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可證偽性
(本節屬於:第三章 傳銷式輿論戰——信息污染 )
近幾年,各類推理小說、破案電影進入中國,經典的福爾摩斯系列、熱門動畫片《名偵探柯南》以及套用古代背景的《神探狄仁傑》,都掀起了風潮,毫無疑問也影響了質疑者們。他們嚴謹地「推理」,為自己從各種蛛絲馬跡里得出的預想結果而驚嘆。但有個重要細節或許被他們忽視了——如以頗受好評的柯南為例,每當柯南推理出犯人後,犯人往往抗辯:「證據,證據呢?」
這個「證據」是什麼意思?證據是證明的依據,就是不經任何拐彎抹角的揣測,能夠直接證明結論的人證、物證。而質疑者往往把自己無力識別的材料與推論稱做證據。同一份材料可以推理出不同的結論,相互矛盾的材料也可以推理出同一結論。但證人、證據不一樣,它們有一個重要特徵:和相反的結論無法共存,除非否定它們——證據是偽造的,證人是說謊的、糊塗的、被收買的。當然,證人證據並不是不容否定,只是條件極其嚴格。
為什麼需要證據?因為推理屬於猜測,它是無數可能中的一種,並不是嚴謹的邏輯證明過程。與小說、影視作品裡偵探的神奇表演相反,現實中的「推理」往往與真相南轅北轍。何況即便是神奇的偵探,也要「證明」他們的推理。
推理可分為上中下三品。
1.上品推理——神探式推理:推理結果不但符合所有現有證據,沒有任何解釋不了的證據或現象,而且根據推理結果指引,還能找到原先未發現但與推理完全相符的新證物,或證人出面承認推理與事實相符。神探式推理現實中很少見,往往出自小說、影視作品。
2.中品推理——警察式推理:推理結果符合所有現有證據,沒有任何解釋不了的證據或現象;若發現了新的證人、證據,再依此修正推理結果。這類推理是警官查案時應具備的基本素質,簡單說就是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它並不神奇,但能夠逐步趨近事實真相。
3.下品推理——居委會大媽式推理:只選擇符合自己說法的材料,無視或輕易否定不符的材料,用臆測壓倒證據、證人。這種推理的實質是放開嘴皮子「講故事」,把自己和比自己更笨的人說信了。
筆者曾與友人去華盛頓遊玩。因為白宮、華盛頓紀念碑、林肯紀念堂等景點之間距離較遠,所以拿了份地圖參考,發現地圖中標明景區遊覽車免費。美國公交並不便宜,因此大家特別驚訝,在去車站的路上開始探討原因。一位朋友認為,華盛頓是美國首都,政府補貼的可能性很大。公交免費令遊客增加,這些人在華盛頓的食宿消費能給政府增加稅收,遠大於補貼的花費。大家覺得這個論斷很有道理。
另一位朋友是商人。他認為政府補貼公交公司到免費不可行,開銷太大。他指出,遊覽車上都刷著大幅廣告,此地遊客雲集,想必車身廣告收入很高,足以應付遊覽車的運營。大家覺得這也很對,而且自負盈虧,比政府補貼更合理。
但筆者發現,儘管烈日炎炎,遊人走起路來汗流浹背,可不少急馳而過的遊覽車的上座率卻不到一半。難道大家寧可走路也不願坐免費車?這太奇怪了。朋友解釋說,美國人酷愛運動,所以不坐公交。由於一路上看見很多美國人哼哧哼哧地光膀子跑步鍛煉,這說法好像也有點道理,於是大家都點頭接受了。
最後終於到了車站,一問司機,才知道根本不免費,而且票價高達每人每天45美元!原來是我們誤解了地圖上的文字。
問題是,之前那些「很有道理」的推理是如何產生的呢?
1.起因:我們看錯了地圖上的說明,誤以為車票免費。在這個先入為主觀念的誘導下,我們從預定結論出發,做出了這些「推理」。
2.品質:我們頻繁使用未經證實的材料與方法。以「政府為吸引遊客、增加稅收,補貼公交」為例:免費到底能吸引多少遊客?其中多大比例會在當地吃住?增加的稅收夠不夠支付公交成本?華盛頓地方政府如何決策?這些知識,我們完全不具備。正是這些我們根本不了解的材料構成了推理的基石,出錯是必然的。
3.反面材料:輕視推理的可靠性。我們發現了很多反面細節,比如遊覽車上座率低,行人寧可冒烈日行走也不願坐車。這些跡象足以說明車票免費的推理很可能是錯誤的,但由於先入之見非常頑固,我們找了借口——美國人酷愛運動,以此抗拒認知失調造成的不適感,硬是用這麼爛的理由把自己說服了。
4.求證:我們遇到了司機證人,告訴我們車票不但不免費,而且很貴。此時,理智告訴我們,之前的所有推理都是錯誤的,被推翻了。
總之,推理的品質取決於材料與方法的可靠性,它本身要經得起質疑,最後與證人、證據對照來證偽。
筆者現在就以韓寒新概念作文大賽出道一事為例,詳述質疑者的推理過程。韓寒當年因通知信寄丟補賽,寫下佳作《杯中窺人》奪得一等獎。但質疑者認為,《杯中窺人》旁徵博引,體現的淵博學識決非高中生所有。仔細考察賽事過程後,他們發現了一個「絕對的硬傷」:韓寒得的是B組一等獎,但《萌芽》出刊時印的是C組一等獎。
各位可能會奇怪,這不還是一等獎嗎?網民「倍魄」講了他的推理:組委會規定,B組是「除高三以外的初、高中學生」,而C組是「除中學生以外,30歲以下的青年人」。他解釋道:C組參賽者不需要參加複賽,可以避開公證。所以真實情況是:韓寒那天根本沒補考,趙長天、李其綱等人給他發了C組一等獎以避開公證人員,事後再改為B組,並編造了補考一事。[29]
「倍魄」貼出的《萌芽》雜誌獲獎名單,韓寒為C組一等獎。
《萌芽》主編趙長天否定了這個說法,猜測是排字員弄錯。「倍魄」用推理反駁道:「3月28日大賽結束,5月刊出評獎結果,編版時間充裕,可以充分校對。一等獎獲獎名單是大賽最重要結果,校對會格外仔細,甚至會增加額外校對環節。」接著「倍魄」翻出獲獎者合影說:「按理說,韓寒在頒獎前兩個小時還在補考,如果在當時就確認獲得了一等獎,理應出現在合影當中。」但合影照片里沒有他,說明他不是現場獲獎者,這正好佐證了他是C組而不是B組一等獎。
他還「解讀」了許多人的說法。一類是《萌芽》編輯趙長天、李其綱、胡瑋蒔等「利益集團」,他指出這些人的證言「相互出入」(吻合部分則不予採信)或「不合理」。比如通知信寄丟,倍魄推理:組委會明明有參賽者的電話號碼,怎麼會用信件通知?這不合理。另一類是記者、參賽者、監考和評委等外圍人員,如記者沈嘉祿說他到現場時韓寒已考完離去,當年參賽的作家任曉雯證實C組獲獎不需要複賽,監考林青未談起監考韓寒一事,作家葉兆言並未提到補考場面,這些人的話雖然不能直接證實,但經「闡釋」後可以用來佐證論點。
看見「倍魄」的推理,筆者就想起從前有一天,鄰居大媽來串門。她神秘地告訴我,她有個朋友在山西開金屬礦,利潤很高,兩年賺十倍,發了大財,這位朋友拿出自己與數位當地名人的合影,又展示了他的豪車與漂亮的辦公室,對她說,他正找投資擴大生產規模,年回報率100%。於是她回來就提議鄰居朋友都參加投資,一起發財。我反問:那位朋友挖的是哪種金屬礦?她搖搖頭,不知道。礦場在哪?還是不知道。這麼高利潤為啥不找投資商?一問三不知。因為她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賺錢這一目標上,財迷心竅,對具體過程毫不關心。這是陰謀論者的典型思維方式。
要分析這件事,應首先用整體思維,把握其脈絡。
第一屆新概念大賽尚無名氣,作弊利益是什麼?是高考特招名額,但僅限A組(高三應屆生)一等獎。韓寒當時高一,B組、C組得獎對他均無實用價值(後來複旦大學特招是因為《三重門》熱銷,亦被韓寒拒絕)。
事件過程是什麼?韓寒複賽首日未到,次日上午評分時,所有評委在場,討論後通知韓寒補賽,臨時指定出題人。要掌控這個過程,需收買出題人、多名評委和大賽組織者,如能做到這一點,無需補賽,背熟題正常複賽即可。
質疑者稱,拿C組一等獎是為避開複賽現場的公證人員,這推理的依據是網易2012年2月採訪趙長天的談話片段(趙長天稱韓寒補考時公證人員已走)[30]。但他們沒搞清基本事實,公證人員公證的是評委出題與複賽次日上午的評分工作,並不監督考場,根本無須避開。所以C組一等獎應當在公證名單里,只有韓寒是複賽次日中午補考,不在名單中。
如果你連基本事實梗概都沒搞清,就去查考細節,哪怕研究五年十年,只要忽悠者不停拋出歪曲後的新細節新材料,就遲早被騙。如果一套推理連最基本的故事大綱都編不圓,那必然錯誤,按理無須再議,但為詳細解說,筆者再來查考細節。
質疑者發現《萌芽》把韓寒印成C組一等獎,於是推理出他偽裝成「除中學生以外,30歲以下的青年人」以避開複賽,而絕不是印錯了。現在,筆者就仔細考察這個「絕對硬傷」。
《萌芽》雜誌獲獎名單局部放大:上海市松江二中 韓寒
有趣的事情來了——韓寒偽裝成「30歲以下的非中學生」參賽,可填寫的單位卻是與B組獲獎者相似的「上海市松江二中」,與C組那位來自「淮陰市人民廣播電台」的完全不同。難道他偽裝成中學老師參賽?這可能嗎?「校對格外仔細,甚至會額外校對」的編輯沒發現嗎?這麼明顯的邏輯錯誤,福爾摩斯們愣是看不出來。
質疑者稱,韓寒不在一等獎合影照片里,所以他沒參加複賽補考與頒獎。筆者數了數合影人數,拿獎狀的參賽者僅12人,就算有一兩個看不清,頂多14人,其他應該是評委老師。但獲A、B組一等獎的,加上韓寒有19人,難道其他沒合影的5到7人都是偽裝成C組作弊的嗎?還是說,合影並不是必須完成的獲獎程序呢?
第一屆萌芽新概念作文大賽賽後合影*
最後閱讀原稿。找來那篇「旁徵博引,文字精妙,絕非中學生現場所作的」《杯中窺人》手稿[31](萌芽結集出版時比賽文章均已做過潤色,與原稿有少量不同)閱讀。筆者隨手點評:
(1)「南宋《三字經》有『人之初,性本善』,說明人剛出生好比這團干布,可以嚴謹地律己。」——人之初,性本善的意思是「人剛出生,可以嚴謹地律己」嗎?顯然不是。人剛出生怎麼律己?
(2)「接觸社會這水,哪怕是清水,也會不由自主如害羞草葉,本來的嚴謹也會慢慢被舒展開,漸漸被浸潤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接觸社會這水……浸潤透」指入世,和列子的思想剛好相反,怎麼會「思想便向列子靠近」呢?
(3)「中國人向來品性如鋼,所以也偶有潔身自好者。」——因為「向來品性如剛」,所以「偶有潔身自好者」?因果關係完全不通啊。
(4)「然而在中國,做個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實在不易。一些不謙虛的人的軼事都被收在《舌華錄》里,《舌華錄》是什麼書?——笑話書啊!」——《舌華錄》是笑話書?收錄「不謙虛的人的軼事」?都不是。
仔細閱讀原稿後,你會了解:儘管破題立意出色,但「旁徵博引」實為生搬硬套。很容易讓人想到,作者在努力體現自己的「深度」,但因考場上無法翻書查證,導致錯漏。為什麼這些人會認為這是事先寫好的,作者很「淵博」呢?因為他們只關心結論是否與構陷目標相符,也沒有像樣的文學知識與鑒賞水平,真以為寫得很牛。當然,絕大多數人根本沒看過這篇文章,人云亦云。
振振有詞的推理,仔細一分析,怎麼就破綻百出呢?因為整個故事本來就是捏造的啊!不管怎麼編故事,有效材料並沒有增加,就是印錯一行字而已。與多名當事人的互證相比,這份材料與結論的邏輯距離太遠了,只能靠瞎猜瞎掰來填補,這種故事筆者一天可以編十個。
其實上述細節分析部分質疑者早就做過。韓寒獲獎無法保送大學,是嘲笑獎項含金量時所用,但與構陷目標不一致,得不到傳播;指出《杯中窺人》胡亂使用典故,是為嘲笑他高中作文水平差,但不如構陷「作弊」有效,所以同樣消失在信息的洪流中;合影照片里獲獎者不全,由於找不到好的解釋,忽悠效果不佳,還不如不提它,所以這個漏洞連帶解釋,很快就從「推理」中全部消失了。
忽悠的原理與技巧筆記十七:傳播篩選
當你溯源時就會發現:這些與預設結論不符的細節,在傳播中逐漸消失,而邏輯漏洞會逐步由臆想和謠言補上,最終呈現在你眼前的,是一份細節被精心篡改打磨後的材料,這叫傳播篩選。因為構陷目標已經定好了,所以每一個惡意傳播者,都會傾向於傳播對結論有利的部分,刪減對結論不利的部分。而每一個無惡意的旁觀者,則會傳播最容易忽悠人、最聳人聽聞的材料。原始材料在傳播中經眾人有意無意地協作修改後,變成欺騙性最強的作品。
怎樣對待這種作品?置之不理最好。如果你真的很閑,想深入分析,那就必須專註細節。或者把握關鍵信息,直接詢問證人。
質疑者完成推理後,便開始尋訪當事人。當年的獲獎者趙婷婷認為照片只是A組獲獎者的合影,所以沒有韓寒。「倍魄」不同意,問她到底是誰。趙婷婷不耐煩地諷刺道:「我就在照片里坐著,你連這都不知道還唧唧歪歪個啥。」[32]結果當年的B組獲獎者孫佳妮聲稱自己也在照片里,否定了趙婷婷的證言。趙婷婷被斥為「說謊」。「倍魄」指出她曾在《萌芽》工作,參與過《萌芽》在千島湖舉辦的作家聚會等:「看到為什麼很多當事人沉默吧?《萌芽》跟他們素有交往,好吃好喝好玩。」
質疑者認為孫佳妮誠實可信,便以她為突破口進行盤問[33]。
網民「IT磚員」問:「現在最大的一個漏洞就是韓寒一開始被萌芽定為C組一等獎,後來成了B組一等獎。」孫佳妮回復:「他跟我一樣是B組一等獎。」
網民「fszhang」問:「什麼時候知道的韓寒是B組一等獎?多年宣傳開以後還是當時頒獎的時候?」孫佳妮說:「是頒獎的時候。」
網民「字酷堂」問:「複賽通知是電話通知還是信件通知。」孫佳妮言簡意賅:「信。」
這套居委會大媽式推理,很尷尬地被他們自己找來的證人全否定了。有些人打圓場:「退一步說就算證實韓寒是B組獲獎,但……依然有很大疑點。」可這個台階「倍魄」下不來,他反駁道:孫佳妮如何能證實韓寒是B組獲獎呢?她當時不認識韓寒,她至多是聽到韓寒是B組獲獎,並且能記住——甚至,她只是現在以為韓寒是B組的。
他過於熱愛自己那些「精美」的推理了。剛用完的證人,因為證言不符合預定結論,一閉眼就否定了。直到一年後,他還在不停地講這個B組C組的故事。
其實「倍魄」還有很多不知道的細節,例如他說監考林青和作家葉兆言都沒證實韓寒補考,這是錯誤的。筆者還能列出更多佐證:
1.監考林青是記者陳鳴找到的第一個知情人,已在採訪時做證——那沒關係,說成是南方系轉述作假,或說他是被買通的就行。
2.作家葉兆言稱評委討論時是他提議叫韓寒補考,這就否定了趙長天等人作弊的可能。他還說韓寒並不在應屆組(A組),不能保送大學,未獲收益,又說在韓寒之外還有個成人組(C組)[34]。用排除法可知韓寒確為B組一等獎——這沒事,他也是利益集團的一員。
3.C組一等獎,淮陰人民廣播電台的陳武早在2008年就回憶過當時的情形:「去圖書館,竟然在《萌芽》公布的首屆大賽獲獎名單中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而且是C組唯一的一等獎,不禁喜出望外。」[35]——也沒關係,他和孫佳妮一樣,「不知內情」嘛。
4.網民「阿南朵」也站出來做證:「新概念獲獎者合影,並不是強制性的,韓寒領完獎在和我們聊天,所以照片里沒有他。事實上他很討厭這種場合。」[36]她被「倍魄」嘲笑為匿名做證者。其實科幻作家寶樹早已確認她是作家胡緯蒔。——還是不要緊,同樣可以打成利益集團嘛。哦,好像她早就是了。
為什麼這套「精美」的推理處處都與證人不符呢?是證人全被買通了嗎?顯然不是。瞎編的東西當然和證人不符。那為什麼他永遠無法否定自己的結論呢?因為這套思維模式的特徵是:如果某人的說法對推理結果有利,就採納;不利,那就是利益集團,或不了解內情的路人。補考事件本身特殊,很可能出現異常現象,這些現象可解釋為作假者疏忽大意留下的鐵證,而正常現象則是利益集團成功串通的證據。居委會大媽式推理不具備可證偽性,永遠無法否定預定結論。
忽悠的原理與技巧筆記十八:可證偽性
正常的推理具備可證偽性,即假如它是錯誤的,就可以通過可行的、符合常理的舉證方式證偽。圍繞構陷目標,剪裁材料、拼湊細節、忽略其餘,以臆想與謠言彌補邏輯漏洞,揣測出想要的結論,這種推理只是編故事。邏輯能力強、掌握材料全面、心態平和的人會更合理地篩選材料進行推理。但即便看起來合理的結果也並不一定就是真相,依然要和證人、證據對照。陰謀論的核心就是拒絕可證偽性。
以新概念大賽為例,質疑者的初始說法是:出題者李其綱與韓仁均認識,有作弊嫌疑。這至少是可證偽的。趙長天、胡瑋蒔等當事人出面證實出題者是評委臨時指定,該命題就已經證偽了。但質疑方採用了不停地添加證偽條件的陰謀論做法,指控萌芽合夥作弊。此時證偽就困難了,只能諮詢非萌芽的作家評委與其他參與頒獎的參賽者。待他們出面證明時,命題又改為:他們要麼被收買了,是利益集團,要麼不明真相。此時,命題的證偽條件已超出正常範圍了。
納粹的宣傳部門有個重要信條:撒謊要撒大謊。原因之一是小謊很容易證偽。對某個猶太人搞詐騙的指控,拿證據簡單駁斥就行了。指控猶太人密謀獨霸世界,那怎麼證偽?
但隨著可證偽性逐步降低,荒謬性會遞增,推理中的漏洞會越來越多——收買十幾個作家就為得個高中作文競賽一等獎?萌芽炒作一個根本不會寫作的學生得獎,來提高知名度?記者隨便一問不就露餡了嘛。他的字為什麼還那麼好?質疑者在提出新的證偽條件之前,應當拿出證據,並圓滿地回答這類疑問。可惜的是,隨意瞎掰,常識感喪失,是陰謀論者的常態,他們還能爭先恐後地信增高鞋呢。
在可證偽性上的思維誤區特別常見,早已被現代科學所否定。心理學家基思?斯坦諾維奇寫道:
1793年,一場嚴重的流行病——黃熱病襲擊了費城。當時,這座城市裡有一位頂尖的醫生名叫本傑明·拉什……認為黃熱病必須用大量放血的方法治療。他為許多病人實施了這種療法,當自己感染這種疾病的時候,他也如法炮製。評論家指責他的治療方法甚至比疾病本身更危險。然而,隨著疾病的流行,拉什對他的療法卻更加自信了,即便曾有幾個病人死去。這是為什麼呢?
有人這麼總結拉什的態度:「一方面堅信自己的理論是正確的,另一方面又缺乏有效的方法對治療效果進行系統研究,因此他將每個好轉的病例都歸為治療方法的功效,而將每個死亡的病例都歸為病情的嚴重性」。換句話說,如果病人情況好轉,就被作為放血療法有效的證據;如果病人死掉了,就被拉什解釋為病人已經病入膏肓,無藥可救。我們現在知道為什麼對拉什的批評是正確的了:他的治療方法和黃熱病本身一樣危險。本傑明·拉什在評估其療法的效果時跌入了一個致命的陷阱。他的評價方法根本就不可能讓人得出其治療方法無效的結論。如果說,病人的恢復是對他治療方法有效性的肯定,那只有當病人的死亡是對其治療方法的否定時才算公平。但事實上,他卻把這種否定合理化了。拉什解釋證據的方式,違反了科學理論建構和檢驗應遵循的最重要原則之一:他令自己的理論不能被證偽。科學理論的表述應該遵循這樣的原則——從中得出的預測有可能被表明是錯誤的……這項理論告訴我們哪些事情會發生的同時,應該指出哪些事情不會發生。如果不會發生的事情確實發生了,我們就得到了一個明確的信號——這項理論有問題……相反,如果一項理論預測包括了所有可能觀察到的數據,那麼它將永遠不能被修正,同時我們將被禁錮在當前的思維方式中。[37]
談起陰謀論,流傳數十年的「美國登月騙局」最為著名。質疑者們稱,耗資數十億的阿波羅登月計劃是個大騙局,六次登月都是在攝影棚里拍的!剛開始,美國政府壓根沒把流言當回事:登月項目有四十多萬科研人員參與,證人無數;宇航員不但帶回了月岩標本分發各國科研機構,還在月球上安置了大型反射鏡方便天文台用激光進行地月測距。這些證據還不夠鐵嗎?這反射鏡總不會是外星人安的吧?
然而,這套陰謀論的信眾越來越多。有一天,登月宇航員巴斯在大街上遭遇一位質疑者「求證」。後者沒拿測謊儀,而是很文明地拿出了一本《聖經》,請巴斯手按《聖經》發誓登過月「自證」,否則就是騙子。巴斯當場給了對方臉上一記老拳。宇航員阿姆斯特朗嘲笑道,就算把這幫人送上了月球,他們也會以為是攝影棚。
直到此時,美國政府才予以重視,展示環月衛星拍攝的登月艙痕迹等證據,科普媒體也不斷闢謠。但至今依然有約10%的美國人相信登月是騙局。
為什麼海量的證人證據無法說服這些人?因為陰謀論者將證人分為兩類。一類叫核心證人,包括宇航員與主要科學家等,他們是利益集團。美國政府既富有又強大,把這些人全買通了。其中部分人在登月不久後去世,則可稱作「神秘死亡」「疑似被暗殺」等。另一類叫外圍證人,比如參與項目的大量底層技術工作者,它們對情況並不全面了解,所以證言沒有意義。那到底誰可信呢?當然是冒著被美國政府追殺的風險,揭露這個驚天騙局的各路正義人士——他們不但奇蹟般頑強地活著,還靠出版相關書籍、拍攝相關電影大賺特賺。
至於怎麼解釋那些證據——你覺得相信這種陰謀論的人,有能力獨立驗證月球上的反射鏡和登月艙痕迹么?當然不可能。所以攻擊信任鏈將其他驗證者說成同謀即可。接受了這種設定,這套說辭就永遠無法被證偽,此時就立於不敗之地,然後不停地「質疑」,比如——
五十年前能登月,現在怎麼不登了?月球上真空不起風,國旗為什麼會飄?宇航員影子的方向怎麼不同?為什麼登月艙升空時沒噴出火焰?月球沒水,地上怎麼會留下清晰的足跡?照片里太空背景中為什麼沒星星……普通人很難回答這些問題。
人們會感到驚訝,疑點不但數量多,還個個都很可疑!其實這是傳播篩選的結果,幾十年來質疑者提出過幾百個疑點,其中九成以上因為欺騙性小而逐漸消失,「適者生存」,流傳下來的就是命中大多數人知識和經驗盲點,最能騙人的那些謬誤,必須對相關科學知識進行系統學習後才能回答,但陰謀論者的智力並不足以做到這一點。所以當你想宣傳歪理時,牢記「禁止實證,不停質疑」就行了。
深究這些陰謀論的細節,你會學到很多一輩子用不著的知識。對待這些說法,要牢記,驗證推理的正確性,並不是看對方說得多麼天花亂墜,而是要與證人證據相符。整體思維也很重要。因為陰謀論如「非典是生物武器」「911是美國為找戰爭借口自己炸的」……,其共同特徵是極度荒謬。常識是最後的認知防線。然而,長期生存於信息污染的輿論環境中,最終會令人們喪失掉常識感,那就沒救了。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懷疑或否定證人?
1.最關鍵處的說法有矛盾。店裡被偷了,問證人:「小偷是他嗎?」五年前說是,今年說不是,這個證人不可信。但細節記憶出入——五年前說小偷穿黑白格子衣服,今年說穿綠衣服,不宜簡單否定。
2.利益相關性要密切。當你試圖用利益相關來否定證人時,必須證明偽證能收到回報。家人和有密切經濟往來的夥伴,可以無證據懷疑,但無端否定同學、朋友、編輯等鬆散關係的證人,屬於思維懶惰。
3.證明證人的證言涉及他無法判定的專業領域。
4.以直接證據(而非材料加上無數推理)否定證言。
高校教師「奧卡姆剃刀」從可證偽性出發,講述了網路辯論的常見誤區。
1.有「證偽性」才有意義。你是個戰士,連長戰前動員稱「只要衝鋒跑得快,就不會受傷」,你拼盡全力沖了出去,被人血肉模糊地抬了回來。你質疑連長,回答是:「那是因為你沖得不夠快,否則就不會受傷。」你噴過一口血後慢慢明白了,連長那句動員根本沒有潛在的可以被證明不對的可能性,簡單說就是沒有「證偽性」,解釋權完全由他,這是句永遠正確的騙人鬼話。若改為「只要衝鋒速度達到每秒5米,就不會受傷」,就有「證偽性」了,只要有人衝鋒速度超過每秒5米還受了傷,就可以證明連長是錯的。所以,辯論首要的就是要檢驗對方觀點的「證偽性」,無法證偽的說法沒有意義。
2.「無」不需要證明。與邊界清晰的數學問題不同,現實生活中的「無」是沒法證明的,也不需要證明,持「無」觀點的一方默認正確,直到持「有」觀點的一方拿出證明為止。你說手機輻射存在著引發腦瘤白血病的危險,我說不存在,這時應該由你來舉證。……你求證「有」不能成立,而我的「無」就是繼續成立的。
3.肯定性指控拿證據,否定性指控有界線。肯定性指控說的是聲稱對方做過某事的指控,例如你指責我偷了錢包,那就應該由你來拿出物證、人證,並公布時間、地點等信息,而不是由我自證沒偷過,其邏輯的根源就在於「無」沒法證明。否定性指控說的是聲稱對方沒做過某事的指控,例如你指責我沒有上過大學,是靠欺騙得到的教職,因為你所聲稱的「無」不需要證明,那舉證責任就輪到我了。但在我舉證之前,你先要明確你這個指控的「證偽性」在哪裡,比如說你同意了只要我亮出大學文憑你就認輸,然後我才會舉證。否則,我亮出了文憑,你又否認文憑的真實性,待我證明了文憑是真的後,你又不認可文憑上的人是我本人……否定性指控必須要有可證偽的界線,否則就是耍流氓。4.證人證詞不能選擇。我在做科學實驗,根據我的獨創理論,實驗結果數據應該是8。可我第一次實驗結果是2,再做是19……好不容易有一次得到8了,我高興地宣稱:「雖然有很多誤差干擾了實驗,但終於得到正確結果了,這就是我理論成立的鐵證!」……只要你總是對不利結果視而不見,你想證明什麼就能證明什麼,而且證據都是「鐵證」。你有了一個立場,有個證人出現了,他的某些說法證實了你的立場,於是你宣稱這個人可信,並將其說法作為自己的證據。但對立面拿了此人說的對你不利的話來質疑,你稱:「誰能保證一點錯誤不犯啊,個別細節他沒看清楚也是可能的。」這就是有意選擇證據。本來你認可了證人,就不能對其說法厚此薄彼,除非你有了證明「厚此薄彼」合理的證據,否則跟我那個可笑的科學實驗有什麼兩樣呢?[38]
[29] 本節所引倍魄的所有文字均出自 倍魄 新浪微博
[30] 網易娛樂 《趙長天:我判斷韓寒沒有代筆》
[31] 韓寒 《杯中窺人》 (亦作《杯里窺人》)
[32] 趙婷婷 新浪微博
[33] 孫佳妮 新浪微博 眾人的提問在相關帖的回復中
[34] 葉兆言 新浪微博
[35] 陳武 新浪博客 《記憶與素描之——新概念》
[36] 阿南朵 新浪微博
[37] 基思?斯坦諾維奇 《對「偽心理學」說不》 竇東徽 劉肖岑 譯
[38] 奧卡姆剃刀 《辯論七律》
* 這張照片因為解析度過低,達不到出版條件,所以未出現在原稿中。
註:由於本書定稿於2013年10月,所以附註里的文章,目前可能已無法在網路上找到,對原始材料感興趣的讀者請參見本書閱讀提示。
《忽悠的原理與技巧》目錄、腰封與閱讀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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