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這些無用的火爆「好物」花過多少冤枉錢?
Pan的人生信條有許多,三不五時就能加上一條全新的。
比如「快樂幸福有啥用?它又不能買到錢。」
比如「男人比女人更可怕,女人也就裝裝高潮,男人卻擅長裝一整段關係。」
比如「二鍋頭治不好的煩惱,別的東西肯定也治不好。」
諸如此類,有時看來有時自產。尤其如果一段時間我正好處於低潮期,哇塞,那叫一個高產,吃飯走路大號都能隨時生出一段灑滿狗血的人生哲理。
有時真希望關於時尚的教訓能和這些狗屁人生哲理來得一樣簡單。
但是不行,我全然無法發揮,關於穿衣打扮的每一條經驗每一個教訓,都是實打實用人民幣和吃過的虧累計出來的。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分享那些Pan體驗過的、看似炫酷卻傷透人心的火爆好東西。
一、關於護理和化妝
1、冰點激光脫毛
不知道上帝為什麼給了女人體毛,你告訴我是因為健康也好因為進化不完全也好,我聽不懂,反正,你告訴我,女人為什麼要長體毛???
倒了血霉,Pan就是那種有體毛的主,數量不多不少,正好是需要除毛的程度。
蜜蠟、刮毛器、棉線去唇毛、染毛膏、褪毛膏,我都試遍了,我甚至為了一勞永逸,鼓起勇氣做過了冰點激光脫毛。
如果你和我一樣,是一個擁有正常體毛數量的女性,真的不用去嘗試冰點激光脫毛了。
首先,如果你皮膚和我一樣敏感,做完就會起一大堆讓你癢得發瘋的水泡,水泡消了之後又會留一堆疤,疤又要過個倆月才會完全消失——然後夏天就過完了。
其次,休想一勞永逸。過個一陣子它就又會長出一些細細軟軟的絨毛出來,你必須反覆去做,做到煩死,它依然會三不五時冒出來。
(然後有人在我公眾號說堅持做個幾個月一年它就不長了哦!請問一做就起水泡的人要怎麼堅持一年=_=)
最後,做完不能曬太陽,24小時不能碰熱水,所以你最好春天做,這樣才方便穿長褲——然後夏天就到了,它又長出來了。
我真是信了高科技的邪,落入了這個噩夢循環。
在嘗試過無數種方法過後,我現在選擇電動剃毛器。選日本各個品牌的女性專用款都行,煩是煩點,至少不用夏天穿長褲了。
2、以「修護受損發質」為名號的一切護髮用品
受損、分叉的髮絲能被修護嗎?
做白日夢吧。
那些所謂修復受損發質的產品,不過是通過種種化學試劑讓頭髮摸起來滑一點而已,換個洗髮水它們立即現原形。
油性頭皮乾性發質的Pan(相信很多黃種人和我一樣)在試過無數所謂的「修復」產品之後,確認了一件事:分叉的將永遠分叉,受損的將永遠受損,沒有任何被修復的可能。
要保證頭髮少分叉少受損,最管用的辦法就三個:
A、少用吹風機(尤其很熱的風),少燙染;
B、別在頭髮還濕潤的時候梳頭以減少斷髮;
C、用對洗髮水,定期做發膜並修剪髮尾。
現在看到什麼修護類的洗髮水我就繞著走。3、唇頰兩用的所有產品
那些唇頰兩用的東西,真是堪稱「吃飽了撐的產品」中的老大。
Pan買過YSL baby doll kiss&blush,並試過植村秀和Benefit的,把它們在臉上推開的感覺全都不咋地,什麼延展性好?好得過腮紅粉?一張老臉都被搓幹了。
chuachua兩刷子就能解決的事情,我要一坨又能塗嘴又能塗臉的著色劑來干蛤?
是節省包里那一點點空間么?那任何一支口紅都可以實現這個作用。
是打著環保的大旗幟么?那少開發點產品讓我們浪費才是實在的。
如果你以為買一隻唇頰兩用就能為你省錢……
傻姑娘。
如果你是一個會買唇頰兩用的女人,你就是一個會買十隻鮮紅色口紅的女人(它們分別是姨媽紅、洋紅、大紅同珠光、霧面、啞光的排列組合)。省錢永遠是一個和「泡金城武」一樣虛無的夢。
二、關於鞋子
1、真皮包住鞋跟的一切高跟鞋
一寫就一肚子氣……誰穿誰知道。
如果鞋子多換得勤又保養得好,一雙高跟鞋其實可以穿好多好多年,Pan目前鞋櫃里最長有穿了八年的高跟鞋,還幾乎嶄新。
而那些中途被我捐贈了的、扔掉了的,十之八九都是同一種:真皮包跟的高跟鞋。
它們長這樣:這個世界充滿了此類高跟鞋的陷阱。
天曉得為什麼我國多數城市的人行道要做成不規則小磚拼接的樣子。
天曉得為啥露天停車場非得為了綠化面積設計一堆洞——那些洞里的草早就被我們的高跟鞋戳得死光了,謝謝。
天曉得電梯棱格的那個縫為啥剛好夠卡進去一隻細高跟。
就是因為這些天曉得的原因,嬌嫩的真皮高跟總是在沒有一點點防備的情況下,就破了。破了。了。要知道,之所以鞋跟也需要是真皮的,就是為了保證高跟鞋是一個完整的整體,以及保證它無可挑剔的流線鞋型,而鞋跟破了,這雙鞋就完蛋了。
關鍵是,沒得修。那些修補膠水,都是辣雞;再高超技藝的鞋匠,也沒辦法把它修得天衣無縫。而鞋跟的破裂會讓一雙嶄新的高跟鞋看起來充滿落魄感。
如果這雙鞋是麂皮/反絨的,那才叫真正地獄級的噩夢。
各位開車么?
只需開個五公里,從車上下來你就會發現你的右腳後腳跟被磨得白花花灰濛濛一片。就算你不開車,只需走上個幾十米,鞋跟處也能實現一樣的效果。
這種鞋,我把它定義為「只能舉在頭頂上走路的鞋」。
2、一切麂皮/反絨的鞋
說到麂皮和反絨的鞋子,就不得不說,這種設計就是反人類。
Pan太愛反絨的鞋了,既柔又美,質感又好,還特別容易穿出氣質。它的外表騙我為它花過無數的錢,結果事實證明它不能被日晒不能被雨淋,它比我本人還嬌貴。
動不動,褪色了;弄髒了;撲灰了。
小心翼翼走在路上像多動症一樣跨過各種潛在威脅的時候,禁不住會想:祖宗,是我穿你還是你穿我啊?
我常去的皮革製品保養店,清潔和休整一雙牛皮短靴和一雙麂皮單鞋價格竟然是一樣的!
Pan奉勸各位,如果實在有處女座情結忍不了翻皮的一點點褪色和變髒,可以上某寶買翻皮清潔和保養噴劑自行解決。
記住一定買進口的!
作為一個鞋屆老司機,西班牙的Tarrago、德國的Woly和Collonil Pan都用過,感覺效果都差不多,三分鐘解決清潔和褪色問題,你值得擁有。3、魚嘴皮靴和帶絨毛的涼鞋
Pan並不羞於掩飾對這兩種鞋子的喜愛,雖然有人覺得它們本來就怪怪的。
啊拜託,它們多性感多可愛多甜啊,有一種腳被充分照顧了起來的感覺。
但我再也不會買了,到此為止。因為到最後我都不知道該什麼時候穿它們。
魚嘴皮靴還可以配絨線襪,你們看到的,在(私服分享)毛線長裙,冬季大救贖我就是這樣穿的。因為顯然配絲襪是不可能的,前面那個洞里漏出絲襪來真是太寒磣了。
關於這種鞋最令人心碎的事實是,它和冬靴一個價,穿的時間卻和涼鞋一樣少。
帶絨毛的涼鞋……才是真正完全無解的難題。
看《來自星星的你》千頌伊穿了粉色的UGG絨毛拖鞋在家裡瞎晃的樣子我就動心了,立刻去搞了雙類似的東西。
至此我總算知道了「坑爹」這個詞啥意思。冬天腳後跟凍得長凍瘡,夏天腳趾頭熱得長痱子。
大家如果不是錢多燒得慌,就也別碰了。
三、關於衣裳1、緊身高領無袖針織衫
緊身高領無袖針織衫穿起來有著無可爭辯的美。
修長的脖子和瘦削的肩胛骨被包裹得嚴嚴實實,充滿禁慾系的拉風感,和裸露的手臂形成鮮明對比,找不到比這更有質地的性感了。
而且這種衣服特別有氣質,只要不胖,一穿!就像曼哈頓上東區貴婦與上西區骨灰級富裕文藝工作者的結合體。
十八歲時,Pan以為為了美什麼都可以忍受(除了整容,因為怕死),到了二十八歲,我才知道,我不僅忍不了手臂的冷,還忍不了脖子的熱。所以高領無袖針織衫這種穿起來美到天際的單品,我就這樣放棄了,買了也是浪費錢,因為我知道任何一個季節我都不會穿它了。
2、亞麻西裝或褲子
什麼東西皺都無所謂,西裝和褲子,一定不可以皺。因為西裝和褲子是人的精氣神,一皺了立馬現出疲憊的原型。
道理說就說得好聽,教訓卻是死也記不住,亞麻虐我千百遍,我待亞麻如初戀。
這一季Massimo Dutti出了無數亞麻質地的單品,一看就知道穿了會變得仙風道骨。Pan作為仙風道骨一族大長老一個沒忍住又出了手,等到坐個五分鐘褲子變鹹菜立馬就開始悔不當初。
再涼快再舒服老娘也不買這種質地的西服和褲子了。
但願我做得到。(不過亞麻的圍巾大家盡可以大方出手,舒適柔軟隨便捏)
3、真絲的——一切!
Pan覺得可以把那句名言改成這樣:如果你愛一個女人,送她真絲的衣服;如果你恨一個女人,也請送她真絲的衣服。
因為這世上,沒有任何一種面料比真絲更磨人。
坐幾分鐘,它皺了;撓個痒痒,它勾絲了;太陽晒晒,它脆了;多噴了點香水,它黃了;洗個幾次,它沒光澤了;熨斗溫度高點,它徹底嗝兒屁了。
它又貴,又不經穿,又難打理,卻偏偏又那麼美那麼舒適。
如果把真絲比作男人,它就是辣種,又壞又帥還會去撩妹的——GAY!在真絲這件事上,Pan早就已經徹底放棄了,主要因為它比亞麻貴。人就是這樣,一把把學費教出去本能地就能學乖了。
如果你還在尋求垂感和光澤感,請出門右轉去向高級的雪紡。
如果你覺得自己有精力活成中古社會的貴族,那買吧買吧不是罪,我好話反正說盡了……本文我寫得酣暢淋漓,本來還能再來個七八樣的,但我決定到這裡打住。
畢竟人生在世百分之八十的錢花得都是沒有意義的,再數落下去所有的時尚公號應該都可以關門了……
寫這些是想告訴各位,如果你沒嘗試過,沒關係,大膽去試,生命在於犯錯(反正又不是花俺的人民幣)
但如果你已經嘗試過,卻還想繼續把虧給吃下去……掏錢包輸密碼那分鐘,想想Pan掏心掏肺寫的這篇文章,或許能助你省出一雙好鞋一件好衫也說不一定。
到時候你就會記得Pan的好了,嗯。
比我有趣的沒我實用,比我實用的沒我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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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最近一直收到私信問我,咦,panpan你為什麼不答題了?那還不就是因為我去自己的公眾號「Pan式愛美哲學」寫了,因為在那裡可以任性自由發揮,因為在那裡沒有人來撕逼。
知乎有一大群看到二維碼就覺得被冒犯了的大爺和小姐,我真的不是很想得通。
各位關注我難道不是因為我寫的東西有趣有用?
在知乎寫是寫,在自己的公眾號寫也是寫,難道因為我去到公眾號我就不是我了么?到底是在控訴什麼嘛!(攤手)
Anyway,如果你一如既往喜歡我寫的東西,歡迎你來我的公眾號看更多好玩有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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