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作者統一轉載:如何給《城市民族工作條例》提修改意見?
01-28
看到最近兩天知乎、微博上對《城市民族工作條例》的討論,我作為法律人,覺得有必要出來做點什麼。
現在的輿論導向是一邊倒地反對本條例通過,本人進行逐條分析後,驚出一身冷汗!新條例是對舊條例的一種極大進步,淡化了甚至在某些條款上取消了少數民族的經濟特權;新條例強化了中央對少數民族事務管理的權力,削弱了地方政府(如寧夏回族自治區)對少數民族事務的保護、管理權力。我實在不明白為何漢族人一邊倒地反對新條例。
幾點聲明:
①本文支持或反對的標準是建立在舊條文的基礎上的。新條文如果在舊條文上有所進步,就應當支持;有所退步,就應當反對。
②有些網友對舊條文的認知幾乎為零,對於「突然」冒出的新條文下意識予以反對,要求廢止該法,這屬於一口吃個胖子,是不可取的。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化解三尺冰凍,也非一日之功。
③如果真要反對新條文,請明確指出:我是反對舊條文的特權,而不是反對新條文進步。
④重要的部分用橫線划出。
⑤可以隨意轉載,不保留著作權。
做了一點微小的工作,謝謝大家!
作者:heaven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8052051/answer/109469263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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