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學人員必學:發熱
發熱
1.感染(細菌、結核分枝桿菌、病毒和寄生蟲感染;或感冒、肺炎、傷寒、麻疹、蜂窩組織炎等傳染性疾病)所伴發癥狀。
2.非感染(組織損傷、炎症、過敏、血液病、結締組織病、腫瘤、器官移植排斥反應、惡性病或其他疾病)的繼發後果。
3.機體產熱過多也可以引起發熱,例如癲癇持續狀態或者劇烈運動後。葯圈
4.體溫調節中樞的病變可以造成體溫調定點的改變,可以引起高熱,見於嚴重顱腦創傷、腦炎、腦出血或腦腫瘤。
5.嚴重的皮膚疾病可以導致散熱減少,也可以引起發熱,這些是非炎症性因素造成的發熱。
6.女性在經期或排卵期也會低熱,這是正常的生理現象。藥物過敏也可能引起發熱,一般則稱為「藥物熱」抗感染藥物最常見。
臨床表現
發熱的臨床表現
主要表現是體溫升高、脈搏加快,突發熱常為0.5~1天,持續熱為3~6天。需關注以下情況:
(1)伴有頭痛、四肢關節痛、咽喉痛、畏寒、乏力、鼻塞或咳嗽,可能伴有感冒。(2)血常規檢查白細胞計數高於正常值,可能有細菌感染;白細胞計數低於正常值,可能有病毒感染。
(3)兒童伴有咳嗽、流涕、眼結膜充血、麻疹粘膜斑及全身斑丘瘁,可能是麻疹。兒童或青少年伴有耳垂為中心的腮腺腫大,多為流行性腮腺炎。葯圈
(4)發熱可有間歇期,表現有間歇發作的寒戰,高熱,繼之大汗,可能是化膿性感染或瘧疾。
(5)持續高熱,如24h 內波動持續在39℃~40℃,居高不下,伴隨寒戰、胸痛、咳嗽、吐鐵鏽痰,可能伴有肺炎。
(6)起病緩慢,持續稽留熱,無寒顫、脈緩、玫瑰疹、肝脾腫大,可能伴有傷寒;如為長期找不出原因的低熱,一般為功能性發熱。
非處方葯
非處方葯治療
1. 對乙醯氨基酚
對中樞神經系統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比對外周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強,解熱作用強,鎮痛作用較弱,但作用緩和而持久,對胃腸道剌激小,正常劑量下較為安全有效,大劑量對肝臟有損害,可作為退熱葯的首選,尤其適宜老年人和兒童服用。成人一次0.3~0.6g,每隔4 小時1 次,或一日4 次,一日量不宜超過4g;兒童按體重一次10~ 15mg/kg,或按體表面積一日1. 5g/m
2
,每隔4~6 小時重複用藥1 次,每日小於4 次,用藥不超過3天。
2. 阿司匹林
口服後吸收迅速而完全,解熱鎮痛作用較強,作用於下丘腦體溫調節中樞引起外周血管擴張、皮膚血流增加、出汗,使散熱增強而起到解熱作用。能降低發熱者的體溫,對正常體溫幾乎無影響。成人一次0.3~0.6g,一日3次;兒童一日30~60mg/kg,分4~6 次服用,或一次5~l0mg/kg;嬰幼兒發熱可選用阿苯片(每片含阿司匹林100mg 、苯巴比妥l0mg), 3歲以下嬰幼兒一次1~2 片,3 歲以上兒童酌增劑量。兒童病毒性感染所引起的發n熱使用阿司匹林退熱,有可能引起Reye』s 綜合征,應避免使用。
3. 布洛芬
具有解熱鎮痛抗炎作用,其鎮痛作用較強,比阿司匹林強16~32 倍;抗炎作用較弱,退熱作用與阿司匹林相似但較持久。對胃腸道的不良反應較輕,易於耐受,為此類藥物中對胃腸刺激性最低的。成人及12 歲以上兒童,一次0.2~0.4g,一日3~4 次;1~12 歲兒童,每次5~10mg/kg ,每日3 次。葯圈
4. 貝諾酯
為對乙醯氨基酚與阿司匹林的酯化物,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產生鎮痛、抗炎和解熱作用。對胃腸道的刺激性小於阿司匹林。療效與阿司匹林相似,作用時間較阿司匹林及對乙醯氨基酚。口服,一次0.5~1g,一日3次,老年人用藥一日不超過2.5g。
處方葯
處方葯治療
對5 歲以下兒童高熱時緊急退熱,可應用20%安乃近溶液滴鼻,嬰兒每側鼻孔滴1~2滴,2歲以上兒童每側鼻孔滴2~3滴。對短暫發熱性驚厥需以溫水擦浴或給予解熱鎮痛葯。若呈持續驚厥(一次發作持續30min及30min以上)或周期性驚厥,或已知危險的兒童發生此兩種驚厥存在腦損害可能性的,需要積極治療,同時給予地西泮。
用藥與健康提示1.解熱鎮痛葯 用於退熱純屬對症治療,並不能解除疾病的致熱原因,由於用藥後改變體溫,可能掩蓋病情,影響疾病的診斷,應引起重視。葯圈
2.健康提示發熱是人體的一種保護性反應,當體溫升高時,體內的吞噬細胞活性增強,抗體的產生增多,有利於炎症的修復。但另一方面,發熱會使體力消耗,感覺不適,影響休息,甚至可發生驚厥,兒童、老年人或體弱者在高熱驟然降下時,有可能引起虛脫。故在應用解熱鎮痛葯時,應嚴格掌握用量,避免濫用,老年人應適當減少劑量,並注意間隔一定的時間(4~6h),同時在解熱時,多飲水和及時補充電解質。
3.宜在餐後服藥,不宜空腹服藥。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肝腎功能不全者、血小板減少症者、有出血傾向者、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病史者,應慎用或禁用。
4.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甲狀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胃潰瘍和青光眼等患者,應在醫師或藥師指導下使用此類藥物。
5.阿司匹林可透過胎盤屏障,在動物試驗中對妊娠初始3個月內母體致畸(脊柱、頭顱、面部裂,腿部畸形),在人類也有發生胎兒缺陷者的報道。對乙醯氨基酚可通過胎盤,故應考慮到孕婦用本品後可能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布洛芬用於晚期妊娠可使孕期延長,妊娠及哺乳期婦女不宜用。
6.阿司匹林及其製劑可誘發變態反應,出現蕁麻瘮和哮喘,因對其過敏而引起哮喘病史者應禁用。
7.如患者對解熱葯或其中成分之一有過敏史時,不宜再使用其他同類解熱鎮痛葯,因為此類藥物中大多數之間有交叉過敏反應。
8.解熱鎮痛藥用於解熱一般不超過3天,如癥狀未緩解或消失應及時向醫師諮詢,不得長期服用。如發熱持續3日不退,或伴隨有寒戰、胸痛、咳嗽;兒童發熱在39℃以上同時神志不清;嚴重疼痛、頻繁嘔吐;長期反覆發熱或有不明白原因的發熱時,應去醫院就診。
9.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兩個月以內的嬰兒禁用任何退熱葯。兒童體溫達到39℃經物理降溫無效時,可適當用藥,最好選用含布洛芬的混懸液或含對乙醯氨基酚的滴劑,不宜用阿司匹林。對乙醯氨基酚兒童用量應先基於體重,其次為年齡。
10.不宜同時應用兩種以上的解熱鎮痛葯,以免引起肝、腎、胃腸道的損傷。葯圈
11.使用本類藥物時,不宜飲酒或飲用含有酒精的飲料。
來源:葯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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