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生孩子的父母更幸福嗎?
文|穆崢
| 引 言 |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宣布正式全面放開二胎政策。從1979年全國城鄉普遍實行的一胎化政策,到1988年起就開始穩定實行的一胎、「一胎半」和「雙獨」相結合的計劃生育政策,到2013年11月15日進一步推行的「單獨」政策, 再到2015年全面放開二胎政策,中國走過了36年。
在此期間,學術界和公眾對放開二胎政策的可能性都保持著高度的興趣。這些相關的討論大多都將關注點放在生育政策放開後對人口規模的直接影響,以及由此對未來人口總量、勞動力供給和人口老齡化可能施加的作用(翟振武等, 2014)。那麼,在生育政策放開後,生育水平的提高會如何影響到個人生活呢?特別是,生育行為作為個人生命歷程中最為重要的經歷之一,會如何影響父母的主觀幸福感呢?
1.
生育對父母的影響
生育,作為家庭建立和個人步入成年期的重要標誌之一,影響著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家庭社會學的相關研究中,很多研究者都發現生育行為對父母的勞動參與和工資率都存在十分顯著的影響(Gough & Noonan, 2013;Killewald, 2013; 於嘉、謝宇,2014)。
特別是,生育對父母的影響存在著較為明顯的性別差異。由於家庭內部分工的存在,父親會由於孩子個數的增多而增加自己在勞動力市場上的參與、更加努力工作,從而可能會擁有更高的工資率。而當有更多孩子時,母親則需要擔負起更多照顧孩子的責任,而相應地減少自己在勞動力市場上的參與,降低花費在工作上的時間與精力,或者選擇時間較為靈活的工作類型,從而得到較低的工資率。由於這一性別差異,生育水平對於父親、母親工資率的影響常被分別稱為「父親的惠利」和「母親的代價」(fatherhood premium and motherhood penalty)。
2.
生育對父母主觀幸福感的影響
除去生育對父母工作和生活的客觀影響,作為個人生命歷程中最為重要的經歷之一,生育行為對個人在經濟生活之外的其他方面,尤其是主觀感受的影響也不容忽視。
在經濟學的相關研究中,研究者們認為生育更多孩子可以給父母帶來經濟上的安全感(security utility)和其他更為消費性的正面主觀感受(consumer utility),從而為父母帶來主觀幸福感(Leibenstein, 1957)。
而社會學家則對生育對父母主觀感受的影響進行了進一步劃分。霍夫曼等人(Hoffman et al., 1978)在其研究中將生育帶給父母的主觀幸福感分為九類:與孩子的密切關係所帶來的歸屬感和情感上的滿足(primary group ties and affection)、 陪伴孩子成長過程中獲得的新鮮感和趣味性(stimulation and fun)、生命得以延續的安全感(expansion of the self)、獲得成年人身份的滿足感(adult status and social identity)、創造生命和養育孩子長大成人的成就感(achievement and creativity)、為養育孩子無私付出的道德優勢(morality)、孩子能夠提供家庭勞動力以及老年養老的保障感(economic utility)、能夠影響孩子的權威感(power and influence)以及擁有較強生育能力的榮譽感(social comparison)。
在二胎政策全面放開的當前,生育與父母的主觀幸福感尤其相關。放開二胎對於更加充分地保障個人的生育權利,實現個人真實的生育數量偏好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當個人得以更加充分而自主地實現自己為人父母的意願時,個人的主觀感受將會得到相應的改善;而同時,在這個更為開放的生育政策下,個人的生育行為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反映個人所願意承擔的養育子女的責任,相應地,父母也應該會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收穫更高水平的主觀幸福感。
穆崢和謝宇在2014年發表在《社會學研究》的研究中,基於2010年「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FPS)」數據,利用工具變數(instrumental variable)的方法系統檢驗了父母生育水平對其主觀幸福感水平的影響。他們在研究中發現,生育更多孩子會給父母,尤其是母親,帶來更好的總體主觀感受。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如同對父母經濟生活的影響,當我們將主觀感受進行進一步劃分時,生育效應再次顯現出鮮明的性別差異。具體而言,生育更多孩子會讓父親對自己的事業和未來都更有自信心,而母親則會感覺更快樂、對生活擁有更高的滿意度、對未來更有信心,且對自己的社會交往能力擁有更高的評價。
這個生育效應的性別差異間接表明了,在當代中國家庭內部分工仍舊存在。具體而言,正是由於母親要比父親承擔起更多的照顧、養育孩子的責任,她們的生活重心更多地放在家庭生活上,因此她們所享有的主觀幸福感也都相應地分布在對於生活的主體感受以及與社會交往相關的感受上。而父親有了更多孩子後,可能更多地承擔養家的責任,因此他們的關注點還是會更多地放在發展自身事業上,相應地,他們會對自己的事業和未來的生活擁有更為正面的評價。
3.
關於「工具變數」
在關於生育行為對父母影響的研究中,選擇性偏誤(selection bias)問題令研究者們困擾已久。比如,父母們可能在生育之前就已經對生育可能給自身帶來的影響進行細緻考慮,並根據自己的各方面情況作出相關的生育決定。換句話說,父母和非父母之間,或者有較多和較少孩子的父母之間,可能存在著可觀測(observable)或者不可觀測(unobservable)的各種差異,而這些差異往往難以通過一般的回歸分析來捕捉。而工具變數法(IV,instrumental variable)是解決這一選擇性偏誤最為主要的方法之一(Angrist & Evans,1998)。
具體而言,我們希望找到一個變數,它會影響生育水平,但不會直接影響父母的主觀感受。因此,它與父母主觀感受的關聯完全是通過生育水平來傳達的。而中國特有的生育政策環境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這樣的工具變數。
在2013年「雙獨」政策推出之前,在中國的一些地區還在實行基於頭胎性別的「一胎半」生育政策,即如果第一胎是女孩,父母是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的。在此背景下,第一個孩子的性別會極大地影響父母生育二胎的決定;而同時,由於孩子的性別相對隨機,在很大程度上,它與父母主觀感受的關聯是通過生育行為來傳達的。因此,穆崢和謝宇(2014)在其研究中通過使用第一個孩子的性別作為工具變數來更為準確地估計生育對父母主觀幸福感的因果影響。
主要推送文獻:
穆崢、謝宇,2014,《生育對父母主觀幸福感的影響》,《社會學研究》第6期(總第174期)。
相關引用文獻:
於嘉、謝宇,2014,《生育對我國女性工資率的影響》,《人口研究》第1期。
翟振武、張現苓、靳永愛,2014,《立即全面開放二胎政策的人口學後果分析》,《人口研究》第2期。
Angrist, J. D. & W. N. Evans 1998, 「Children and Their Parents』 Labor Supply: Evidence from Exogenous Variation in Family Siz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8.
Gough, M. & M. Noonan 2013, 「A Review of the Motherhood Wage Penalty in the United States.」 Sociology Compass 7.
Hoffman, L.W., A. Thornton & J. D. Manis 1978, 「The Value of Children to Pare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Journal of Population 1.
Killewald, A. 2013, 「A Reconsideration of the Fatherhood Premium: Marriage, Residence, Biology, and the Wages of Father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78.
Leibenstein, H. 1957, Economic Backwardness and Economic Growth. New York: Wil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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