結果其實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中國一方一定要否認這次仲裁的正當性和合理性,從法理上去摧毀它。站在中國的立場上,雖然南海諸島由於歷史原因目前多未實際掌控,但中國一向將南海問題視為國內問題,拒絕一切將其國際化的舉動。「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核心在於前者,即主權問題上一步不讓。在中國看來,這次仲裁本身就是對主權的侵犯,因而仲裁無論做出什麼結果,中國都不會接受,中國否定的是仲裁本身。如果承認仲裁,就等於承認南海問題是國際性問題,後患無窮。拋棄任何立場,任何一個有尊嚴的國家在對待主權問題時,都應當採取這種寸土不讓的態度。
具體到這件事情,中國否定仲裁還有另一層意義。即使南海問題被作為國際問題來處理,中國也不應當把這一問題放在國際層面去解決,這次的仲裁庭是很扯淡,但即使這次是海牙國際法庭,甚至是聯合國大會的決議,中國都應當採取拒絕的態度。我在第二章里講了,當前國際體系中最適用的仍然是現實主義理論,即現在這個體系的穩定本質上是靠國家間尤其是大國之間的權力制衡來維持的,是靠有核國家的「相互確保摧毀」來維持的,而不是靠聯合國和國際法庭來維持的。作為世界GDP第二大國,有核國家之一,中國永遠不應該放棄自己在當前國際體系中的優勢,而與小國甚至流氓國家在所謂「公平」的法庭上辯論,否則就等於放棄自己作為大國的權威,告訴全世界其他國家以後可以用這種方式來制約本國,同樣後患無窮。這是任何一個強國都應當採取的做法,相比之下,美國跟尼加拉瓜那次,美國參加國際法院仲裁又當面撕毀判決書的行為真是太掉價了。
此外網上有一種觀點是中國應當參加仲裁,並取得仲裁的勝利。看了前兩段,我想各位朋友應當對這種觀點有正確的判斷。
至於那些說中國在回應本次仲裁時過於強硬從而會導致國際形象受損的觀點,則是從理想主義的角度來理解問題。「國際形象」這種辭彙也就哄哄小白,法國二戰後重返印度支那,美國參加越戰,入侵伊拉克,北約介入敘利亞內戰,各方坐視ISIS坐大,俄羅斯入侵烏克蘭,這裡面哪個事是偉光正的?在本國利益面前,國際形象不值一提。至於那些「其他國家會因此恐懼中國」之類的擔憂或者忽悠,我想說如果一個國家的外交機構的國際關係學都沒有我一個碼農學得好,因為利益上的對抗而產生道德上的判斷的話,那這個國家還是不要在地球上生存下去了。
【注1】十四點和平原則:1. 無秘密外交;2. 航海自由;3. 消除國際貿易障礙;4. 限制軍備;5. 平等對待殖民地人民;6. 德軍撤出俄國領土;7. 恢複比利時之獨立性;8. 德國歸還亞爾薩斯及洛林予法國;9. 根據民族性原則,重塑義大利邊境;10. 奧匈帝國的民族自決;11. 同盟國撤出羅馬尼亞、塞爾維亞和黑山;12. 奧斯曼帝國的民族自決;13. 恢復波蘭之獨立性;14. 成立國際聯盟以維持世界和平。
【注2】1933年2月21日,國際聯盟以壓倒性的投票結果通過了「李頓報告」,日本代表團首席代表松岡洋右在會場內用日語說了一句「再見」後隨即退場。3月8日,日本政府正式作出了退出「國際聯盟」的決定。因為在海外的強硬表現,松岡洋右回國後受到了隆重的歡迎。
【注3】摩根索六原則:
(1) 政治,如同一般社會,由根植於人性的客觀法則所支配,這些法則是永恆不變的,因此存在著可能性,推導出一種合適的理論來反映這些法則。
(2) 政治現實主義的基本標誌是由權力界定的利益概念,該概念使政治研究的主題具有了理性指導,同時從理論高度理解政治成為可能。(3) 現實主義視權力界定的利益為普遍適用的客觀範疇,但這並不意味著它是一成不變的。權力是人對人的控制。(4) 政治現實主義注意政治行為的道德意義。同時它也注意到,在訴求道德與要求政治成功二者之間存在著緊張關係。(5) 政治現實主義拒絕把某一特殊國家的道德追求混同於支配世界的道德法則,權力界定的利益概念將我們從道德狂熱與政治謬誤中解救出來。(6) 政治現實主義者堅守政治領域的自主;政治現實主義基於關於人性的多元概念之上。由於缺乏道德約束,純粹的「政治人」將是一頭野獸。但是,為了推導出一門研究政治行為的自主理論,就必須把「政治人」概念從人性的其他特徵中抽象出來。後續內容預告:
三、結盟與條約——均勢的力量
(一)合縱(二)北約與華約(三)均勢四、地緣(一)朝鮮半島的百年硝煙(二)巴爾幹半島(三)孤立主義與世界警察(四)海權(五)中國為什麼需要航母
五、博弈的魅力六、威懾(一)傳統威懾為何失敗(二)核威懾之美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政策與大事件(一)「唇亡則齒寒,戶破則堂危」(二)熊與鷹,跟誰做朋友(三)中越恩怨七十年(四)中國與聯合國(五)「韜光養晦」與戰略機遇期【注】本系列文章將同時發佈於公眾號「螞蟻看天下」,除此之外,其他媒體不得未經作者允許擅自使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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