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金錢是否就缺少自由? | 城與邦

作者:琉璃(清華大學與牛津大學聯合培養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為當代英美分析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和社會發展理論。)

引言

「當觀念被那些理應對其保持關注的人——也就是那些受到訓練能夠對觀念進行批評性性檢省的人——忽視的時候,它們便可能獲得一種未被制約的動力,對無數變得太激烈以致不受理性批評影響的人產生無法抵擋的力量。」

--以賽亞·伯林,《自由的兩種概念》

「不自由,毋寧死」,當激進的革命浪潮消退於歷史的長河,在自由呼聲的背後,風捲雲湧出豐富的人類歷史的畫卷,西潮東漸,當嚴復先生伏案燈下翻譯密爾的《群己n界權論》,扼腕於「仁義禮智信」的中國文化之五端獨缺自由之元素的嘆息聲還未被時光淹沒,「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風雷乍n起,為了民眾之幸福中國之光明而不惜以熱血與頭顱獻祭,這曾是風雨如晦民不聊生的時代革命烈士用自己寶貴的生命喊出的箴言。而當我們終於迎來了盛世太平,n百姓得以安居樂業,國家以自信自強的面貌重新匯入了世界文明的發展之中。這是一個怎樣的世界?現代工業文明的百年沉澱,粉碎了舊世界的糟粕與封建殘渣,帶n來了一個物質成果極大豐富精神財富不斷積累流光溢彩五彩斑斕的文明世界,也帶來了人的單向度發展與普遍存在的人的焦慮與異化。在貨幣通約主義盛行的市場經n濟的大潮里,資本的力量運作於全球,資本逐利的本性無孔不入,「人人向錢看」似乎已是不爭的事實,在這個時代的耳鼓裡,更有「no money, no nfreedom」的市民心聲,我們不禁要問,自由何謂?金錢何為?自由與金錢的關係,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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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特的存在主義,從某種程度上說是對抗積極自由的哲學

論及自由,無人不會拍手稱讚,但自由到底是什麼?自由就是不受限制為所欲為嗎?這樣的理解未免太過淺顯,而且實則與自由的本義相去甚遠。論及自由的概念,不n能不提自由主義發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以賽亞·伯林,他在牛津的就職演說中提出了著名的「自由的兩種概念」(Two Concepts of nLiberty),即「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這兩種概念構成了自由觀念史上兩百多種自由的定義中最為核心的含義。在伯林看來,自由的第一種含義——n「消極自由」,它所要回答的問題是——「主體(一個人或一個群體)被允許或必須被允許不受別人干涉地做他有能力做的事、成為他願意成為的人的那個領域是什n么」,第二種含義——「積極自由」,所要回答的問題是——「什麼東西或什麼人,是決定某人做這個、成為這樣而不是做那個、成為那樣的那種控制或干涉的根n源」。簡單來說,消極自由就是免於干涉的自由,排除外在的強制力。積極自由就是「去做……」的自由,指向的是一種規定好了的生活。

在伯林的消極自由觀念中,不被干涉的領域越大,自由就越大。無論是英國的自由主義者洛克、穆勒,還是法國的自由主義者貢斯當、托克維爾,他們都認為應該存在n最低限度的不被踐踏的個人自由的領域,以此為追求人們視為善良、公正或神聖的目的提供可能性。在積極自由的觀念中,積極的含義源於自己成為自己的主人的願n望。就這一積極的自我而言,無論在歷史上,學說上還是實踐上,都有可能膨脹為國家、階級、民族這樣的屬性主體。在此情況下,對此主體加以操控,自由就會包n含著操縱者所希望的任何意義,也就是說,承載積極自由的主體很可能被僭越,無視個人或社會的實際願望,以「真實」自我之名行威逼、拷打之實,故此常常淪為n殘酷暴政的華麗偽裝,這一點是尤其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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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於貧困,成為小偷的小男孩

明晰了自由的概念之後,接下來我們繼續探討自由的觀念又是如何在現實生活中展開的?如果說,自由在其觀念形態上,可以用伯林的「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兩n種概念來概括自由問題的精要之義,那麼,在我們當下即是的社會生活中,自由之實現則難以脫離其與金錢關係的萬般糾葛。正如琴棋書畫的高雅趣味亦不離於柴米n油鹽的日常生活,「自由」這樣一種凝聚了人類智慧的價值訴求,在重返世俗的道路上,充斥著人間煙火習氣的「金錢」是其必經的驛站。在一篇為了表達對伯林的n深切懷念的文章中(見於G.A.Cohen, Freedom and Money: In grateful memory of Isaiah nBerlin),科恩圍繞著自由這一核心話題,就金錢與自由的關係,對左翼(Left-wing)和右翼(Right-wing)兩個陣營的分歧觀點進行n了梳理,兩派觀點呈現為這般圖景——當右翼人士為資本主義社會的自由而歡欣雀躍之時,左翼的力量則尖銳指出,這種為右翼所歡呼的自由,不過是形式的自由,n只要國家沒有禁止任何人去做的各種事情,貧困者也不過是形式地具有可以去做這些事情的自由,但這並不意味著貧困者就具有了真正去做這些事情的自由。因為許n多事情是他們的經濟能力所承擔不起的,也因此,這種形式的自由最後不過呈現為不能去做的不自由狀態。當此之時,右翼則一致宣稱,左派們把自由與資源混為一n談,你有不被妨礙地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但如果你的經濟能力支付不起或者承受不起,這並不意味著你就缺乏了去做這個事情的自由,而是缺乏了去做這個事情的n能力,也就是說,貧困者所面臨的問題並不是他們缺乏自由,他們毫無疑問地擁有自由,只是他們總是缺乏去行使他們所擁有的自由的能力。於是乎,右翼論斷的邏n輯是這樣演化的:

(1)自由受制於他人的干涉,而非手段的匱乏

(2)金錢的匱乏並不是遭遇干涉,而是手段的匱乏

所以:(3) 貧窮(金錢的匱乏)與自由的匱乏無關

科恩指出,在這些觀念的第一次運動中,所得到的結論(3)還只是一個概念論斷,這一論斷體現了各個概念之間的關聯性。而在下一輪運作中,這一結論性的觀念論斷用以支撐規範性論斷,進入到了第二個運動的演繹之中。接下來的推導過程是這樣的:

(3)貧窮(金錢的匱乏)與自由的匱乏無關

(4)政府的首要任務是保障自由

所以:(5)濟貧並不在政府的首要任務之列

在這看似牢不可破的嚴密邏輯推演中,科恩十分鮮明地表達了自己的立場與觀點——與金錢的匱乏相伴生的,必然是自由的匱乏,貧困者因為貧困而無法自由去做的n許多事情,富足者因其富足,卻是可以自由地去做的——這一點在現實中不容置疑地存在,卻也被自由主義者用這種形式邏輯的概念推理「不容置喙」地否定了。鑒n於伯林嚴格區分了由於存在外在的故意干涉與強制而從而無法行事的不自由狀態,與不具備達到目的的行事能力(inability)而導致的無能為力的狀態,n因為自身純粹沒有能力去達到某種目的,不可稱之為不自由。伯林認為,如果一個人身陷貧困而無力購買麵包,這種無能力並不必然地可稱為缺乏自由,更加不能認n為是缺乏政治自由。這種物質手段的缺乏,如果是因為別人做了某些安排,這種安排使得這個人沒有足夠的錢去支付麵包的價格,在這種情況下,才可以說是成為了n別人這種安排的犧牲品,是一種強制或是被奴役的狀態。如果這種情況出現在出於不公正的制度安排而導致的匱乏狀態,便涉及到了經濟的奴役或壓迫。儘管伯林也n承認,自由這個詞的使用,「依賴於一種特殊的關於我的貧困與弱勢起因的社會與經濟理論」(《自由論》,P190),對此伯林似乎並未深究。但問題在於,當n政治自由與經濟的不自由狀態在現實中不容忽視地大量並存,自由又該如何實現?

結語

行走在貧民窟的小女孩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馬克思在《資本論》手稿中進行過深入地探討,他他通過對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領域與流通領域的有效區分,將自由問題的探討提升了到政治經濟n學批判的高度,在此我們暫且不論。伯林這樣談到,「困擾著西方自由主義者良心的,並不是他們相信人們所尋求的自由依其社會或經濟條件的不同而不同,而是這n種一種信念:少數擁有自由的人靠剝奪絕大多數沒有自由的人而獲得自由,或至少無視大多數人沒有自由這個事實。」科恩進一步辛辣直言,「無論貧困者面臨怎樣n苦難的現實境遇,對於富足者而言,他們認為貧困者始終都沒有缺乏自由或許可以是一種心理的慰安。當他們目睹民生之不幸,這種錯誤的觀念則可以讓他們減少內n心的歉疚之意」。科恩舉了這樣的一個生動的例子,現實生活中,可能因為一項公交特價服務的取消,一個窮苦人也許就不再能夠感到可以坐車去看望她相隔甚遠的n姐妹的自由,或許自由主義者可以證明這僅僅只是一種錯覺,一種窮苦人感覺到自己比以前少了坐車的自由的錯覺,但事實上並非如此,也即,在他們看來,窮苦人n只是感覺上自己少了些許自由,但事實上,自由並不曾減少過。科恩對此表達了旗幟鮮明的反對意見,他認為,窮苦人所切身體會到的自由的缺失,恰恰是一個正確n的判斷。日常生活中所蘊含的這一樸素真理,所證明的或許不只是觀念的影響力,而是孕育出觀念的現實世界,終將讓凱撒的歸於凱撒,人間的還與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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