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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爽的一次花錢經歷

二十年來,我最爽的一次花錢經歷是——燒錢。

事情是這樣的。

也就五六年前,大年初四,我出去給父親買煙,不巧被高中同學看見,不太熟,但他自來熟,非得拉著我和他的朋友們聚餐,五六個人,也是一個學校的,有印象,都不熟。

我不愛喝酒,都說了胃有問題,一紋身傻逼還一個勁的勸,盛情難卻,也就意思一下,但心裡對他想法不好了。

然後不難想像,喝完這一杯,還有一杯,再喝完這一杯,還有三杯。

媽的,灌老子?老子六歲就能幹半斤了,操!

於是撒開了歡跟他們干,也不來虛的,直接一大杯一大杯的全員乾杯,兩杯過後,就吐了一個。

紋身哥似乎有點面子上下不來,正愁沒處撒氣,這時候服務員妹子進來,說巧不巧的把菜湯濺了他一點,紋身哥不幹了,立馬拍桌子瞪眼。

服務員妹子嚇壞了,一直說對不起,紋身哥還是不饒人,嚷嚷著要叫經理過來,聽他口氣,大有藉機免單的意思。

我生平最見不得兩件事:一是傻逼裝逼,二是看妹子被欺負,這回一次遇著倆,自然是不能背過臉去,於是也出聲勸,紋身哥正好借這機會擺我一道,說今天誰的面子都不買。

你媽了個X,給臉不要臉!

我立馬拿起酒瓶沖他腦袋瓜兒上一拍,紋身哥立馬鮮血直流,乘他的同黨發愣之際,我飛快地拉起服務員妹子,逃離了現場,當天晚上我沒有回家,服務員妹子也沒有回家。

……

我們看了一晚上的星星和月亮。

以上當然是YY了,不過這場面也不是沒經歷過,紋身哥就是要個台階下而已。

我立馬訓起了服務員妹子,然後讓她給紋身哥敬支煙,妹子懵懵懂懂,愣著不知道該幹嘛,我利索地拿出給父親買的中華,抽出一根敬給紋身哥,然後拿出隨身帶的zippo(我不抽煙,不過愛玩打火機),交到妹子手裡,使個眼色,讓她去點。

妹子於是走上前,正要點,我忽然大喝一聲:等等!

妹子一愣,紋身哥也愣住,不知道我要幹啥。

只見我慢悠悠地拿出錢包,從容地抽出一張百元鈔來,然後爽朗地一笑,說:來,咱也學次小馬哥!

說話間,我已經從妹子手裡拿過打火機,利索地把錢點了。

這下大夥是真愣了。

紋身哥猶豫了下,點著了煙,我瀟洒地甩甩手(主要是燒著手指了,真他媽疼,裝逼有風險啊),然後隨口對妹子說一句:沒你的事了,先出去吧。

妹子還是不敢出去,怯生生地看著紋身哥,紋身哥擺擺手,說:沒事了。

然後我也沒有久留,恰巧朋友來了個電話,問我下午要不要打球。

我立馬臉色凝重,對著電話吼起來:

什麼?老二他!

你們怎麼搞的!人現在在哪兒?

都他媽說了大過年的,就不能讓老子省省心,哪個醫院,等著,我這就打車過去。

估計朋友還在思密達中,我利索地掛了電話。

紋身哥關心地問怎麼了,我微皺眉頭,緊咬嘴唇,一副既糾結又憤怒的模樣,然後嘆口氣,對著大夥抱個拳,說:

對不住了,兄弟這有點急事,得去處理一下,改天請大家吃飯。

大夥也看出了事情的嚴重性,都說去吧去吧,路上別急之類的,我感動地點點頭,然後頭也不回地走掉。

這就是我印象中最爽的一次花錢經歷,為什麼爽呢?

因為下樓的時候,我又遇上了剛才的那個服務員妹子,不得不說,那身材,那小臉蛋……心裡瞬間一萬頭草泥馬飄過:明明能靠臉吃飯,幹嘛要當服務員!!!

我拉住她說,你別給那屋傳菜了,准要找你麻煩,換別的人去。

服務員妹子感動地點點頭,目光晶瑩,眸子透亮,看我的眼神是這樣的:

或者是這樣的

還有可能是這樣的

又或者這樣的

以冷哥我專註泡妞二十年的經驗來看,這個妹子,可以收,於是也不扭扭捏捏,說:

那個,你電話多少,我震你一下,等會我朋友要找你麻煩,你就給我打電話。

看看,什麼叫要電話的技術,不不,什麼叫要電話的藝術?

因為剛剛替妹子解了圍,這兒隨便說什麼,她都是會給電話的,但多少顯得唐突出佳人,雖能成事,未免不美。

君子和禽獸的區別在哪兒?就在這兒啊!

少陵野老早在千年之前就告訴了我們,什麼叫泡妞的最高境界,正是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

我這個要號的話術,有破綻么?

說實話,沒有。

我告訴你們啊,就光這簡單的一句話,不知道有多少心血在裡頭,收你們一人一百塊,都是賣了白菜了,都跟冷哥多學著點吧,不要問哥是不是PUA,哥不是,哥只是一枚安靜地美男子。

不好意思,這個不方便吧。

尼瑪?

畫風不對啊!

哥我行走黑白幾十載,江湖人稱善解人衣冷七爺,難道今天就要栽在這小妮子手裡?

呵呵,別急,小冷我的一慣理念就是:

這世上沒有化不了的凶兆,沒有解不開的胸罩!

無非也就是一丟丟少女矜持而已,小狐狸,看招!

果然,用張國榮的眼神,加上樑朝偉側臉看人的角度,再添上一兩分發哥的玩世不恭,妹子抵抗不了,交槍投降,不僅僅收了電話號碼,還敲定了兩天後的約會。

為什麼不定在明天呢?

單身狗們,趕緊先穿上防禦,以免造成一萬點的傷害!

圖樣,明天哥當然是有牌子要翻!!!

不過呢,這也還不是最爽的花錢經歷的原因。

那真正的原因是什麼呢?

真正的原因是,那用來點煙的一百塊,是張假幣,是我三年前做生意不小心收到的,當時既氣憤,又鬱悶,從那一刻起,那張假幣就一直躺在錢包的夾層了,時時警醒著我,張兆傑啊張兆傑,總有一天,你丫得讓這張假幣比真幣還值錢!

果然,一張假一百塊,換來了一次邂逅,兩次約會,三次值千金的那啥一刻,值了!

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個機會,我要爭一口氣,不是想證明我了不起,我只是要告訴人家,我失去的東西一定要拿回來! ——《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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