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天之涯(01)

我,出生未知,父母不詳。

當我醒來的時候,正躺在森林裡的草地上。睜開眼,入目的是龐大的樹木們粗壯的枝幹們,和他們密密麻麻的樹葉子們。光,從樹葉子們織成的網子里流下來,漏在我的赤身裸體之上。豎起來,我才發現我的肩頭有一個猴子,不比我的拳頭大,不比我的拳頭小,正閉著眼睛。腳邊還有螞蟻子們在爬動,爬到我的腳趾縫裡,痒痒的。耳的田界不時被小鳥子們的鳴波跨越,「嘰喳」,「咕呱」。目光所及,在距我有三十八點四五個我的手臂那麼遠的地方,還有一隻小鹿子在獃獃地瞪著大眼睛看我。

我用以上略顯怪異的文法來描述當時的場景,旨在表明我不是一般的人類。當然,也不是二般的人類。你猜對了,我不是人。

一般而言,人類都有一個從生到死、從幼體到成體、從幼稚到成熟的過程。但我沒有,我醒來時便是這樣——外形宛若人類少女的成熟肉體,以及包裹其中的發達意識。

我是誰?不知道。

我從哪裡來?也不知道

我到哪裡去?這個我知道。

彷彿意念中有一個聲音在呼喊:「去體驗!」我也分不清那到底是父的呼喊還是我的呼喊。總之,我醒來了。於是,我遵從內心的聲音,遊盪在這世界中,去觀察,去交流,去體驗。

有一顆活得最久的老樹總是不停的發情,他的後代已遍布森林,但他還是竭力把飽含著他繁殖慾望的種子散到四面八方,和他的姐妹兄弟們,和他的兒子孫女們,甚至是遠房的表親們一一交配。

有一隻野豬,和別的野豬以及別的野獸都不一樣,獨具一格。她最喜歡的事情不是交配繁殖,即使是在發情期。她最喜歡和那些大個子的野獸搏鬥廝殺,然後吃掉那些戰敗者的血肉。我曾跟著她看了好些個日子。直到有一天,她費勁全力殺死一隻花斑豹子後,還沒來得及享受戰利品,就被一隻大老虎咬斷了喉嚨。老虎用前爪加利齒撕下野豬的一條後腿,請我吃肉。我對他表示感謝後,嘗了一口,有些老,不好吃。

還有一段時間,醉心於觀察螞蟻子們。可惜那些小不點們獃頭獃腦的,意識比植物也強不了多少:工蟻們總是「喊」著「食物食物」,雄蟻們總是「叫」著「交配交配」,蟻后最忙,一天到晚躺在窩裡「啊啊嗚嗚」的生孩子。難以置信的是就是這樣一群傢伙卻能構造精妙複雜的蟻穴。不過終歸是一群愚蠢的小不點——有一次兩群螞蟻交戰,工蟻和兵蟻都悍不畏死地向著敵軍衝鋒,這並不是由他們可憐的意識所決定的行為,而是被信息素作用的結果——我能感受到它。最後,兩群螞蟻各自死傷大半後停戰,彷彿那些死去的螞蟻只是對自然的獻祭。

走了好久,除了森林,還是森林。那時,我甚至以為整個世界都是由森林構成的。當然,後來,我漸漸明白,這個世界很大,很大,比我們想像的都要大。

時間,到了那個暖暖的下午。那個下午,我在林中遇見那個酷酷的男人。他是第一個帶我領略這世界之大的人。

那是怎樣的情景呢?讓我用些浪漫的詞句來描述它吧。

光影斑駁,清風嫵人。

一位片縷未著的少女坐在林間的水泉邊踢踏著腳丫子玩水。忽然,邪惡的藤蔓纏住了少女的四肢,把少女美好的軀體拉向一朵巨大的食人花。「誰來救救我啊!」少女驚恐地大喊。

「別慌!我來救你了!」英勇的王子手執長劍,騎著白馬快速穿行在樹林中。白馬縱身一躍,王子右手揮劍斬斷藤蔓,左臂把墜下的少女攬入懷中。

白馬不急不緩地走著,王子卻與懷中的少女互相對視,久久無言。看著少女絕美的容顏,王子的心不由得一陣悸動。驀地,少女臉紅了。

「你願意嫁給我嗎?」王子忽然大膽開口。

「我…願意!」姑娘嬌羞地閉上眼。

然而,真實的情形不是這樣的。我不得不承認,我始終對那個男人抱有一絲沒羞沒躁的幻想。但是現實總不如我所願。事實上,並不是每個傳奇故事都有一個傳奇的開頭。所謂浪漫傳奇的開始,命中注定的相遇,不過是小說家用來吸引讀者的把戲。現實的劇情並不遵從小說家設定好的起承轉合,大部分時間總是有條不紊,平平淡淡,波折卻又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現。

光影斑駁,清風嫵人。

我坐在林間的水泉邊踢踏著腳丫子玩水。忽然,有一種被注視的感覺。不同於一般野獸對我的注視——野獸的精神力沒有那麼強。

我站起來,轉過身,果然發現了一隻兩腳直立的生物。他的身形微掩在離我八個我的體長這麼遠的一棵樹的後面。見我轉過身,他便直接走了出來,與我四目相對。

在外表上,這個兩腳直立的生物是我所遇到過的與我最接近的生物了,但是差別還是蠻大的——他的皮膚是黑色的,上面還有些奇怪的花紋,關節附近的皮膚還有很大的褶皺,看上去的質感也與我相差很大,而且他的皮膚並不是完整一塊,倒像是兩三塊拼在一起,臉部和手部的皮膚卻又與其他地方不同,已經和我白皙的皮膚很像了,不過顏色偏黃而已。他的頭髮很短,嘴周有一層更短的黑色毛髮。而我除了頭髮、眉毛和睫毛之外,全身上下是通體無毛的。體形上,他比我高我的一個頭,四肢也都比我的粗大許多。最後,他的胸沒我大。

目錄下一節

註:本文屬於長篇小說《天之涯》的第一卷《七觀木》的卷外部分。該篇卷外題為《我叫七一一》,題作者即為文中的「我」。

此篇卷外共二十一萬字。在原稿中,這二十一萬字是在行文上是連貫的,不以小標題分節。所有小標題均為網路連載時注釋用,請勿視為正文。

原文首發於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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