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奧運TOP計劃揭秘賽事運營的盈利模式
01-28
贊助是賽事運營的主要經費來源!
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之所以能夠扭虧為盈,實現贏利,完全得益於 TOP贊助計劃的推行。時至今日,贊助已成為奧運會最為穩定與可觀的收入來源。
2.排他性:IOC在同一行業中只能挑選一家企業。
3.稀缺性:每期的贊助商總數控制在10~12名之間。4.設定專業權益監管機構:1983年,國際奧委會指定「國際體育娛樂公司(ISL)為其銷售奧林匹克標誌的代理機構,確保獲得贊助權的公司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使用奧林匹克標誌的專有權,以及在全世界範圍內使用奧林匹克標誌進行商業宣傳的權利。1985年ISL公司開始執行出售奧林匹克標誌的第一個「奧林匹克計劃」,與一些大的跨國公司簽訂一次贊助合同。從奧運TOP計劃推行20年以來,有獲益匪淺的可口可樂、三星,但也有黯然退場的IBM、UPS,聯想是最早加入TOP計劃的中國公司。由於TOP計劃的名額限制,一些企業的退出給了其他企業參與的機會,也使得TOP計劃能經常保持新鮮血液。【二】 TOP 授予贊助商哪些權益
贊助商將獲得在全球範圍內使用奧林匹克IP、開展市場營銷等權利及相關的全套權益。1.高品牌辨識度:贊助商將獲得「奧林匹克全球合作夥伴」名稱使用權。2.市場覆蓋能力:自動獲得所有奧運會員單位(奧運會/國際奧委會/奧運會組委會以及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奧委會以及奧運會代表團)官方贊助商地位。3.行銷的自主性:贊助商基本可以不受限制的用奧運品牌開展任何市場營銷行為。菏馬運動科技現在開始揭曉答案:TOP本質上是一個全球賽事運營商(奧運)的統一招商平台!TOP本質上是一個不同賽事運營商的統一贊助/廣告業務招商平台!奧運會參賽國家和地區在2004年增加到202個,觀看2004年雅典奧運會開幕式的觀眾超過3oE人次,這個數字超過了全球一半人口。全球觀看雅典奧運會的時間超過340億小時,而電視覆蓋率早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上就已經達到220+國家和地區,在悉尼奧運會期間,國際奧委會網站的點擊率也達到lOE次,而T0P計劃就是利用奧運會這個巨大的平台進行全球營銷。
不是一個賽事運營商在出售他們的賽事IP,而是很多全球區域所有的賽事運營商打包在一起,統一出售他們的賽事IP。也就說,贊助商通過TOP這個平台,贊助的不是一個區域性的一場賽事,而是一次性拿到全球市場的為期四年所有的廣告權益。TOP的運作很像中國互聯網廣告的模式:網站聯盟。
對比一下國內的賽事運營商,就不難看出,為什麼很多賽事運營商收益不佳,拉贊助的員工壓力山大,因為作為企業的贊助商,認為你(單個)的賽事的影響力太小,IP不夠值錢,廣告效應不夠強。那麼,根據以上,菏馬運動科技做出兩個點的判斷和推導:1.在賽事IP成長期,賽事運營商的廣告聯盟是解決現有贊助收益低的最快方式。2.賽事運營的盈利模式本質是媒介運營,體育產業的互聯網公司有天然的優勢,看了菏馬運動科技的這篇文章,你們記得要請我吃飯啊!我們的聯絡方式:感謝關注下次更新!
Wish:Rich Billions!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